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VS韩寒——理科生与文科生的巅峰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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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这个龙年春节的,是方舟子和韩寒不断升级的口水大战,最终已经发展到韩寒准备去法院起诉的地步了。此前老端连续写了两篇文章:《韩寒——从骂人到被人骂》、《韩寒和方舟子到底在折腾啥?》,很多博友希望老端能够继续跟踪事态的发展。

  

  今天(31日)下午韩寒在电视上回应说,方舟子此前一直是打科学界的假,但对于他这种文科生来说,是完全不了解的。韩寒自称文科生,似乎问题变成了理科生与文科生之间的矛盾了。但我觉得韩寒这个文科生的称呼是不准确的,他当初高中7门功课不及格,其中包括语文(考了40分),而方舟子虽然是生物化学博士,但他是福建省文科高考状元。

  

  鉴于很多网友已经陷入了纯粹的“站队游戏”,不管事实如何先问你支持谁。因此我们有必要来重新回顾一下方舟子方面到底在质疑什么?

  

  语文不及格的孩子,为啥忽然之间就能得作文比赛第一名?

  

  韩寒是因为在1999年上高一时参加上海《萌芽》杂志社举办的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而一举成名,据韩氏父子说,韩寒的参赛作品是两篇,为《求医》和《书店》,正因为这两篇文章获得了大赛组织方的赏识,因此通过了初赛。初赛时只需要将文章邮寄就能报名,但为了防止他人捉刀代笔,通过初赛之后还要进行复赛,现在诡异的事情来了。

  

  韩寒表示并没有收到复赛的通知,而是一位编辑打电话和韩寒聊天的时候发现他没有收到通知,于是口头告诉他会给一次补考的机会。等到韩寒赶到的时候,已经是颁奖当天的中午,下午3点颁奖,留给韩寒的时间只有3个小时。按照《萌芽》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规定,复赛考题由发起主办单位出多套考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并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其他考生都是这个游戏规则,唯独韩寒不是。主办方编辑李其纲自己随口想了一道题,无记名投票变成了一人说了算,也不再有监督。他把一团纸投入杯子,就以此为题。然后留一个人看着韩寒,其他人去吃午饭了。

  

  留给韩寒的是3个小时,但他仅用一个小时就完成了文章《杯中窥人》,评委们看完之后一致认为这篇佳作应该得第一名,到3点就把奖给了他。按照现在的标准看,整个考试如同儿戏,至少从程序上是不正义的,韩寒享受了与别人都不同的游戏规则,新概念作文大赛对韩寒的复试完全违规,甚至涉嫌欺诈。

  

  李其纲所述的细节,与当时在场的韩仁均和胡玮莳的说法不尽相同。李其纲说是把一张白纸揉成一团塞进杯子,韩仁均在《儿子韩寒》(2006年版)中说得更详细,说是“他随手将一团很厚的道林纸捏成一团”,但是在2009年再版时,改成了“随手将一张纸捏成一团”,不说是什么样的纸了。而胡玮莳在2000年央视“对话”节目上说的却是,韩寒前面有一杯茶和一杯水,边上有一个袋茶的包装外壳,李其纲把袋茶外壳扔进了那杯水中。那么究竟是白纸、道林纸还是袋茶外包装?三个人,盯着这么一个富有戏剧性的场面,竟然连是什么样的纸都说不清。

  

  对于《杯中窥人》的质疑,网友已经写了很多,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求医》和《书店》到底是韩寒写的吗?

  

  这两篇文章都可以在网上搜索到,读者可以先去搜索看一遍,然后继续我们的分析。

  

  先来说《求医》,韩仁均《儿子韩寒》说,这篇文章是1999年1月韩寒上高一时得疥疮期间写的。疥疮是因为疥虫感染皮肤引起的。疥虫钻入皮肤,在皮肤中间穿行打隧道、产卵,引起过敏反应,导致皮疹、瘙痒。

  

  文中说:“那女医生也问我何病。我告诉她我痒。女医生比较认真,要我指出痒处,无奈我刚才一身的痒现在正在休息,我一时指不出痒在何处。医生笑我没病看病,我有口难辩。忽然,痒不期而至,先从我肘部浮上来一点点,我不敢动,怕吓跑了痒,再用手指轻挠几下,那痒果然上当,愈发肆虐,被我完全诱出。我指着它叫:‘这!这!这!’医生探头一看,说:‘就这么一块?’这句话被潜伏的痒听到,十分不服,纷纷出来证明给医生看。那医生笑颜大展,说:‘好!好!’我听了很是欣慰,两只手不停地在身上挠,背在椅子背上不住地蹭,两只脚彼此不断地搓。”

