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亲”吻女生,理当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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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评论:男生“亲”吻女生,理当开除?

     

   2002-07-17     K12网友:黑白斋主 

 

    前一段时间,一位网友在“K12教育教学论坛”里发了一个帖子,大意是说一位男生在下晚自习前与一位女生讲话,后来这位男生又在教室里“亲吻了这位女生一下”,而导致的结果是这位男生遭到了学校的劝退。我认为,在这里,劝退可理解为开除。 

    这个帖子立即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议论,焦点当然是学校应不应该开除这名男生,是否应该给这名学生一次改正的机会。很多网友认为男生去亲吻女生只是异性相吸的结果,是学生在青少年时期正常的行为与心理反应,没有必要小题大做。甚至有的网友还认为男女“亲吻本来就是一种比较简单而亲切的礼节,何以要赶出校园?”认为学校将学生劝退“是不可理喻的行为!”并以《中学生守则(十条)》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40条)》中都没有不准中学生谈恋爱或有亲吻行为的条款为据,认为学校对的男生的处罚过重,缺少宽容。说实在的,笔者对这种观点实在是不敢苟同。 

    笔者从教二十多年来,所在的学校张榜公布开除的学生至今还未有一例,即便是劝退的学生也是屈指可数,当然,劝退的效果对学生来说与开除无异。对那些劝退的学生,我们都很清楚,那基本上是一些有着重大过失或经过老师再三教育而屡教不改之辈。由此,我有理由认为一个学校劝退一名学生是非常慎重的。至于上面所说的帖子中的劝退现象,我想,那位男生亲吻女生只是导致劝退的引子。从该生敢于在教室内亲吻女生的行为来看,虽不至于说是一个小流氓,但说该生是不良少年应该是不为过的。 

    多年来,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们是讳言谈开除学生的。我们对不良学生强调的是教育、教育、还是教育。我丝毫不排除有的学生在接受反复教育的过程,逐步地改变了原来的不良习性。但我们也应当非常清楚,对学生产生影响的应不仅仅只是学校教育,影响学生成长的是一个综合因素,而且,教育本身也不是万能的。 

    在我们的教育理念中,对待学生的违纪现象,我们总是强调宽容,讲究疏导,却忽视了过度的宽容实际上是一种怂恿,忘却了处罚也是教育与规范学生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在台湾就有这么一所学校,学生年龄在15-18岁之间(也就是高中学龄段吧),每年三千多学生中,因违反校纪被校方开除的就达二、三百人。然而学校最终没有一个考不上大学的。这就是台湾享誉30年的以道德教育为本的忠信高级工商学校。其结果是在台湾的各大报纸招聘广告上,经常出现“只招忠信毕业生”的字样。可见,处罚同样也能被社会所承认。 

    话说回来,如果一个三、五岁的小男孩去拉着一个女孩亲吻的话,大家也许都能认同小男孩的模仿能力。但一名高中学生,应是具备了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的,他应该清楚,在我们所处的文化氛围及教育环境中,是不允许男生去贸然地亲吻女生的。毕竟,我们并不是处在一个与我们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西方。而且,在教室的环境中,我想,将男生对女生的亲吻的描述改为“强吻”也许更恰当一些。因此,那名男生理应为他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以此来惩戒本人,教育他人,也应该是师出有名的。至于以《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没有规定相应的条款来说明学校的做法于法无据,则只能理解为这是在机械地理解其内容。事实上,《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不可能列举所有的开除条款的。此外,我还认为那种在任何情况下教育强调说服教育的观点,实际上是认为这世上“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的一种翻版,这无疑是不能被广大的一线教师所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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