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考作文备考素材:“只给女儿留一元”的遗嘱尴尬了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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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 杂文参考 → 作文素材 2019-09-10 手机版 | ||||
“老人、保姆、房产、遗嘱”,这几个词语联系在一起时,你们会想到什么? 其实这类“老人立遗嘱,将房子留给保姆”的新闻屡见不鲜。但今天这份上海一老人的遗嘱却有很大不同,所引发的争议也远大于以前类似的遗嘱。 2018年11月25日,上海一老人在临终前,在医院立下了一份遗嘱。 “我的遗产留给女儿吴某一元,其余财产包括房产一套、存款80万,全留给陈女士。” 而这个陈女士,是女儿给老人请的保姆,仅到家里3个月…… 离婚不要财产,只要女儿 50年前,女儿吴某出生,老父亲开心得不得了。甚至为了女儿,把一直无法戒掉的烟给戒了。 后来老吴和妻子离婚,他放弃了财产分割,只提了一个要求:我要女儿。 虽然是单亲家庭,但在女儿小时候,老吴也是用尽自己的全力去爱她了。女儿生病,半夜送她去医院;有什么要求也会尽力满足她。 老吴心疼地对女儿说“爸爸真的好爱你”,那时候的小吴,还会用自己稚嫩的小手帮爸爸擦擦眼泪,“爸爸你别哭了,爸爸我也爱你” 儿女总是要长大成人的,小吴转眼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了。结婚生子后,女儿和自己,也好像变得陌生了。 老吴:“从一周一个电话,到一个月一个电话,到三个月一个电话;从半个月来看我一次,到一个月来一次,到三个月来一次,后来半年也未必能再见一次了。” 从女儿家到自己家,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而这一小时,对老人来说,似乎也太遥远了…… 50年亲情比不上3个月的照顾? 后来,老吴年纪大了生病,一个人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三个月里,女儿只来了两次,简单问候两句,就匆匆走了。给他请了一个保姆之后,再也没来过医院。保姆贴心照顾了老吴三个月。 生命即将走到尽头,还是没有等来女儿。这位父亲心如死灰,便立下了这份遗嘱。 老吴:“上海房租太贵了,房子就留给保姆。爸爸存款也不多,你结婚生子耗尽了爸爸所有积蓄,只剩下80多万养老钱也用不上了,也留给陈阿姨吧。” 在很多家庭,孩子大学毕业之后开始工作,然而这才是父母压力最大的时候。毕业后动用人际关系给他找工作,买房买车,结婚,带孙子,洗衣做饭当免费保姆。但是,儿女因为忙于工作、为了奋斗,陪伴父母的时间,可能也就只有短短几天。 对此,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网 友 评 论 187;187;187; 奔跑:我觉得老人太过绝情,父女五十年亲情,难道比不上保姆三个月的照顾?? 小茹:现在的社会之下,独生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方式真的也挺难的。夫妻俩都得工作吧?还有个小孩子要照顾吧?父母那边身体不舒服,也真的没办法天天照顾到啊。一天24小时,上班+路程就是10小时起步,睡觉再少也得6-7小时吧?还有要辅导小孩子工作烧菜打扫家务啥的,真的每天的时间真的有限,也不是每个公司都有人情味儿,可以让你停薪留职请假的。真的时间太紧了…… lee:我女儿在银行工作,别说休息了,整天加班加点,我们自己有不舒服的地方,根本别想让她请假陪。我理解孩子工作忙,我只能尽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吧。等我们老了去好点的养老院,他们有时间来看看,毕竟她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 jiojio好吃吗:女儿也许关心太少,但是女儿可能也有女儿的苦衷,而且保姆也是家里出钱请来照顾老人的,她做什么也是看在这份工作或者工资面上的,不是无条件的!老人这么做真的好么? 孩童之时:仿佛看到了一个老父亲临终之前的难过与绝望。父母的一生,都与儿女羁绊,然而儿女成家立业之后,却注定与父母渐渐远离.... 福利唧:这位父亲做的没错,女儿如果不是太令他失望,也不会只分得一元钱遗产。哪个子女不是未来的父母呢?如果自己的儿女这样对自己,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好狮子头:3个月的时间,钱和房产都留给保姆了,这种情况也值得深思。这中间保姆是不是利用了老人呢? 1元钱留与不留有何意义呢?可能老人也只是希望借此让女儿明白他的挂念吧。 