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在情感体验中学习语文(网友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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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茅坪初中 吴云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育的任务是什么?北京大学教授、语言学家陆俭明认为,语文教育是给学生真善美的熏陶与教育,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让学生掌握恰到好处的语文知识。《语文新课标》也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为了能让学生在这个特定阶段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我们必须怎样对他们进行教育呢?笔者认为,更多的,我们应从情感体验上做文章。下面,我结合《语文新课标》在此方面的有关说明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情感体验有助于学生获得语文能力 语文能力是学生学习、运用语言文字进行生活的能力,是人类存在于社会的一种能力。知识和技能不是语文能力,只有当知识和技能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在特定的情况下,用来为人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时,它们才表现为语文能力。所以,语文教学应以教学生如何运用语文技能进行生活为最基础的内容,如何学得语文技能,得借助于情感体验。 我们知道:汉语与其他语言不同,有着自己的独特特点。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汉语是一种表意的语言,它表现为“人治”,“偏重心理,略于形式”,其各级语言的组合、形成不依靠形态的变化,是一种非形态语言。所以,学习语言,更主要的是依靠主体的心理因素和对语言的直觉感受;理解语言,在一定程度意味着对这些语言所蕴涵的社会生活的理解。那在义务教育阶段,我们应如何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语文教学呢? 学生学习语言主要依靠两种方式,即语言学得和语言习得。语言学得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掌握语言以形成言语能力,学生在语言学得中,“不仅接触经过专家精心选定的话语材料,而且接触各种语言知识,并有各种各样的实践训练。”这种学习方式在课堂教学中表现尤为突出。而语言习得则是指语言交际主体在自然母语环境中,通过接触大量看似杂乱无章的言语材料,以一种我们至今难以解释清楚的语言学习能力抽绎出复杂的语言规律并据此去运用语言。据此,在语文教学中要充分利用这种优越的语言环境,让学生广泛接触并积累言语材料,凭借记忆的检索功进行情感体验的转移,进而形成直觉思维,在语言习得中培养良好的语感。这种学习方式贯穿于学生学习语言的整个过程。 让学生在情感体验中学习语文,就应做到“让学生带着社会生活的体验走进语文课堂,再让学生带着语文课堂的收获走向社会生活”。在学校教学中,我们对学生进行语文教育,大多借助于教材等语文课程资源来进行。这些语文课程资源正是学生获得情感体验的介质。先说说教材的选文(以人教版初中语文编排体例为例)。 教材选文具有典范性,讲究文质兼美,而且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题材、体裁、风格丰富多样的特色。选文是作者在特定生活情境中语用的结晶,凝聚着作者的文思和情结,涵盖着语文知识和技能,决不只是语文技巧和文字材料的简章堆砌,它不仅贯穿着作者的生活体验和情感倾向,作者对生活的感悟和语用经验也高度优化于其中。所以,教师在以教材为主要凭借的学校语文教学中,要高度重视语用的教学,借助精选的文字材料(这种材料往往贯穿着写作者的生活体验和情感倾向,蕴含着写作者个人的语用经验),引导学生用自己的生活体验、情感倾向和语用经验去解读写作者的生活体验、情感倾向和语用经验,进而提高学生对语言的感受和领悟能力。 对阅读部分的选文教学,我们应从学生的自我感悟出发,引导学生“按照人们日常生活和实际工作中读写听说的规律”进行学习。真正的阅读教学,应是教师、学生与文本作者心灵的对话。阅读教学应以学生的自我感悟为主,重要任务是学会如何多角度地解读文本,以及如何辨别这些文本中的意义所表现出来的方式。具体而言,阅读就是培养学生学会如何将自己的生活经历置于更为广泛的文化背景中对文本作者及文本所表现出来的意义进行关照和解读。在一定程度上,解读不需要教师做定性说明而表现为一种直觉,对于文本所固有的可能性始终保持开放的态度,而不是理性分析的、终结宣判式的。我认为:只有当学生意识到对社会生活能够进行主动的解释和认识,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时,他们才能对社会生活中的人、事、物及其之间的关系进行各种各样的解释,从而避免形成单一的、刻板的认识。只有按照自己的语言去解释所认识的事物和真实感受时,才会意识到自身存在的可能性,而意识到自身处境与自我感受正是一个人独立存在的重要标志,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情感体验才能得以实现,人对语言的学习和运用才会表现为一种需要。 学生是写作的主人,写作是一种自我表达,是学生与世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其生命的渲泄。它是一种生命的活动,精神的活动。因此,它完全是学生自己的事,只能依靠学生自己的力量来完成,我们做教师的,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鼓励自由表达”,尽量少让学生写命题作文、条件作文、套式作文,让他们“写自己想写的话,写想像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像,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感受”,“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出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在写作教学中,应注重培养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让学生写个性作文。教师对学生作文的评价也应尊重学生的个性,不给太多的定性评价,而“应重视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是否有写作的兴趣和良好的习惯”、“是否表达了真情实感”、是否有创意等方面多做不拘一格的鼓励性的评价。 