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专题19讲第一讲:浩然正气浩然文——作文与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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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浩然正气浩然文——作文与做人 同学们,中学时期是学习写作的关键阶段。在这一时期,你如果不能明明白白地学好写作,你就有可能永远是写作的门外汉。你也可能认为,都上中学了,自己还写不出像样的作文,可能天生就不是那块“料”。你要是这样认为,那就错了!学作文如同走路,走对了,可以轻轻松松地达到目的地;迷了路,就会走得满头大汗,眼前还是一片茫然;纵然有“敢问路在何方”的勇气,可目的地还是“在那遥远的地方”。 这节课,首先和同学们谈谈“作文与做人”的问题。 “作文与做人”在文学创作中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人们对它似乎总是有挥之不去的心结。我国古代一直非常重视文学艺术家人品与作品风格的关系,“文如其人”、“作文即做人”、“文者气之所形”,大概都是在讲作文与做人的关系。西方理论家也认为,“风格就是人本身”。 人的个性气质,对作文的风格也的确有很大的影响。比如说李白做人飘逸,所以诗也飘逸;杜甫为人沉着,因此诗也沉着。 气质与作品风格息息相关,德行也与作品风格血脉相连。“文格出于人格”“诗品出于人品”。汉代扬雄就曾这样说:“言,心声也;字,心画也。盖谓观言与书,可以知人之邪正也。”这里强调的是,文章或书法作品,往往是一个人内心世界的反映,通过作品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人品好坏。做人坦诚,作文也就真实;做人急功近利,作文也会浮躁。 学书先宜养性,作文先学做人。有好的人品才能与好的文品相得益彰,交相辉映。关于“作文与做人”,我最想说的就是同学们千万不要在写作中迷失“本我”。 如果在写作中为了让自己的文章“立意正确”,而去编故事,唱赞歌;为了使自己的文章显得有文采,而去东拼西揍编美文;上作文课时,揣摩的不是自己想写什么,而是写什么才能得好评,获高分。那就是迷失了“本我”。因此,要使文章的立意高,作者自身的思想境界和思想水平就应高;要使文理通,作者的思维品质就要好;要把作文写的大气、灵气,作者就要有正气、才气。这就是我们所要说的“浩然正气浩然文。” 首先,要做诚实守信之人,写生活真实之事。诚实守信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即诚实无欺、诚实做人、诚实做事;“信”,即真实不伪,有信用、讲信誉、守信义。对于一个人来说,诚信是立人之本。将“诚信”一词嫁接至作文,从作文的角度看,就是要求言为心声,不虚假、不矫揉、不造作,所写内容跟现实生活相一致,不因迎合分数、迎合他人心理而胡编乱造,丧失作文的最基本的功能———作文是记录生活、再现生活的重要表现形式。对于一篇习作来说,诚信是立文之本,再优美的文章,如果缺少了诚信,缺少了真情浇注,也只能是矫揉造作的面具,一定会缺乏旺盛的生命力。在这方面,我们中学生经常犯一个常识的错误,就是本来生动活泼的题材,因为要挖掘出它的“深刻意义”,而把文章的写得不真实。其实,世界上不存在无意义的事情,万事万物都有它的意义,只是你没有把事物的意义写出来。就像一朵花本来很美,可你写出来就不美了,几个小娃娃本来很可爱,可你写出来就不那么可爱了,文章当然也就没有啥意义了。记住:真实的生活,真实的感情,就有真实的意义。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看看《阳光灿烂的成长》是怎样真实地记录生活的。 其次,从写作的角度上讲,作文反映一个人的心理状态,只有热爱生活的人,写出的文章才能感动人。所以,我们要热爱生活,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人的写作真情和冲动从哪里来?