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学生的选举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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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镇西 学生干部的产生究竟是由教师内定,还是由学生选举?我的回答是:当然由学生选举确定!然而,在某校的一次班主任会上,笔者却听到了这样一段对话—— 某班主任:“唉,我班的学生太不象话!选班委时,净选些我不喜欢的娃儿;我喜欢的,一个都没有选上!” 某校长:“怎么能让学生选班干部呢?班主任的作用在哪里去了呢?” 某政教主任:“其实让学生选也是可以的,只是选了以后由班主任统计选票作内部调整,然后公布结果。反正学生又不晓得!” 听到这里,我惊愕不已:岂止是不尊重学生?——简直就是对学生的欺骗! 当然,这几位教育者未必是存心欺骗学生,他们也许是想扶正压邪,让正直的学生干部脱颖而出。但是,以剥夺学生选举权来纯正班风,其班风决不可能因此而纯正起来。相反,这样做的结果,只会扭曲学生心目中业已形成做健康的道德观念,败坏我们神圣的教育! 以上几位教育者的话也许并不具有代表性,但类似的认识却不能说没有一定的普遍性。对于学生干部(包括三好生)的确定,不少班主任总习惯于自己说了算。在他们看来,学生懂什么?难道老师看中的人不是好学生吗?不应该受到学生们的拥戴吗? 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大声疾呼——请尊重生学生的选举权! 尊重学生的选举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在选举的时候,学生庄严地举起右手或交上选票之前,他不能不严肃地思考:什么是真正的优秀学生?班上哪些同学才真正值得我敬佩?……教师为学生提供这样的思维过程,便是给了学生一次自我教育的机会,学生的是非观念、道德观念正是在这一次次实践(比较、辨别、判断)中逐步形成的。若一切都由教师内定,这些便都不存在了。学生会产生一种依赖思想:反正一切有老师,好与不好当然是老师才有发言权,我们学生总是幼稚的!试想,这样的学生怎么可能建立起高尚而坚定的社会主义道德信念? 尊重学生的选举权,有利于强化学生的集体主义主人翁责任感。集体主义情操的培养应是中学德育的核心。而班级集体主义教育不应仅仅是纯观念的教育,同时也应该是集体主义行为的训练。班级一切活动都是学生形成集体主义观念的良好途径。其中,让学生对班级建设发表自己的看法,让学生对同学作出自己的评价,便是使学生切身体验班级主人的责任感。对班干部、三好生的选举,决不仅仅是让少数学生感到一种荣誉,而是让每一位投票者感到自己对集体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感到作为集体主人翁的神圣与自豪!若剥夺了学生的选举权,则无疑是在无声地告诉学生:玩儿去!班里事儿与你有什么相干?这样,教育者平时“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集体主义教育便被自己不知不觉地否定了! 尊重学生的选举权,有利于鼓励班干部、三好学生们更好地为同学服务、为同学负责。既然班干部、三好生是由全班大多数同学确定,那么,想当班干部、三好生就应该多为同学服务,接受同学监督。这样产生的班干部、三好生,才会真正受同学们拥戴,而当选者也才真正感到自豪。若学生对班干部、三好生的产生竟无影响力,那么班级舆论实际上是在鼓励虚荣心与投机者:反正只要在教师面前表现乖巧些,就能获得荣誉。这样,我们教育者所深恶痛绝的表里不一、两面三刀、投机取巧、双重人格等现象便很容易产生。 有人也许会问:“照这样看来,班主任就只有一切听命于学生了?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又从何体现呢?” 教师的主导作用当然要体现,尊重学生的选举权也决不是“一切听命于学生”。但“主导作用”重在“导”——开导、疏导、引导,而非“一手包办”地“领导”。教师对学生的引导主要在平时大量的、各方面的、或理直气壮或潜移默化的教育,这些教育集中到一点,就是要让学生懂得辨别美丑善恶是非的道理,并把这种道理转化为植根于心灵的道德信念。我不否认前面那位班主任所说的他班发生的不正常选举现象出现的可能性,但这恰恰暴露出这位教师平时的教育失误。面对是非颠倒的选举结果,他应做的不应是剥夺学生的选举权(这样实际上是把自己的责任统统推给学生),而是设法造就一个良好的班风。在集体舆论健康的班级里,至少大多数学生的道德评价、是非判断与班主任是一致的。班主任也正因为如此而坦然自若地尊重学生们的选举权。表面上看,教师对学生的选举“放任自流”,而实际上教师已通过平时的教育引导不露痕迹地决定了学生们的正确选择——教育者的理智与艺术正在于此! 至于“让学生选了之后,班主任自己统计选取票,作内部调整”的“妙计”,则属于典型的“虚伪的民主”,这不仅是每一位有良心的教育者所不能接受的,更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教育所不能容忍的!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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