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反腐”凸显掩盖式教育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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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     2002-07-20     董最 

 

      《南方都市报》7月18日报道了两条毫不相干的新闻,但因为都牵涉到孩子,都牵涉到“大问题”,而让人唏嘘不已:  

     ————广东《中学生报》十三四岁的小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市长林树森,问了“许多关于入世、教育、环保的大问题”。林市长问他们:“你们怎么都问一些大的问题?”可是这群小记者当场“抗议”说————“不要认为我们小,我们就是关心这些问题。”  

     ————安徽省太和县某中学高一、高二年级学生郭强(化名)、李振强,绑架了一位镇委书记的儿子、他们的同班同学李某,将其害死又焚尸灭迹,之后向其家人索要赎金100万元。被抓获后,郭强交待的他们的作案动机,也涉及反腐这样一个“大问题”:“腐败现象全国都存在,我很看不惯这种现象,就是用这种手段报复他父母。”  

     近些年来,我们一直在批评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自我,越来越冷漠,对社会和他人缺乏爱心,然而这一“正”一“反”两个事例说明,也许我们低估了他们。他们的所思所想、所言所行,让人分明发现了这个社会在他们身上的投影。如果说,那些小记者们是在积极地为心中的迷惑寻找答案的话,郭强们则已经完成了这个过程,只不过他们为自己找到的答案是毁灭性的、颠覆性的,不是要创造而是要报复。那些小记者们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社会赖以光明的希望,郭强们则让我们看到了与这种希望并行的恶的因子。  

     所以,我认同太和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的话,“在校中学生特别是高中生对国家政治建设非常关心和敏感,他们的政治热情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过成年人”;我也认同该院检察长有关教育机构应尽快将反腐教育纳入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建议。但我不认同“这种热情如果被不正确的信息所蒙蔽和左右,也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破坏作用”的说法。事实上,谁能说“腐败现象全国都存在”在某种意义上不是种“正确的信息”呢?然而,这种“正确的信息”却导致那样一种恶果,谁之过?———社会之过,教育之过。 

     社会上存在的诸多现象,在不同的人眼中有着不同的理解。比如对腐败,大多数人是恨其祸国殃民,有人则从中找到了发财的机缘。而社会对孩子们所负的责任,是要承认现实,但又要高于现实,告诉他们有这种现象,但这种现象是丑恶的,是我们反对的,是我们致力于改正的。但是,现实中,我们的家长、老师和教材都讳言丑恶,他们都捂着盖着,生怕污染了一棵棵好苗,却有意无意地让他们失去了免疫力。于是,在孩子们的心里,这个社会是一片光明,人人都高大全,事事都在循着真理的轨迹无障碍地前行。这使他们在面对社会时,根本就没有做好迎接风雨的准备。 

     然而,事实毕竟是事实,当真正的事实摆在面前时,巨大的落差使孩子们幼稚脆弱的心灵无法解释和承受,他们的人格和心理就在这时发生了变异。“理想中的社会和真正的社会哪个更应该存在”这样的大问题,自我懂事后就纠缠着我,我相信它还要继续纠缠不断诞生的孩子们。而对这个问题如何解答,是立志改变社会,还是随波逐流甚至报复社会,就产生了一个人成长道路上的分野。 

     有些教育学家一直在呼吁给孩子们以“挫折教育”,我很同意,尤其认为应该先给他们“心理挫折教育”,那就是告诉他们一个真世界,再告诉他们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的出路何在。只有大人们不“盲教”,才能让孩子们不盲目、不盲动。孩子们比我们想象中的要成熟得多,我们不能再蒙弊他们、也蒙弊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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