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教案(人教版高二选修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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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1、熟悉《论语》相关语句中出现的文言现象;

2、了解孔子眼中“义”的内涵。

教学重难点:

1、了解孔子关于“义”的言论是本课教学的重点;

2、对比理解“仁”和“义”的关系是本课的难点。

教学方法:讲读法。

课时安排:2课时

第一课时

一、回顾“仁”。

前面几节课我们讲了孔子的“仁”。“仁”是什么意思?我们简单地说,就是发自内心的、真心的爱人。“仁”离我们很远吗?其实也不远,你只要想“仁”,就有“仁”,你不想“仁”,就没有“仁”。 “仁”是你内心一种真诚的信念,你只要信就有,你不信就没有。这就像佛教禅宗,讲到佛,你心中有佛就有佛,你心中没佛就没佛,有没有佛全看你内心。那么“仁”里头包含着几种意识:人格意识、人类意识、人为贵意识、人和意识,如果具备了这四种意识,实际上就具备了“仁”。按照老师的理解,“仁”是孔子看来是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上生活的最高准则,就像道家以“道”作为最高原则一样。“道”的内涵非常博大,以至于“道可道,非常道”,所以“仁”的内涵也非常广泛,在《论语》中,孔子的弟子数次问到什么叫做“仁”,什么样的人才算“仁人”,孔子每次的回答都不尽相同,在孔子以“仁人”来评价人的眼光也相当挑剔。比如管仲,这个人物在《论语》中被议论的挺多的。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 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 “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八佾》)

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 问子西。曰:“彼哉彼哉!” 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宪问》)

在孔子的心目中,管仲就是一个能施行仁政的政治家。孔子的弟子们对于管仲颇有看法,子路说:“齐桓公杀死了他的哥哥公子纠,公子纠的家臣召忽因此自杀以殉,公子纠的另一个家臣管仲却没有跟着去死。”子路接着又说:“管仲该不算仁吧?”孔子说:“齐桓公多次召集诸候共商会盟,并不依仗武力,都是管仲的功劳。这就是管仲的仁了!”孔子的学生子贡说:“管仲不是仁人吧,齐桓公杀死了他的主人公子纠,他不但不为公子纠去死,反而辅佐齐桓公。”孔子说:“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使天下的一切都得到匡正,老百姓到如今还享受着他的好处。若没有管仲,我们大概会披散着头发、衣襟朝左边开,像落后的民族那样了。难道要他像普通男女一样守着小节小信,自缢于沟渠中而没有人知道吗?”

孔子认为管仲体现了仁,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其一,管仲不为一人而殉死,愿为天下苍生而苟活。管仲身为公子纠的家臣,不论按理还是按礼,他都应该殉主,这是常人的公断。而圣人自有圣人的仁断,孔子认为管仲不愿殉主,是不为失小节而羞,不为失小信而辱,事实上管仲也正是为功名不曾显耀于天下而耻。其二,管仲有功于天下,春秋时期,周室王权衰落,诸侯争霸,百姓生存于战争的水火之中,生灵涂炭,生命朝不保夕,而管仲被录用以后,在齐国掌理政事,为齐桓公而谋而划,齐桓公因此得以称霸,九合诸侯,匡正天下,不战而使天下和平,多少百姓免受战争之苦,多少士兵得以保全生命。其三,管仲有功于齐国,据史书记载,管仲在齐国执政为相之后,实施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流通货物,积累财富,富国强兵,使齐国粮仓充盈,让百姓衣食饱暖,明礼义廉耻,顺民意,得民心,他给予了百姓无穷的好处,百姓拥护他。可以说管仲有恩于天下百姓,有德于天下百姓,有功于天下百姓,为天下人谋福利,为天下人谋发展。其四,管仲有功于齐国国君,据《史记》记载,管仲掌理政事,善于转祸为福,转败为胜,协助桓公北征南战,讨伐楚国,让燕国实行召公善政,坚主遵守鲁国土地的盟约,取信于鲁,令天下诸侯归附于齐。管仲为齐国谋和平,为天下谋和平。