用口“写”文—进行口语交际是学生运用语文的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口语交际是听与说双方的互动过程”,你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带着一种怎样的情感来说出你的话,如何根据需要调整自己的表达内容和方式,如何倾听别人的话等等,这些都与学生自我有关。我们的口语交际教学应以培养学生能说、敢说、会说为目标,努力创设不同的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交流中获得语用经验。 二、情感体验有利于学生获得语感 从某种程度上说,情感体验就是学生借助语言认识生活、感悟生活、体验生活,进而获得语感。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自己感情的支配者,是情感体验的主体,语文素养的拥有者。为了让学生获得语感体验,我们每位语文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着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努力改进课堂教学,整体考虑知识与能力、情感与态度、过程与方法的综合”,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在具体的语境中通过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际获得情感体验,实现对语言文字的感悟。 王松泉先生在《语文教学原则新论》一文中将语感表述为:“语感是(学习者)对言语(包括口头言语、书面言语)准确而又灵敏的感受、领悟能力,它并不局限于对语音和文字符号的感觉,而是同时包含着感知、理解、情感体验在内的言语活动过程。”就组成要素而言,笔者认为语感由语音感、语义感、语法感、语态感等构成。语音感是对口头言语的语音、语调和语气等准确而又灵敏的感受能力,语义感是对词语的思想意义和情感色彩的敏感,语法感是对语法现象的敏感,语态感是对“言谈举止是否有礼貌和用语是否得体”的敏感。语感过程并不是孤立的、单纯的感受过程,而是与多种智力活动密切相关的过程。语文教学对学生的语感培养的最高境界就是实现学生能够不凭“语法”而凭“感觉”活用语言。 如何培养学生的语感,我市语文教学采取了多种方式,一是在课堂,通过“内引、外联、对比”三种方式对文本进行解读,让学生带着社会生活的体验走进语文课堂。二是在课外,进行以“四大支柱”为主体的语文课外实践活动,让学生带着语文课堂的收获走向社会生活。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衔接教学能让学生用自己的生活体验、情感倾向和语用经验去解读写作者的生活体验、情感倾向和语用经验,进而提高学习者自身对语言的感受、领悟能力。学完一篇课文,学生能够运用所学去解决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如学《苏州园林》之后,学生能写本地一处风景的解说词,学习寓言后,学生能自己设想一个寓意写一则寓言故事等等。这种“课内举一、课外反三”、“课内长骨、课外长肉”的教学把学生彻底带出了教室这个空间,教室的四壁不再成为水泥的隔离层,而成为多孔的海绵,透过多种孔道使教学和学生的生活息息相通,教学充满生气,语文训练也多趣而有效。 三、情感体验是师生间感情的平等传递 教师应努力创设这样一种情境:在这个环境里,学生能把读写听说活动当作自己的需要来进行,把培养语文素养当做一种自觉行为。这种情境与传统的语文教学环境有着明显的不同,在传统的语文教学环境里,教师大多占居权威位置,是文化知识传授者、知识学习的指导者和教学的管理者,而在由教师、课程资源与学生组成的教学情境里,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应是平等的,是一种平等的对话。所以在平等、宽松的情境里,教师的角色与传统相比,应发生改变,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仅仅是个语言交际中心和借助语言文字进行交际的主体,并不是什么权威。 在特定的情境中,教师、学生借助语文课程资源完成语文学习的过程。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学生与教师进行的是平等的对话,必须做到同读、同写、同讲、同议、同评:第一,所有的语文资源不是必须遵从或者完全接受的,而是把它当作需要修改或创造的东西来对待。情境教学努力将课文“还原”到原本的生活情境里,让学生置身于语用状态中,引导学生由表及里地走进教材(大多是此),探究写作者的语用经验,然后,让学生带着写作者的语用经验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加以运用,把作者的语用经验转化成自己的经验,实现对教材内容的修改或创造。第二,教师不是以权威者的姿态出现在学生面前,向学生讲解,学生只能重复教师的具有绝对权威性的内容。相反,教师是以一个语言活动中心的身份参与到学生中去,同多个语言活动中心就某一话题(多数表现为围绕课文文本的话题)一起开展具有相互作用的对话。在与语文资源、多个交际主体进行对话的过程中,实现语用体验的传递和语感的迁移。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这种教学更多的表现为一种“聚会”,加拿大学者史密斯说,“教学乃是教师与学生在‘思考’这面超验的旗帜下进行‘聚会’的活动,这思考拒绝以某个在先的目的的名义而结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这种“聚会”里,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呢?笔者认为,学生在这种情境中,与教师一道,同是语言活动中心和交际主体,教学以某个交际主题为中心,应做到师生同读、同写、同讲、同议、同评,语用体验的传递、语感的迁移、语文知识的积累均可在平等交流中实现。 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所以对语文课程的评价,也要注重对学生的情感态度的评价。由此可以看出,对学生进行语文教学,不注重对学生的情感教育,不设置一定的情景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完成对语文的学习是不行的;在这个情境里,教师与学生同语文课程资源之间如果不平等的相待,也是不行的,只有在这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语文学习才能真正成为师生之间平等的对话,实现教师与学生之间感情的平等传递。 作者邮箱: wuyun_0320@sohu.com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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