来源:武汉晚报、看看新闻、燃视频、杭州日报等,版权归属原作者 老人立遗嘱:将房产赠保姆,只留一元给女儿 2019-08-30 14:26 金华晚报 据8月28日北京青年网报道,上海一老人在临终前,在医院立下了一份遗嘱:“我的遗产留给女儿吴某一元,其余财产包括房产一套、存款80万,全留给陈女士。”这个陈女士是女儿给老人请的保姆,仅到家里三个月……老人称三个月里,女儿只来了两次,简单问候两句,就匆匆走了。给他请了一个保姆之后,再也没来过医院,保姆贴心照顾了他三个月。 这件事一经报道,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老人为何将遗产给保姆不给女儿?老人与女儿之间发生了什么事?还有,遗嘱不分配给子女而分配给他人是不是合法有效? 老人将遗产给保姆并非个例 对于此事,网友们有站在女儿这一边的,说老人糊涂,保姆有手段。也有同情老人的,生病三个月孤零零躺在医院,女儿只来过两次,任何父母都会心寒。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像上海老人这样的事并非个例。 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的李伯为了感谢保姆多年的照顾,立下遗嘱将房子的1/3赠送给她。但这份遗嘱在老人去世前就引发了儿子们和保姆的争执,老人去世后双方为了争夺房产走上法庭。 《南国都市报》也曾报道过一个类似案例。三亚的树伯去世后,四个儿子发现父亲在生前瞒着家人立下遗嘱并进行公证,遗嘱中写明价值百万的部分房产及商铺全部归保姆所有。四个儿子拒绝履行老人遗嘱,最终与保姆对簿公堂。 前段时间,热播剧《都挺好》中,苏大强对自家保姆蔡根花十分满意,不仅决定与保姆结婚,还要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但是最终婚事在儿女的集体反对中泡汤,现实中,老人将遗产赠给保姆的做法也多数遭到子女的抗议。大众普遍认为,父母的遗产理应由子女等亲属或家庭成员继承,而非保姆等“外人”。 但是记者发现,现在将遗产进行其它分配的老人也有,就是不多。《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8年度)》显示,2013-2018年间,中华遗嘱库共登记保管遗嘱127968份。其中,2017-2018年,遗嘱中财产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孙辈等占比97.1%,其他分配方案为2.9%。 保姆替代不了亲情 金华市登峰法律服务所副所长廖露茴从事法律工作10年,她说,从社会角度看,大多父母还是会将自己的家产让子女继承,但是也不乏一些像上海老人这样的个例。 情理上看,老人觉得女儿对他的关心太少,但也许她有自己的苦衷,于是通过雇保姆的方式来尽孝。退一步说,保姆照顾得好,不是助人为乐,而是其职业素养和责任心的体现,也有女儿这个雇主的一份功劳。想要表达感激,可以加工资,不一定要通过遗产赠予的方式来实现。 “说到底,这种事件背后,其实隐藏着更多的社会问题。”廖露茴说,人到晚年,难免孤独,如果有人无微不至地照顾,老人会很容易感动,做出一些他当时认为对的事情。 而与此同时,很多为人子女者迫于工作的繁忙而忽视了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一些子女为了“省事”“省心”,干脆为老人雇请保姆,照料老人的生活。但是他们忘了,作为子女,工作再忙,哪怕家里已经雇请了保姆照料老人,也不能忘了“常回家看看”或“常打电话问安”,毕竟保姆替代不了亲情。 有些子女平时很少露面,一旦关系到父母财产分配、继承问题的时候,就急着出来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但往往这个时候为时已晚。廖露茴说,从法律的角度看,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谁的钱谁做主,老人有权利将自己的遗产赠予他人。 廖露茴建议,一方面,子女们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父母的财产一定是自己的,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老人上当受骗或一时糊涂,子女们也要对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看护和沟通,在此基础上,尊重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自由处置。 尽孝更需尽心 “根据我的观察,老人基本上都是嘴上讲讲,实际上心理还是非常放不下孩子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茂庭说,在没有完全失望的情况下,父母一般不会走极端。 