  

  疥疮的痒处会有皮损,包括皮疹、小水疱或结痂。所以要指出哪里痒,是很容易的,而不是像文中所述无法向医生指出痒在何处,而一痒起来又是全身无处不痒。文中所述的这种没有皮疹、全身奇痒却又没有特定痒处的症状,更像是肝炎诱发的,是肝炎患者的切身感受。肝炎造成肝功能损伤,导致血液中的胆红素升高,在皮肤下沉淀,刺激皮下神经末梢,导致全身上下都瘙痒难忍。所以文章所述,是作者把自己初患肝炎的体验移植给了疥疮患者。

  

  作者的身份,更像是1977年考上华东师大中文系,又因肝炎退学的韩仁均。

  

  再来说《书店》,这是韩寒上初二时写的文章,文中说:“记得以前买书只能远远观望,书则安然躺在柜橱里,只能看着名清内容。最要命的书价被压在下面,侧身窥视,仍不知价目。不论身心,都极为痛苦,更不好意思惊动售货员。一旦惊动,碍于面子,不买不行。”

  

  以上文字说明韩寒有闭架购书的经历。我们现在买书都是开架购书,就像你去超市选购一样,在早年中国的书店是闭架的,你想要买什么书,都要营业员帮你拿。上海金山县“1993年县店门市部全部实行开架售书”,而1982年出生,1993年时11岁的韩寒就有闭架购书的经历了嘛?《书店》一文,在描述闭架书店的情景时,是和书价贵的客观事实和买不起的心理活动紧密结合的,诸如“心里暗叫:不要太贵!切莫太贵!”,再如“然后愈翻心愈往下掉,最后服一闭,嘴角肌肉一抽,狠把书翻个身扫其身价,两眼一瞪,不自主地咽下去一口口水,想万幸万幸,贵得不算离谱”等等

  

  1995年,中国书业曾经历过一次大规模的纸张涨价,由此引发图书价格的大规模上涨。既然书价从1995年才开始猛涨,1993年之前金山县闭架书店的时代,小于11岁的儿童韩寒,是如何对书价的昂贵有如此切肤之痛的?

  

  笔者比韩寒稍微大几岁,也是从小喜欢去书店,在我记忆中上海从来就没有闭架购书的书店,很多网友反映,早在80年代上海就到处都是开架书店了,即使是一些山区的县城,85年之后都是开架购书,韩寒为何非要去那些闭架书店买书?金山县在上海并非一个落后的地方,难道其父亲从来不曾带孩子去市区的书店么?

  

  最靠谱的解释,作者的身份,更像是其父亲——50后的韩仁均。

  

  事情怎么会闹到上法院?

  

  虽然韩寒在电视上扬言,方舟子对他进行了侮辱和诽谤,但我发现方舟子(包括其他网友)的每篇文章都是在理性说理,逻辑演绎,基于的证据都是公开的信息。相反的,韩寒倒是一口一个方秃子,还质疑别人的性能力,认为别人的孩子不是亲生的,我认为这才是侮辱。韩寒的一些俏皮脏话,虽然赢得了一些粉丝的赞赏,但更多的人会摇头,如果你如此自信,何苦如此不淡定呢?俩人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有个网友打了个很有趣的比方,话说韩少在街上卖大力丸,说有金钟罩铁布衫的本事,生意做得非常好。结果边上来一起哄的,说:啥呀,八成是假的。韩少大喝一声,你有胆上来砍我一刀,流一点血我就赔你两千万,吓得那人立刻不敢出声。没想到来一个胆大方舟子上去就是一刀。韩少捂着伤口起初还说没事,但是见血汩汩地往外冒,只好转身奔向衙门,告方舟子故意伤害去了。而前几年,韩少最看不起的就是衙门。。。。。。

  

