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的残缺使他们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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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报 2002-09-24 王景轩 赵可 李洛云 记者在北京门头沟法院了解到,近年来青少年性犯罪案件不断飙升,少年犯在犯罪过程中普遍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性道德扭曲,对未成年人性教育的问题再次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团伙化、低龄化,手段残忍、犯罪类型多等特点,其中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逐年上升,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比例居高不下。仅以门头沟法院少年审判庭近年审理的案件为例,该院1996年至2002年上半年共审结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强奸、奸淫幼女)23件42人,分别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量和总人数的17.6%和22.4%。 未成年人性罪犯主体绝大多数为在校的学生,犯罪时的年龄集中在14岁到16岁之间。他们多采取共同犯罪的形式,选择自己的熟人为犯罪对象,2001年该院审理的4件未成年性犯罪案件中有3件案件的被害人是被告人的邻居或者通过同学认识的女孩。被告人大多认为侵犯熟悉的女孩比较容易,风险性小,被害人多数不会告发他们。而被害人也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多数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罪犯扭曲的性道德 如此居高不下未成年人性犯罪率,深入的调查后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性道德扭曲,正是扭曲的性道德使他们步入歧途。 涉案未成年人表现出来的性道德扭曲让人触目惊心,是什么使这些日益成长起来的孩子生活放荡,甚至毫无伦理、道德可言? 专家指出,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未成年人的性生理发育成熟期普遍提前大约1—2岁,生理的变化使他们对异性充满好奇,渴望接触和了解异性,与未成年人的这种渴望不相适应的是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 近几年来,人们对性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宽容。在成人社会,婚外恋司空见惯,这无疑会影响正在成长中的对新生事物极为敏感、模仿力又很强的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迅猛发展,使黄色文化不仅仅满足于传统的淫秽的书刊和录像等载体,而成为互联网上肆意蔓延的毒虫。许多案犯就是在看过黄色书刊或录像后想入非非,进而实施了强奸行为,而有些案犯则以交网友为名诱骗女孩与自己发生性行为。 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性教育 青少年性教育问题关系到祖国未来的身心健康,一直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有些学者也注意到我国青少年性教育的缺陷,多次呼吁把它纳入学校正统教育的轨道。令人感到可喜的是,性教育终于开始实施。 然而围绕着学校是否应该开设性教育课程,以及性教育的内容依然争论不休。关键是应该对孩子进行哪些内容的性教育,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专家认为性知识是教育的基础,性道德、性角色和性责任则为教育的重点,家长和老师不仅要在课堂上进行教育,更应该以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作风影响孩子。在让孩子了解自己的生理结构的同时,更进一步清楚自己的社会角色,懂得自重与尊重别人。尤其是增强自己在男女两性的交往中的社会责任感、义务感,明白恋爱的真正含义和双方的责任,以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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