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李广射虎”(网友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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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凤凰县高级中学 王永潇

最近教了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二册第十三课朱光潜《咬文嚼字》一文,本人感受很深。为了说“咬文嚼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者举出金代文学家王若虚改写《史记》中“李广射虎”为例,说王若虚把一段精彩文章改成了“索然无味”的文章,不仅是画蛇添足,而且还有画虎不成反类犬之嫌。对此,笔者不敢完全苟同于朱老前辈的观点。我也认为原文确实有些问题,如不修改,便是有瑕之玉。

先看原文:“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石矣。”王若虚正是嫌它“凡多三石字”才改它。先从语法角度来看,“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试问,这两句话的主语是谁?从“主语承前省略”的语法角度看,应该是李广,那么“见草中石”之后再“以为虎”就有故做之态的意味了。因为“石”字下得太实在,太死板,没有变通的余地了,意境之美受到了破坏。再从叙述的角度来看,“见草石”是从叙述人的角度出发的;而“以为虎”则是从李广角度出发。这样理解似乎还讲得通,但下文“中石没镞”和“视之,石也”的叙述角度又转回到李广身上去了。同一句话中,叙述角度多次变化,致使读者有晕头转向的感觉。这是其一。其二,“中石没镞”是谁看到的?倘若理解为是叙述者看到的,那起码减轻了李广“发现错误而惊讶的意味”(引自《咬文嚼字》原文)。但如果理解为是李广自己看到的,又与下文“视之,石也”自相矛盾且重复累赘了,又破坏了原意,因此非改不可。

综上所述,我把原句改为:“广出猎,见草中异物,以为虎而射之,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矣。”这样改动,全句的叙述角度才前后一致,主语始终是李广,才符合当时的情境。这样既能表现射虎者发现老虎时紧张的情绪和勇悍的性格,又能表现他发现是石头后再也射不入时那种失望而放弃很斩截的意味。

由此可见,不论是现代文还是古文,真正能达到“添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的“不刊之论”并不很多,许多地方我们都还可以“咬文嚼字”。

(注:王若虚在《史记辨惑》里将它改为: “ 以为虎而射之,没镞,既知其为石,因更复射,终不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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