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平等和谐师生关系,“传道”为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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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 杂文参考 → 教师随笔 2014-10-07 手机版 | ||||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第一位的。一个老师,如果只知道“授业”、“解惑”,充其量只能是“经师”而非“人师”。可以说“传道”是师生交往的高级境界,“人师”是教师发展的最终目标。这就需要教师在“授业”“解惑”之上,更深层次地与学生交往。 师生交往是师生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因此,这就意味着交往型高校师生关系是一种双向性关系,其基本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师生交往、对话和交流、合作、认同和欣赏、共鸣、反思等若干方面。高校教师想要做到“人师”,必须遵守“传道在先”,“传道”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这种平等是高校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的平等,师生在交往过程中要互相尊重,这是建构交往型高校师生关系的基本前提。高校教师既不能因为自己年龄的优势、阅历或某一方面知识经验的丰富就居高临下,也不能因为知识的老化或跟不上潮流而感觉不如学生;高校学生既不能因为自己的观念时尚、知识前卫等否认教师,也不能“唯师是从”。 第二,理解和宽容原则。高校师生之问只有做到彼此理解才能建立、维系和发展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三,互利原则。所谓“教学相长”,古人也云:“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来而不往非礼也”。高校师生关系是双向的,既有文化知识观念的双向交流,也有精神情感的双向沟通。在和谐的高校师生关系中高校师生双方都应该是受益者,高校教师不能仅仅要求学生对自己的尊重与信任,学生也不能只考虑自己从老师那里获得了多少知识经验,而应该互惠互利。当然这种互惠互利更多地体现在知识和情感方面。 第四,主动原则。师生交往,教师应该主动迈出第一步。在信息时代,高校教师的知识垄断地位被打破,知识来源和知识传播的渠道更加丰富。教师不再是学生获取知识的唯一依靠,高校教学也不再是获取知识的唯一渠道。高校师生在知识占有量上的差距日益缩小,社会发展要求高校教师必须放下高高在上的所谓“身份地位”,主动与学生平等交往。 在“传道”的过程中,高校必须要有坚实的制度保障,才能让广大教师得以从容地“传道”。总体而言,有效的机制与制度是促进师生交流交往,是高校教师达到“传道”境界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从机制和制度上确立和落实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强调“传道”是教师的首要责任,要求和引导、激励高校教师积极投入人才培养,并体现在教学规范、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鼓励教师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改革课程教学模式,开展有效教学互动,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交流;在教师教学评价中应体现对学生指导和交流的要求,落实和引导教师加强师生互动和交流。 其次,“传道”过程中,有效的、深入的、高质量的师生交流首先应该围绕“授业解惑”展开。具体而言就是课程教学,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等,这些都是师生交流的主渠道,加强师生课堂教学交流(授课、课堂提问与讲解、作业答疑)、课外交流(课外专业实习指导、教育实习指导、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本科生科研项目指导等)都是加强师生交往互动的重要措施。同时,实施新生导师制、辅导员制度等,也是搭建高校师生交流的有效渠道。新生导师制对指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学会学习规划、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科研兴趣和能力都有积极作用。借助新生研讨课、本科课程助教制等制度,能促进新型教学模式的探究与实践,其核心也是促进师生共同探索、学习、创新。 再次,在新媒体语境下,搭建多种形式的信息网络交流平台,扩大师生交流渠道,提供更加便捷交流平台,是“传道”在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这也符合信息网络时代大学生(90后、00后)的交流习惯。高校建立的BB网络课程平台、教务管理系统、实践教学平台、新生导师网络交流平台,以及教师个人建立的师生微信群、QQ群等,对促进师生交流都有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课堂、网络、实验室、项目小组、讲座、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等是师生交往的重要平台,也是高校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主战场。有效的师生交往应视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式,因材施教,教也多术。因此,“传道为先”也更需要教师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专业基础,博大的仁爱之心。只有具备了“四有”品质,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教师才能真正达到“传道”境界,成为“人师”。 相关链接: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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