《易经》系辞中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也就是说,天地最伟大的德行,是使万物生生不息。圣人最大的宝物,是崇高的地位。怎样才能保住地位呢?要博爱,得到多数人的拥护,才能守住地位。又怎能使人民聚集呢?要靠财富。因而,治理财富,端正言行,使人民分辨是非善恶,禁止人民为非作歹,就是道义。

世上大概没有完人吧,孔子对管仲也是褒中有贬。孔子说:“管仲的气量很小啊!”有人就问:“管仲生活俭朴吗?”孔子于是说:“管仲有储放钱财的府库,他下属的官员都各司其职而不歉职,这哪里算得上俭朴呢?”有人又问:“既然这样,那管仲知礼吗?”孔子说:“国君的宫殿门前立有照壁,管仲府大门也立有萧墙。国君设宴招待贵宾,在堂上设有放置酒杯的土台,管仲待客也设有这样的土台。倘若说管仲知礼,还有谁不知礼呢?”看来,孔子对于管仲的越礼行为和腐化的生活是不能容忍的。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孔子对于认定出了很多标准,但这些标准不是死的,“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复礼”等等都是仁的一个方面,真正评判一个人时,孔子是从实际出发的。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到两点,第一是,“仁”是一个崇高的道德标准,不好言说,但有种种表现可以遵循。第二,孔子的“仁”是权宜的,他不认死理,这是孔子的思想优势,而后世多把孔子的言论作为行为守则来遵循,这似乎就和孔子的意思大相径庭了。这一点,我们说到“义”的时候还会说到。

二、“义”与“仁”。

一说“义”,从古到今,一般人理解的就是讲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三国时期的关云长,也因为千里走单骑,舍弃曹操给予的荣华富贵,护送嫂夫人过五关斩六将,投奔当时落魄的结拜兄弟刘备。从而被后世当作义的化身。那么义的含义,就仅仅是讲义气吗?作为儒学的创始人,孔子在《论语》里面多次提到了义,他怎样看这个义呢?

义的含义是什么?荆轲刺秦王,他为报答燕国太子丹的知遇之恩,不顾个人安危,前去刺杀秦国的国王赢政,这是义!水浒好汉鲁智深,为救弱女子,三拳打死无赖镇关西,这也是义!但从《论语》里面提到的有关义的词语来看,它的含义并不仅仅就局限在这一方面,它还有着更深的内涵在里面,那么在孔子的眼中,义究竟还有什么含义呢?

我们需要把义和其他一些概念进行比较,在比较中来显示出义的含义。

1、 仁与义。

刚才我们讲过《易经》里那句话,这句话中,义和仁是什么关系呢?义相当于形式,仁相当于内容,那么仁是内容,义是形式,它们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仁在孔子里头是最高的道德理念。仁,爱人,仁是一种爱的情感,最高的道德。但是这种最高的道德,要通过某种形式表现出来,你要不通过做事情,不通过某种具体的形式,某种途径来实现这个道德,那你是不义的。所以义,它是一种实现仁的形式,实现美好道德理念的形式。

前面管仲的例子我们看出,仁在具体实行的时候,有不同的标准。孔子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程度来实现仁,而仁要通过义来实现。义就要看具体的情况,也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义表现为这个,也可能在那种情况下,义表现为那个。情况不同,标准不同,它的表现也是不同,那么义到底在实际生活中有哪些特殊的表现呢?它是来表现仁,它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表现仁,那么它大概根据哪些情况,有哪些不同的表现呢?那么我这里大概来介绍两种情况:

