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高三适应性演练一语文试题(逐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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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高三适应性演练一语文试题(逐题解析)(高三总复习 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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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郡中学2025届高三考前适应性演练(一)语文本试卷共8页。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等填写在答题卡上。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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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郡中学2025届高三考前适应性演练(一)
语 文
本试卷共8页。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等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考生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阅读(70分)
(一)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承担责任是成为法律主体的客观要求,但人工智能无法独立承担责任。
一方面,人工智能并不能真正理解和控制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核心在于主体能够意识到其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并且具备弥补或纠正错误的能力。然而人工智能的行为完全依赖于其算法和程序,且受到训练数据投喂的显著影响。因此,人工智能系统无法独立控制其行为,也不能自主预测其行为的后果和责任,自然也无法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财产条件。法律主体独立的责任能力通常以具有独立财产为基础。人工智能的运行并不以财产作为支撑,其设计和部署虽然会耗费大量资金投入,但也并不要求储备相应财产以承担可能之责任。这就导致了一旦人工智能因其决策行为侵权或违法,也没有相应的财产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更重要的是,人工智能独立承担责任可能会诱致道德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决策和行为是由预先设定的算法和数据驱动的,设计者和应用者在设计和部署人工智能系统的过程中,可能会因其故意或过失造成人工智能系统的先天缺陷,进而导致他人利益损害甚至利用人工智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而从伦理的角度看,赋予人工智能主体地位也将挑战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观念。这种观念认为,人类在伦理上处于中心地位,拥有特殊的道德和法律地位。这种观念支撑着现代法律和伦理体系的发展,也构成了法律伦理秩序的基础。赋予人工智能主体地位将会削弱这一伦理基础,弱化人在法律与伦理秩序中的主导地位。事实上,法律主体地位的背后隐含着人类社会对个体的尊重和承认,赋予某一主体以法律地位不仅仅是赋予其权利,更意味着承认其具有道德和伦理上的意义。人工智能虽然具备高效处理数据的能力,但并不具备人类所独有的伦理感和道德价值观。
(摘编自袁康《破除人工智能成为法律主体的臆想》)
材料二:
人工智能成为有限法律主体的可行性。
其一,民事主体是法律承认的结果,法律人格在社会需求中不断扩张。从“人可非人”到“非人可人”的历史演变,阐释了民事主体只是社会需要的法律形式。例如,法人制度的出现纯粹是经济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技术进步的结果,是一种经济生活的客观现实与法律技术运用相结合的产物。即使是法国民法典编纂之时,立法者因害怕波旁王朝借“法人制度”进行复辟而予以拒斥,却依然无法违背“法律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这一客观规律,最终法人具有拟制主体地位。又如,法律为了保护胎儿利益,在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况下被视为已出生,胎儿在此种情形下具有民事主体地位。人格制度的演变直接反映了整个民法观念、价值的发展变化,逐渐出现了“没有脸庞”的权利主体。法律对民事主体的承认是基于现实需要,根基在于实现人的利益,生命和伦理并非成为民事主体的必然要求。
