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教育的哲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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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义(中国学术城) 

    两千多年前,孔子就倡导“有教无类”、“君子不器”和“因材

施教”的教育思想。孔子虽然把现实的的分为“君子”和“小人”,

但却认为不应该因人在现实社会中有“类”而在“教化”的问题上区

别对待。孔子同时认为,“君子”不应该象“器皿”一样仅仅只有某

种具体“功能”:“教者”要根据“人”的“材”来施“教”。孔子

已经成为我们的历史,孔子的思想或许不完全适应我们今天的现实。

但是,我们可以对孔子的教育思想作出自己的解释。“有教无类”包

含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教育即学校教育对任何人都是开放的,学

校不因人的现实的“类”不同而只接受某一“类”的人而不接受另一

“类”的人。其次,教育不仅在学校接受人受“教化”时不对人“分

类”,而且在“教化”人的过程中也不对人分类。“君子不器”不仅

是说“君子”不应该成为只有某种具体“功能”的“器皿”,更重要

的则是教育本身不应该使人成为只有某种具体“功能”的“器皿”,

即教育要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因材施教”不仅指都是对学生要“因

材施教”,学生自己也应该按自己的“材”来接受教育,即教育要使

人得到个性发展。综合起来,我们可以把孔子“有教不类”、“君子

不器”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作如下理解:教育不仅对每一个人

是平等的,教育本身必须把人培养成平等的人;教育不仅要使人全面

发展,教育还必须使人个性发展。这大概就是孔子的教育思想对我们

今天的教育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精华”吧。

    虽然我们是“孔子”的后代,但是,在我们高喊着“弘扬优秀传

统文化”的今天,孔子的伟大教育思想到底有多少落到实处了呢?一

般来说,孔子所倡导的“教育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越来越多地成

为现实。但是,孔子所倡导的“教育要把人培养成平等的人,教育要

使人全面发展,教育要使人个性发展”则很难真正成为现实。

    教育的根本目的并不是培养什么“人才”,就象科学的目的并不

是要创造出什么技术一样。技术只是科学的“无意识”的产物,“人

才”也仅仅是教育的“无意识”的产物。科学需要技术作为他们验证

科学研究结果的手段,技术也就在科学的发过程中发展起来。教育需

要“人才”去“培养”人,“人才”也就在“培养”人的过程中产生。

教育是人的一种文化活动,是人类代际之间的“规范性文化”的传播

过程。教育的根本目的既不是要培养什么“人才”,更不是要培养什

么“天才”,教育的根本功能就是培养“人”,培养“文化人”。有

了科学,技术也就有了;有了“人”,有了“文化人”,“人才”也

就同样有了。

    教育要培养的是什么“文化人”呢?教育要培养的就是“平等人”。

或者说,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人的平等意识。

    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安全自由的社会中。一个安全自

由的社会,必须同时是一个友好平等的社会。只有一个社会的绝大部

