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哲学对当今创新教育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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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强 易佑民 著名的反传统哲学家尼采(1844.10.5—1900.8.25)离开我们整整一个世纪了。100年来,他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想始终激励着人们不断探索新的领域,他为现代西方思潮提供了一个清晰可辨的起点。如果说20世纪爱因斯坦是科学创新的典范,那么尼采就是西方思想创新的源泉。 尼采的一生由读书、教书、写书构成,其中大半生在学校里度过,所以他对个中的甘苦、利弊深有感触。在他的著作中处处可见对守旧的教育制度的批判和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想。可以说,尼采不仅是伟大的哲学家,也是具有真知灼见的教育家,他的思想充满了创新的激情和活力,这对我们正在实施的创新教育,在观念和方法上不乏有益的启示。 启示之一:“打破偶像”——创新教育的前提 上帝是两千年来西方世界最神圣的偶像,但是尼采向人们宣布:“上帝死了!”西方人便必须自己担负起责任,独自走向创造之路。如果不是他首先告诉人们“上帝已经死了”,那么各种荒诞不经的道德禁律和宗教骗局将牢牢捆绑着人们,将人们的创造意识压制到最低限度。从哥白尼、伽里略的遭遇我们即可窥一斑,即使近代科学的始祖牛顿也不得不将第一推动力归功于上帝。自从尼采之后,西方思想文化界犹如打开千年的闸门,创造的洪流滚滚而下,各种新思潮和新学派像雨后春笋蓬勃而起。 应该说,打破偶像、破除迷信、挣脱教条对于创新教育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创新教育首先要在思想观念上破除偶像崇拜和权威禁锢,敢于质疑、勇于突破、善于超越。如若“偶像”一直被供奉,创新就失去了前提和可能性,因为任何超越都将被指责为僭越。我国历史上无数的读书人都是在维护偶像、“我注六经”的活动中耗尽一生。李贽、黄宗羲、康有为等人试图突破,便被视为异端。直到“五四”运动才突破几千年儒家封建传统束缚,出现英才辈出、百家争鸣、潮流更迭的创新高潮。所以,创新教育的首要前提,就是要打破偶像,解放创造力,激发创造热情。 启示之二:“重估一切价值”——创新教育的基础 创新不是空中楼阁,需要以一定的价值体系为基础,由于旧的价值体系束缚了创新活动的开展,那么“重估一切价值”便成为开展创新的首要任务。尼采是把“重估一切价值”作为创造活动的起点来看待的,“重估一切价值。借以指明蓄积力的出路,以致这些力爆发电闪雷鸣,化为行动。”根据尼采的看法,创新实践具有价值属性,创新活动一般都要被纳入一定的价值体系,而且在相当程度上价值评判直接影响创新的动议、计划、实施以及成果的认定和推广。 具有创新意义的重估价值,不是简单地换换包装,“兴趣不再放在肯定上,而是放在怀疑上……而是坚忍不拔的创造性”因为世界上不存在至善至美的东西,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找出问题、克服不足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这些年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中的各种论述,正反映了教育界对价值重估、价值创新的迫切愿望。正在实施的各类教育评估,可以说是教育领域开展“价值重估”的实际行动,通过评估找出差距,从而促进建设,推动改革。估价正确可以激励创造力的进一步发挥,估价错误势必搁置创新成果、抑制创造热情。 启示之三:“超人精神”——创新教育的本体 尼采打破偶像、重估价值,是为了超越传统而达到更高境界,创造新人,创造新世界。这就是尼采所倡导的“超人”精神。“超人”并非另一个上帝,也不是一个新偶像,它在本质上是一个动态的趋向,“超人”是一种完全发挥潜能、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状态,是人的创造力的凝聚和爆发。永远超越、不断创新便是“超人”的特质。 创新教育也必须培养具有“超人”那种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这既是创新教育的目标也是创新教育的本体。什么样的人是我们的社会和时代所需要的?尼采把学者分作几个类型:秘书型的学者只知整理各种材料,使之系统化;律师型的学者全力辩护他所研究的问题和权利;牧师型的学者一心让人们信仰他的信仰;犹太学者运用逻辑迫使人们赞同他的意见。所有这些人,不思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只图以各自的方式证明自己从事着正当的工作。显然,这几种类型的“人才”只是守成型的,缺乏创新精神和创造力。尼采曾愤世嫉俗地描述道:“我漫步在人中间,如同漫步在人的碎片和断肢中间!……我的目光从今天望到过去,发现比比皆是:碎片、断肢和可怕的偶然——可是没有人!”尼采的话真可谓振聋发聩,他的“学者”分类使我们不得不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认真的反思。我们的教育应培养完整的、具有活力和创造力的人,而不是人的“碎片”。教育部长陈至立曾撰文指出:“我国高等教育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培养是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高等教育法》中明文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些都将对我国的创新教育事业提供有力的保障和巨大的动力。 启示之四:“尊个性而张精神”——创新教育的品质 尼采写道:“个性弱的人没有超越自己的能力。”不能超越自己,则无创造可言。数千年来,我国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儒家文化,它要求人们尊卑有别、长幼有序、进退有礼,这种文化氛围造就了大批缺乏个性,不敢越雷池一步,迷信权威,迷信祖宗,没有创造精神,被动接受填鸭式教育的知识奴隶。由于社会环境、文化氛围、教育制度中的不利因素,使我国学生的个性发展受到很大影响和限制。 从一定意义上说,创新是人的自由意志和个性的体现。追求个性和自由的人,往往具有很强的创新意识和独创能力。创新在本质上就是追求新意和差别,如果因循守旧、求同去异、千人一面,则无创新可言。尼采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特的自我。”这个独特的自我要“创造出一轮自己的太阳”。因此,他一再要求人们“成为你自己”,“成为我们之为我们者,成为新人,独一无二的人,无可比拟的人,自颁法律的人,自我创造的人!”我们的创新教育应该注重塑造具有个性的创新人格。创新人格是一个人进行创新、发明的心理基础,是创造者所必备的、良好的、持久的个性品质。可以说,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要把作为人的独特本质的创造精神引发出来,使其成为能够自觉、自由创造的人。 我国对于尼采思想并不陌生,百年之中,先后兴起过三次“尼采热”。早在1902年,梁启超就将马克思与尼采同时介绍给国人,接着陈独秀、鲁迅、傅斯年、田汉、茅盾、郭沫若、郁达夫等新文化先驱,都表现出对尼采的极大热情,思想和创作受到了很大的激励。陈独秀在《新青年》发刊词第一条中,即以尼采为武器,抨击儒家“忠、孝、节、义”为“奴隶之道德”。有“中国尼采”之誉的鲁迅,热切期望借尼采思想给旧中国注入新鲜血液,改造守旧懦弱的国民性。 尼采是现代西方唯心主义哲学代表人物,他的重大理论贡献就是破除传统固有观念,在突出人的个性基础上,展现人的创造能力,肯定人的创新本质,这些思想对我国当代创新教育的发展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但是由于时代和文化背景的差异,我们应对尼采创新思想做合理化的吸收,辩证、历史地看待其某些偏颇之处,以起到借鉴、启迪作用。(作者单位:安徽大学) (摘自:中国教育报9月20日3版)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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