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不宜“地方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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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02-08-15 周贻海 人工营林区成材了,就必须进行科学性间伐,这样不仅有利于合理开采林木资源,也有利于营林区的进一步发展。做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队伍也一样,与其设置重重障碍、采取捆绑政策来抑制他们流动,还不如采取有机的办法来鼓励他们进行间歇性合理流动。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和规律,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果从加强教学质量、提高师资队伍考虑而强行留人,即使能留住他(她)的人,也留不住他(她)的心,只能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和教书育人的质量;而且人心思变,在教育部门自身管理上也容易引发抵触情绪、滋长不稳定因素。俗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建立健全合理的流动机制,间歇性地让他们“鲤鱼跳龙门”,才能使整个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诚然,来去自如,自然会使经济欠发达地区暂时失去一些教育师资骨干力量,但是灵活宽松的软环境同样也能吸引一些优秀的人才加盟和献身贫困地区高尚的教育事业。 众所周知,经济领域的“地方保护”势必造就伪劣产品、催化畸形经济。而对教师队伍进行“地方保护”,从表面上看是稳定了一个地方的师资队伍,有利于稳定当地的教育质量,但是从实质上看,它只不过是保护了一个小单位、一个小集体的片面利益,归根结底影响却是国家总体教育水平,干扰则是国家人才素质工程。因此,做为一个地方官也好,做为区域主管教育的单位也罢,必须高瞻远瞩,胸怀大局,要着眼于整个国家的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让教育人才流动起来。不管是受经济利益驱使,还是出于支援地方教育工作考虑,都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各尽所能、随心所欲地施展才华。只有这样,整个国家的总体教育水平才能更好更快地得到提高,社会才有更多更强的栋梁之材参与国家建设,我们的综合国力也才能得到更加坚实有力的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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