但是现在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子女对老人确实有点忽视。孙茂庭有一次问一个家长,如果你对孩子的心是100分,那么对双方老人的心有10分吗?这位家长很坦诚,给他的答案是“没有”。 由保姆照顾老人终老,不仅折射出空巢老人缺少社会化照料的现象,同时也反映出很多老人的子女未尽到养老义务:一方面是保姆在老人身边殷勤照顾,另一方面是亲生子女长期不回家探望,对老人不闻不问。 如今,大家生活条件都好了,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一些子女往往错误地认为老人不愁吃、不愁穿就应该知足。但要知道,人是情感动物,老人也不例外。老人在物质生活无忧的情况下,也需要精神生活上的无忧。这种无忧仅靠雇请一个保姆照料生活是远远不够的。子女们还需要与父母进行心灵的对接,比如跟父母道家长里短,听他们唠叨,帮他们做点贴心事,多问候几次,多报几次平安。 孙茂庭说,孝敬父母是子女的伦理规范与道德责任,是做人的修养与觉悟,如果子女对父母多关心一些,可能就不会发生被保姆取代继承位置的现象。 来源:金华晚报 记者:吴越悦 老人立遗嘱只给女儿1元 50年亲情与3个月照顾之间的较量 2019-08-28 11:58 川北在线 最近,上海一老人在临终前立下一份遗嘱,遗产只留给女儿一元,其余财产包括房产一套、存款80万,全留给陈女士,而这个陈女士,是女儿给老人请的保姆,仅到家里3个月。不少网友调侃这是现实版的苏大强,说这个老人是被保姆给骗了,难道50年的亲情就抵不上3个月的照顾吗,况且保姆是收了钱才照顾的,这只是她的工作而已。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不是当事人,对于老人的做法不能轻易断言。但是只留给女儿一元钱,可以看出老人心中对女儿的埋怨,了解事情经过我们可以知道,老人是非常疼爱自己的女儿的,甚至离婚时放弃财产分割只提出要女儿一个要求,但是女儿结婚以后,两个人就渐渐疏远了,老人称三个月里,女儿只来了两次,简单问候两句,就匆匆走了。 我相信女儿其实是爱着自己的父亲的,父亲这么多年对自己的付出,女儿不可能感受不到。但是孩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小家,有自己的事业,肯定看望父母的时间就被占用了,而且有时候不懂怎么去表达自己的爱,也许认为给父亲雇一个保姆贴身照顾就是对父亲的爱了,却忽略了父亲需要自己女儿的陪伴,哪怕来了多说几句话,分享一下自己的生活,就像歌词里唱的“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我们每个人都应审视一下自己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不是说要分多少财产,而是让自己的父母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 同时,对于保姆得到遗产这个事,也应该提高警惕。艺术源于生活,《都挺好》里的苏大强与保姆小蔡的纠葛就反映出社会上存在着保姆骗取财产的事情,表面上对你好,其实就是为了钱。今天不说事例里的陈女士是真情还是假意,身为儿女没有时间照顾年迈的父母,请一个保姆来照顾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事前一定得做好准备工作,要找一个值得信任的,有经验的,因为不仅有保姆骗取财产的事,还存在保姆虐待老人的情况。因此不是请了保姆就完事了,身为子女还是要多关心父母,勤了解情况。既要保证不被骗还要保障父母收到良好照顾。 总之,父母与子女之间要互相体谅,有一个良好的沟通,这样父母能安享晚年,子女也能不留遗憾。张俊岭 50年的亲情比不过三个月的照顾,值得深思 来源:红网 作者:刘梅 编辑:田德政 2019-08-29 21:07:35 最近,上海一老人的做法,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老人明明有个女儿,却把遗产和房产都赠给了保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2018年11月25日,上海一老人在临终前,在医院立下了一份遗嘱。“我的遗产留给女儿吴某一元,其余财产包括房产一套、存款80万,全留给陈女士。”而这个陈女士,是女儿给老人请的保姆,仅到家里3个月……(8月27日《钱江晚报》) 这则报道之所以引起争议,很大程度上是在于五十年的亲情,尤其像这样自小与父亲相依为命的亲情为何就抵不过保姆三个月的照顾?这从侧面引出一个问题,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与物质财富相比,老年人更需要的是子女的精神照顾。 