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漫笔:送魏万之京(本站论坛专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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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地址:http://bbs.ruiwen.com/thread-36029-1-1.html 东方雪 8、送魏万之京 李颀 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 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 关城树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 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 这是一首送别诗,写的是诗人送一个叫魏万的后辈进京赶考的,那自然少不了要表达亲长的嘱托与期待,或许还有告诫。在长幼之节严明有序的封建王朝,开口闭口都是制度的声音。如果要把这种叮咛和训告直接写到最为真挚朴素的诗里,那该是怎样的一幅光景? 首联两句属于时间的倒置,昨天夜里黄河北岸(魏万号王屋山人,家在黄河北边,去长安必须要渡过黄河)刚刚落霜,今天早上你就唱着骊歌与我们分别了。写的是分别的季节、场景。从“霜”字上一般人会断定分别的时间是在秋季,而且应该是深秋。这自然没有错,因为从后文的归雁、“树色催寒近”、“砧声”等形象上可以得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仅凭“霜”的意象断定秋天是不全面的,因为早春时节亦可见落霜满地,晚唐温庭筠《商山早行》中“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的“霜”就是早春的霜,因为后面温庭筠还写到了“槲叶”“枳花”等早春事物。 李颀应该只算是个二流诗人。尽管他和高适、王维、王昌龄等名诗人混得很熟,但我们不能把结交名人的人也当成名人。尽管殷璠在《河岳英灵集》中称他的诗“颀诗发调既清,修辞也绣”,其实他的大多数诗作写得并不咋的。就拿这一首的前两句来说,第一句是写事,写离别,情感比较重,第二句是写环境,明显就觉得“轻”了许多。这种“轻”一是体现在语气上,二是体现在内容上。也许李颀是想用“微霜”渲染离别的清苦吧。但是这种渲染被时间的安排搞坏了。今早分别,昨天夜里下了霜,实在淡得很。照理应该写踩在霜叶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单调的响声才好一些,而不必突出“昨夜”这样的时间。因为倒置的时间往往呈现对比的功能,而非渲染。顺置的时间才有发展与强化之意如“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等。 那么,这样的次序是不是后人传抄时弄错了的呢?肯定不是。因为从格律上看,律诗的第二句和第三句的第二、第四、第六个字的平仄肯定一样,从声律上将两联连接起来。我们看这首诗的第三句,“二**”三字 “雁”“堪”“里”是仄平仄的排列,再看第二句“夜”“霜”“渡”也是仄平仄的排列,可以断定李颀确实就是这样写的。不知道诗人究竟是怎么想的,反正我觉得挺奇怪。 颔联和颈联主要是写景,这里的写景完全是虚写,是诗人想象魏万这个小朋友赴京路上的所见景象。通过这个景,还揣度魏万的心情。那就是对家乡的思念。离开家园,心里自然是愁苦的,又见鸿雁南归,回家过冬,自然会再添一份忧愁。客居山中,寂清的氛围也会徒增离乡的寂寞。好不容易到了长安,又见落叶萧萧,冬寒迫近,那夜晚阵阵的棒槌声,想必是思妇们为给远方的征夫准备寒衣了吧。这四句写景,骨子里还是凄冷的悲伤,是离开故园而思念故园的悲伤。从情感抒发的角度看,没有什么新意,完全是老调重弹,而且是将自己的老调强加在年轻人魏万的身上,显得很不真诚。 最后两句属于告诫了。年轻人嘛,浮躁,容易耽于享乐,所以李颀不忘叮嘱两句:不要因为看到长安这所不夜城国际大都会的繁华,就胡思乱想甚至胡作非为,要知道人的一辈子很短暂的,晃晃就过去了,再说你的使命是考取功名,所以千万不能丢了底线,蹉跎人生啊。这也是格式化的感情,尽管可能是李颀最想说的,但是还是缺乏个性化的表达,让人生厌。 我不明白教材的编者为什么要选这首诗。把它放在“声律风骨兼备的盛唐诗”这个专题里,似乎并不恰当。因为从声律上看,它是可以的。从“风骨”上看,它属于有“风”无“骨”那一类型,怎么就选它呢?如果编者特别偏爱李颀,完全可以选他的《古从军行》嘛!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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