来自对生活的热爱、感受与理解,以及来自对人生的高度责任感。一个人说话时,只要有了真情,就会慷慨激昂,妙语连珠;同样一个人写作时,只要满怀热情,就必然会思绪纷呈,妙笔生花。一些大作家对社会对人生都是怀着满腔的热情的。鲁迅,几十年如一日地用文字对人生对社会真情地倾吐、赞颂、呐喊和鞭挞,唤起民众,可谓激情似火。列夫•托尔斯泰,他的名著《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无不包涵着悲天悯人的情怀。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能深切感到他们对社会对人民对人生的博大精深的爱。一个不热爱生活,对生活没有激情的人是写不出好作文的。一个性格忧郁、懦弱、虚伪、卑劣、不热爱生活的人写出的作文,也只能流露同样基调的思想,这当然是不会被别人认可的。因此,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不应只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要“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对生活要充满热爱,有一个健康向上的积极的人生观,始终以一颗爱心去关注生活,关注人生,以高尚的社会责任感,去关注自己周围的带有倾向性的社会问题,关注时代的发展,留心社会的进步,主动地去浏览报刊,观看新闻,关心时局,议论时事,抨击时弊。开阔自己的视野,磨砺自己的思维,陶冶自己的人格。要从“小我”中站出来,与他人,与社会,与国家,与时代同喜同忧,使自己成为有社会责任感,有时代使命感的人。只有这样,才会对一些社会问题形成自己的看法,有自己的见解,在作文时才不会翻版克隆,人云亦云,才能充分张扬自我,写出自己的个性。不要总说自己每天的生活都很平淡,发现不了会使自己产生写作灵感的素材,其实你忘了平凡中孕育不平凡的道理。对生活有热情的人,不仅身入生活,而且心入生活,对接触的人、事、物会不断地有新的体验和独特的感受。比如,尼采说:上帝死了。对这句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上帝死了,我们应该负起更大的责任,也有人认为;上帝死了,人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胡作非为。区别多大啊。举这个例子无非是向你说明:对你司空见惯的生活,只要充分调动感觉器官,用心去感受,你就会有独特的视角,独特的体会,你就会感到每一天生活都是那么新鲜,那么有生气,写作冲动就会产生。对国家、对人民、对充满时代气息的生活,满腔热情满腔爱,你就会文思泉涌,逐步步入下笔千言、不能自已的境界。你会乐在其中,享受到写作的奇妙。这种心态反映到你的文章中,你写出的文章也就一定会充满一股浩然正气。 但我们也要注意到,世界上的事情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好人可以变坏,坏人也可以变好;好人身上未必没有坏的因子,坏人身上也可能有好的素质。文品与人品并不总是统一的,人品不好的人也有能写出高品位作品的。比如,鲁迅的弟弟周作人,在“五四”时期曾风云一时的。早年他痛骂军阀,讨伐独裁,向往民主。他学贯中西,文笔优美,小品文写得实在是绝。可他中年以后锐气消沉,最后堕落为汉奸,成为民族败类。大节一亏,前功尽弃,人既已被社会所不齿,文自然也就少人问津了。历史上,像周作人这样因德行而影响作品传世的人,实在不少呢!比如说到南宋民族英雄岳飞,人们不禁肃然起敬,吟诵起他那慷慨悲凉的《满江红》,更是热血沸腾。但说到陷害岳飞的奸臣秦桧,人们便会嗤之以鼻。可有谁知道,秦桧除了是个大奸臣、大卖国贼之外,他还是个不错的书法家呢。他的字笔力遒劲,很有风骨。可是因其迹劣,人们“恨屋及乌”,作品早已被人们弃掷如鄙帚了。人们喜爱的书法作品、文艺作品,大多是作者人品较好的,有人格魅力的,用古人的话讲,是“爱其书者,兼取其为人也”。时下文艺界不少人著书作文,不讲人品者屡见不鲜。