眼下,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可以肯定的是,未来这种孤独老人的现象只会越来越常见。相信很多子女也想时常陪伴在老人身边,无奈,生活所迫,繁忙的工作往往忽视了对老人的“精神赡养”,理所当然地认为老人吃饱喝足,冬天不冷夏天不热就行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但是“遗产房产赠保姆”的案例给我们一个警示,物质生活即便在丰富,也需要子女的陪伴,哪怕是经常打电话唠唠家常也可以。 老人呼唤子女真诚的“亲情关爱”,不在乎子女给予自己多少钱,更不在乎子女挣多少钱,但是现实是,正如网上流传的那句话一样:“不上班吧,您觉得我没出息,赚不到钱养不活家;去上班吧,您又觉得我不孝顺,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一回。” 这就需要老人与子女之间常常沟通和交流,裂痕一旦产生,就会出现类似“把遗产留给保姆”的尴尬。 新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因此,作为子女,我们有义务经常回家看看,时常打电话问候一下,也许忙碌只是某些人的借口,笔者认为,你若有时间吃饭,就有时间打电话问候老人;你若有时间带着一家人外出旅游,就有时间回家陪陪老人。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但愿我们每一位为人子女者,能从“遗产房产赠保姆”这一案例中获得一些启发,想想儿时父母是怎么陪伴我们的,莫在找借口,常回家看看,常打电话问问,让父母有个安详幸福的晚年。 文/刘梅 “遗产房产赠保姆”呼唤子女“精神赡养” 来源:东方网 2019-08-30作者:叶金福 但愿我们每一位为人子女者,不妨能从“遗产房产赠保姆”这一案例中多多少少受到一些启发,并自觉行动起来,多些“常回家看看”,多些“常打电话问问”,多给老人一些“精神赡养”。 “老人、保姆、房产、遗嘱”,这几个词语联系在一起时,你们会想到什么?最近,上海一老人的做法,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老人明明有个女儿,却把遗产和房产都赠给了保姆。(8月28日《北京青年网》) 据报道,去年11月25日,上海一老人在临终前,在医院立下了一份遗嘱:“我的遗产留给女儿吴某一元,其余财产包括房产一套、存款80万,全留给陈女士。”而这个陈女士,是女儿给老人请的保姆,到家里仅3个月。 老人缘何要把“遗产房产赠保姆”呢?原来,老人的女儿自从结婚后,看望老人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从一周一个电话,到一个月一个电话,到三个月一个电话;从半个月来看一次,到一个月来一次,到三个月来一次,后来半年也未必能再见一次了。而据了解,从女儿家到老人家,只要一个小时的车程。读罢这则报道,笔者忽然明白了:老人是缺少子女的“精神赡养”。难怪老人会如此“绝情”,不把遗产和房产给女儿,而全给了保姆。 眼下,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但与此同时,很多为人子女者却迫于工作的繁忙而忽视了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一些子女为了“省事”、“省心”,干脆为老人雇请了保姆,照料老人的生活。但笔者以为,作为子女,工作再忙,哪怕家里已经雇请了保姆照料老人,也不能忘了“常回家看看”,或“常打电话问问”,毕竟保姆替代不了亲情。 “遗产房产赠保姆”的案例告诉我们:老人不仅仅需要“物质赡养”,更需要“精神赡养”。如今,大家生活条件都好了,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一些子女往往错误地认为老人不愁吃、不愁穿就应该知足了。但要知道,人是有情感的动物,老人也不例外。老人在物质生活“无忧”的情况下,也需要精神生活上的“无忧”。而精神生活上的“无忧”,仅仅靠雇请一个保姆照料生活,那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子女在老人的精神生活方面要“亲力亲为”,那就是“常回家看看”、“常打电话问问”等等这样的“精神关爱”。因此,笔者以为,老人“遗产房产赠保姆”之举,说到底,就是呼唤子女的“亲情关爱”,呼唤子女的“精神赡养”。 新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其中还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可见,老年人的“精神赡养”也是有法可依的。如果子女只满足老人物质生活上的“保障”,而对精神生活上的“保障”不闻不问,那不仅会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而且这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俗话说:“家有老,是个宝。”