第一,根据人的身份不同,义的表现不同;第二,根据遇到的事情不同,义的表现也不同。

第一我们先讲根据人的身份不同,人是有不同身份的,那么有的人是这个身份,有的人是那个身份,当然也有不同的职业,我们现在有不同的职业,那么我是教师,你是工人,他是军人,他是医生,那么不同身份,不同职业的人,你来体现仁这种道德,体现仁爱的精神,那你的表现是不同的,而且必须是不同,不能混。比如说我是个医生,那么我是个医生,我仁爱精神的体现,就是要什么啊,对病人温暖如春,要治病救人,我不这么做,我就是不义。但是你既然是医生,那你体现仁爱精神,就应该和你医生的身份,医生的职业相称。那你是医生,你不是交通警,我是医生,结果我不做好我医生的工作,不去治病救人,我非得说我到大街上去维持交通秩序,我去指挥交通,那你也是不义。因为你的身份(职业)决定了你的仁爱精神在你的身份上就得治病救人,这就是义。你去做别的,做你不该做的,那你就是不义了。

《左传》里头,那么说这么一个故事:“郑伯克段于鄢”。

郑伯就是郑庄公,段就是他弟弟工叔段,那么这里头讲到,工叔段,因为这个弟弟大概对哥哥不服,弟弟又受到母亲的支持,老想篡夺君位,由于想篡夺君位,所以弟弟他就做出了和自己身份不相称的事情,那么你既是弟弟,同时你又是臣,从亲缘关系上讲,你是郑伯的弟弟,从政治上讲,你的哥哥是君,你是臣,那么臣的身份应该做出和臣的身份相适应的事情,相称的事情。但是这个弟弟,他做出了和自己的身份不相称的事情,他干嘛啊,他做了一系列的事情,比如说按照礼的规定,那么底下的臣,底下的大夫,卿大夫,你可以给自己在自己的地盘内建城市,但是你建城市建得不能过大,你建的大城市按规定顶多也就是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市不能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你建的小城市呢,你不能超过国都九分之一,这都是礼。这是制度给你定的规模,你如果遵循这个制度,遵循这个臣道,那你就是义。但是工叔段不遵守,这就是不义。所以当时有些大臣就对郑庄公讲到了工叔段这个问题,觉得是不是应该早点防范这件事,郑伯应该出来制止,那么郑伯,也就是郑庄公说了这么一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左传》)。多行不义,不义是什么意思呢?他干了和自己的身份不相称的事情,这就是不义。那么后来工叔段又进一步地不义,进一步做一些和自己的身份不相称的事情。比如他私下私自把郑国的西部边界和北部边界,大概这个边防都划到自己的名下,由自己负责,同时还把一些地盘都划到自己这儿,变成自己个人的封邑,进一步扩充自己的势力。那么有一些大臣马上又来劝郑伯,劝郑庄公,说不能再让他这样干下去了,说一个国家不允许有两个君主,问郑伯你看怎么着,你要是让你的弟弟当君主的话,那我们赶紧去侍奉你的弟弟,既然他是君,我们去侍奉他,如果你不让你的弟弟,不让工叔段当君主的话,那早点解决这个问题,不能等他的势力雄厚了,势力特别大了,坐大了以后来解决。那么郑庄公,郑伯当时说了什么呢?说:不义,不暱,厚将崩(--《左传》)。不义,他不符合义,不暱,就是说他不会得到人们的亲近,为什么?他做了和自己身份不相称的事情,他不义,人们不会亲近他,广大的人民不会亲近他,他即使实力雄厚了,他崩溃得更快。那么到后来工叔段怎么样,野心日益膨胀,因为郑庄公大概对他一直没有阻止,他可能认为郑庄公软弱,所以他野心膨胀,继续扩充自己的势力,同时训练军队,积累武器,积累很多武器,最后发动叛乱,最后郑庄公把他给镇压了,把叛乱给平定了。那么这个故事里头两次提到了义,一个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一个是“不义,不暱”,那么这个义,就是我们前头说的要跟你的身份相称,你不能够履行你身份范围之内的职责,那是不行的。超越你的身份,那么你做的事情,你就是不义。那么这就是我们说的,仁这个美德,这个最高的美德,这个最抽象的美德,在具体实行的时候,要根据你的身份,根据你的地位,你来具体地去做,这样才可以。

这些例子说明,作为臣子,作为被领导者,义的表现就是服从和尽职,这就符合孔子所讲的义,下属做到这一点,就是尽了自己的义,像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他一生鞠躬尽瘁,辅佐自己的主公刘备建立蜀汉政权,对于刘备,诸葛亮尽到了义,那么反过来,像刘备这样的领导者,义在他们身上,应该怎样表现呢?