分成员从心灵上承认他所处的社会是一个友好平等的社会,这个社会

的安全与自由才有了根本的保证。友好靠平等保证,平等靠友好支持。

只有一个人与人平等友好的社会,才是一个真正安全自由的社会。家

庭和学校是培养人的友好和平等意识的主要和重要场所。一般来说,

家庭侧重于培养人的友好意识,学校则侧重于培养人的平等意识。

    家庭在人的意识形成过程中的最主要功能是培养人的“友好”意

识。在一个正常的家庭中,任何一个人在家庭中都会受到其他人的友

好对待。一个婴儿从他出生开始,由于母亲的爱子女的天性,他就受

到母爱。由于父亲与母亲之间的“情受”,他也就同时受到父爱。由

于父母亲与其他亲属与友人的关系,他也就同时受到父母亲的亲友的

友好对待。母爱是人间一切“博爱”的源泉。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的

文学作品尽情地欧歌母爱的原因。家庭及其成员与亲友并不仅仅友好

地对等“未成年人”,同时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形成了“未成年

人”友好地对待他人的意识。我们任何做父母的,在教会孩子喊“爸

爸”、“妈妈”的同时,在教会孩子礼貌地对待友人的同时,也就逐

步形成了孩子对人友好的意识。母爱是人间一切“博爱”的源泉,家

庭则是人间一切友好的根基。

    家庭虽然在培养下一代人的过程中具有培养下一代人友好意识的

功能,却很难完全培养他们的平等意识。孩子在家庭的成长过程中,

始终是一个“未成年人”,父母始终是他们的权威。不管做父母的如

何平等地对待孩子,都很难在孩子的意识中形成那种“我们必须把他

人也看做是他自己的主体的”真正的“平等”意识。这是因为,孩子

们对他们生长发育过程中遇到的无数问题,必须得到父母的指点。而

做父母的无论怎样平等地对等孩子,也不可能在“潜意识”中把自己

的孩子看作“他自己的主体”,因为孩子也确实还不是一个“他自己

的主体”,他还是一个需要“监护”的“未成年人”。在从小直到成

人的过程中,多少总会形成孩子们一种“依靠权威”的意识。并且,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任何家庭在社会中总是处于一定的“等级”之

中,家庭成员对这种“等级”的反应,始终有意或无意地影响着下一

代。这样,在“权威”的作用下,在家庭处于一定的社会“等级”之

中的条件下,家庭很难真正地培养下一代的平等意识。

    只有教育,只有学校教育,才能够真正有效地培养人的平等意识。

首先,任何人,不管他的出身如何,天资如何,品行如何,都能够进

入学校学习,这一点本身就是平等的。社会上没有其它任何部门、行

业能够达到这样平等。其次,学校对人的教育与管理是一视同人的,

家庭出身优越、学习好的、表现优的人,都不能因此而获得任何特权。

第三,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加上学生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竞争”,学

生之间就形成了真正的平等。由于这三个原因,学生在学校中就能与

任何“他人”平等地、友好地生活。在这种友好平等地生活过程中,

学生也就形成和强化了友好,但重要的是平等的意识。为什么任何上

过大学的人都那么怀恋“母校”,并不是因为那个被称为“母校”的

学校有着太多的值得人们去怀恋的东西,而是因为大学时代学生之间、

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建立在人与人平等之上友好生活是离开大学之后就

很难找到的。越难得到的东西就越宝贵,大学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友好的生活也就成为难以找回的“失去的天堂”,人们进入“社会”