但愿我们每一位为人子女者,不妨能从“遗产房产赠保姆”这一案例中多多少少受到一些启发,并自觉行动起来,多些“常回家看看”,多些“常打电话问问”,多给老人一些“精神赡养”。如此,老人的晚年生活才是幸福的。同时,类似“遗产房产赠保姆”的尴尬才会得到化解。 “只给女儿1元其余遗产给保姆”尴尬了谁 2019-08-30 07:20:00|来源:东方网 “老人、保姆、房产、遗嘱”,这几个词语联系在一起时,你们会想到什么?最近,上海一老人的做法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老人明明有个女儿,却把遗产和房产都赠给了保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东方网) 8195;8195;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1月25日,上海一老人临终前,在医院立下了一份遗嘱。“我的遗产留给女儿吴某1元,其余财产包括房产一套、存款80万,全留给陈女士。”而这个陈女士,是女儿给老人请的保姆,仅到家里3个月…… 8195;8195;这份遗嘱,尴尬了谁?无疑尴尬了老人女儿吴某!老人为何要对自己女儿如此“绝情”呢?我们都是局外人,具体情况难得其详。不过,依据相关报道,也可大致揣摩出一二来。原来,老人与妻子离婚,他放弃了财产分割只要女儿,自己含辛茹苦把女儿养大。女儿结婚生子后(可能有她的难处),从一周一个电话,到一个月一个电话,到三个月一个电话;从半个月来看老人一次,到一个月来一次,到三个月来一次,后来半年也未必能来一次了。再后来,老人生病住院,三个月里,女儿只来了两次,也是来去匆匆。到了最后,她为父亲请了保姆(或许是为了省事、省心),再也没来过医院……很显然,女儿对父亲的生活照料不周、情感关心不够,彻底伤了老人的心!因此,老人做出了上述在笔者看来多多少少有点警示意义的遗嘱。 8195;8195;一,为人子女要孝敬长辈。 8195;8195;孝老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譬如本案中的女儿吴某,自以为自己出钱为老人雇了保姆就是尽孝了,就可以不去医院了。其实不然,保姆不能代替子女!老人是需要保姆照料,更需要子女经常的看望、问候,尤其是精神方面的亲情慰藉。 8195;8195;二,子女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未必就能继承得了。 8195;8195;父母有权分割、处置自己的遗产,他人无权干涉。本案遗嘱昭示的“50年亲情比不上3个月的照顾”(至少在当事老人这样认为),实在到少有些出乎人们意料! 8195;8195;仔细想想,“有比较才有鉴别”。老人可能是通过对比女儿和保姆对自己的上心、走心、精心、用心的态度,得出“保姆更比女儿亲”结论,就立下了这样的遗嘱:“只给女儿1元其余遗产给保姆”,这似乎也符合情理、法理。 8195;8195;总之,上海这位老人的特别遗嘱,也给大众上了一堂生动的道德课、法治课。尊老孝老既是中华美德,更是法律责任,为人子女还是要弘扬中华美德,履行法定义务,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地孝敬父母,常打电话问问、常回家看看,确保让辛勤养育我们的父母晚年生活幸福、吉祥、快乐、安康,如此才能避免“只给女儿1元其余遗产给保姆”的尴尬与难堪。 “老人立遗嘱房产赠保姆”的多维解读 搜狐焦点北京站 2019-04-25 07:30:10 近日,一则八旬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保姆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据媒体报道,苏州年近八旬的贾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一套市场价超百万元的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但他们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细心照顾他。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 在许多人看来,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顺理成章、天经地义,但苏州这位贾老伯却执意要将价值超百万的房产赠与照顾自己的保姆,并且以公证遗赠的形式予以确权。这显然有悖认知常识和亲情伦理。此举已引发网友热议,更带给包括老人、子女、保姆、公证机关等诸多层面的多重思考。 首先,老人立遗嘱将房产赠与保姆并无不妥。