那么义在君主那里头应该是如何表现呢?比如君主的身份,统治者的身份,义应该如何表现呢?比如说当时也发生了一件事情,什么事情呢?陈国有一个贵族叫夏征舒,他杀了自己的君主,那么杀了自己的君主,周天子命令诸侯发兵讨伐夏征舒,那么史书把周天子下令讨伐叛逆这种做法就叫做义,就是如果底下发生了叛乱,那么作为天子,你应该下令讨伐叛乱,你不下令讨伐叛乱,你就没有尽自己的职责,没有做自己该做的事情,那你就是什么,就是不义,所以周天子下令讨伐叛乱,这是义。还有一件事情,当时楚国打宋国,那么宋国是弱国,是小国,打不过楚国,但是宋国还在反抗,还在守住它的城市,抵御楚国的进攻,但是它有点儿抵御不住了,所以当时向晋国求援,晋国是大国,那么晋国马上派了个使者,这个使者叫解扬,马上去宋国。告诉宋国的国君,说晋国答应出兵支援宋国,解救宋国,让宋国再抵抗一段时间,晋国的援军马上就到。结果这个使者解扬就去送信,路上一下被郑国人给抓住了,那么郑国是楚国的盟国,郑国抓住解扬之后,把晋国的使者解扬交给楚国了。那么楚国的国君就跟解扬说,劝解扬,说你去到宋国反着说,反着说晋国国君的意思,别说晋国要支援宋国,就说晋国不愿意支援宋国,不愿意出兵,你反着说。解扬开始不干,后来楚国对他威胁、利诱、恐吓,那么最后解扬就答应了,然后楚国人把解扬放在楼车上,置于高处,让他向宋国喊话,结果解扬还是按照晋国原来的意思,向宋国人传达了这个意思,还是说晋国答应支援宋国,让宋国再抵抗一段时间,晋国的援军马上就到。楚王大怒,他就要杀了解扬,那么解扬也讲了自己的一番道理,解扬说君主能够下达正确的命令,这就是义,那么这是君主应该做的,那么作为我臣子,当然我应该执行君主的命令,这也是义,他下达正确的命令,他是义,我执行他的命令,我也是义。所以君主的身份干你君主该干的事情,那么臣子的身份,干你臣子该干的事情,你们双方君和臣,不管你什么身份的人,你都体现了仁的精神,那么你就是义。所以董仲舒有这种说法:立义以定尊卑之序,君臣之职明矣。义立起来了,尊卑之序列就明确了,君臣之职就明确了。就是你该干什么,他该干什么,大家都非常明确了。所以我们说呢,义的含义,它是一种仁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第一就要根据你的身份,做跟你身份相称的事情,那么这就是义。

孔子认为,义是体现仁爱精神的,不仁不义的事情,我们不应该干,在一般情况下,说假话就是不义,但在特珠情况下,如果说假话为了救人,是义还是不义呢?也就是说,如果面临不同的事情,义的表现,还是一成不变的吗?所以孔子说:“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比。”表现出一种因时制宜的态度。

第二,那么义还要根据事情,根据你当时那种特殊的情况,特殊的事情,你来行仁道,那么就是义。比如要推行仁爱精神,那么这种仁爱精神在具体的实现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要根据不同的事情,那么有时候在紧急的情况下,可能我这么处理,这就是仁爱,可能在那种情况下,我那么处理,那就是仁爱,这些仁爱就都是义。比如说,我说了不能说谎,不说谎这是一种仁爱,诚实,那么平常,不是在紧急的情况下,那么一般来说不能说谎,要诚实,诚实这是仁爱的一种体现,我做到了诚实这就是义。但有时候在紧急的情况下,情况特殊,有时候需要说谎,说谎就符合仁爱精神,说谎就是义,所以仁爱精神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就要你说谎,你说谎你就是义,你不说谎你就是不义。那么比如有些病人,他得了绝症,得绝症,精神上自我把握的能力可能又比较弱,这时候,你如果突然还不到跟他说实话的时候,你一下跟他说了实话,那么这个时候怎么样,应该说不符合义。那么这时候,为了他的心灵的这种安宁,为了他更好地治病,为了他有比较好的精神状态,有时候不需要跟他说实话。所以说呢,义要根据情况,不光像我们前头说的,根据身份,同时也要根据情况,根据具体的情况。

