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规与教育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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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言

确切地说,校规与教育并不是对立的。教育是一门艺术,而校规则是为了教育的需要而制定的,可以把它看作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在班主任工作中,常常让我感到痛苦的,却是校规与教育之间产生的矛盾。

或许,有读者还记得我在《吹蝴蝶》一文里提到过的高一新生陈燕香:“我爱上课,三节课,一忽儿就过去了。之后去守课间操,因为我是43班(被称为快班)的班主任。学校每天的课间操都要分班级打分的,作为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一项重要的依据。学生们做得都很好,很认真,但依照惯例,到班上查操的同学都会很严格地指出诸如队列不整齐啦、动作不标准啦之类的问题,然后再揪出一个‘特别不认真’的同学,等下次做操时到主席台上‘表演’。刚入学三周,陈燕香就退学了,直接原因是做操时被记了名字。校内的舆论是她太脆弱了。今天倒霉的是陈明珍,一个挺秀气的女孩子。作为班主任,我也无能为力。我向政教处建议过,认为把高中生拉到台上亮相很不合适,但遭到了批评。”在我不算长的十五年的教育生涯中,可以说,陈燕香给予我的刺激是非常巨大的;对她,我的灵魂深处永远有一份深深的内疚。我不能原谅自己。

当然,从校规的角度说,陈燕香的辍学与我无关——也跟学校无关——谁让她做操不认真呢?但从教育的角度来看,我们不难发现校规中貌似公正的罪恶。诚然,陈燕香做操可能不够认真,受罚也怨不得别人;诚然,陈燕香太脆弱了,受一点小小的处罚为何就退学了呢?可是,不管怎么说,陈燕香是退学了,一个成绩较好的学生,一个刚刚踏入高中校门三周的小姑娘,退学了。我们有权利眼睁睁地看着她退学了,然后再批评她的脆弱吗?教育者本应以保护学生的自尊为天职,因为自尊心乃是青少年身上最可宝贵的心理品质,而校规却在肆无忌惮地践踏着学生的自尊。作为学校的职工,遵守校规、维护校规的威严是我的责任,但作为教育者,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尽量不被损伤却是我神圣的使命。我何去何从?

是的,陈燕香退学后,我多次找她和她的父母谈过话,我的学生也多次到她家里动员过她,用她父母亲的话说,我和我的学生们对她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她不来读书,是她自己的命中没有这个福气。现在,距离陈燕香退学已经半年了,她当时的同学已经进入了高一下学期的第五周,但我仍然忘不了她,她用退学的方式时时刺痛了我,逼迫着我去反省自身,去思考教育的终极目的。

一位教育家曾经说过,世上只有不合格的老师,没有不合格的学生。作为老师,我相信这句话是正确的。然而,正由于我的相信,我便每天陷入了繁忙与痛苦之中。我尽量公正地对待我的每一个学生,我在班会课上宣布本班无差生,我教我的学生坚强,自信,善思,勤奋,宽容,团结,尊师,守纪,乐观,自尊……是的,我巴不得倾尽我的心血,把我的学生塑造成一个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可是,我的教育本身在很多方面却是跟校规格格不入的。比如,我提倡宽容,尽量给学生以改过的机会,“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但校规则强调严明纪律,“杀一儆百”;我提倡尊重学生,要鼓励学生有独立的思考、批判之精神,但校规却强调“令出如山”,“不服不行”;我提倡要让学生活得乐观,活出朝气,但校规却限制了学生下象棋、弹吉他的权利……我的处境其实就像我在写给北大钱理群先生的信中所谈到的一样:在中国,最优秀的人才都不愿当中学老师……因为,当中学老师确实会把人当“憨”掉的(麻木,无主见,无创造力),偶一未全“憨”而尚有两分良知者,也只能在培养学生“人性”或培养学生“奴性”上犹豫不定,矛盾至极。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纯粹的普通高级中学,学校的目标就是要让更多的学生考进大学,用高升学率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应该说,这种做法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一所培养不出大学生的普通高中绝对是失败的。问题是,要“全面”地追求升学率,在当今的教育体制下(可以把校规理解为教育体制的外化形式吗),势必会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很会考试的“奴隶”。因此,有几分良知的老师就是在这种教育的夹缝中施教的……学生很喜欢我,我却觉得自己似乎不适合再当老师了……