法律虽然规定了子女对父母遗产的依法继承权,但也并没有限制在世父母将遗产赠与第三者的生前处置权。只要有证据证明“遗嘱”是在老人神志清醒的情况下立下,其赠与保姆的房产就是有效的。而且就时间顺序而言,靠后立下的遗嘱要优先于此前的遗嘱;而无论时间先后,曾被公证过的遗嘱,法律效力要高过其他未经公证的遗嘱。 不过,按照现行法律,老人也只对属于他的一半房产具有赠与权利,而对应属于他老伴儿的另一半房产,因本人去世已产生继承关系。也就是说,房产另一半的处置权当归继承者所有,老人无权将整套房子赠与保姆。至于老人该不该事前告知儿女,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鉴于此,老人在立遗嘱时,公证处工作人员需向老人讲清有关法律和相关应知事项。 其次,倒逼子女反思是否尽到了赡养老人义务。赡养照顾老人既是为人子女出于血缘亲情的孝道伦理,也是乌鸦反哺、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更是必须履行且责无旁贷的法律义务。赡养老人应包括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两个层面。即便是子女工作繁忙,老人已由雇请保姆照顾,但“常回家看看”仍是子女不可或缺的亲情陪伴和孝亲敬老。儿女连心、亲情难舍,贾老伯为何要将房产赠与本当负有“服务”职责的保姆,值得老人的儿女躬身检视与扪心自问。 其三,老人立遗嘱将房产赠保姆需慎之又慎。从法理上讲,老人将房产赠与保姆并无不可;但从事理分析却不无风险,毕竟“服务”关系不能取代亲情血缘,这的确需要立遗嘱老人瞻前顾后、权衡利弊、慎之又慎。比如,不能受他人蛊惑,要独立思考、出于本人意愿;如果保姆是由子女出资雇请,代替自己照顾老人的,立遗嘱赠与时最好与子女们沟通一下,以免给善后招来麻烦。 更为重要的,老人要对遗嘱赠与关系确立后可能发生的风险与变故保持警惕。不能排除会有保姆受急于得到房产的利益诱惑而背弃“照顾终身”的责任与承诺,做出对老人不利之事。现实生活中不乏此等恩将仇报、背信弃义的案例。对此,遗嘱公证部门要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司法机关更需对这种丑行劣事依法惩戒。 北京青年报 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保姆,子女反对,法律支持 中国新闻周刊04-26 13:20 江苏:八旬老人立遗嘱 百万房产赠保姆 苏州八旬老人贾老伯近日立了一份特殊的遗嘱:将一套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 这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价值在120万元左右。 保姆在贾老伯家干了六七年。据“看苏州”报道,贾老伯称,几年前自己的老伴生病卧床,保姆就开始照顾她的吃喝拉撒睡,始终任劳任怨、贴心照顾。老伴过世后,保姆又每天24小时在他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而自己的一双儿女要么在外地,要么忙于工作或家庭,顾不上他。 “所以,我就决定将我的那一份房产赠送给她。”贾老伯说,自己年事已高,除了这套住房,没有更好的方式来回报。 中华遗嘱库预约员接受“梨视频”采访时表示,贾老伯的子女目前不知道这一情况,立遗嘱时,只需要立遗嘱的人过来,继承人没有必要过来。 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们称贾老伯为“现实版苏大强”。电视剧《都挺好》中,苏大强对自家保姆蔡根花十分满意,不仅决定与保姆结婚,还要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 现实生活中,贾老伯的事也并非个例。 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的李伯为了感谢保姆多年的照顾,立下遗嘱将房子的1/3赠送给她。但这份遗嘱在老人去世前就引发了儿子们和保姆的争执,老人去世后双方为了争夺房产走上法庭。 《南国都市报》也报道过一个类似案例。三亚的树伯去世后,四个儿子发现,父亲在生前瞒着家人立下遗嘱并进行公证,遗嘱中写明价值百万的部分房产及商铺全部归保姆所有。四个儿子拒绝履行老人遗嘱,最终与保姆对簿公堂。 苏大强与保姆的婚事最终在儿女的集体反对中泡汤,现实中老人们将遗产赠给保姆的做法也多遭到子女的抗议。而大众普遍认为,父母的遗产理应由子女等亲属或家庭成员继承,而非保姆等“外人”。 《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8年度)》显示,2013~2018年间,中华遗嘱库共登记保管遗嘱127968份。