《左传》里头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情,那么这件事情就反应出要根据一定的情况来行仁,来推行仁,来实现仁,这就符合义。那么在一次战争(秦晋肴之战)中,当时晋襄公和秦国打一场战争,肴之战,在肴山一带打这场战争,那么在这次战争中,当然晋国取胜了,那么当时晋襄公,当时是车战,晋襄公在车上指挥战斗,向敌军冲击,晋襄公还亲自抓住了秦国的一个俘虏,抓住俘虏,晋襄公把这个俘虏给捆起来了,捆起来之后,晋襄公命令自己的车右,什么是车右呢?就是在自己的车的右边,他在车上,在自己车的右边保卫君主,右边的这个武士,这个武士的地位非常高,这是高级武士,他负责保护中间的君主,车右,命令自己的车右,那么让他干嘛,让他把这个秦国的俘虏给杀了,这个车右叫莱驹,那么晋襄公命令莱驹把这个秦国俘虏给杀了,莱驹就下车,下车拿着兵器就来了,就要杀这个秦国的俘虏,结果这个秦国的俘虏大概绝望中大叫一声,大吼一声,一下把这个莱驹,把晋襄公的车右吓了一大跳,手里的兵器一下掉地下了,这是一种耻辱啊,说明你胆小啊,人家大吼一声,就把你给吓成这样了,你胆小,这是一种耻辱,正在这时候,晋襄公手下的另一个武士叫狼曋,这个武士非常勇敢,他一看莱驹被吓坏了,兵器也落到地下了,他马上冲上来,捡起这个兵器,一下把这个秦国的俘虏给杀了,所以晋襄公看在眼里,觉得这个狼曋非常勇敢,非常赞许他,当即决定让狼曋当自己的车右,上车站在自己的右边,莱驹等于被贬黜了,所以狼曋也非常高兴,他等于升迁了,他升为高级武士,他大概原来在地下跑,跟着晋襄公打仗,现在你可以上车来保卫君主,这是无尚的荣耀,你的地位升迁了,所以狼曋非常高兴。但是在另一场战争中,还是晋国和秦国的战争,那么晋国统帅是谁呢?先轸,先轸是统帅,他率着晋国的军队去冲击秦国的阵地,可是先轸没有重用狼曋,狼曋觉得像我这个地位,我这么勇敢,受到君主的表睐,我应该受到重用,我应该当晋国军队主帅的车右,就是当这个高级的武士,可是先轸没有用他,没有用他而用别人了,用续简伯,那么当时狼曋觉得这真是奇耻大辱,像我这样的人,竟然他不重用,我有这样的能力,我受到君主的赞许,他竟然不重用我,这简直是奇耻大辱,那么怎么样,受这种耻辱他受不了,他想死,关键是怎么个死法,当时这个狼曋的朋友跟他说,说咱们干脆发动叛乱吧,咱们杀死晋国军队的主帅,咱们发动叛乱,他这么羞辱我,这么侮辱我,我能容忍吗?干脆咱们发动叛乱。结果狼曋说什么呢?不能这么干,这么干就是不义,发动叛乱不是臣子之道,死了以后你的灵魂不能进入明堂。那么这是一种迷信,明堂那是君主发布政令的地方,那是非常高级的地方,死了以后你的牌位能够进明堂那是非常荣耀的事情。所以说不能干这个事情,干这个事情是不义,狼曋认为自己是一定要死的,受此奇耻大辱是不能活了,是一定要死的,但怎么死合适呢?那么根据当时的情况,根据当时的特殊情况,他认为这么死合适,怎么死呢?他认为应该率领自己的军队,率领自己的手下,他也是个小贵族,率领自己的手下去冲击秦国的阵地,那么冒险冲击,牺牲的可能性很大,那么他认为这么死最有价值,反正我肯定是要死,我要死在哪儿呢?死得符合义,去冲击敌军,所以狼曋率领自己的手下就冲进了秦军的阵地,跟秦军搏斗,那么最后把秦军打败了,但是狼曋也死了,那么狼曋认为这种做法是符合义。

