别了,康桥!别了,志摩!(教师中心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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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砚山县一中  田锦宁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跟着这样的诗句走,我们会自然而然地被带到清一个和谐,安详,宁静的境界。这是徐志摩《再别康桥》里的诗句。走进这位伟大的诗人,就会走进他所创设的清新,自然,优美的意境。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诗人一来连用三个“轻轻的”,写出了只身悄悄来到和离开康桥时的情景。为什么走也“轻轻”,来也“轻轻”,是因为诗人对康桥怀有深深依恋之情,要离别了,怎能不难分难舍。并且以轻微跳跃的节奏,衬托了缓步飘然的形象,给全诗定下了抒情的基调,即抒发作者对康桥的依依惜别之情。

接着写岸边的金柳倒影在康河里的情形,一个“金”字把夕阳的光辉照耀着柳树所形成的特有的色彩传神的表达出来。把多姿的金柳说成是夕阳中的新娘,多么地形象逼真,又是何等的亲切,也浸透了诗人无限的欢喜眷恋的感情。

写康河的水草,甘心化作水草,甘心在那里生根发芽,不想离不愿弃,更道出了诗人对康桥永久的恋情。

写榆树下的清潭。诗人融情于景,将留恋之情全都融入了康桥的风光中。

在如此的美景中,诗人幻想着撑一杆长篙,泛舟“到青草更处”寻他那“彩虹似的梦”,自由自在地“向星辉斑斓里”放声高歌。

最后,云彩本来是带不走的,然而,诗人却说“不带走一片云彩”。这种极尽夸张的手法,表露出诗人不愿惊动他心爱的康桥的一片情意。

很显然,《再别康桥会》这是一首离别诗。我们都知道,一般而言,所谓的离别诗其调子是悲伤的,“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洵阳江头夜送客/风月蝶花秋瑟瑟”“执手相看泪眼”等等,无一不是缠缠绵绵,依依不舍,千寒暄,万叮咛。这首诗避开了一般离别诗的告别对象。告别的对象不是人,而是人间的康桥,是天空的云彩。这样的告别对象就给人一种清新飘逸之感。

按常理,告别总得说话,离别之人,总会有千言万语要向对方说,“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宵”,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伤离别”。这首诗却不然,诗人只着色绘景而不摹声,以“轻轻”“悄悄”“沉默”营造出一种寂然无声的寂静环境,收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艺术效果,排除了因“伤离别”而产生的沉重感,这无形中就增加了轻松飘逸的成分。

照一般的设想,诗人告别康桥时,应当有送行的人。眼睛所看到的送行场面应该有高楼大厦,有宽广的马路,马路是车水马龙,耳中所听到的应该有无休无止的机器的轰鸣。但在诗人的诗中,这一切都没有。诗人诗中借以寄情的物象是“云彩”“金柳”“清草”“星辉”等自然 景物,这就避开了人间烟火,营造出一种清新的氛围。

《再别康桥》为什么会有如此独特的构思。我们不妨来简单地认识一下诗人的相关资料就不难找到答案。作为新月派代表诗人的徐志摩(1996--1931)浙江海宁人。1915年进入北京大学学习,1918年夏天留学美国,1920年去英国剑桥大学。1921年开始写诗,深受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化斯、拜伦、雪莱的影响。胡适说他的人生观里只有三个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有人说,徐志摩的一生是爱自己、爱别人、爱社会的一生。只可惜,他的这一生太短暂。1336年11月19日,他真的化作一片“云彩”“轻轻的”走了,年仅3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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