其二,赋予人工智能有限人格不会损害以人为中心的主体制度,反而以工具性人格来定位人工智能可以更好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破除人工智能成为法律主体的臆想》一文认为,“赋予人工智能主体地位会挑战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观念”。但在有限的工具性人格主张下,此种忧虑可以得到解决。对人工智能有限人格的承认,其实是以人类为中心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避免具体人格的缺乏导致规则的无所依存。事实上,我国民事主体可分为支配性主体(自然人)与工具性主体(法人、非法人组织),后者系为了服务人类社会发展,实现责任有限的目的而人为拟制的一种工具,但并不具有与人类完全相同的权利义务。同样,赋予人工智能民事主体资格,也可使人工智能更好地发展以服务人类社会。
其三,赋予人工智能有限人格不会违反现行民事财产制度。财产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分担制度,其核心在于通过法律手段合理分配社会资源,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双重目标。从这个角度看,赋予人工智能有限的法律人格不仅不会与现有财产制度相冲突,反而能更好地发挥财产制度的社会分担功能。一方面,人工智能所涉及的财产关系本质上是对既有财产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例如,当人工智能作为投资受托人参与经济活动时,其获取的财产收益可以被规定为归委托人所有,或者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委托人和机器人本身。这种安排既尊重了财产所有权的基本原则,又为新型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确保了财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财产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通过法律规范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风险的合理分散。通过赋予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可以明确其在特定情形下的财产持有权和使用权。例如,商用无人驾驶汽车因出租或共享而获取的收益,可以归属汽车所有,这些收益可以用来弥补潜在的风险损失,或用于补偿受害者的损失。由此,财产制度不仅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还实现了社会风险的合理分担。基于该制度,《破除人工智能成为法律主体的臆想》一文提出人工智能没有独立财产承担责任的说法亦不攻而破。
(摘编自许中缘《有限法律主体: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合理选择》)
1.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人工智能基于人类大量的数据处理和模式识别,虽具有高感知力与高决策力,却可能无法进行自我反思和合理决策、道德判断。
B. 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观念实质是人类社会对个体的尊重和承认,支撑着现代法律和伦理体系的发展,是构成法律伦理秩序的基础。
C. 人格制度的演变直接反映了整个民法观念、价值的发展变化,逐渐出现了“没有脸庞”的权利主体,如胎儿的完全民事主体地位。
D. 人工智能取得有限法律主体地位,则法律既肯定了人工智能更加清晰的权利和义务,也不改变人工智能本身相对于人类而言的客体属性。
2. 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无论是否确立人工智能成为法律主体,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调尊重人类权益,服务于人类社会的进步与福祉。
B. 材料一认为赋予人工智能独立主体地位并由其独立承担责任,有可能诱使人工智能成为设计者和应用者的牟利工具,导致风险发生。
C. 材料二认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属于我国民事主体中的工具性主体,服务于支配性主体(自然人),人工智能不应该归人工具性主体。
D. 人工智能的发展需重新审视民事责任的分担机制,是否以严格责任来分配人工智能的过错责任,将影响人工智能的开发与利用。
3. 下列对两则材料论述和说明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材料一从法律主体需要独立承担责任这一客观要求角度出发,从两个方面论证了人工智能不具备成为法律主体的理由。
B. 材料二举法国民法典编纂时立法者最终不得不确定法人具有拟制主体地位的事例,论证了法律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观点。
C. 材料二从社会发展需求、工具性人格定位、财产制度三方面,反驳人工智能因难以独立承担责任而无法成为法律主体的观点。
D. 材料二以商用无人驾驶汽车为例,说明此车拥有出租或共享的收益,进而佐证人工智能成为工具性有限法律主体的合法性。
4. 材料二主张“人工智能成为有限法律主体”,请结合材料谈谈你对“有限”一词的理解。
5. 校团委要以“人工智能是否可以确定为法律主体”为辩题,开展一场辩论赛,你作为二辩辩手,请结合材料列出你的发言纲要。
【答案】1. C2. C
