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歌》赏析《现当代诗歌散文鉴赏》资料 (人教版高二选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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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 “秋天”,是古今中外很多诗人喜欢描写的对象。时间的流逝、自然的衰败以及人生的萧瑟、怅惘,往往也是与“秋天”相伴随的主题,魏尔伦的这首《秋歌》也不例外。讲解此诗,在引导学生体味诗歌的整体情感之外,要着重分析诗人对语言的使用,了解诗歌语言与散文语言的区别。 与散文相比,诗歌语言是一种更精练、更独特、更具表现力的语言,这一点在《秋歌》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此诗分为三节,分别描写秋天三种不同的声音、形象:第一节写萧瑟的“秋声”划破了“我的心”,第二节写回荡的“钟声”勾起伤感的回忆,第三节写“我”在秋风中如落叶一样飘零。在铺展的过程中,诗人的用笔可以说十分经济,没有着力铺陈秋天的各种景象,也没有过多倾诉“我”的内心感受,只是用极其简约的文字,在内在情绪与外界环境的接触点上,截取出了三个画面、三个段落,组成了一幅微妙的“内心风景”。诗人的重点不是“风景”的描绘,而是捕捉风景与情绪之间的微妙关系。譬如,第一节中的“秋声”究竟为何物,诗中没有言明,或许泛指大自然在秋天发出的各种声响,它们应和了诗人内心的伤感。当诗人将这萧瑟的“秋声”比喻成“悠长/呜咽的提琴”,读者很自然也可在“秋风吹过树木”与“琴弓掠过琴弦”之间形成某种联想,秋天的自然似乎也正用看不见的手指,演奏着诗人忧郁的心灵。最后“划破了我的心”一句,更是强化了一种“动作”的效果,对于外界的自然如何作用于人心,读者由是有了更直观的感受。 无论是提琴般呜咽的“秋声”,还是回荡如往事的“钟声”,对一种特殊声音效果的追求,是这首诗值得关注的另外一点。魏尔伦非常看中诗歌的音乐性,他的诗歌往往使用灵活多变的押韵方法,在声音与意义的搭配中,取得一种丰富暗示性。这种声音效果与法语的特性相关,经过翻译可能会丧失,但好的译本仍能传达出这样的特征。在《秋歌》中,诗人格外重视元音的作用,大量使用了元音o,传达出一种孤独、伤感的情绪。诗歌译者对此也有充分的体会,在译本中也多次使用元音ang,如“悠长”“敲响”“苍茫”“眼泪汪汪”,形成了类似的声音效果,在ang这个韵脚的不断反复中,一种恍惚、苦闷的情绪也被巧妙传达。 这首诗还有一个突出的形式特征,那就是它的每一节其实都是由一个长句分割而成,每行短则一个词,长也不过几个字,在视觉上就造成一种长短错落、摇曳生姿的建筑美、造型美。这样的分行方式,不只带来了视觉上的美感,更重要的是,它形成另一种暗示:这似断实连、如“游丝一般延伸”的诗句,不就像一根被秋风演绎的小提琴的琴弦一样吗?外在的形式直接服务于诗歌整体情绪、意义的表现,在这个意义上,“分行”不只是简单排列、分割了文字,而是通过这种“分割”创造出了诗意。 这首诗用字虽然不多,但包含的修辞因素却十分丰富,诗人调动了各种语言技巧,如比喻、用韵、分行,在诗人的笔下,语言脱离了一般的意义传达,而成为暗示,使用的目的不同,带来了不同的效果。如果说布莱克的《老虎》,是一场节奏铿锵、动作有力的舞蹈,那么这首《秋歌》类似于一支悠扬的、引人无穷遐想的音乐。 教学建议 一、预习指导 1.“秋天”是文学家偏爱的题材,让学生在课前回忆读过哪些与秋天有关的作品,准备在课上发言,谈谈文学中“秋天”的形象。 2.让学生诵读此诗,感受它在声音与视觉两个方面的特点。 二、作品讲解 1.这首诗没有渲染秋天的景象,而是捕捉了秋天里微妙的感受和印象。