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魅力
——故事言理,以叙代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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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一高 马庆甫 生活中有很多故事,有很多故事中的事。有条理的把故事说出来或写出来叫记叙,对人或事物的好坏是非等表示意见为议论,人们习惯了议论言理,却忽视了叙事的魅力,丢掉了“叙事言理、以叙代议”这一最易让人接受的论证方法,细说来,以叙代议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以叙代议、文势充沛 中学生写议论文大多人云亦云,缺乏新意。究其原因,除了视野狭窄,认识肤浅之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缺乏创新的方法。当然,议论文贵在言理,大多文章也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但板着面孔说教,严肃有余,活泼不足,言者谆谆,听者昏昏。若以叙代议,用富有哲理启迪性的故事,揭示纷繁芜杂、变化无穷的生活表象之下的道理,带着极强的对生活的透视力,调动读者触类旁通的想象力,让读者从中自由采撷生活的露珠,发现生活中的哲理。定会有余音饶梁,韵味无穷的魅力。 《过秦论》之所以让人觉得有说服力,之所以因气盛的特点而传诵不朽,我想,主要原因之一是:这篇文章虽然是说理文,其中却用十之七八的篇幅来叙事,用叙事言理。作者用千把字的篇幅概括了从秦孝公到秦亡国的一百多年的历史,概括说明了秦由盛而衰的全过程和主要现象,笔墨概括简要,文章饱充沛。作者在纵笔泼墨、绘足龙腾云卷之态后予以点睛“仁义不施而攻守之事异也”,题旨轩昂,兼以文采辉煌,语势腾纵,在政论文中别具一格,使人不仅理性上可以得到启迪,感情上也能受到震动。 以叙代议的美文,象呈于外,气蕴于内。以讲故事的方法言理,能在循序渐进的叙述中给人以瞬间的顿悟。 二、幽默深刻、入木三分 日本占领东北以后,国民党政权依赖美国,宣传美国将出面主持公道。结果还是被人家扔弃了。当宣传正在大吹大擂的时候,鲁迅给不明真相的年轻人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我们乡下有个阔老,许多人都想攀附他,甚至以和他谈过话为荣。一天,一个要饭的奔走告人,说是阔老和他讲话了,许多人围住他,追问究竟。他说:“我站在门口,阔老出来了,他对我说:‘滚出去!’”。在这里,鲁迅并没有直言国民党“一相情愿、奴颜媚骨”的优劣高下;没有对国际形势的条分缕析的论证;一则幽默的故事已把国民党幼稚可笑、令人作呕的丑行撕成了碎片。是他那幽默的语言,揭开了事物温存的面纱,是那动听的故事把人引到事物内蕴的深度,闪烁着智慧的见解,入木三分的批评,尽在故事中。 三、含蓄新颖、发人深省 在“今天你是至尊,明天我是天王”的瞬息万变的时代,时尚成了新的话题,流行成了东西南北风,早已吹晕了见少识窄的乡下人,“金钱”更是铁了心的钻进人的灵魂,一时间人们蠢蠢欲动而又懵懵懂懂,静心许多年的人被金钱拉出来重新排队,在新思潮的冲击下,生活的理念变了;人的心变了;人生坐标变了。有一个故事形象的这样讲: 狼和儿子来到羊开的餐馆,要了一份青菜。 “爸,我们为什么要吃青草?咱可向来都是吃肉的,”狼的儿子问他的爸爸。 “小声点,孩子,我还不知道这个,但现在城里人流行吃绿色食品,我们只不过要点青草装样子,免得让人家看出来我们是从乡下来的。” 与此同时,小羊也在问他的爸爸:“爸,为什么要招待狼,他可是我们羊的仇人。” “什么仇人不仇人,我不止一次告诫你,生意人的目的就是赚钱,只要能赚钱我们什么都做———快!再给他们上一分青菜。”老羊声色俱厉地对小羊吼到。 这里没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高谈阔论,也没有精神依附于物质、而又是物质的统帅的高屋建瓴的分析,风趣的故事把时人追慕时尚成病、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揭露得体无完肤,效果远非议论所能达到。 四, 通俗易懂、回味无穷 学生在做题时,往往丢东忘西,不会利用已知条件,结果答题时经常感觉到老虎吃天——无从下口;或者东扯葫芦西扯瓢,乱侃一通。学习生活中,部分学生家庭富足、父母支持、基础知识牢固,进入高中后,放着优厚的条件不用,迷茫中却踏上颓废之路。为了让学生体会到不会利用已知条件的可笑和愚昧,我给他们讲了这则故事: 有一个爱听故事的酋长,每次大宴宾客,只有一个条件就是每人讲一个故事。一天,一位客人在酋长的再三要求下讲到: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一个自命不凡的人,我说:“你猜猜看,我口袋里装些什吗?”那人说:“我纵然才智过人,但不可能事事皆知,我猜不出来。”为了鼓励他,我说:“猜猜看,你要是猜出我口袋里装的啥?我把那鸡蛋的一半送给你;你要是猜出鸡蛋的个数,我把那二十个鸡蛋全部给你。”那人想了想说:“我实在猜不出来。”我只好提示到:“这东西里面黄、外面白。”那人苦思冥想后顿悟,大声说:“那一定是一堆白萝卜中间夹一个土豆。”说罢,宾客大笑,酋长也大笑,笑毕,酋长问:“你给我说说,你口袋里到底装的是啥?” 听后,同学们大笑,判断的条件早已言明,而“自命不凡”的人和酋长竟不知,笨得够味。可细想来,现实中又有多少人对身边的优越条件漠然视之,却又茫茫然苦苦求索。这里没有苦口婆心的劝导,没有精辟入微的分析,平实叙述中一个令人捧腹的故事,使本来深奥的道理变得易懂而令人回味。 五、哲理思辩、让人震撼 美国作家里杰斯比勒尼格的《多看了一眼》:有一回,一个老人对我讲:“年轻时自以为了不起。那时,我打算写一本书,为了在书中加点地方色彩,就利用假期出去寻找。我要去那些穷困潦倒、懒懒散散的混日子的人们中找一个主人公,我相信在那儿可以找到这种人。 一点不差,有一天我找到了这个地方,那里到处都是荒凉破落的庄园,衣衫蓝缕的男人和面色憔悴的女人。最令人激动的是,我想象中的那种懒散混日子的味也找到了——一个满脸乱胡须的老人。穿着一件褐色的工作服,做在一把椅子上为一小块马铃薯锄草。在他的身后是一间没有油漆的木棚。我转身回家,恨不得立刻就做在打字机前。而当我饶过木棚在泥泞的路上拐弯时,从另一个角度朝老人望了一眼,这时,我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原来,从这一边看过去,我发现老人的椅边靠着一副残疾人的拐杖,有一条裤腿空荡荡地直垂到地上。顿时,那位刚才我还认为好吃懒做混日子的人物,一下变成为一个百折不挠的英雄形象了。” 故事读后最大的感触就是:不能对一个只见过一面或聊上几句的人,轻易下判断和作结论,遇事多回头看一眼。这里没有枯燥的说辩,却有一股震撼力量,读后人人会从心中警示自己——遇事须三思而后行。 故事在小说中是支撑锦团拥簇的鲜花的藤架,是记叙文中的主体,用好了它,它又是议论文中的一把双刃剑、一颗醒神丹。别忘了“事实胜于雄辩”。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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