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指瑕 教学反思(粤教版高二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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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刚刚接触粤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总体阅读教材之后,深为教材编排之新颖、内容选择之精当、学法变革之引领而叹服。然而,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教材中仍然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些是学术观点的采纳,有些是文章版本的择取,但也有一些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文法释义方面的错误,不能不说是教材编者留下的一个个小小的遗憾了。下面仅就其中几处较为明显的错误作一罗列,以就教于方家,同时也希望教材编者能深入探讨,以便再版时加以修订。

1、粤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必修五(2004年7月第1版,2010年7月第12次印刷)第14课《鸿门宴》第三段(第123页第二行开始):

良乃入,具告沛公。沛公大惊,曰:“为之奈何?”张良曰:“谁为大王为此计者?”曰:“鲰生说我曰:‘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故听之。”

文中划线句子标点符号使用错误。根据语境可以看出,这句是沛公回答张良的话,“曰”字后用冒号及双引号表直接引用沛公的话,没问题。而句中“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则是引用鲰生的话作为全句的一个部分,因此它只是一处间接引用,用冒号错误。同时同一个句中使用两个冒号也于冒号的使用规则不合,应改为逗号,“秦地可尽王也”后的句号应移到单引号后。

2、粤教版选修2《唐宋散文选读》(2006年7月第2版,2010年7月第12次印刷)第1课《小石城山记》第2页注⑤中“睥睨”解作“城墙上的女墙”似有不妥。应标注为“通‘埤堄’,城上矮墙”。

我们先来看看《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040页对“睥睨”一词的解释:

[睥睨](pìnì)<书>斜着眼睛看,表示傲视或厌恶。

而在同一页“埤”条下有“埤堄”一词,其注解为:

[埤堄](pìnì)<书>城上矮墙。

从以上注解内容可以看出,两词读音相同,但语意不同。在文中“睥睨”直接解释为“城墙上的女墙”确为不妥。因为“睥睨”一词意为“眼睛斜着看,表示傲视或厌恶”。第2课《黄州快哉亭记》第7页“曹孟德、孙仲谋之所睥睨”一句中“睥睨”即为此意。如不加以区分,会给学生带来误解。同时注解中的“女墙”读者并不明白是何意思,不如直接解释为“城上矮墙”来得简单明了。

因此,文中“睥睨”应标注为“通‘埤堄’,城上矮墙”。查找资料,发现由陈振鹏、章培恒主编的《古文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1月第一版)第1071页注②即作此解。

3、第1课《小石城山记》第3页注⑤:[神者傥不宜如是,则其果无乎]造物者或者不应该这样做,结果就成了这个样子了。

这句中将“则其果无乎”解释为“结果就成了这个样子”,简直就是莫名其妙。此句中“其”指“造物者”当无疑问,全句应解为“那么(难道)它真的没有吗”。这是对造物者的怀疑,与上文“及是,愈以为诚有”相对应。疑有,是因为永州有着这样奇特山石美景,是有智者(造物者)施设;疑无,是因为造物者应该不会将这么美的景致放在偏远的地方而使它千百年来不被人们所赏识。这样解释合情合理,如果解释为“结果就成了这个样子了”就不能不让人如坠五里云中了。

4、在第9课《山中与裴秀才迪书》第36页注⑧中将“比涉玄灞”解作“近来渡灞水”不妥。对于编者在注解中说明“比比,俗本多误作‘北’,系形近而误”(句中“比比”疑为印刷错误。《教参》取“北涉玄灞”)我们暂且不提,单就此处“比”字作一辨析。

查阅《现代汉语词典》我们发现,在“比”条下注:

