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与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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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话推荐 何友晖、彭泗清

    原载《方法》99年第3 期

    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孝道是一种传统美德,舜是一位古代圣贤,

而杀子却是一个让人心惊肉跳的字眼,将它们放在一起,未免有风马

牛不相及之嫌。但是,它们之间确实存在一种看不见的关联:杀子的

现象在中国古代并不少见,孝道是造成这个现象的根源之一,而舜的

传说恰好包含了这两方面的主题。在中国人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化的人

际关系中,这种关键至今还若隐若现,因此有必要作一番认真的探究。

    一、杀子与自我牺牲虞舜出身低贱,幼年丧母,父亲瞽瞍是一个

盲人。年轻时,舜就是有名的孝子。父亲却只知宠爱后妻和后妻的子

女,对舜很坏并经常打骂;后母凶狠嫉妒,想杀死他;同父异母的弟

弟粗野自私,常常欺负他。尽管如此,舜还是一片真心敬孝父母,爱

护弟妹。尧帝在寻找合适的人选继承帝位时听人介绍舜的事迹之后想

考察他是否胜任。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做妻子,又叫自己的9 

个儿子和舜生活在一起,以此来考察舜的品行。尧还让舜担任官职,

给他严酷的考验,以此来考察他的才干。虽然做了尧的女婿,舜在家

庭中的处境却没有改善。他的家人还是想害死他。一次,他们叫舜帮

助修理谷仓,等到舜登上仓顶时,却撤梯放火,想烧死他;又有一次,

他们叫舜帮助淘井,等舜下井后,却投石填土,想活埋他;还有一次,

他们请舜喝酒,想等他喝醉后杀死他。在妻子们的帮助下,舜每次都

死里逃生,家人的谋杀没有得逞。

    按照孟子的说法,舜明白自己在家庭中悲惨甚至危险的处境。在

去修理谷仓、淘井、喝酒之前,他都知道暗藏着杀机,妻子也劝他不

要去。要不是得到神助,他必死无疑。但是,他还是去了。为了履行

孝道,他别无选择。

    行孝与杀子的联系并非只出现在舜的故事中。事实上中国流传甚

广的许多传说和戏剧都包含了这个主题。在《二十四孝》中还有一个

“为母埋儿”的故事,其主题与舜的传说相同:子女有被自己的亲生

父亲杀死的危险。故事是这样的:“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

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

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子不敢违巨。巨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

