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现代汉语词典(66-68)(网友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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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森 66、多少 【多少】(P323)①指数量的大小:~不等,长短不齐。②或多或少:这句话~有点道理。③稍微:一立秋,天气~有点凉意了。 这里只说②,“或多或少”当然可以解释“这句话多少有点道理”中的“多少”,但是这样的解释有什么意义呢?问题是“或多或少”又表示什么意思呢?如果仅作这样的理解,似乎只是说明这句话中包含道理的“数量”:也可能多一点,也可能少一点。但这又起到什么作用?如果只是传达数量,那么这样的话的信息将等于零。因此它一定不是传达数量的。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当然不解释也要得。因为通常在我们查词典之前,生活已经教给了我们这句话了。但是对于不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来说,看了这样的解释就会如坠雾中,找不着北。考察这句话的语言环境,可知它是在面临对这句话的不同意见时表示一种肯定的意见时用的。例如对方说:“他怎么话说得这么难听?”你说:“虽然难听了一点,不过,我认为,这句话多少有点道理。你就不要计较他的态度好了。”“多少有点道理”实际上是说话人对“这句话”的肯定,但因为对方率先表示了否定的态度,如果说话人的肯定态度过于直接或强烈,会对对方造成不良刺激,故说话人选择了比较温和的说法。也可能有这样的环境:当你意欲对某人作出较低的评价,又不想给他过份的刺激,就可以说:“××在××事情上多少起了些作用,但他所犯的错误还是严重的。”因此,可以在释文“或多或少”之后加括号:(表示委婉或勉强的肯定)。 67、多事 【多事】(P323)①做多余的事:不找他他也会来的,你不必多那个事了。②做没必要做的事:他总爱~,惹是非。 “没必要的事”就是“多余的事”,①②义项重复了。比较两个例子,后一义项明显语义轻了,实际上批评的语气更重。改为:②多管闲事,招惹是非:他总爱~。(“多事之秋”另有解释,最好对这里的“多事”也立一义项。) 68、法权 【法权】(P342)权利;特权。 “法权”是一个在法学和政治学研究领域已经被正式废止的词语,且它是一个因翻译技术的缘故而生造出来、并由于政治生活不正常而日益僵化了的词,故并无确定含义,也不为民间所采用。《法学》月刊(上海华东政法学院)1999年第6期发表了该刊记者邵爱红采访陈忠诚教授的文章《“法权”还是“权利”之争──建国以来法学界重大事件研究(25)》。该文指出:“‘法权’是在我国早期马列译著中频频使用的概念,对于此译名的恰当性,陈忠诚教授早在50年代初便已提出质疑。但是这一正常的建议却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一直受到非议,直到1977年中共中央编译局正式通知确认‘资产阶级法权’应译为‘资产阶级权利’后,这一错误才得以纠正。”“法权”这一翻译上的误区,由于涉及到马列经典著作的译文问题,因此纠正一个翻译失误竟然成了法学界的一个重大事件。从50年代初始,在全国范围内陈忠诚先生是惟一坚持“法权”为错误译名的人。终于,粉碎“四人帮”后不久,1977年 12月12日,中共中央编译局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关于《“资产阶级法权”应译为“资产阶级权利”》的通知,废止了 “资产阶级法权”这一译名。可见,“法权”是一个业已退出汉语文的、本来就不该出现的词语,应予删除。之所以《现汉》未予删除,是因为编辑思想上因循守旧、新版抄旧版的结果。 作者邮箱: xzcls48@yaho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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