越久,也就越怀恋大学友好平等的生活,也就越怀恋“母校”。

    法国文学家和哲学家萨特在他的剧本《间隔》中,通过剧中人加

尔森发出了“他人就是地狱”的叹息。“他人就是地狱”这个命题虽

然残酷,但这六个大字正好从根本上表达出了人的“劣根性”。我们

每一个正常的人都把自己当作自己的主体,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

我们却经常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把“他人”仅仅当作一种“客体”,把

“他人”当作一件可以随意处置的“东西”。如果这件“东西”对我

们有用,我们就珍惜他,如果这件东西对我们无用,我们就漠视他,

如果这件“东西”妨碍我们,我们就恨不得把他一脚踢开。如果我们

每一个人都把他人仅仅视为一件“东西”,其结果是我们每一个人就

不再是一个“人”,而仅仅是一件“东西”。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仅

仅是一件妨碍“他人”的“东西”,“他人”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

“地狱”了。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在“地狱”中生活,如果我

们每一个人都不愿意仅仅是一件“东西”,我们就不能仅仅只把自己

视为自己的“主体”,也得把“他人”视为他自己的“主体”。只要

我们能够把“他人”视为他自己的“主体”,我们自己也就不会被他

人视为一件“东西”,“他人”也就不会成为“地狱”了。我们要不

被“他人”永远地被视为一件“东西”,我们首先就要发改变自己在

他人眼中的“价值”,我们首先就要使我们自己对“他人”有“用”。

在“他人”觉得我们有“用”、珍惜我们的过程中,他人也就会逐步

承认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他人就会逐步改变过去那种把我

们仅仅视为一件“东西”的观念,就会逐步把我们视为一个“人”。

这样,我们也就逐步从一件“东西”变成一个“人”了,我们就也就

不会再在“他人”的“地狱”中生活了。

    今天,我们正在创建一种称为“市场”的生活。我们要创建一种

什么样的市场生活呢?如果我们把“他人”视为“妨碍我们”的人,

我们就只能创建出一个人与人相互“撕杀”的市场;如果我们把“他

人”视为“与己无关”的人,我们就只能创建出一个人与人相互“冷

漠”的市场;如果我们把“他人”视为“对我有用”的人,我们就只

能创造出一个人与人相互“利用”的市场;如果我们把“他人”视为

“自主个体”的人,我们就会创造出一个人与人相互“友好”的市场。

    市场是人的活动的产物,市场是人与人交往的方式。但是,下一

代人的市场却是由上一代人建立的。市场一经建立,它也就有了一种

超越任何具体的个体而“存在”的神奇力量。市场既可以把人从一件

“东西”变成一个“人”,也同样可以把人从一个“人”变成一件

“东西”。我们要使市场尽可能多的把人从一件“东西”变成一个

“人”,我们就必须驾驭市场。只有人驾驭了市场,市场才能把人从

一件“东西”变成一个“人”。

    一个健全的市场只会越来越把我们从一件“东西”变成一个“人”。

市场是以“人不是绝对自助的”为前提产生的,健全的市场则同时以

“‘他人’是他自己的主体”作为前提。一般来说,人们在开始创建

市场的时候,主要是觉得“他人”有“用”。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

如果人“控制”了市场,人们就会逐渐承认“他人”也有“价值”,

逐步形成“‘他人’是他自己的主体”的平等意识,逐步改变那种仅

仅把“他人”视为一件“东西”的观念,逐步把“他人”视为一个

“人”。萨特的存在主义虽然“猖獗”了一时,但最终要“偃旗息鼓”,

其原因也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市场正在“健全”,越来越多的“市场”

正在把人从一件“东西”变成“人”。萨特所担心和恐惧的事情虽然

时有发生,但并不是现代市场的主流。但是,“他人就是地狱”这个

“残酷”的命题,却指出了我们这种称为“人”动物的“劣根性”,

是我们建立“市场”时所必须注意的。

    我们要为我们的后代建立市场,我们就必须在建立市场的同时,

培养出一批能够驾驭市场的人。因为,我们建立市场的目的,不是要

把人从一个“人”变成一件“东西”,而仅仅是要把人从一件“东西”

变成一个“人”。

    什么样的人能够驾驭市场呢?在某些道学家看来,似乎只有某些

具有无穷的“大智慧”的“圣人”才能驾驭市场。市场是一个极其简

单的东西,几个鸡鸣狗盗之徒,无需什么“大智慧”,就能为他们自

己建立起自己的“市场”,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不胜枚举。市场虽然

不需要“大智慧”,但是,市场总得需要一点什么称为“智慧”的东

西。一个健全的市场所需要的“智慧”是什么呢?市场的产生和存在,

是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自己彻底地解决自己的“问题”,任何要解决

自己的“问题”都需要“他人”的“帮助”。“市场”承认每一个人

都拥有他自己的“资源”,每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资源”的主体,

每一个人都自主地把自己的资源与他人“交换”。每一个人要自主地

把自己的“资源”与他人“交换”,就不仅要对自己的“资源”做出

正确的“估价”,还得对“他人”的“资源”作出正确的“估价”。

每一个人都相信自己“估价”自己“资源”的“眼光”,但这还不够,

每一个人都还得理解到,“他人”也是相信他自己的“眼光”的。由

于每个人的“眼光”是不同的,这样,就必须在相信自己的“眼光”

的同时,也能够理解他人的“眼光”。一个健全的市场所需要的“智

慧”是一种十分“小”的智慧,这个“小智慧”就是“相信自己,理

解他人”。

    我们的教育根本不需要在我们的后代中培养出一批具有“大智慧”