带领学生仔细阅读三个小节,体味三种秋天的画面,分析诗人捕捉到了哪些感觉,如“秋声”怎样划破了“内心”,“钟声”的回荡与“对往事的回忆”有什么关系,风中的“我”与“枯叶”在形象上又有什么相似之处。 2.讲解此诗的音乐性。原诗是有韵的,诗人特别使用了大量的元音,表现出忧郁的情绪,为了再现这种声音的效果,译者也使用了韵母为“ang”的词汇,让学生找出这些词汇,讨论它们的情绪色彩。 3.这首诗的“分行”极有特点,每一节都是由一个长句子不断分割而成,形成一种似断实连的感觉,讨论这种分行手法,在视觉上形成了怎样的效果,又与诗歌的主题有怎样的呼应。 4.在上面“赏析指导”中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说布莱克的《老虎》,是一场节奏铿锵、动作有力的舞蹈,那么这首《秋歌》类似于一支悠扬的、引人无穷遐想的音乐。”给学生介绍这种说法,让他们发表意见,谈谈怎样理解诗歌的音乐性(音乐性,一方面是指借助语言声音的优美,另一方面是指诗歌的暗示性,它像音乐一样,不用经过理智的思考,就可以直接呈现一种感觉,甚至打动人心)。 三、扩展与比较 1.这首诗主要抒写了一种孤寂、忧郁的感受,但对秋天的呈现有很多方式,课本第二单元选录了的济慈《秋颂》一诗,可以组织学生讨论这两首诗在情绪、色彩、手法上的差异。 2.多用“元音”,形成一种恍惚、凄婉的效果,是此诗的一个突出特点,中国诗人戴望舒的名作《雨巷》,也使用了相似的手法,特别是“双声叠韵”的使用。将两诗做比较,分析一下诗中的声音特点。 参考资料 一、魏尔伦及其灰色的歌(葛雷、梁栋) 魏尔伦(1844—1896)是前期象征派的重要诗人之一。他生于梅慈,父亲是尉级军官,母亲是外省人。他们婚后不育,向魏尔伦姨家要了一个女儿,叫艾尔莎。13年后才生了魏尔伦,爸爸妈妈爱他如掌上明珠,视为圣母所赐的宝贝,因而取名保尔•玛丽亚•魏尔伦,以圣母的名字命名。7岁前魏尔伦和母亲随父亲过着流动的生活,7岁时父亲为使他受到良好的教育自动解职,全家迁居巴黎。由于从小父母过于娇惯他,魏尔伦的脾气十分任性,在家里就像一个小王子,说一不二,有一次他父亲新买了一顶礼帽,魏尔伦拿在手里觉得很好玩,就用剪刀剪成一块一块的布片,父亲见了十分生气,但也无可奈何。魏尔伦生性聪明,在中学学习成绩很好,而且十分有文才,14岁时,他竟斗胆写了一首诗寄给当时的大诗人雨果。他在中学时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雨果的《悲惨世界》、巴尔扎克的作品和各种诗集。他不只一次地读过《悲惨世界》,而且声称“这是一本伟大、优美、绝妙的好书”。 1862年魏尔伦中学毕业后进入法学院学习法律,但他的兴趣在文学上,对法律根本不感兴趣,不久弃学而去,在巴黎市政厅当小职员。他经常出入于巴那斯派诗人聚会的咖啡馆,并与巴那斯派诗人来往。 1865年他开始在《艺术》杂志上发表诗作,以后陆续有诗发表,受到当时作家和诗人们的重视。他虽以巴那斯派诗人的面貌步入诗坛,主观上追随巴那斯派,但他的气质、笔调和讲求形式、不动声色的巴那斯派诗歌的风格大异其趣。1866年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土星人诗章》,收入他早期诗作40首,大多数调子忧郁、低沉,但感情真挚,文笔流畅。 1867年由朋友引荐,魏尔伦结识诗人莫泰夫妇,往来间与莫泰的女儿,美丽的马蒂尔小姐相爱,莫泰赏识魏尔伦写诗的才华,同意把女儿嫁给他。 魏尔伦自幼嗜酒,他有一首诗写道: 啊!假如我饮酒那是为了醉, 而不是为饮而饮, 醉,你不知道有多得意, 醉,是给生活的一种赠礼! 醉中有忘,醉中有新天地,一醉万事了,一醉有新知。 魏尔伦一遇有不如意的事动辄一饮数杯, 梅花 相关链接: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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