比2bǐ(旧读bì)……③近来:~来。④等到:~及。

在“比涉玄灞”这句中,把“比”解释为“近来”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联系上下文,即可发现问题所在。文章第一段写作者独游终南山的经过——憩感配寺,与山僧饭讫而去。第二段则承接上文写旅途所见清幽寂寥的冬景及对朋友的怀念。由“饭讫而去”而“比涉玄灞”,如果将“比”释为“近来”,在叙事中时间的承接上不好理解。“饭讫而去”当指某一次具体的游历,下文紧承其后,所写却为“近来”发生的事情,则不是紧承上文所写的具体游历,而是概括叙述所见的景象。是为衔接不当,思维混乱。此处应为“饭讫而去”,返途中渡过灞水,然后再写返途中所见山中冬景。“比”应释为“等到”。这样事情的先后承接顺理成章,也合乎逻辑。后文由独赏美景的索然引出“多思曩昔”,表达出对友人的怀念。又由对友人的怀念引出对春日生机勃发的景象的畅想,进而用商量的语气向朋友发出邀请,其间包含了多少期待与希冀啊。由此也可以看出,本文写作思路非常明晰,逻辑非常严密,当不至于出现“近来”这样的思维混乱。

5、第18课《心术》一文第74页注①:

【委已】委屈自己,指主动献身。

此注中“委”似乎释为“委屈”,但“委”字本身应无此义项。查阅《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冯蒸主编,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年4月北京第2版),第340页“委”条:

委wěi①〈动〉顺从。汉•刘安《淮南子•本经训》:“优柔~从,以养群类。”②〈动〉付托,交付。汉•贾谊《过秦论》:“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命下吏。”③〈动〉放弃,舍弃。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陈太丘与友期》:“与人期行,相~而去。”……

查遍《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均未收录有“委屈”义。再看《现代汉语词典》,第1420页“委”条下分列有以下义项:

    委1wěi  ①把事交给别人去办;委任。②抛弃 ③推诿 ④指委员或委员会 ⑤姓

    委2wěi曲折

    委3wěi①积聚 ②水流所聚;水的下游;末尾

    委4wěi无精打采;不振作

    委5wěi的确,确实

由此可见,“委”字确实没有“委屈”之义。把“委”字释为“委屈”应该是对现代汉语常用词“委屈”一词的误读造成的。殊不知,在古代汉语中,“委”字本身并没有“委屈”这种意思,即便是在现代汉语中,“委”字也没有这一义项。那么,“委屈”一词中“委”字到底作何解释?

《现代汉语词典》对“委屈”一词的解释为:“受到不应该有的指责或待遇,心里难过。”这个词是一个合成词,由“委”和“屈”两个语素组成。其中“屈”意为“委屈,冤枉”,也就是“受到不应该有的指责或待遇”。那么,“委”字就应该解释为“积聚”才合理,心里积聚了太多不应该有的指责或待遇,当然难过了。

在“故士皆委已而听命”这句中“委”字应该解释为“托付,交付”。整句可译为“所以战士们都把自身完全交出来听从命令”。 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中“委身为贾人妇”、 汉•贾谊《过秦论》中“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两句中“委”均为此义。

6、《心术》第74页原文有“故古之贤将,能以兵尝⑤敌,而又以敌自尝⑥,故去就可以决”句。注⑤为“【尝】试探(虚实)”,这句中“以兵尝敌”意为“能用大军去试探敌人的强弱、虚实”当无异议。而注⑥将“以敌自尝”解释为“让敌人发现自己,以牵制敌人”就有些叫人摸不着头脑了。

文言翻译的重要原则就是要尽可能做到“信、达、雅”,虽然也可以意译,不求字字落实,但也必须忠实于原文。此句释义,纯属凭空想像,肆意添加。

“自”作为一个已称代词,在古汉语否定句中,经常用在动词的前面,作前置宾语,指称“自己”。如“忌不自信”(《邹忌讽齐王纳谏》),“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过秦论》),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这一现象在古汉语中应属常见,直到现在也还保留着这种用法,并且已形成一种固定结构,如“自尊、自重、自爱、自刎、自杀、自残”等等。此句中“自尝”也应为宾语前置,“以兵尝敌”与“以敌自尝”当为对举的两个方面,“尝”字均为“试探”之义。整句意思是说:古代的良将,既能用大军去试探敌人的虚实,也能用敌人(的反应)来试探(衡量)自己。如此释义,才不至于背弃原文。

 

郤士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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