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老虎与黄金》的隐寓义——自然与社会的影子皇帝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教学文摘备课资料 2019-06-26 手机版


洪烛

作家的想象力有时体现在:能够把客观上毫不相干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井使它们获得主观上的和谐——这是一个把上帝命名的万事万物重新排列组合的过程。这样的职业,是创造中的再创造。而行使这种神圣职权的人,才称得上作家中的作家。博尔赫斯无疑是这类作家的代表。随便举个例子:他于1972年出版了一部叫《老虎与黄金》的书。仅仅这书名,就能魔术般为我们打开一个幻想的世界。博尔赫斯曾如此注释“诗与玄学”:“文学即游戏,尽管是一种严肃的游戏。”但我想,一场成功的游戏必然会产生魔术的效果。文学的最佳境界在于实现了语言的魔术。博尔赫斯这类作家常常给人以魔术师的印象。他甚至把“老虎”与“黄金”这两个疏远的词汇分别搁在左右手,在读者眼前晃一晃,随即揣进兜里。眨眼的工夫,我们的想象力被他变戏法的手势调动起来了。老虎与黄金,黄金与老虎,究竟存在着什么关系?

老虎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顶级动物,是百兽中的王者,拥有黄金般尊贵的地位(帝玉的室座本身就是一把黄金的交椅,其旨令也常被称做金口玉言)。由此可见,老虎的形象是含金量最高的一…是权力、威信、荣誉的象征。同样,随着人类越来越像崇拜上帝一样膜拜金钱的势力,黄金业已构成人间的老虎,它可以改变贫穷,也可以吞噬良知;既是华丽的,又是残酷的——在幕后控制着每个人的命运。总之黄金与老虎一样,在人类的精神中被偶像化了——是神性与兽性的矛盾与结合,具有万能的力量。有以老虎为图腾的原始部落,也有以拜金主义为宗教信仰的城市居民。

老虎与黄金,分别是自然与社会的影子皇帝。当然,它们之间的这种联系是抽象的,纯属我个人的理解。两者更明显的共性是颜色上的相似。老虎的皮毛,天生就具有黄金的色泽——是一种不用渲染就和盘托出的贵族化的绚丽。老虎与黄金都能给人带来这种强烈的视觉效果,同样拥有超凡脱俗的审美价值,因而虎皮与金条成为人类极器重的装饰品一一甚至可以衡量财富、身份、气势与杜会地位。老虎与黄金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是人从心理上把它们结合在一起。博尔赫斯以此为书名,莫非出于这种理由?

结合到博尔赫斯的作品中,他把老虎皮毛上的花纹比喻为“神的文字”:“我设想混沌初开的第一天早晨的情景,设想我的神把讯息传递给虎豹的鲜艳的毛皮,虎豹在岩洞里、芦苇丛中、岛上交配繁衍,生生不息,以便和最后的人类共存。我设想那虎豹织成的网和热的迷宫,给草原和牲畜群带来恐怖,以便保存一种花纹图案。”在日积月累的阅该中他获得了秘密的恩惠,“即使在人类的语言里,没有不牵涉到整个宇宙的命题;说起老虎这个词就是说生它的老虎,它吞食的鹿和乌龟,鹿觅食的草地,草地之母的地球,给地球光亮的天空。我想在神的语言里,任何一个词都阐述了一串无穷的事实,阐述的方式不是含蓄的,而是直言不讳的;不是循序渐进,而是开门见山。时间一久,我觉得神的一句话的概念有点幼稚或者亵渎。我认为神只应讲一个词,而这个词应兼容并包。神说出的任何词不能次于宇宙,少于时间的总和。这个词等于一种语言和语言包含的一切,人们狂妄而又贫乏的词,诸如整体、世界、宇宙等等都是这个词的影子或表象。”

在他心目中语言是一副神奇的锁链.万物皆能从中找到各自的位置与秩序——老虎作为词汇,究竟属于这根链条的起点还是中间环节?

布莱克把老虎说成是明亮的火,是恶的永恒典型。博尔赫斯却更为欣赏切斯特带给老虎的定义:“可怕的优美的象征”,认为没有别的话足以作为老虎的表征了。“老虎这个形象,许多世纪以来,一直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我喜爱老虎。在孩提时,我就懂得在动物园的某个笼子前面逗留;对别的笼子,我就毫不在意。我在百科全书和自然史教科书里寻找老虎的图画。人家给我看《林莽之书》,书里说:歇尔汗,就是那只老虎,竟然是英雄的敌人,使我很不高兴。这种奇怪的喜爱,长期以来从来没有离开过我。我一直生活在自相矛盾的两种愿望之中:既想当猎人,又想过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博尔赫斯笔下的老虎大多是金黄的,惟独在这篇《一个无可奈何的奇迹》中,闪现的银色花纹的蓝老虎——他怀疑在恒河三角洲地区发现了这类动物的一个蓝色异种,实际上不过是他本人的梦境。当人们为想象某件事物而精疲力竭的时候,就会由梦来最后促成它——老虎是博尔赫斯梦中永远的标本。我简直分辨下清他对老

虎先天性的酷爱究竟是画匠式的,还是猎人式的。

在另一篇题为《梦虎》的丈章中,他重复说明着这种特殊的嗜好;“小时候,我对老虎热衷到迷恋的地步。它既不是巴拉那的那种黄斑虎,亦非亚马逊河流域的色彩模糊的品种,而是条纹清晰的真正亚洲虎。只有坐在大象身上的堡垒的武士,才能战胜它。我常常在动物园的一只笼子前流连忘返。我十分喜爱大部头的百科全书和自然历史,就因为那里有老虎的光辉(对它的形态我至今记忆犹新,然而却难以记住一个女人的前额或者微笑。童年易逝,老虎的记忆和对老虎的狂热也渐渐淡去。然而老虎依然留在了我的梦中,统治这片沉没、混乱的上地。于是,睡梦中,我游荡在任何一个梦境中并会突然发觉它是一个梦境。于是我常想.这是一个梦,是意志娱乐使然。既然梦中无所不能.那么我就梦一只虎吧。”

博尔赫斯把老虎和梦结合在一起。老虎快成为他梦的化身。他却很少以同样的激情梦见人类。他夜以继日做着的简直是一个淘金梦:向梦境的更深处挖掘.再挖掘,只为兑现老虎身上的那道金光。他会为偶然发现的金矿而欣喜,却很难被朝夕相处的石头感动。老虎是他梦中闪烁的黄金,正如黄金是所有淘金者渴望征服的老虎一一老虎与黄金,都是平凡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奇迹。博尔赫斯的爱,实际上是一个凡人对奇迹的渴望。但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奇迹都是令人目眩的。博尔赫斯终生执著于老虎与黄金(也包括文学)那耀眼的光芒,所以他于56岁失明。一个人的一生,承担的光阴与黑暗是相等的。

博尔赫斯还有一首题为《另一只老虎》的诗:“夜色流遍我的心灵。我沉思。我在诗篇里呼唤的老虎,是一只象征与阴影的老虎,一系列文学的比喻和一连串百科全书的记忆。不是那要命的老虎,那不祥的珍宝。它在太阳或变幻无常的月亮之下,在苏门答腊或孟加拉执行着它爱情,懒散和死亡的惯例。”

一个文人,居然爱虎成癖一一这远非英雄主义或尚武精神所能形容。博尔赫斯终生以图书棺为栖身之所,当他徘徊在书架中间,所谓的“另一只老虎”也徘徊在这位孤独的幻想家的内心,在这文明的囚笼里扩张着野蛮的梦境——构成他的神秘伴侣。哦,一位大师和他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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