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舌交锋中的“借用”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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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读写月报》1999年第4期

广东顺德   欧阳宇

1992年,我国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嫌窃取我国机密的《华盛顿邮报》驻京记者孙晓凡的住处进行搜查。在5月21日我外交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一美方记者不怀好意地问道:“请问孙晓凡到底违犯了中国哪些法律?以便其他记者引以为戒。”发言人吴健民针锋相对地回答:“作为外国驻京记者,了解中国的法律法规是他们的责任,外交部的发言人没有为他们开法律课的义务。”

    这段貌似轻巧的回答却隐含着论辩中的“借用”技法,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手法,借对方的手扇对方的耳光。吴健民只是一个新闻发言人,不是法官,倘若顺着对方设置的圈套往里钻,必是死胡同一条。吴健民首先识破了对方问话中隐藏的不良动机,但他并未直接点破,而是扣住对方问话中的“到底”二字做文章,委婉而不乏尖锐地指出:连中国的法律都不懂,你哪配做驻京记者?美方记者本想用这个“到底”套住发言人,没料到反被对方打个正着,真可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日常交往的口舌应对中,驳斥对方的技法不一而足:有避实就虚、绵里藏针;有答非所问、大智若愚;有变向移位,反推引申;有曲解错杂、故生歧义等等,恢谐幽默,妙趣横生。然而最“直道”也最“解恨”的技法则是不避锋芒,针锋相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种技法简称“借用”,其主要方式有三:

    1.借用对方的荒谬逻辑。

    加拿大前外交官斯特·朗宁,1893年出生于中国湖北。在1923年竞选省议员时,反对派指责他是“喝中国人的奶长大的,身上一定有中国的血统”。朗宁毫不示弱,马上以牙还牙,幽默而得体地反击说:“各位都是喝牛奶长大的,身上就一定有牛的血统了!”收到了极好的讽刺效果。

    2.借用对方的语言技法。

    传说乾隆四下江南时,一次微服出访,偶遇一农家操办喜事,乾隆逢场作戏,命侍从送去三个铜钱与一上联,联语是:“三个铜钱贺喜,嫌少勿收,收则爱财。”其意无非是想刁难这户农家。不想,片刻走出一个小童,随口对出一下联:“两间茅屋待客,怕穷莫来,来者好吃。”本想刁难人的乾隆反而被小刁人刁住了,弄得左右不是人,进退维艰了。在这里,小童既借用了对方上联中设置的一个荒谬的二难推理,又借用了对方刻意挖苦人的语言技法。

    再看一则笑话:

    某老师对吵闹不休的女生说:“两个女人等于一千只鸭子!”不久,师母来校,一名女生忙向老师报告:“老师,外面有五百只鸭子找您。”这位先生用比喻的方法讥讽学生,学生又用同样的方法挪揄先生,针尖对麦芒,令人发笑。

    3.借用对方的语言形式。

    请看下面这则幽默:

    司机:我只是喝了些酒,并不是像你所说的喝醉了酒开车。

    法官:我只是判你七天监禁,并不是像你所说的监禁一星期。

    这个司机意欲强词夺理,混淆是非标准。对此,法官巧妙地借用对方的语言形式说明了“喝了些酒”与“喝醉了酒”都是“酒后开车”的违章行为,这和“七天监禁”与“监禁一星期”是一回事,无须纠缠。

    丹麦童话大师安徒生历来生活简朴,常戴着一顶旧帽子出入各种社交场合。一次有个花花公子嘲笑他说:“你脑袋上边那个东西是什么玩意儿?能算是帽子吗?”安徒生应声反击道:“你帽子下边那个东西是什么玩意儿?能算是脑袋吗?”通过借用对方的语言形式,使这个花花公子讨个没趣。

    论辩中的“借用”技法类似于修辞上的仿拟,是在模仿基础上的一种再创造,其目的是借对方手中的利剑倒过来刺向对方的咽喉,打他一个措手不及。当然,这需要机敏的反应和轻巧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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