呜呼!我不想再写下去了,请允许我借用郭勇先生发表于《读书》杂志一九九九年十月号上的文章《重铸“教魂”与“学魂”》中的一段文字来作为本文的结束吧,尽管它似乎并不切合我的这篇小文的题意:

世界上很多事情可以从头再来,但对人的塑造是单向的,“万丈高楼从地起”,教育就处在这样一个无法“重新开始”的基础性的战略地位,惟其重要,也就马虎不得。诚如钱理群先生所说,目前中国教育面临的一个危机,就是教育的基本价值的失落,以及由此造成的施教者、受教者双方想象力、创造力的萎顿。如何找寻“失落的世界”,首先就要具备如钱理群先生那种边缘知识分子的胆识勇力,敢于对现存的体制说“不”,敢于坦言教育实践中的种种弊端,进而明确、强化教育的终极目标和人文主义色彩,把学生培养成健全发展的自由的“人”而不是批量生产出的一个个“有用之才”。

2001-03-22

说明:拙作《吹蝴蝶》曾刊于《杂文报》第1247期,并获《语文学习》杂志社“平凡的一天”征文大赛教师组二等奖。为方便读者与本文对照阅读,特将其附后。

附:

吹蝴蝶

○黄宏明

十月二十日,今天,对我而言,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因为我几乎每天都是这么过的。

早晨七点三十分,我准时来到学校。稍作准备,七点四十分,正式上课。我教高一语文,三个班的。今天的课是上午第一二三节,课表显示,依次是46班、43班、48班。我爱上课,三节课,一忽儿就过去了。之后去守课间操,因为我是43班(被称为快班)的班主任。学校每天的课间操都要分班级打分的,作为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一项重要的依据。学生们做得都很好,很认真,但依照惯例,到班上查操的同学都会很严格地指出诸如队列不整齐啦、动作不标准啦之类的问题,然后再揪出一个“特别不认真”的同学,等下次做操时到主席台上“表演”。刚入学三周,陈燕香就退学了,直接原因是做操时被记了名字。校内的舆论是她太脆弱了。今天倒霉的是陈明珍,一个挺秀气的女孩子。作为班主任,我也无能为力。我向政教处建议过,认为把高中生拉到台上亮相很不合适,但遭到了批评。上完操,我到办公室批改作文。十一点四十分,我回家煮饭。妻子和儿子是十二点到家的。妻子在县城一小学教数学,任务也很重。儿子在他母亲的学校上学。

下午两点半,我准时到学校。放学后,班主任开了个会。会上强调,最近有部分住校的学生在宿舍里弹吉他,严重地影响了其他同学的休息以及他本人的学习,所以,要求班主任到宿舍里作一次认真的清查,让带吉他到宿舍的学生马上把吉他带回家去,否则,下次查到了将立即没收。散会后,我没再耽搁,直接回家了。

妻子和儿子是六点差一刻到家的。吃过晚饭,儿子要求出去散步,我答应了。妻子要忙着准备自学考试,没跟我们一块去。

我带着儿子一路向郊外走去。晚风徐徐,凉爽宜人,大片大片的蔬菜铺满了田野。儿子仿佛一只飞出笼子的小鸟,一路上快活地飞飞停停,小嘴巴还一个劲地叽叽喳喳。我也好像回到了童年,一路上与儿子做着各种各样的比赛,空旷的田野里仅余下我们父子俩欢快的笑声。后来,儿子坚持要去走田埂,我们父子俩便争先恐后地向田野扑去,绿油油的青菜盛情地欢迎了我们。

天色渐渐地有些昏暗了,泥土的芬芳轻轻地弥散开来,空气中氤氲着一种淡淡的诗意。

“爸爸,我要吹蝴蝶!”儿子突然兴奋地叫起来。

我转头一看,不禁哑然失笑——原来他发现了一株成熟的蒲公英。于是我向他解释道:

“这不叫吹蝴蝶。这叫吹蒲公英。你看,它的那些小茸毛多像一把把小伞。”

儿子赞同地点了点头。

但我接着就后悔了。我自以为比儿子有学问,我抱着要把正确的知识教给儿子的心理,却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难道吹蒲公英就不能说成吹蝴蝶么?难道蒲公英的那些小茸毛就只能像小伞而不能像别的——譬如蝴蝶么?我们自以为神圣的教育究竟都对孩子们做了些什么?

儿子已经开始吹蒲公英了。只见他把小嘴噘成了一朵好看的石榴花,对着蒲公英“噗”地一下,一群轻盈的小蝴蝶就飞满了整个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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