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走穴”悠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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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评论 2003-01-24 晏扬 杭州市教育部门最近公布了一项新举措,鼓励优秀教师校际互聘,公开“走穴”,通过到其他学校兼课,取得合法的劳动报酬。(见《中国青年报》1月20日) 教师“走穴”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只不过以前各个学校对此都采取禁止或不提倡的政策,很多教师将“走穴”行动转入地下罢了。杭州市开鼓励教师“走穴”风气之先,其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从教师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角度来看,到校外兼课是教师的权利,学校不宜强行禁止,取消“走穴”限制等于还权于教师;从教育发展和教师成才角度来看,鼓励教师“走穴”有利于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校际优势学科的取长补短,并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人才冒尖。 然而,在看到教师“走穴”积极意义的同时,还必须认识到,在目前相应配套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教师“走穴”可能会带来不少新问题。所谓机制不健全,集中体现在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不健全上,即一名教师的教学质量是好是坏,是高是低,多数学校还没有找到合理有效的方式予以评估,或是评估之后,还缺乏相应的奖惩机制。虽然鼓励教师“走穴”以教师完成本校的教学工作量为前提,但是如果教学质量的认定是一笔“糊涂帐”,教好教坏一个样儿,那么就难免有些兼职教师会“本末倒置”:在给本校学生上课时,凑合应付,得过且过,不求质但求量,而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不停地“走穴”。这是鼓励教师“走穴”之后极可能出现的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那么鼓励教师“走穴”之举无疑是利大于弊、得不偿失的。去年底有位在读研究生上书《中国青年报》,反映他所在学校的大学教授们不安心教学工作,“逃课”现象严重。大概这些“逃课”的教授中间,也有很多人在忙着“走穴”赚外快吧? 并且,一名教师的本职工作,其实包括“教书”和“育人”两个部份——除了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向学生传授知识以外,还应该与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课外交流,引导学生如何做人。即真正的优秀教师既要成为学生的“良师”,又要成为学生的“益友”。教师忙于“走穴”之后,和本校学生的交流沟通必将大为减少,上课时匆匆忙忙地来,下课后匆忙匆忙地走,学生平时根本见不到他的踪影。这样的教师再有学识,课讲得再好,恐怕也很难说他算是一名尽职尽责的优秀教师。 据笔者了解,目前教师到校外兼职上课,所获得的报酬会比在校内上课多,有的甚至高出好几倍,“名利双收”对于每位想“走穴”的教师来讲,都是一个极大的诱惑,单靠教师的自觉自律,显然无法保证他能在本职工作上尽职尽责。允许优秀教师校际互聘也许是教育发展的大方向,笔者意不在反对教师“走穴”,而是认为,要保证教师“走穴”的健康发展,要保证校际互聘的积极意义落到实处,减少其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各种配套制度和措施必须切实跟上,尤其需要建立一套合理规范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而在目前相应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在对待教师“走穴”这个问题上,笔者以为还是悠着点儿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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