3. D4. ①权利与义务的有限:人工智能并不具有与自然人完全相同的权利义务,只能享有在特定情形下的财产持有权和使用权。
②行为能力有限:人工智能的行为能力受限于其设计、技术和应用,由人类负责监督和控制。
③责任能力有限:人工智能的责任能力与自然人的责任能力不同,以自己的财产在一定限度内独立承担责任。
5. 正方:
①合理性:符合现实社会发展变化的需求,从法律人格的历史演变可得出结论,如法人、“没有脸庞”被认定法律主体。
②正当性:能清晰地界定或认定人工智能作为工具性人格的权利、义务,能更好地服务人类社会,而不会损害以人为中心的主体制度。
③必要性:法律赋予人工智能有限人格,让人工智能拥有财产权,能分担责任与风险,不会损害以人类为中心的法律和伦理秩序。
反方:
①不合理:独立承担责任是法律主体的客观要求,人工智能没有自我判断纠错能力,没有财产,无法独立承担责任。
②不正当:从伦理的角度看,将挑战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观念,弱化人在法律与伦理秩序中的主导地位。
③没必要:法律人格是在社会需求中是不断扩张,但现实场景没有显示出人工智能需要作为法律主体的真正客观需求,也没有显示出既有的法律制度阻碍了人工智能的发展。
【解析】
【导语】这篇文章通过两则材料探讨了人工智能是否应成为法律主体的争议。材料一从责任能力、财产条件和伦理角度,论证了人工智能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条件;材料二则从社会需求、工具性人格和财产制度三方面,提出了人工智能成为有限法律主体的可行性。两则材料观点对立,反映了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复杂性和争议性。
【1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C. “完全民事主体地位”错误。材料二提到“法律为了保护胎儿利益,在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况下被视为已出生,胎儿在此种情形下具有民事主体地位”,但胎儿只是在特定情形下具有民事主体地位,并非“完全民事主体地位”。
故选C。
【2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筛选并辨析信息的能力。
C.“人工智能不应该归人工具性主体”错误。材料二明确指出“我国民事主体可分为支配性主体(自然人)与工具性主体(法人、非法人组织),后者系为了服务人类社会发展,实现责任有限的目的而人为拟制的一种工具”以及“赋予人工智能民事主体资格,也可使人工智能更好地发展以服务人类社会”,说明人工智能可以归入工具性主体。
故选C。
【3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的能力。
D.“而佐证人工智能成为工具性有限法律主体的合法性”错误。材料二第四自然段中提到“通过赋予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来明确财产持有权和使用权的 前提下,才能探讨合法性。如果不强调这个前提,只能佐证其“可行性”,而非“合法性”。材料二以商用无人驾驶汽车为例,说明赋予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可以明确其在特定情形下的财产持有权和使用权,进而实现社会风险的合理分担,是为了论证赋予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能更好地发挥财产制度的社会分担功能,即它的“可行性”。而不是佐证人工智能成为工具性有限法律主体的合法性。
故选D。
【4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中重要词语含义的能力。
①根据材料二“我国民事主体可分为支配性主体(自然人)与工具性主体(法人、非法人组织),……但并不具有与人类完全相同的权利义务”以及“赋予人工智能民事主体资格,也可使人工智能更好地发展以服务人类社会”“当人工智能作为投资受托人参与经济活动时,……或者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委托人和机器人本身”等内容可知,人工智能并不具有与自然人完全相同的权利义务,只能享有在特定情形下的财产持有权和使用权,所以“有限”体现在权利与义务方面。 
②由材料一“人工智能 行为完全依赖于其算法和程序,……也不能自主预测其行为的后果和责任”以及材料二“对人工智能有限人格的承认,其实是以人类为中心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避免具体人格的缺乏导致规则的无所依存”可知,人工智能的行为能力受限于其设计、技术和应用,由人类负责监督和控制,并非完全自主,这体现了“有限”在行为能力方面。
③从材料二“通过赋予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这些收益可以用来弥补潜在的风险损失,或用于补偿受害者的损失”以及与自然人责任能力对比可知,人工智能的责任能力与自然人的责任能力不同,以自己的财产在一定限度内独立承担责任,体现了“有限”在责任能力方面。
【5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章内容,运用文中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
正方: 
