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高考作文不能使用网络热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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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余恨 作文里能不能使用网络热词,这本不该是一个问题的,但因为2010年上海语文高考阅卷中心组负责人、华东师大中文系教授周宏的提醒,让人不禁担心起来。周教授说,网络词汇可以出现在生活中,但不允许出现在高考作文卷上,即使是“给力”、“神马”、“伤不起”、“有木有”等“耳熟能详”的网络热词都会被当作错别字扣分,笑脸、哭脸等网络符号在阅卷老师手下也将“一视同仁”。(6月3日《东方早报》) 有意思的是,禁用网络热词,不是所谓的捍卫中文的“纯洁性”——作为知名教授,周宏先生也知道这种说法不靠谱,不成立——而是并不是所有的阅卷老师都熟悉网络热词,也不可能给网络热词进行明确分类,哪些可用,哪些不可用,为了避免误伤,避免争论,干脆一刀切,一律不准用,这样多省事? 这对阅卷老师来说,是省事了,但有这样做的权力吗?固然,阅卷者有制订阅卷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的权力,但是这种权力并不是凭空产生了,也不是可以随便滥用的。高考作文本来就是一个风向标,从这里应检测学生对语言的运用能力,查看学生的思想表达能力,而语言的运用本身就是灵活的、有创造性的。为了图省事,一刀切禁用网络热词,这种蛮横的、缰化的、形而上的思维,如此狭隘岂能担负得起检测、评阅学生作文的重任。这样的规定,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粗暴地践踏了学生的表达权。试问,阅卷组有什么权力制订这样的一个规则,剥夺学生们使用网络热词的权利呢?只允许在生活中存在,在媒体上出现,不允许在作文中出现,这算是哪门子规定? 一个词汇的形成,是有特定的语境的,但一旦成为热词,总有其存在的理由,哪怕这种理由经不起推敲,甚至没道理可讲。比如“神马”就是“浮云”,比如“伤不起”,比如“给力”等等。现在确实有一种滥用网络词汇的不良倾向,这是需要引导的。高考作文至少有一个“用词贴切”的规定,就是制衡“滥用”的规则。如果满篇都是网络词汇,“为赋新诗强说愁”,当然不应得高分。有哪个学生愿意冒这个险呢?在平时的教学中,老师恐怕也评点过这种现象。而一些“热词”,早就家喻户晓,如果以老师不熟悉,不了解为借口,恐怕说不过去吧。一个阅卷老师,不知道“给力”,而痛下杀手,这样对学生来说,恐怕实在是“伤不起”吧? 语言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外来词、网络词,让当下的语言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活跃,这不是个坏事情。许多曾经的“潮词”,现在已经早就成为常用词库了。比如“拜拜”,比如“蚁族”,比如“蜗居”,比如“打酱油”等,一词风行都是有原因的。一些网络热词,本身就是脱胎于现实当中的新闻事件,其形成过程和常用的成语典故有共通之处。只要用得合理不但不会影响读者的理解,而且还会为文章增色 这些网络词语在使用时一般都加上引号,其实完全符合现代汉语规范。如果高考中出现了这些词语,只因为在网上更流行就一概以错别字来对待,显然有矫枉过正之嫌。 恰当地使用网络热词,是考生的一种表达权利,对阅卷者来说,容忍这种表达权,恐怕还不能仅仅溢指为一种雅量。如果当年鲁迅先生写“‘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对这近乎生僻的“费厄泼赖”痛下杀手的话,鲁迅先生非得哭娘不可。我不相信,如果我们的阅卷老师们如果也写点博客,写点文章的话,就会不用网络词汇,除非他是生活在真空中,如果他的文章都不关注现象。非所不欲,勿施于人,利用手中的一点权利,来误导苍生,何苦来哉? 我希望媒体对周宏教授的提醒,只是一种误读。不提倡,不能等用于一刀切的禁用。这是完全不同的效果,至少,目前我还没有看到上海有关方面,公布作文的评分规则中,有如此不近人情的明确“规定”。 相关链接:高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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