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民主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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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境界 赵诚 中国是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曾经产生了灿烂的文化。直 到十五世纪,中国社会的发展长期居于世界的前列。在近代世界的发 展中,中国没有及时调整社会结构,落到了世界的后面。只要中国人 不失自信,奋发图强,一定能建成一个民主、自由、繁荣的中国。 回顾过去,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虽有发达的文官制度和仁爱民 本的思想,却没有发展出民主政治的构想。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法 家的以吏为师,还是儒家的内圣外王,都以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 割为前提。皇权之外,既没有西方教会那样以神权形式出现的一个自 上而下、自成系统与世俗的政权相抗衡的道德精神权威,也没有西方 政治生活中类似“ 大宪章” 那样的贵族和社会其他力量迫使国王 遵守并且承认各方权利和利益的法治传统。同时,在中国的社会结构 中也没有西方社会上述因素作用下出现的相对独立于世俗王权和神权 之外的商民组成的自治城市。在中国,理论上皇权是神授的,是神统 治社会道德、精神、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司法等诸方面的代表; 实践上皇权对一切社会生活均有至高的和最后的裁决权。皇帝之下是 一个强大的官僚集团,以城市为中心代表皇权对以小农为主的整个社 会生活进行管理和控制。尽管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民本为核心的思 想和发达的文官系统对权力的滥用有一定的制约,但由于每一级权力 层都只对上一级权力层负责,最终对神授皇权的皇帝负责,这种层层 官员对上级负责的体制只能是充满依附性的人治,皇帝和代表皇帝行 使权力的官员的个人智愚、好恶、行政能力、道德水平不同,因此在 权力的行使过程中充满了任意性。在传统的中国,皇权经常凌驾于法 统之上,强大的皇权使中国社会在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中均较难发 育出独立成熟的民间组织,也没有产生尊重人权和民主法治的思想。 直到国门被洋人打开前,中国仍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尚没有发育出 沟通全国大城市的近代交通,也未发育出主导国民经济的近代工商业 和全国统一的市场,与之相应的近代市民社会也未能产生。 直到二十世纪初,中国除了沿海大通商口岸在外部力量作用下社 会结构上发生了变化外,只有洋务派官员和极少的绅士在十九世纪六 十年代后小规模引进了一些近代工业,整个中国社会结构没有出现较 为深刻的变化。当时,中国社会最为活跃的社会力量是留学生、务实 派官员和接受了现代教育、西方文化的少部分中国人。清王朝面临的 危机,除了传统社会必然遇到的问题外,只有人口的压力是中国社会 中自身产生的新问题,而危机更重要的方面来自外部世界的一个强有 力的陌生的工业文明的挑战,以及中国社会内部对这一挑战的不协调 如果说有可能取胜的太平天国本质上是传统的农民起义,辛亥革 命本质上则是中国精英层(包括受过现代教育和接受现代思潮的政府 官员、军人、商人、地方绅士和知识界精英) 对外部挑战的反应。由于中国社会中从传统的农业文明向现代工 业文明转换的社会内部结构准备不足,辛亥革命后建立的新的政治制 度的社会基础薄弱,因此,这个新生的民主政治制度面临控制军事力 量的守旧政治势力挑战时,显得十分脆弱。换句话说,由于中国的公 民社会极不发达,没有发育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舆论、媒体 等生活领域的公民自组织化的社会力量,以对抗破坏宪法契约的组织 化军事力量。因此,主张进步的民主政治力量一旦失去了对政权的控 制,中国社会的进步和改造将处在非常困难的状态。孙中山先生深刻 地认识到传统中国社会皇权对民权和国民精神的摧残,他知道在国民 对自己有何权利及如何合法运用自己的权利尚不熟悉、极缺乏民主素 养的一个社会中,如不能尽快建成民权发达的公民社会,中国的民主 自由、现代化和富强是毫无指望的(见孙中山《社会建设民权初步》)。 在当时的中国怎样才能迅速发达民权呢?孙中山先生的答案是: 革命党+ 政权。他的心理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整个设计,是以一批矢志 不移的精英组成革命党,首先控制政权,之后运用政权,通过军政、 训政、民政三个时期,完成对中国社会从传统型的皇权至上的帝国向 现代化民权至上的民国的改造。 由于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皇权已经失落,而民权又未能兴起,在 这个动荡的社会转型时期,革命党人又未能控制政权,拥有组织化暴 力的军事强人自然地填补了社会政治权力的真空。一时间中国社会出 现了走马灯式的大小军阀政权。在这种条件下,为了完成自己的社会 改造任务,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革命党人选择了组建自己的军队, 动员民众、用军事手段并辅之以政治宣传动员达到控制政权,从而完 成中国社会改造的道路。不幸,中山先生早逝,革命党取得初步胜利 之后,统一战线中的代表社会中上层和代表社会下层的两翼即出现了 分裂。