①合理性:依据材料二“民事主体是法律承认的结果,……法人制度的出现纯粹是经济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技术进步的结果”“法律对民事主体的承认是基于现实需要,根基在于实现人的利益,生命和伦理并非成为民事主体的必然要求”,可以得出人工智能成为法律主体符合现实社会发展变化的需求,从法律人格的历史演变(如法人、“没有脸庞” 被认定法律主体)可证明其合理性。
②正当性:根据材料二“赋予人工智能有限人格不会损害以人为中心的主体制度,反而以工具性人格来定位人工智能可以更好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人工智能有限人格的承认,……避免具体人格的缺乏导致规则的无所依存”可知,能清晰地界定或认定人工智能作为工具性人格的权利、义务,能更好地服务人类社会,而不会损害以人为中心的主体制度,说明其具有正当性。
③必要性:由材料二“赋予人工智能有限人格不会违反现行民事财产制度”“赋予人工智能有限的法律人格不仅不会与现有财产制度相冲突,反而能更好地发挥财产制度的社会分担功能”等内容可知,法律赋予人工智能有限人格,让人工智能拥有财产权,能分担责任与风险,不会损害以人类为中心的法律和伦理秩序,体现了其成为法律主体的必要性。 
反方:
①不合理:按照材料一“承担责任是成为法律主体的客观要求,但人工智能无法独立承担责任。一方面,人工智能并不能真正理解和控制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财产条件”,独立承担责任是法律主体的客观要求,人工智能没有自我判断纠错能力,没有财产,无法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其成为法律主体不合理。 
②不正当:从材料一“而从伦理的角度看,赋予人工智能主体地位也将挑战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观念。……弱化人在法律与伦理秩序中的主导地位”可知,从伦理的角度看,赋予人工智能主体地位将挑战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观念,弱化人在法律与伦理秩序中的主导地位,说明其成为法律主体不正当。 
③没必要:材料中虽提到法律人格在社会需求中不断扩张,但从现实情况看,没有显示出人工智能需要作为法律主体的真正客观需求,也没有显示出既有的法律制度阻碍了人工智能的发展,所以没有必要将人工智能确定为法律主体。
(二)阅读Ⅱ(本题共4小题,1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雁快飞
申平
白露才过几天,一场寒潮突袭了草原。家住草原边缘的李进,一大早就被他爹吼起来,让他跟着去捡牛粪。
一出门,18岁的李进就冻得直哆嗦。他背上背篓,拿起粪叉,咬牙跟爹往草原方向走。他今年高考失利,爹不让他复读了,说,现在上了大学也是自己找工作,还不如早点在家干活呢。
翻过山岗,就到了草原。风更猛烈了,人呵出的气立即变成了白雾,又在唇边结成了冰粒。今年的天气也太反常了!
天渐渐亮了,路两侧已经枯黄的草地上,开始出现了一堆堆、一溜溜黑乎乎的牛粪。爷俩各自走到路的一侧,开始捡拾那些湿的和半湿不干的牛粪,捡满一篓,就找个高岗倒出、摊开,接着再捡。这活李进老早就干过,以前村里家家户户都烧牛粪,牛粪成为人们争抢的东西。这些年包产到户了,庄稼的秸秆都烧不完,已经没人捡牛粪了。但是爹仍然要捡,他是要留着秸秆喂家里的牛羊呢。
捡了几筐牛粪,身上已经开始发热了。李进忽然发现,在一处低洼的地方,卧着一片灰白色的东西,好像是一群羊。走近了才看清,哪里是羊,分明是一群大雁,一只只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咦,这群大雁见人来怎么不飞走呢?李进走过去喊了几声,又用粪叉去碰,雁群依然不动。李进忽然明白过来,这些大雁是被突如其来的寒潮冻死了。
李进立即放下背篓,跑上高岗,挥手喊他爹。他爹快步走过来,看到一地死雁,立即高兴地叫起来:“啊呀,发财了!”他过去挨个踢着大雁,然后扔下背篓,对李进说:“你在这里看着,别让别人抢去。我回去赶车,咱拉回去,能卖好多钱哩!”
看着爹连跑带颠地走了,李进的目光又落在那些大雁身上。大雁有的是两只靠在一起,有的是单独趴着;有的脑袋插在翅膀里,有的耷拉在地上。他弯下腰,用手摸着它们,小声嘀咕:“你们怎么就冻死了呢,真是太可惜了。”
他开始把大雁往一起堆。每捡起一只,都会仔细观察,他觉得这么大的家伙竟然可以在天上自由飞翔,真是不可思议。现在即便死了,它们还是那么美丽迷人。
一共35只大雁,李进一只只地抱到土坎下,挤挤挨挨地形成一大堆。望着这堆大雁,李进想,它们很快就会变成老爸手里的钞票,成为人类的口中食、腹中餐,竟然有点心疼。不过他又想,反正它们已经死了,这也许是个机会,可以趁着老爸高兴,和他商量一下自己去复读的事情。
望着这群大雁,李进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同学,想到大家在操场上走步、唱歌的场面。一场高考下来,他们有的展翅高飞了,有的也遭遇了严寒,比如自己……李进心中不由泛起一阵酸楚。
忽然,他发现一只大雁似乎动了一下。他急忙扑过去,伸手去摸它,透过羽毛,他感觉到它的身体还有温度;再摸别的,好像也在回暖。哦,大雁并没有死,它们只是被冻僵了!现在它们被集中到背风的坎下,就又缓了过来。李进心中一喜,但是马上又心一沉:如果大雁跑了的话……
这时候,李进知道自己可以做一件事,那就是上前去扭大雁的脖子,只要抓住用力一扭——家里杀鹅、杀鸭都是这么干的。他提起一只大雁,比画了一下,却下不了手。这么美丽的鸟儿……先不说国家提倡保护动物,就是没提倡,也不能随便杀害呀。想到这里,李进把心一横,脱下身上的羽绒服,盖在了雁群上面,他瑟缩着身子,跺脚大喊:“大雁大雁,快快醒来,快快醒来!”
