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振聋发聩”还是“震耳欲聋”(网友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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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陈磊 《姑苏晚报》2004年11月12日A11版“中国•关注”据《重庆时报》发了一则新闻:“乘起落架高空飓风飞行”。文中这样写到:“由于吊舱距离涡轮风扇式发动机很近,所以噪音至少在130分贝左右,足以振聋发聩。”不知道是否是什么原因,这样一个词语使用错误却没有被编辑发现。 新闻报道的内容是想形容小男孩躲藏的飞机起落架舱环境的恶劣,至少130分贝的极大噪音足以使他耳朵聋掉,甚至死亡。在这里还是应该用“震耳欲聋”为妥。“震耳欲聋”意为:“耳朵都快要震聋了。形容声音很大。”(《中国成语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例如,“尖利高亢震耳欲聋——F1战车考验人们耳膜坚韧度”;“据目击者说,爆炸发生时,他快吃完饭,突然从餐厅北门传来震耳欲聋的响声……”。 文中所用的“振聋发聩”在《中国成语大辞典》是这样释义的:“聩:天生耳聋。声音大得使耳聋者都能听见。比喻惊人的言论唤醒糊涂麻木的人。”虽然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也可以说声音大,但今天现在不作为形容声音的意思来使用,而是用作比喻言论的突出。如:“郎咸平再次振聋发聩:高速成长的企业最危险”(《北京娱乐信报》2004年11月15日);“30多个数字振聋发聩——省委书记白克明热盼人才强省……人才啊,人才!白克明的讲话振聋发聩,在与会人员中产生强烈的震动。”(《河北日报》2004年07月08日) 在今天的传媒中,这样的误用错用时有发生,如报道中就见到“F1赛场车声振聋发聩 各色战车呼啸而过夺人心魄”这样的语句。看来,对于词语的使用还是好好地斟酌。 (通联: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区江苏省外国语学校 215104) 作者邮箱: sz-chenlei@163.com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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