  说起来韩寒这人真有趣,他自己悬赏2000万,向不特定的公众征集“代笔证据”,此时方舟子出现,开始写文分析韩寒比较可疑的文章,却被韩寒以侵害名誉权告上法庭。归根结底,方舟子的质疑也只应属于单方允诺的要约行为,何来对韩寒的名誉侵害?单方允诺一旦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就产生法律效力,韩少应恪守信用,自觉受其约束,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或随意修改条款,但我们发现韩寒的这个要约被他改了好多次,看来韩少首先应该讲点儿诚信。

  

  韩少发出了要约,不给钱倒也算了,还对应他悬赏的质疑人提出民事侵权诉讼和10万赔偿请求,就太自己打自己耳光了,甚至有点欺诈的味道。别人找你的茬是因为你2000万的悬赏金,是你引别人来的呀。

  

  韩寒会赢得官司吗?

  

  据我目前掌握的材料,还没有哪家法院受理了韩寒的诉讼,想要赢得官司首先要有法院接受诉讼请求。我们先来做一下法律科普,扫一扫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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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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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主张就谁举证,现在是韩寒告方舟子,因此就由韩寒方面收集证据,以证明方舟子确实诽谤+侮辱。方舟子没有侮辱韩寒。恰恰相反,是韩寒在用恶毒的语言在攻击方舟子。这一点非常明确,你只需要打开俩人的博客,看他们的文章就知道,脏话全都出在韩寒的博文中,虽然他屡次修改,现在已经干净了不少。

  

  至于说诽谤,必须能证明此人捏造了事实,否则无法构成诽谤。方舟子方面的所有文章,全都是基于公开的信息,并没有捏造任何事实。更要命的还在后面,根据上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一旦诽谤成立,不光是方舟子,那些网络服务提供商,如新浪、腾讯、凤凰等等,全都要承担责任,这有可能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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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5条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熡筛河芯僦ぴ鹑蔚牡笔氯顺械2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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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要由韩寒自己去找证人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找来的证人还需要当庭接受方舟子和其律师的质询,光《杯中窥人》里是纸还是布就有多种说法,如果每个证人说法都不同,你说法官会听谁的?

  

  韩寒写文章被认为很牛逼,但现在已经斗不过方舟子了,要命的是韩寒在打官司之上是一张白纸,而方舟子是打官司的老手,在我看来,韩寒真的是没有一点点的胜算。方舟子的缠斗策略,逼迫韩寒不断的加大赌注,最终他会输掉内裤。

  

  韩寒非正常成功的心理学解读

  

  如果韩寒真的是啥都不懂的小混混,他到底是如何能欺骗大家十多年的?那么多人曾经和韩寒打过交道,难道他们都是傻瓜吗?其实这是“社会认同”、“光环效应”和“自我确认”三个心理效应综合的结果,

  

  那么多记者和名人在接触韩寒之前,就已经知道此人是少年天才了,在“社会认同”心理偏好下,既然社会已经确认他是天才,很少会再去质疑他。在“光环效应”下,一旦已经承认韩寒是天才,那他所有的言行,就都是天才表现了。同样的一句话,如果你说出来,别人只认为是一句无用的废话,换了韩寒去说,就变成了名言。等到你成为了他的粉丝,你此后的一切言行都会努力去维护这个偶像的形象,否则你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他,而这就是“自我确认”。

  

  现在我强烈建议你去网上找找韩寒以前接受采访的视频,并把自己崇拜的眼镜摘下,你就会看清一个真实的韩少。

  

  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很多人认为,针对韩寒的质疑是一种文革行为,但我认为这些人正巧说反了。文革真正的问题是迫害质疑者,而不是鼓励质疑,文革中质疑权威者都成为了反革命,保护公民合法质疑的权利,才是真正的保护私权,文革的灾难恰恰是没有人能够对于权威理论、说法以及各种侵犯私权的行为进行质疑。

  

  韩寒的成功,曾经让人认可了读书无用论,英雄青年交白卷的反智行为祸害了不少年轻人(韩的名言:七门功课红灯,照亮我的前程)。韩寒作为公共知识分子,对待公共事务的态度能否超越自身利益的小圈子?韩寒此前一直叫着要言论自由,要别人接受他的质疑,但他自己反倒是不能被质疑的吗?

  

  在此我也想对那些韩粉说一句,你当然可以继续做韩寒的粉丝,并高唱:“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you are my super star,你主宰,我崇拜,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爱你。”但人都是会长大的。

文章出自《老端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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