大雁真的开始一只只动起来。先醒来的大雁看见李进,显得惊慌失措,开始四散奔逃,但是它们行动笨拙,一时无法起飞。这时不知从哪里跑来两只野狗,扑过去追咬大雁。李进急忙拿起粪叉,喊叫着过去打狗,又扔石头把它们撵得远远的。等他回来的时候,发现大雁已经全部苏醒了。它们聚在一起鸣叫着,好像在商量事情,看见他来,忽然一起扇动着翅膀奔跑起来,接着一只只腾空而起,越飞越高。但是它们并没有马上飞走,而是在李进头顶上绕了两圈,嘎嘎地叫着,似乎在向他表示感谢。
李进从地上捡起羽绒服,也开始在草地上奔跑起来。他挥舞着衣服,大声地喊着:“大雁大雁,快点飞吧,高高地飞吧,飞到南方去吧!”
跑着跑着,李进突然停住了。他看见他爹赶着一辆毛驴车,正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他立刻蔫了,什么也没说,穿上衣服继续去捡牛粪。他知道,今天的一场打骂是避免不了啦,复读的事情也别提了。他霎时感觉心里凉透了。
奇怪的是,这天爹什么也没说。晚上娘告诉他:“你爹同意你去复读了。”看着惊讶的李进,娘又说,“你爹说,你早上放飞大雁,在草地上又跑又叫的样子挺稀罕人的。他觉得你很有爱心,也应该让你像大雁一样高高地飞。”
啊,这真是意想不到的结局!李进的眼泪立刻涌了出来。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23年第10期)
6. 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 父亲一大早让李进冒着寒风出门捡牛粪,除了确属做燃料需要,也因为父亲对李进高考失利的失望,想让他体验生活的艰辛。
B. 李进他爹看到死雁异常高兴,不是贪财忘义,而是想着有了这笔钱就可以让儿子复读,通过高考成功“展翅高飞”了。
C. 大雁从冻僵中复苏,李进的心情先是“一喜”,而后“一沉”,想要杀雁又下不了手,矛盾的心理和行动表现了他的善良品性。
D. 李进放飞大雁时,“在草地上又跑又叫的样子”令人喜欢,李进爹被儿子的快乐感染到,才不仅没打骂他,还支持他复读。
7. 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以如何处理“死”雁为主线,以李进能否复读高三为副线,情节生动,引人入胜。
B. 小说中有多重矛盾冲突,如李进对大雁态度的内心冲突、父子间关于“复读”的矛盾等。
C. 大雁振翅高飞的那一刻,李进随大雁奔跑高呼,这一场景富有画面感,将情节推向高潮。
D. 小说标题有象征意味,“大雁”象征“李进”,“快飞”表达了主人公对自由的向往。
8. 小说结尾“啊,这真是意想不到的结局!李进的眼泪立刻涌了出来”意蕴丰富,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9. 小说中的“突发事件”通常是指某个不寻常的事件,它打破了故事的常规进程,发挥着重要作用。试找出本文的“突发事件”并说明其在文本中的作用。
【答案】6. C7. D
8. ①“意想不到的结局”指的是李进原本以为会因为放走大雁“免不了一顿打骂”“复读的事没有指望了”,然而没有想到,父亲竟因此同意他复读,一个“啊”字写出了他的惊讶。这个结局也让读者“意想不到”,引人深思。
②“李进的眼泪立刻涌了出来”,表现了李进的感动和激动。一方面因自己放飞大雁赢得了父亲的认可和支持而感动;另一方面,父亲同意复读,李进得偿所愿后欢喜而激动。“眼泪”承载了父爱、理解、善良、感恩等多元主题。
9. “突发事件”是父子俩在路上意外发现了一群被冻“死”的大雁,后来发现大雁竟然还活着。
“突发事件”的作用:
①推动情节发展:突发事件能够使故事情节产生张力,促使故事向前发展,才有了李进救大雁,父亲同意他复读的情节。(或者答使故事情节一波三折)
②塑造人物形象:通过突发事件,可以反映李进内心的矛盾和他的善良品质,使父亲形象更立体丰满,有助于读者更深入地理解人物。(举出一个人物即可)