抗战胜利后,在国民党的主持下虽然制定了一部称之为“ 还 政于民” 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但这部宪法给了总统较大可能侵犯 国民权利的权力,而且以“ 戡乱时期” 为名,实行独裁统治,未 能让人民行使宪政。 总之,千百年来,中国人民生活在帝王的国家之中,参与国家的 政治生活是帝王和大臣们的特权。当人民的权利受到损害,社会出现 危机的时候,人民除了告状、请愿之外,没有合法的参政渠道。也就 是说,国家没有和平地克服社会危机的渠道,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人民只能选择暴力反抗。这就是历史上一个又一个王朝覆灭的根本原 因。 只有在人民的国家里,人民享有参政的权利,才为克服社会危机 提供了和平的办法。在以人民的名义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里,中国 人民有权利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这是今日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 础。 中国政府的权力是中国人民授予的。政府和人民的契约关系是见 诸于宪法的。“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只是在人民武装反对一个残 暴政权时迫不得已的选择。在一个人民的国家里,政府的产生不应该 靠“ 枪杆子” ,而应该出自人民的选举,出自投票箱。参与国家 的政治生活是中国人民的基本权利。中国人民的基本权利遭到侵犯时, 人民有权用宪法赋予的权利与之进行斗争。 即使在君权至上的传统中国的儒家经典中,也没有否认臣民有反 抗暴虐君王的权利。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上,政府和臣民之间,虽 然从来没有用法的形式确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统治者总是把自己的 统治披上“ 天命(现代语言叫” 历史的必然“ )” 的神圣外 衣,但明智的君主们或多或少地窥见了这个所谓的“ 天命” 中存 在的一种社会契约。商汤王在取胜夏朝之后曾说过:“ 天道福善祸 淫,降灾于夏。(《尚书·汤诰》)。周武王在伐商纣王时也昭告天 下” 天佑下民,作之君“ (” 上天为了保佑苍生黎民,才设立 了君王这个职位。(《尚书·泰誓》)。他们看出了握有巨大社会公 共权力的君王,不能为民谋福谋利时将面临被“天道” 抛弃的命运。 伟大的思想家孟子在面对民是否有权推翻暴君的问题时毫不讳言予以 肯定。他说:“ 贼仁者谓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 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孟子·梁惠王下》)。目睹迷信 暴力的隋炀帝可悲下场之后,马上皇帝唐太宗也看出了暴力的局限性, 感慨地说出了荀子“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的古训,因此,他在 组织社会生活时,力求少损害治下小民的基本利益,尽可能使社会生 活保持在一定程度利益和谐范围内。可见,明智的封建统治者也意识 到暴力不是万能的,当执政者不能维护人民的基本权益,即政府破坏 了它和人民之间的不见诸文字的社会契约时,“ 愚民” 不但能判 断自己的利益,而且能捍卫自己的利益。从汉朝的刺史、唐朝的六科, 到明清的督察系统,封建统治者力求运用内部制衡机制,监督官吏不 至滥用权力,保持社会的稳定。但是,这套以人治为前提的权力系统, 只能在君明臣贤的条件下正常运作,一旦君昏臣奸(这在专制的封建 制度下势所难免)、贪官盈朝时,社会危机的总爆发就势不可免。 纵观几千年的历史,以往的政权无一能跳出“ 兴浡亡忽” 的 历史周期率。今天的中国,宪法已经确立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但只有确立宪法的权威,只有真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 障人民能够依法真正地合法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意见、 有效地监督政府的活动,才能使社会出现的矛盾理性地在法律的程序 内进行解决,才不致使社会危机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唯此才能跳出历 史周期率,才真正为中国社会的平稳发展创造了基本条件。 本文发表于《人民代表报》1995年3 月29日第三版* * 本文发表时配有编者按:每一个关注国是的人不能不注意到乔石 委员长在刚刚闭幕的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这样一段讲话:“ 早在建国前,毛泽东同志在回答一位爱国民主人士提出的人民政权有 什么办法跳出历史上兴亡的周期率的问题时说过:‘ 我们已经找到 了新路,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就是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人人 起来负责’. 我们今天在深化改革的重要时刻,重温毛泽东同志的这 一精辟论述,对我们仍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的确,“ 兴浡亡忽” 的历史教训值得记取。这里我们刊发陈之(本人当时用的笔名)先生 的《传统与民主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思考》一文,以期引起读者对这一 问题更多的思考与关注。 相关链接: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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