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词类的活用现象(教师中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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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中县第三中学 李由富

文言中有些实词在句子中临时改变了它的语法功能,其词的词义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就是词的活用。如果一个词已经活用成了别的词,我们还按其原来的用法去解释,就会讲不通。因此,掌握词类活用的基本规律,结合具体语镜,分析其用法和理解其意义,对我们学习文言文来说是很重要的。词类活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动词、形容词、名词的使动用法。

动词、形容词、名词用作有“使”、“令”意义的动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这就是使动用法。例如:

⑴“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亡:使……亡。《过秦论》);

⑵“安能屈豪杰之流”(屈:使……屈。《五人墓碑记》);

⑶“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王:使……王。《鸿门宴》);

例⑴是动词的使动用法,表示主语使宾语产生某种动作行为,例⑵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表示主语使宾语具有某种性质或状态。例⑶是名词的使动用法,表示主语成为某种人或事物。

在古代汉语中,动词的使动用法一般只限于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本来不带宾语,用于使动时,后面就带宾语。

二、形容词、名词的意动用法。

这是指形容词、名词用作有“认为”、“以为”意义的动词,表示主语认为宾语怎么样或者主语把宾语当作什么。例如:

⑴“襟三江而带五湖”(《滕王阁序》);

⑵“而耻学于师”(《师说》)。

在这里,例⑴中的“襟”、“带”是名词用作动词,表示把宾语当作某种人或事物,译作:“以……为襟,“以……为带”。例⑵中的“耻”是形容词用作动词,表示认为宾语具有某种性质、状态,译作:“以……为耻”。

三、名词用作动词。

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就具有动词的语法特点,不再表示人或物,而是表示与这个名词有关的动作、行为。例如:“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籍:登记。《鸿门宴》)。在古代汉语中,方位名词也常作动词。例如:“项王乃复引兵而东”(东:向东。《鸿门宴》)。

四、名词作状语。

在古代汉语中,名词常用作状语,直接修饰、限制动词谓语,表示动作、行为的状态、方式、处所、凭借的工具等。例如:

⑴“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鸿门宴》,翼:像鸟张着翅膀那样。表示动作的行为、状态);

⑵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兄:用对待兄长的礼节……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

⑶“簊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簊畚:用箕畚。表示凭借的工具);

⑷,“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过秦论》,内:在国内。表处所)。

另外,我们还要注意三个问题:

(一)要注意区别意动和使动。

①使动用法是主语使宾语怎么样,是客观的,而意动用法则是主语以为或认为宾语怎么样,是主观的看法,客观不一定必然如此。

②动词、名词活用为动词的,一般情况不用于意动(动词本身就无意动用法,而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用作使动和意动却常见)。

(二)要注意词类活用的条件。鉴别一个词是否已活用成另一类词,主要是看它在句子中所处的地位,前面有哪些词类和它相结合,构成什么样的句法关系,具备了哪些语法特点等。

(三)要注意弄清楚一个问题:词类的活用,是说某个词本来属于某一词类,只是入句后临时具有另一词类的性质,不是说这个词本身就有两个词性。

2003.10.18

注:本文已发表在2004.1.9考试报高二版总第887期/专版第18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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