上云:天赐孝子郭,官不得取,民不可夺。”郭巨的儿子能够活命,

也靠的是上天有眼。

    应该指出的是,在这个故事的早期版本中,郭巨并不穷。在父亲

去世后,他把家中的所有财产分给了两个兄弟,自己独立承担奉养母

亲的义务。准备埋掉的儿子刚刚出生不久。郭巨之所以要埋儿,是因

为考虑到养育儿子可能会妨碍他履行供养老母的孝行。由此看来,并

非只有穷人家的婴儿才可能遭遇被埋的危险。遇到饥荒年份,杀婴的

现象就更加普遍。由于中国历史上饥荒颇为频繁,所以,杀婴在中国

人的集体经验中是很突出的一件事。也许有人认为,这类行孝的伦理,

其根源在于物质上的缺乏。但是,这种说法无法解释为什么要牺牲婴

儿,而不是老人。正是孝道将饥荒时的杀婴合理化。

    薛仁贵的传说是又一例杀子的故事。这个故事已经成为京剧的传

统曲目。薛仁贵是唐朝时一个箭法高超的将领,他被调遣到遥远的边

疆去执行军事任务,并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在有一个版本的传奇中,

故事是这样的:薛仁贵在戍边18年之后,第一次回家。就在回家的路

上,他看到一个年轻人正在射杀野鹅。年轻人的箭法很好,薛仁贵便

向他提出挑战,要比赛箭法,声称自己可以用一支箭射死两只野鹅。

年轻人接受了挑战,但是,薛仁贵没有射野鹅,而是射死了这个年轻

人。薛仁贵说:“我本来可以给这小子留一条命,但是,象我这样的

军人,永远都不能让箭法超过我的人活下来”。故事的结局是悲剧性

的:被射死的不是别人,正是薛仁贵的儿子。他于18年前在薛仁贵离

开家不久后出生。

    在《红楼梦》中,宝玉也差点被他父亲贾政打死。有一次,宝玉

接二连三做了几件坏事,贾政听了非常愤怒,他喝令侍从们将宝玉

“堵起嘴来,着实打死!”贾政还嫌侍从打轻了,就“一脚踢开掌板

的,自己夺过来,咬着牙狠命盖了三四十下。”要不是王夫人及时阻

止,宝玉就可能小命难保了。宝玉被打得“面白气弱”,“由臀至胫,

或青或紫,或整或破,竟无一点好处”(第三十三回)。

    当然,这些故事之间有一些重要的区别。舜的传说是胜利者的故

事。薛仁贵的传奇却是可怕的悲剧。在舜的故事中,主人公已经长大

成人,可以养活自己;在“为母埋儿”中,那个婴儿却是完全无助的。

按照儒家的标准,舜是孝的典型,而宝玉则是一个不守规矩、荒疏学

业、辜负了父亲期望的不孝之子。“为母埋儿”的父亲心中想的是孝

道;贾政的行为也以孝道为基础。俗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如

果宝玉被宠坏,成为无用之人,贾政就没有对祖先尽孝——他应该管

教好孩子,保护家庭的名誉。舜的父亲则毫无理由来杀舜。因此,父

亲们相似的行为背后有着不同的情况和动机。但是,不管怎么说,他

们的行为都是有意识的,都对其儿子的生命构成了危险。

    父亲的杀子只是问题的一方面,与此相关的现象是子女为了父母

而作自我牺牲。在儒家看来,一个人长大以后,就有责任铭记父母的

恩情,将他们的幸福摆在比自己的幸福更重要的位置。在艰难困苦的

条件下,子女不能让父母处于那种很痛苦的情境:要决定是牺牲子女

的幸福,还是牺牲他们自己的幸福。因此,子女应该主动地为了父母

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用心理学的话来说,这样做就是将外在的

文化要求内化为自觉的行动。

    在中国的传说故事中,一再出现那种为了尽孝而做自我牺牲,不

惜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的事迹。故事越曲折,自毁性越大,就越受到

称赞。在《二十四孝》中,这类故事很多。例如,一个8 岁的孩子为

了防止蚊子咬他的父母,宁愿让蚊子恣意咬他自己;孝子王祥受后母

虐待,但是,当后母想吃鱼时,他却不顾天寒地冻,卧冰求鲤;一个

孝子听从医生的指示,尝父亲的粪便,以判断父亲的病情,知道父亲

病危时,就祈祷上天让他替父亲去死;年仅14岁、手无寸铁的杨香

“扼虎救父”,“惟知有父而不知有身”。

    二、孝道的神话与实质孝道在中国文化中根深蒂固,它代表了一

整套思想和行为模式。

    第一,按照孝道,亲子关系是“绝对密不可分的”(杜维明语),

因而是无法逃脱的。夫妻关系可以破裂,但亲子关系在任何条件下都

不可中止。所以,行孝要贯穿一个人生命的始终。事实上,在父母死

后,还要继续孝敬他们:为他们报仇雪恨,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遵

循他们生前坚持的原则,祭奠祖先。

    第二,行孝意味着维护父亲的权威地位。父辈的权威是不可挑战

的,在某种程度上,薛仁贵的故事就表明了这一点。当亲子关系出现

问题时,按照孝的伦理,子女必须从自己身上去寻找原因,想办法修

补关系。子女首先要问的是,“我做错了什么?”“我有什么缺点?”