的“圣人”,我们只要把他们培养成“相信自己,理解他人”的平等

的“人”,他们就会自己驾驭自己的市场,他们就会自己把市场“驾

驭”成把人从一件“东西”变成一个“人”的市场,他们就会为自己

创建出一个人与人相互“友好”的市场。

    《愚公移山》中体现在愚公身上的“挖山不止”的坚持不懈的精

神,永远是我们中华民族开拓进取精神的宝贵源泉。但是,同样体现

在愚公身上的那种“要‘子子孙孙’都按愚公的意志去‘挖山不止’”、

“由愚公自己的意志决定子子孙孙的命运”的专制独裁意识,却是我

们必须要坚决抛弃的。愚公的时代既不能“搬家”,又不能“开路”,

就只能“挖山”。在愚公的意识中,“搬家”和“开路”是不可能的,

他希望“子子孙孙”坚持不懈地把山挖掉,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

愚公有什么“权力”可以决定他的“子子孙孙”都只能按照他的意志

都去“挖山不止”呢?一旦愚公的后代中出现了不愿意挖山,只愿意

“搬家”或“开路”的“不屑子孙”之后怎么办呢?这些都是愚公没

有想到的。我们不能苟求古人,我们不能要求愚公具有这样“高瞻远

瞩”的“大智慧”。但是,我们作为愚公的后人,我们在为我们的后

代建立市场之时,却不得不思考这些问题。

    我们目前的教育,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对人“分类成器”的“分类

系统”。每一个人接受教育的过程,正好是一个人被他的父母、教师、

政府乃至整个社会“强迫”进入这个“分类系统”“分类成器”的过

程,正好是他们接受“分类”成为不平等的“类”的过程,正好是他

们接受分类成为只具有某一“功能”的“器”的过程,正好是既不要

他们“全面发展”,更不要他们“个性发展”的过程,正好是我们这

些孔子的“不屑子孙”高喊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却将孔子的伟大

教育思想束之高阁的过程。

    我们的孩子从进小学开始,就被我们为他们编造的这个“分类系

统”开始“分类成器”。现在的教师一般都没有那种因学生的家庭出

身而不一视同仁对待学生的观念。当然,并不否认有个别这样的教师

存在,但大部分教师在这个问题上基本上都能公正地对待学生。这是

我们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我们在编造这个“分类系统”

的同时,也就为这个“分类系统”拟定了两个重要“分类指标”:成

绩和表现。

    首先,学生学习的成绩的好坏,是一个重要的分类指标。教师们

把每次考试之后的成绩在全班公布,并不断地排名次。这样,成绩好

的学生自然就与成绩差的学生被“分类”了。

    其次,学生的表现的好坏,又是一个重要的分类指标。“表现”

好的学生可以先加入少先队,评为“三好学生”。这样,“表现”好

的学生与“表现”差的学生又被分为一类。

    一个孩子学习成绩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来说,这个孩子本身并

不应负多少责任。现代发展心理学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一个孩子的学

习能力的强弱,主要是受遗传因素和文化因素的影响。如果是因为遗

传基因有问题而学习不好,这不是这个孩子本身的问题;如果是因为

家庭文化环境的影响,这也不是这个孩子本身的问题。同样,一个十

岁不到的孩子,他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对自己的“表现”负责呢?即使

他有些不好的“表现”,也只能指出他的“表现”不好,而不能就说

这个孩子有“问题”了。我们既不能从逻辑上证明一个人因为有某种

好的表现就绝对是一个高尚的人,我们同样也不能从逻辑上证明一个

人因为有某不好的表现就绝对是一个卑贱的人。

    一个不能决定自己的遗传基因和文化环境的孩子,他的学习成绩

的好坏的结果却要他来承担,这公平吗?一个因自己在很多方面还不

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承担自己的责任的孩子,仅仅因为其表现就被

人为地“分类”,这合理吗?那些因为学习成绩不好被分为“劣等”

学生一类,受到教师的歧视、家长的打骂、同学的羞辱,这公平吗?