所以我们说,义是一种形式,它是根据人的不同身份,根据不同的事情来实现仁,所以义是一种形式。所以第一点我们讲到义和仁的关系就是这样一种关系。那么义是形式,仁是内容。

孔子所讲到的仁和义的这种关系听起来比较抽象,但实际上并不复杂,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通俗地说,仁就是要爱别人,怎么爱呢,就是要通过义来表现,就是根据人的不同身份,不同的情况,来推行仁爱。那么在更为具体的操作层面上,义又是通过什么来实现的呢?

三、义和礼。

义和礼应该是这么一种关系,叫做:义是内容,礼是形式。所以孔子说过这种话: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论语》)。那么义是内容,义是内涵,礼是来推行义的,是来实现义的。

那么有这么一个例子,有一次齐国攻打鲁国,齐国是大国,是强国,它有时候欺负一些弱国,欺负小国。其中鲁国比较弱,它欺负鲁国,攻打鲁国。鲁国向卫国求援,卫国就派军队去打齐国,卫国也比较弱,但是它还愿意支援鲁国,它这里有唇亡齿寒的意思,支援鲁国。那么卫国派军队,统率是谁呢?孙桓子,去打齐国,可是卫国也不强大,所以卫国的军队一下子被齐国给打败了,打败以后,卫国的军队就撤,齐国的军队就追击,追击,追击,卫国的军队孙桓子这个统率恐怕觉得自己难以逃脱了,因为齐国进军速度很快,卫国撤退的速度比较慢,它的军队不行,孙桓子眼看就要逃脱不了了,这个时候,卫国地方有一个贵族叫仲叔虞奚,这个仲叔虞奚率领自己的人袭击了齐国的追兵,一下把齐国给打败了,打败了呢,等于挽救了卫国的统帅,挽救了卫国的军队。那么这件事以后,卫国的国君就问这个仲叔虞奚,你立了这么大的功,你看你想要什么样的赏赐?我可以给你土地,给你封邑,那么当时这个仲叔虞奚的意思是说,我不要你的土地,我不要封邑,我不要这些东西,那么你想要什么啊?他说我想要这个东西,要什么啊,我想要诸侯专门用的那个悬挂的乐器,有三个乐器,这三个乐器是诸侯这个级别的人专门用的,悬挂着的乐器,我想要这个,仲叔虞奚他也是个贵族,但是他的贵族身份比较低,他也就是卿大夫,那么卫国的国君,他是诸侯,等于这个仲叔虞奚他想要什么?他想要卫国国君这个级别的贵族才能够使用的这个乐器,他还想要什么?他还想要诸侯朝见天子的时候,他所骑的马的装饰,这些东西都属于“器”,这些东西都体现了“礼”,体现了等级。你那个乐器,按等级来说诸侯才能使,你这个马的这些装饰,按等级来说也是诸侯才能使,那么这个仲叔虞奚他想要这个东西,所以实际上,仲叔虞奚的这种做法,就是说他想怎么样,越礼,想超载礼,土地我可以不要,封邑这些东西我都可以不要,我现在想超越礼节,我现在想从礼节上有所超越,我想享受诸侯王才能享受的待遇,比如乐器,比如马的这种装饰,那么当时卫国的国君竟然答应他了,因为他立功立得比较大,竟然答应他了。那么对这件事情,孔子进行了非议,孔子进行了批评。那么孔子认为:“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左传》)。名分和器物,这些都是体现礼的,都是体现等级的,这些东西不能随便给人家,不能随便答应人家。孔子的意思是说,土地可以多给他,别的东西赏赐可以多给,比如多给土地,但是等级、制度、规范这些东西不能违反,违反这个东西不符合义,不能违反。所以违反了礼,你等于破坏了礼,破坏了礼,你就破坏了礼背后的内容--义,义就被你破坏了。