而不是问父母有什么错。正如俗话所说:“天底下没有错误的父母。”

舜就是反躬自省的典范。对于家人对他不好一事,舜责备自己,而不

是责备家人。他认为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自己不完美,而不是由于他

父亲和弟弟的恶毒。哪怕得不到善意的理解,甚至遭到敌意的拒绝,

也要坚持不懈地行孝,实际上,正是敌意的拒绝突出了孝行的伟大。

在这方面,儒家的英雄颇象那种“别人打你的左脸,再把右脸伸给他”

的基督徒。但是,应该注意到,基督徒理应对所有的敌人都这样做,

而儒家的英雄只有对自己的家人才以孝报怨。

    第三,行孝还意味着子女的一切行动都要为父母的幸福着想。一

方面,子女应该努力争取生活上的成功,给家庭带来荣耀。越成功,

荣耀越高,孝行就越大。在谈到舜时,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

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孟子》,万章上)另一方

面,为了父母的幸福,子女要不惜牺牲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此外,

在某些条件下,一个孝子可以违背父母的意愿。如果顺从父母的某些

意愿会导致对父母不好的结果的话,违背这些意愿就甚至成为行孝的

义务。因此,虽然瞽瞍想谋杀舜,舜却不让他得逞,否则就会使他的

父亲更不配当父亲。孔子指出,当父亲发怒要打人时,孝子应该保证

自己的身体少受伤害。正如《孝经》所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而且,如果父亲对子女体罚得太厉害,也有

违父慈的伦理,所以,躲开父亲的体罚是有利于父亲的行为。

    舜的婚姻大事也没有事先告诉父母。在正常情况下,这种不遵守

“父母之命”的行为,会被认为是不孝之举。但是,孟子为舜做了这

样的辩护:“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

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他又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孟子》,万章上)

不管是躲开父母的体罚,还是背着父母结婚以延续香火,孝子都遵循

着一个基本原则:一切行动都要为父母的最终利益着想。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孝道并不只是敬爱父母的人之常情,而

是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平等的权力结构,行孝的结果可能并非和

谐的天伦之乐,而是相当残酷的人间悲剧。那么,为什么还要行孝呢?

儒家的辩护是:示范性的孝行符合天意,终将得到善报。对舜来说,

这种善报就是继承帝位。一开始,使尧注意到舜的正是他孝子的名声。

孔子说:“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

庙飨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

寿……故大德者必受命。”(《中庸》,第十七章)与此类似,孟子

认为将天下交给舜的是天,而不是尧:“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

孝行不仅符合天意,而且可以感动人心。舜的传说就表达了一种乐观

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孝行具有将悲剧转化为喜剧的力量。《孝经》

中记载,舜坚定不移的孝行起到了一定的道德感化作用。

    三、对孝道的现代争辩当代中国对于有关舜的传说而引发的两种

相反的观点,一是传统主义的,一是反传统主义的。杜维明是传统主

义的代表人物。他认为,舜是儒家倡导的自我修养的典范。舜所面对

的极其艰难的逆境,为创造性转化提供了机会。他的观点可以简述如

下:自我修养是儒家思想的中心内容,它是实现人性潜能的必经之路。

尽管家庭是儒家思想的中心,但是,它却并非儒家思想的终点。家庭

是个人成长和相互支持的自然的、必需的最合适的环境。自我修养是

规范亲密关系、使之和谐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尤为重要的是,父子

关系具有绝对密不可分的性质,处理好父子关系是自我修养和精神发

展的一种重要途径。舜遵循孝的伦理,“追求道德的完善”,克服了

各种困难,设法协调与父亲的关系。通过这种努力,他终于使自己和

周围的人都实现了创造性转化。

    创造性转化是一个美丽的理想,舜的传说中含有很强的妄想成分:

