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还是“国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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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仁贵 “语文”学科,早先叫做“国文”,不知何时改名为“国语”,1949年之后改称“语文”。“语文”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呢?权威人士的观点是:“语 ”是口头语言,“文”是书面语言。换言之,语文课就是语言课,它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两个部分。学习口头语言,离不开听、说,学习书面语言,离不开读、写,于是听、说、读、写,成为语文课的四个并驾齐驱的项目。权威人士的这种观点,初看似无不通;仔细思索一下,不难明白,它忘记了学习母语与学习非母语(外国语)的不同。乔姆斯基告诉我们,任何人,除了天生聋哑,无论智商高低,即使任何一门技能也不能掌握,也可以学会自己的母语。这种能力,在身心成长过程中显示出来,一定的外在环境的刺激影响,就会使人自然而然地掌握母语。掌握母语,可以说是一种“良知良能”。人从周岁开始,即接受外界语言刺激,在入小学之前,已在实际上学会了母语,掌握了母语的音位系统和语法系统,从而用母语与他人进行与其心灵成熟状态相适应的交流。而学习外国语,一般是在学习者已经掌握了母语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拟语言环境中进行的。中学生学外国语,自然既要学口头语言,也要学书面语言;既要读写,也要听说,而且听说先于读写,或重于读写,也不为过。而中学生学习汉语,学习自己的母语,也要像学习英语一样,既学书面语言,也学口头语言,听说读写并重,则大谬不然了。中学生早已学会了母语的口头形式,不应当把学习母语的口头形式作为中学生语文学科的内容的两大部分之一。如果一个中学生在步入中学校门之前,还不能掌握母语或母语之口头形式,而必须在中学语言课堂上学习它,就会出现一个明显的悖论:从周岁开始,在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刺激下,十几年时间尚且不能掌握母语或母语之口头形式,而指望中学语文课堂的有限时间内掌握它,无异缘木求鱼。如果说,要使中学生的母语口头表达能力进一步提高,则中学各学科都有作用,语文学科不能独擅其职。 我认为,把“国文”改为“国语”进而改为“语文”绝不是科学的明智之举。“国文”就是“国文”。从古而今,我们中国人,识的是汉字,读的是汉字写成的文章,欣赏的是汉字写成的诗词小说,吸收的是汉字灌溉的汉文化。中学国文一科,就是要通过识别汉字,朗读汉字写的文章,欣赏汉字写的文学作品和文化典籍,了解我们的民族文化传统,铸造渗透着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的心灵。从语言的单一角度讲,国文所要学习的是书面汉语,从文言到白话,都需要学习。有的人反对学文言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错误地认为口头语言是“语文” 课的重要内容,而文言是已经死去的书面语言。其实,只要汉文化不死,文言也不会死去,文言文是汉文化传统的负载和传承形式。实至名归,把“语文”还原为“国文”绝不是复古,而是拨乱反正。 《南方周末》 2001年4月26日 相关链接: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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