孔子认为:守礼才能体现义,才能体现仁爱思想,可是如果讲义的时候涉及到利益冲突,一方面有金钱可以赚却违背良知,一方面讲了仁爱却失去了实惠,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和道义发生了冲突,这该怎么办呢?我们来看看孔子是怎么认为的。):“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这个孔子是非常明确的,我们不能为了一些利而放弃义,放弃道德,这是不可以的。

《左传》里有这么一个故事,什么故事呢?(宋穆公义不传子)宋国,宋穆公病重了,那么当时宋穆公是君主,应该说在指定继承人这一方面,在确定继承人这一方面,他是有权力的,而且他有一定的威信,底下的大臣也拥护他,那么当时他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他让自己的儿子来继承,这是一个选择;另一个选择呢,他不让自己的儿子来继承,也是应该的。为什么呢?因为宋穆公并不是从他父亲那儿继承了宋国的君位,从谁那儿呢?从他的哥哥那儿继承的君位,他哥哥是宋宣公,当初宋宣公临死前,当时宋宣公的儿子年幼,还不能够当君主,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他也可以立自己的儿子,他也可以立别人,那么当时宋宣公怎么样,他没有立自己的儿子,他立了谁呢?他立了自己的弟弟,立了宋穆公,所以宋穆公认为从道义上讲,那么现在他(要)死了,他不应该把这个君位给他的儿子,他应该给他哥哥的儿子,也就是说给他的侄子,这才符合道义。当初自己的哥哥没有给自己的儿子,而是把君位给他了,那么作为他呢,他死了以后,这时候宋宣公(的儿子),也就是他哥哥的儿子,就是他的侄子,现在也大了,应该把这个位子还还给他哥哥那一支,也就是说给他哥哥的儿子。可是当时,他如果立自己的儿子也是可以的,没有什么不可以,底下的很多大臣也同意,也赞成,而且他本人当时也有这个权力,因为他就是君,现官现管,现在他是君,他哥哥已经不在人世了,已经不在了,他完全可以立自己的儿子。那么这里有一个利和义的问题,比如从另一个角度讲,他可以啊,我现在是君主啊,一些大臣也支持我的时候,我就立我的就完了,但是这个时候宋穆公他想到的是道义,他想到的是义,所以他跟那些大臣讲述了,提出了什么呢?还是立我哥哥的儿子,立宋宣公的儿子,他认为这个符合义。如果我不这么做的话,我就不符合义了,我不符合义,我怎么见我死去的哥哥。所以这里有一个利义之争,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说宋穆公他选择了什么?选择了义,并没有选择利。他也完全可以选择自己的利益,但他没有选择利,他选择了义,那么这就是义和利益的关系。两得相互冲突的时候,当然尽量统一,儒家是讲究尽量统一。孔子说过:“富贵如可得,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就是我要能够富贵的话,能够得到好处,能够发财致富的话,我就是给人家赶车,执鞭之士,就是给人赶车,我去当给人家赶车的,我也干啊。我当然想富贵,君子爱财嘛,但是孔子又说:“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就是富贵如可求,我去干,让我当执鞭之士,我也干,如不可求,不可求是什么意思,不符合义,不符合道德,那么不符合道德去让我求富贵,那我不干,我不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四、总结。

那么由以上这三点:义与仁,义与礼。我们可以看到,义呢,它是一种道德,它是最高道德的一种形式,一个重要的环节。由仁这个最高的道德,通过具体的器物来实现,中间有很多环节,义是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五、课后作业。

1、思考“义与利”“义与勇”“义与君子”之间的关系。

2、背3、4、7条。

 

叶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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