同样,那些被人为地分为“卑贱”一类的孩子,受到教师的歧视、家

长的打骂、同学的羞辱,这合理吗?一个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之中的

孩子,他能够对他人友好吗?他能对他人平等吗?一个在这种“歧视、

打骂、羞辱”中成长起来的人,他能不仇视这个社会吗?他能不“攻

击”这个社会吗?我们用这种“分类系统”“分类”出这样一批不能

友好平等对待他人的人,社会能平等友好吗?我们在对他们进行这种

“分类”的时候,不是在人为地为他们制“阶级对立”吗?不是在人

为地为他们制造“战争”吗?

    孩子们进入中学之后,“分类成器”也就越来越明显。因为小学

的“分类”进一步强化了孩子们之间的差别。这种差别又被认为是他

们“天生”的差别。成绩指标的分类作用越来越明显,因为他越来越

成为成“器”的依据。表现则更是评“三好”、入团的依据。

    通过小学、中学的不断“分类成器”,一部分“优秀者”进入了

大学。进入大学就已经成“器”,但“分类”则更加明显。成绩的好

坏是以后找“工作”的主要依据;成绩和表现的好坏又是评三好学生、

评奖学金、入党的依据。并且,由于中、小学“分类”的结果,由于

学生的来源更加广泛,城市、乡村,大款、穷人,官员、平民等各种

各样的东西都加入了原有的“分类”指标并强化着原有的“分类系统”。

    通过小学、中学、大学十六年的“分类成器”,孩子们对自己属

于那一“类”、那种“器”已经了如指掌,因为他们已经成为“类”,

已经成为“器”。他们非常明白自己的“类”与“器”的命运,他们

更明白靠自己的努力是不可能改变自己的“类”与“器”的命运的。

他们虽然穿上了华丽的现代服饰,却依然是幽闭的传统心灵;他们虽

然经常唱着“流行歌”,却很难有一点“现代气”;他们依然不关心

外部世界、毫无探索好奇之心;他们依然是追求等级特权,不能平等

对待他人;他们是仅仅知道自己只有“义务”的“奴隶”,他们不是

还知道自己更有“权力”的公民;他们依然是“圆滑世故的老人”,

他们还不是“敢想敢干的青年”;他们依然是“拉关系、走后门的能

手”,他们还不是“冒风险、靠自己”的“个人”;他们不会主动使

用自己,只知道被动地被人使用;他们不会自己为自己创造市场,只

希望政府为他们安排一个市场。他们依然是一个传统的、特权的、不

主动与他人交往、只知道被人使用的“幽闭”的“孤立人”,他们还

不是一个现代的、平等的,主动与他人交往、主动地使用自己的“开

放”的“市场人”。

    我们应该把我们的小学办成儿童的天堂,我们应该把我们的中学

办成青春的田野,我们应该把我们的大学办成自由的太空。我们如果

不能把我们的小学办成儿童的天堂,我们如果不能把我们的中学办成

青春的田野,我们如果不能把我们的大学办成自由的太空,我们的孩

子就始终不知道什么是友好,什么是平等。我们的孩子就始终只会按

照愚公的意志去“挖山”,我们的孩子就始终不会主动地去“开路”。

我们不能再象愚公那样用自己的意志决定子孙后代“挖山”的命运。

我们不需要“安排”他们“挖山”或“开路”,我们应该让他们自己

决定是“挖山”还是“开路”。我们需要“赋予”他们的只是主动地

与“他人”一起去“挖山”或“开路”的精神。

    我们要把我们的孩子培养成“相信自己,理解他人”的“平等人”。

我们不仅要我们的孩子不“器”,我们更要我们的孩子不“类”。我

们必须摧毁掉业已存在的使他们“分类成器”的“分类系统”:孩子

们的学习成绩一律只告诉他们本人;小学的入队、中学的入团、大学

的入党这些培养人的特权等级观念的东西统统取消;评“三好”这种

教育孩子们“图表现”的东西也统统取消;大学的奖学金在孩子们进

入大学之前就拟定下来,不因他们在大学的“成绩”和“表现”来

“给”多“给”少。

    我们要把我们的大学办成自由的太空,我们就要把我们的大学教

师从“保姆”变成真正的教师。我们要让大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没有

必要再为大学生安排那么多的“保姆”。大学生在大学里还不自己行

走,还要给他们“安排”那么多的“保姆”,大学生始终就只是一个

中学生,甚至只是一个小学生。我们要让大学生甩掉“保姆”,自己

行走,让他们摔几个跟头。与其让他们今后在社会中摔跟头,倒不如

让他们在大学中先摔几个跟头。

    我们要把我们的中学办成青春的田野,我们要把我们的小学办成