天可以被感动。如果天不被感动,他的家人也死不悔改,那么,他坚

持不懈的孝行又会有什么结果呢?如果没有上天的帮助,那些与舜一

样冒着生命危险行孝的人,大难不死的可能性又有多大?杜维明对这

类问题保持沉默。

    杜维明的观点中的基本缺陷是没有经过严密的逻辑论证。我们会

为那些在大灾大难面前表现出巨大的道德勇气的人喝彩。生活为创造

性转化提供了无穷的机会,但它们可能与孝道毫无关系。我们必须考

虑孝的代价:在孝道的支配下,舜成为一个思想单一、行为僵化、不

能做出其它选择的人。毛泽东曾经写下“六亿神州尽舜尧”的诗句,

他所向往的是敢想敢干、人定胜天的英雄,却不是循规蹈矩、靠天救

命的孝道的牺牲品。

    鲁迅是反传统主义的代表人物。他曾说过,听了《二十四孝》的

故事之后,就完全放弃了做孝子的想法。特别是“为母埋儿”的故事

很可怕。鲁迅问自己:如果他的父亲也这么来尽孝,他可能会有什么

遭遇?鲁迅说自己再也不敢做孝子,而且,他也害怕父亲想做孝子。

    心理学有关研究表明,从当代有关人的个性发展的观点来看,孝

道具有负面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孝道与认知保守

性密切相关,深受孝道影响的人认知保守性强,认知改变的阻力较大。

    第二,更为重要的是,孝道是以权威主义道德观为特征的社会化

模式的主要基础。这一模式强调冲动控制,而非自我表达;强调道德

上的正确,而非心理上的灵敏;强调对父母的服从和报答,而非自我

实现。其负面的结果是造成个人情感与角色行为相分离而可能造成父

子关系中出现情感疏远、紧张和敌对等问题。

    儒家将父子关系视为最重要的人际关系,要求尽力使之和谐;而

在实际生活中,父子关系不是亲密,而多是疏远。中国传统的文化规

范与其心理反应之间存在矛盾。孝道本身压抑了对这个矛盾的意识,

同时它造成了中国传统伦理学研究的盲点。

    舜之类的故事对于文化盲点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这些故

事中,道德正确是最重要所在。遵循传统道德戒律,而使内在的情感

变得无关紧要。在无形的传统价值观的熏陶之下,儿童会形成这样的

观念:生活就是听话、守规矩,个人的意志、情感和需要必须被压抑。

他们需学会从社会和道德需要的角度来看待生活,个人心理方面的意

识则逐渐淡漠。临床观察表明,绝对的父母权威造成的中国儿童有一

些典型的反应类型:在情感上疏远父母,特别是父亲;出现害怕权威

人物的普遍化趋势;面对权威的指示,采取沉默、否定、消极抵抗的

行为方式;出现将攻击内向化的趋势;情感与角色相分离。在代际关

系充满紧张、缺少关爱的情形下,情感与角色的分离,是应付孝道规

范的一种心理机制。它使人可以不带情感地去完成孝行,扮演孝子孝

女的角色。

    在谈到舜的故事时,孟子说:“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

怨焉,亲爱之而已俟。”(《孟子》,万章上)。孟子用一种描述性

的口气来表达规范性的主张,把应然当做了实然。也就是说,应该做

的被说成了已经做的,不应该做的被说成了没有做的:“对弟弟愤怒、

抱怨是不对的,违背了仁义道德”,所以,“这种愤怒、抱怨就不存

在。”因此,中国的社会化模式特别强调对攻击冲动的控制。而且,

儒家没有将错误的思想与错误的行为区分开来。错误的行为要禁止,

错误的思想也不可接受。正如孔子所说:“思无邪”(思想纯正)。

因此,必须消灭心中所有错误的、不纯洁的思想。从心理学的角度来

看,孔子所强调的就是思想控制。

    但是,如何才能使要不得的(错误的、不纯的)思想和感情变纯

洁呢?我们能够找到一把清洁思想的“心灵刷子”吗?人心毕竟不是

机器!说“坏”思想不应该存在,并不意味着“坏”思想就真的不存

在。思想可以被压抑,但不会因此而消失。心理学上的实然,必须跟

伦理学上的应然区分开来。

    更严重的是,被压抑的思想仍然可能起作用,它们会继续引起心

理冲突和紧张,对心灵造成更大的危害。

    人际关系的真正和谐,要求人们认识清楚自己对于他人的情感,

并妥善解决其中的问题。否则,我们就会否认自己的负面情感和敌意

冲动,所谓的和谐就会蜕变为口是心非口蜜腹剑的虚假的和谐。

    对于思想控制的看法,儒家思想与心理分析学派的差别是很明显

的。心理分析主张完全根除对思想的一切限制: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

以想的。它对思想和行为作了基本的区分。我们认为,由自我(ego )

控制的、有意识的思想,本身是无害的。只有在行为的领域,才需要

控制。在今天,敢于想那些不可想的问题,是创造力的源头。内在的

思想控制只会扼杀创造力,导致精神上的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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