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任安书》“然此可为智者道,难为俗人言也。”的解读
选自沈善增《还我老子》一书
(高二备课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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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句话之前,司马迁引述了历史上文王、孔子、屈原、左丘明、孙膑、吕不韦、韩非等人在困境中发愤著书立说的事迹,来为自己受宫刑后忍辱偷生撰《史记》的行为辩护。最后说:"仆诚以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然此可为智者道,难为俗人言也!" 这句话,若将"道"作为"言说"来理解,则可译为:"然而,这些话可以对智者说,难以对俗人讲。"在今天的语境中,一般都很自然地这样去解读。收有《报任安书》的《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1981年版)中虽没有对这句话作注解,但对前文"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句,作如此译解:"这是说,如果把我心里的话全说出来,更不为俗人所了解了。"显然,注者认为这句话更易理解,便不作注译,想不到以为没有什么问题的句子中存在大问题。按照我的理解,这句话的正确译法应为:"然而,这些可以作为智者的行为准则,难以成为(像我这样的)俗人的见解。""俗人"是司马迁自谦之辞。前句"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俗人"也是司马迁之自谦。此句应译为:"至于像我这样的下贱之人,对于事情的原原本本是不能轻易表示看法的。"以司马迁当时忍辱之身,对任安这样的待罪求援之人,不会也不宜发愤世嫉俗之牢骚,把包括汉武帝在内的权贵直斥之为"俗人"。当然,这"俗人"之自谦可能含有反讽与牢骚在,但字面显义上应无话柄可授与人。因此,唯有按谦辞理解,才符合当时情理。而且,在当时语境中,这种谦辞应是无歧义的,可见此句中"道"、"言"应作名词解或名词化的动词解为宜。 孙延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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