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性与感性夹缝中生存的尴尬(网友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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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第一中学 黄智平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东汉末年,一个叫焦仲卿的庐州小吏,一个叫刘兰芝的贤淑女子,为了捍卫圣洁的婚姻,作出了无奈而无悔的选择:一个“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一个“揽裙脱丝履,举身赴请池”,上演了一曲如泣如诉的“孔雀东南飞”。 焦仲卿、刘兰芝被推上了反封建礼教楷模的位置,也为后人竖起了一座追求爱情幸福的丰碑。然而,许多人认为:焦、刘二人反抗封建礼教的力度是不相同的,刘兰芝的态度坚决而彻底,焦仲卿虽忠于爱情婚姻,却“只能消极反抗,忍辱负重”,在面对母亲与妻子的抉择时,显得无能为力。 作为一个“仕宦于台阁”的男子,焦仲卿承受的负荷太重!在评价焦仲卿时,我们更应该透过他懦弱的表象,挖掘其思想根源与社会根源。 焦母认为儿子“是大家子”,可见,焦仲卿出身于官宦人家,并且他还在庐州府作吏,虽然官阶不高,但已具有没“品”的资格。由此可以推知,焦仲卿接受的是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早已将遵守封建社会的道德律令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在潜意识里表现出对封建道德观念的认同。然而,焦仲卿也是一位丈夫,他对妻子刘兰芝的爱恋是十分真挚的。理性与感性构成了焦仲卿的二重人格,当道德律令与内心需求发生矛盾冲突时,人的生存处境会十分尴尬。而焦仲卿恰恰就是陷入了这样的尴尬处境中。 一、面临坚守“孝道”与坚守婚姻理想冲突的尴尬 中国封建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孝道”,晋武帝曾标示以“孝”来治天下。焦仲卿在坚守对妻子的爱情的同时也坚守着对母亲的“孝”。 当焦仲卿得知刘兰芝被许配他人时,完全失去求生的欲望,打算结束自己的生命:“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但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道德理性,使得他对母亲有无尽的牵挂:“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即使是在得知刘兰芝“举身赴请池”之后,他还“徘徊庭树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忠孝观,让他在坚守心中的婚姻信念时,备受道德律令的煎熬! 在“孝”与“情”不能两全时,焦仲卿陷入了心的监牢里不能自拔。 二、认同封建纲常与追求理想爱情冲突的尴尬 当听到妻子被遣的消息时,他没有与母亲据理力争,只是小心地询问:“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透过焦仲卿对母亲的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的表象,探讨其思想根源就会发现: 其一,在汉代,已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人不能自主婚姻。从小失父的焦仲卿,其婚姻的大权自然在母亲的手中。由此推知,焦仲卿与刘兰芝的结合是其母亲一手操办的,焦仲卿自然也认同母亲有重新为自己选择婚姻的权利。当焦母决意遣刘兰芝回家为儿子重新择媳时,焦仲卿不可能对母亲的行为有过激的反抗,因而说辞苍白无力,即使对兰芝的爱是如此的坚贞。 其二,焦母遣媳妇行为的背后有强大的理论后盾:据封建纲常《礼记•本命》记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遣刘兰芝是她认为媳妇“无礼节”,“举动之专由”,焦母的行为代表了当时的社会行为,符合社会的道德取向。而作为封建社会的士子,在焦仲卿的潜意识里对母亲的驱赶妻子的做法是认同的,他不可能严辞指责母亲的做法。 纯粹出于对妻子的爱,焦仲卿才苦苦哀求母亲:“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遭到母亲得拒绝之后,他直白地告诉妻子:“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这是对妻子坚贞地誓言。 徘徊在“理”与“爱”之间,焦仲卿的生存处境十分狼狈。 与母亲的冲突,对妻子的爱,让焦仲卿的二重人格发生尖锐冲突。在理与情的漩涡中,他始终被理亏、负疚所缠绕,既有对母亲的负罪,更有对妻子的负罪,而无法找到两全其美的人生路径,最后只有带着这种深深的负罪感,“自挂东南枝”,自己的生命成了理性与感性冲突的祭品。 (原载《考试报》) 作者邮箱: huangzhiping@163.com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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