其中,2017~2018年,遗嘱中财产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孙辈等占比97.1%,其他分配方案仅为2.9%。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中华遗嘱库所保管的遗嘱中财产给到外人的情况是特别少的,给到保姆的情况也有发生,但这是极个别的情况。”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晓丽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自己代理的案件中,有很多来咨询的案例,有的是老人跟保姆签了遗赠扶养协议,有的是在遗嘱中写了去世之后将财产遗赠给保姆。“家属几乎都不同意,协商不成的,几乎都是诉讼处理。” “防火防盗防保姆”“子女工作不辛苦吗?说孩子照顾不周的父母怎样才能够满足?怎样才可以不作?”许多网友认为,保姆照顾老人是工作职责所在,老人应该体谅儿女。 但不管网友和老人的家属同意与否,贾老伯等人的做法,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可见,贾老伯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保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也写明,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高晓丽表示,遗赠扶养协议排在最先,其次是遗嘱或遗赠。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才能按照法定继承继承财产。 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遗嘱,保姆或其他非法定继承人就能得到老人的遗产。 法律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据贾老伯称,这套房老伴在世时为共有财产,有一半产权可以归自己支配。他立遗赠送给保姆的,就是这一半房产。 “子女除了要看老人处分的财产是否是其个人财产,还要看遗嘱是否有效。”高晓丽表示,中华遗嘱库的遗嘱制定流程比较规范,如果没有相反证据,立遗嘱人明确表示其百年之后将自己的房产或其它个人财产遗赠给保姆,并且遗嘱中的内容是他的真实意愿表达,遗嘱一般是有效的。 陈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于将保姆作为遗产赠与对象的老人,中华遗嘱库采取密室登记的方式,通过精神评估和心理疏导,反复确认老人的真实意愿。 但有网友提出疑问,保姆如果是子女花钱请来的,老人的晚年实际上由子女赡养,遗产赠与保姆,这于情理上也说不通。 “给你是情分,不给是本分。”陈凯表示,财产是父母自己创造所得,子女对此并没有做出什么贡献。子女赡养父母是义务,不能因此就想当然地认为财产就应该归自己。除非子女生活困难,否则应该鼓励老人自己来处置、享受和消费自己的财产,这样也更有利于子女自我创造。 高晓丽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老人有自由处置个人财产的权利。子女出钱给父母雇保姆确实可分担一些照顾老人的工作,但还是应当尽量抽时间陪伴老人,给与老人关爱。 据“看看新闻”4月25日的报道,贾老伯的子女此前知道父亲有将房产赠与保姆的想法,儿子既不赞成也不反对,但女儿对老人的决定表示不理解。 陈凯称,家属如果不同意老人的决定,中华遗嘱库除了从情感方面劝说子女尊重老人的意愿外,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让保姆意识到,如果没有子女的配合,想要得到这些财产需要经历一个比较漫长的法律过程。并让获得财产的保姆,对老人的子女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订立遗嘱后,老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遗嘱。中华遗嘱库共登记保管的127968份遗嘱中,就有674 人次修改遗嘱。 “如果是遗赠抚养协议,保姆是否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是否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行为,是否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如果有这种情况保姆不能获得遗产。”高晓丽说。 侯晓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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