③激发读者兴趣:突如其来的事件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和阅读兴趣,使读者更加投入于故事的发展中。
【解析】
【导语】这篇小说通过李进与父亲捡牛粪时发现冻僵大雁的情节,展现了人与自然、父子之间的复杂情感。李进对大雁的怜悯与救助,体现了他的善良与对生命的尊重,而父亲最终支持他复读的决定,则反映了父爱的深沉与理解。小说以“大雁”为象征,寓意李进对自由与未来的渴望,情节紧凑,情感真挚,结尾的意外转折既温暖又富有深意,突显了人性中的美好与希望。
【6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的能力。
A.“也因为父亲对李进高考失利的失望,想让他体验生活的艰辛”错误,文中没有表现出父亲对儿子高考失利的失望,捡牛粪是贫寒家庭的父子俩的日常劳动。 
B.“想着有了这笔钱就可以让儿子复读,通过高考成功‘展翅高飞’了”错误,情节发展到这里,李进爹还没有想让他复读的想法。原文有:晚上娘告诉他“你爹说,你早上放飞大雁,在草地上又跑又叫的样子挺稀罕人的。他觉得你很有爱心,也应该让你像大雁一样高高地飞”,可见是看到李进放飞大雁的场面,李进他爹才有让儿子复读的想法。
D.“李进爹被儿子的快乐感染到”错误,除了觉得儿子的“样子挺稀罕人的”,更重要的原因还有觉得儿子“很有爱心”,也应该让他“像大雁一样高高地飞”。
故选C。
【7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的能力。
D.“‘大雁’象征‘李进’,‘快飞’表达了主人公对自由的向往”理解有偏颇。从象征层面看,“大雁”象征着李进这样的不甘失败的人,“快飞”象征着受到挫败者能重整旗鼓、东山再起。从主旨层面看,“大雁快飞”寄托了对所有遭受挫折而心怀希望的人的美好祝愿。
故选D。
【8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赏析小说结尾意蕴的能力。
①结合“他知道,今天的一场打骂是避免不了啦,复读的事情也别提了”可知,“意想不到的结局”指的是李进原本以为会因为放走大雁“免不了一顿打骂”“复读的事没有指望了”。然而没有想到,看见大雁高兴地叫起来喊着:“啊呀,发财了!”的父亲,看见他放走了大雁,非但没有责怪他,竟因此同意他复读,一个“啊”字写出了他的惊讶。这个结局也让读者“意想不到”,引人深思。
②小说结尾的这句话表达了李进内心的复杂情感。“李进的眼泪立刻涌了出来”,表现他因自己放飞大雁赢得了父亲的认可和支持而感动,这是他之前没有预料到的; 同时因为父亲同意他复读而感到惊喜和感激,李进得偿所愿,为自己能够像大雁一样“高高地飞”而感到激动和期待。“眼泪”是因为父亲的爱,是对父爱的回应,是因为选择了善良,既是父亲的理解,更是儿子的感恩,承载了多元主题。
【9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概括重要情节以及把握重要情节作用的能力。
文章写到李进和父亲去草原捡牛粪,李进在一处低洼的地方发现一群大雁,大雁一动不动,父子俩以为大雁被冻死了,当李进爹回去赶车的时候,李进将这些大雁抱到背风的坎下,这些被冻僵的大雁又缓过来了。所以,“突发事件”是指父子俩在路上意外发现了一群被冻“死”的大雁,后来大雁竟然还活着。
“突发事件”的作用:
①文章开篇写到18岁的李进高考失利,爹不让去复读。正是因为和爹去草原捡牛粪遇到这群被冻僵的大雁,李进救了大雁,父亲受到感动,认为也应该让李进像大雁一样高高地飞,于是同意李进去复读,所以,突发事件能够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使故事情节一波三折,产生张力。
②李进看到这么多大雁即将成为老爸手里的钞票,成为人类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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