儿童的天堂,我们就必须把我们的中小学教师改变成“天使”。没有

“博爱公正”的“天使”,就培养不出“友好平等”的公民。我们要

把我们的中小学教师变成“天使”,我们就必须把我们的中小学的教

师从“教师职业”变成“牧师职业”。我们不能再让我们的中小学教

师穿着“牧师”的“外衣”,干着“职业”的“勾当”了。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华民族的是靠“家”凝聚在一起的,西方

民族是靠“上帝”凝聚在一起的。中、西文化谁优谁劣,这是一个毫

无意义的问题,因为世界上根本没有一种最优的文化,也没有一种最

劣的文化。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家”在培养人的“友好平

等”意识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严重不足之处:我们能够很自然地对

“熟人”友好平等,却很难自然地对“生人”友好平等。我们的“家”

存在着这个不足,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因为,一个人在“家”中,

每天接触的就是那么几个“熟人”,很少接触几个“生人”,当然很

难产生那种自然地对“生人”友好平等的感情了。我们的“家”的不

足只能通过学校教育来补偿,因为我们没有“上帝”的“帮助”。孩

子们在进入小学之后,首先就遇到了一大批“生人”,他们在与“生

人”们平等相处的过程中,开始形成对“生人”友好的意识。在孩子

们进入中学之后,又遇到更多的生人,他们在与这些新的“生人”的

友好相处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了他们对“生人”友好的意识。孩子

们进入大学之后,遇到的更是来自天南海北的“生人”,这样,他们

在与有着不同风俗民情的不同的“生人”的平等交往之中,更加加深

了他们对“生人”友好的意识。如果我们把一切人为的“分类系统”

去掉,让孩子们平等地与他们交往,让他们不因自己的家庭出身、学

习好坏、表现优劣去与他人平等交往,让他们在与“他人”平等交往

的过程中生活,他们就会形成“把他人看作是他自己的主体”的真正

的“平等意识”,他们也就会成为真正地“对他人友好”的“平等人”。

    自由本身要求平等,自由的活动本身又会产生新的不平等。这就

是自由与平等始终不能彻底解决的矛盾。我们不能解决这个矛盾并不

是我们的“罪过”,但是,我们如果不把造成社会“罪恶”的重要根

源──人与人之间缺少友好平等的意识多少消除一点,我们就有愧于

后人。我们如果不从现在开始逐步改革我们现有的、专门对人“分类

成器”的教育,我们就不可能培养出一代能够驾驭市场的“平等人”。

我们为我们的后代所建立的市场,就只会是一个人与人相互“撕杀”

的“战场”。

    我们在高喊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却将孔子所倡导的

那样伟大的教育思想束之高阁;我们在呼唤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的同时,却培养出了一代“不爱读书、考试舞弊、随地吐痰、目无他

人”的大学生;我们自己为自己的孩子编造了一个庞大的“分类系统”

并强迫我们的孩子进入这个“分类系统”“分类成器”之后,我们却

在他们面前大谈什么“君子不器”。我们每一个做父母的,每一个做

教师的,我们教育部门的官员,我们各级政府的首脑乃到我们社会的

每一个成员,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在高喊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的时候,我们在呼唤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时候,我们在我们

的孩子们面前高谈阔论“君子不器”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感到脸红吗?

我们不应该感到羞亏吗?我们不应该感到“罪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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