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点符号使用的两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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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标点符号的两个问题,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一、我们在写文章时,有时需要引用别人的话(不仅是口里说 的,也有心里想的)。引用,有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两种。直接引用 是把别人的话引录下来,不加改动。那么,这段引录的话就要用引号 标明,为的是和作者自己的话区别开来。还有一种是间接引用,即并 不照录别人的原话原文,只是把他的意思用自己的话转述出来。那 么,转述的话就不能用引号。您在来信中所举的例子,就分别属于这 两种情况。有时候也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引用别人的话,一半是直接 引用,一半是转述,直接引用的话就要用引号,而转述的话就不要用 引号。 二、标点符号在行末、行首的使用也是有一定规则的,即:句 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等不能出现在行首;引 号、括号、书名号等的前半部分不能出现在行末,后半部分不能出现 在行首。为遵守这个规则,过去的铅字排版,现在电子计算机里的文 字处理软件,都采用扩大或缩小字间距的方法来避免有些标点符号出 现在不该出现的行末或行首。但学生写作文,一个字占一格,一个标 点也占一格,无法调整字间距,这就需要变通一下:逗号、句号等或 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后半部分如出现在行首,就将它退回到上行末 的格子外。引号、括号、书名号等的前半部分如出现在行末,就挤在 倒数第一、二格之间。 以上是我个人看法,不知对否?仅供您参考。 孟 小 军 (载《试教通讯》1998年第8期、《江苏教育》1999年第5期) 版权所有 (c) 2000-2002 结识语文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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