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义句中的不合理句意(网友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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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怀仁中学     赵亚军

我们来看一组句子:

①、大家对护林员揭发林业局带头偷运木料的问题,普遍感到非常气愤。(1996年全国卷)

②、警方对报案人称围观者坐视不管表示愤慨。(2003年全国卷)

③、局长嘱咐几个学校的领导,新学期的工作一定要有新的起色。(1998年全国卷)

对①有两种理解:1、大家对林业局带头偷运木料的问题,感到气愤,护林员在这里应该是个英雄。这显然是句子要表达的本意。2、大家对护林员揭发林业局带头偷运木料这一行为,感到气愤,大家对护林员气愤,难道是因为他断了大家的财路吗?这种理解显然是违背一般的认知规律,违反一般的道德准绳的。因此,第2种理解是不合理的,是站不住脚的。从而使得这一歧义句只能有一种理解。

②也有两种理解:1、警方对报案人所说的围观者坐视不管这一现象表示愤慨,愤慨的对象是围观者,原因是坐视不管。2、警方对报案人表示愤慨,难道是因为他报案给警察添了麻烦或是污蔑了围观者?所以,很明显,第一种理解是正确的,而第二种理解则违背了一般的认知规律,使得歧义句不存在歧义。

对于③的理解也有两种:1、局长嘱咐几个学校的  领导,重点是几个不同的学校的领导。2、局长嘱咐几个  学校的领导,重点是同一所学校的几个领导。这两种不同的理解是由于句内停顿的不同而造成的,但从语法角度来看,“几个”直接修饰“学校”,所以应理解为“几个不同的学校”,如果是“同一所学校的几个领导”,则应表述为“局长嘱咐学校的几个领导”,“几个”直接修饰“领导”。这里可以造句类比,如“此次博览会上,展出了几个公司的产品”。所以,该句子的歧义也不成立。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歧义句中存在着不合理句意,也就是说,在正常的认知规律下,符合社会一般的道德准绳的理解只能有一种,使得这些歧义句没有了歧义。我们的高考试卷却在玩着一种文字游戏,出着一些纯“语文”的歧义句。

 作者邮箱: yajun8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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