但诸如此类的事儿,让人听了、看了总觉得不是味儿。 同学们,一定要记住,“人品即文品”。不要为了“打动”读者,为了赢得好评,而去堆砌华丽的谎言;也不要为了迎合老师,而去违心地编造故事。我不愿看到我们的一支支生花妙笔可以给父母师长“涂脂抹粉”,也可以随时随地让他们“下地狱”,甚至背上“永世不得翻身”的包袱。这是不负责任的。因此,我们在学写作文的过程中,也要正本清源,既要清人之品性,做朴实无妄之人,又要清文之歪风,表实实在在之意。实实在在做人、真真切切写文,达到从“人文分离”到“人文合一”的转变。 [美文欣赏] 阳光灿烂的成长 陈璐 我曾一度为自己是一个早慧的超级天才而沾沾自喜过很久。原因只有一个:在我的同龄人都在豁了命地争相证明自己是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时,我却在不余遗力地努力向身边所有人证明自己是一个坏孩子。你不要想用“青春期的叛逆”之类的俗套来泯灭我的天赋,天地良心,那时我还没开始发育。 我头一次萌发想做一个坏孩子的念头的确切年龄已经记不清了。我只依稀记得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我和一群和我当时一样傻呵呵的小孩子们手拉手笑着走上高高的主席台,准备成为新一批光荣的少先队员。当校长用好像自己当上了少先队员一样幸福的目光沐浴着我并为我系上红领巾时,我却开始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因为我看见台下几千颗大大的脑袋在晃来晃去,每颗脑袋上都嵌着同样一副灿烂的幸福的无知的脸,每张脸都灿烂幸福地笑着。当时我的头哄的一声开始嗡嗡乱响。如果我是个大人或大点的孩子,我可能只会在心里暗暗悲哀而脸上一片灿烂的傻笑感谢校长为我佩带红领巾,可惜我至多只有七岁,所以我大哭。结果,我的班主任飞奔到台上,一边尴尬地跟比我还要蒙的校长解释“这孩子激动的,激动的……”一边抱着我往台下跑。我茫然地继续哭,干瘪得近似于号叫的哭声奇响无比,震彻校园。当我抹干了最后一滴泪时,我坚定了我人生第一个奋斗目标:做一个坏孩子。我不想成为那几千个摇摇晃晃的大脑袋中的一个。从那以后,我一直都在努力地证明自己是个天生人见人厌的坏孩子。我怕万一无法证明这个,自己就什么都不是了。 虽然我一直在努力,但实际上我奋斗到今天仍不是一个称职的小混混。称职的小混混会偷东西,会抽烟喝酒,会拉帮结派拜老大,会打架。我偷过东西,我总会在学校操场上看准一些比我低一年级的小女孩,在她们面前绕来绕去,不断用眼神提醒她:嘿,老谁家那个小谁,小混混来了,小心点!然后假装不经意地凑过去,一把拽出她嘴里的棒糖或吃了一半的雪糕,撒腿就跑。说实在的,这样得来的东西并不卫生,而且我也有钱买东西吃,可我是坏人哪,自己买多没面子!只是我多年后发现,那叫做抢,而非偷。 事实上,一个没有加入“组织”的人,就是再坏,也坏不成大气候,因此我一直渴望有朝一日可以加入一个“组织”,拜个大哥。可惜我呆过的学校里全部红压压一片,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但也不是说我就一点没有机会了,曾经就有一次大好机会放在我的面前,我没能把握得住。 我是通过一个卖可乐的兄弟认识南哥的。南哥的名字很响——和《古惑仔》系列电影中那个薅着裤链跟几百个人打架动不动就被人陷害,和人互砍,砍来砍去别人的血肉满天飞就他怎么着也死不了,猫到哪儿藏两天,卷肉的伤口长好了照样大哥一个的超级大哥同名。要知道,“南哥”可是我们所有小混混的终极偶像,所以我就千方百计地巴结那个据说认识南哥的卖可乐的兄弟。终于,有一天,他带我去了一个酒吧见南哥。 我在烟雾缭绕中跟着“可乐”兄转了半天才在一个角落找到南哥。他在一片氤氲中,很有些朦胧感。南哥盯着我看,“可乐”兄见状马上凑过去和南哥说:“南哥,这小子把我店里所有的可乐都买光了,就说想见您一面,想加入……” 南哥又打量打量我,并不开口。我忙不迭地接着“可乐”兄说:“南哥您可以考验我,考验我嘛!” “好吧,我问你,你是不是觉得生活特腻歪?”南哥点了点头,挪动着屁股想找一个舒服的姿势。 “是啊!我腻歪,腻歪得我天天啃暖气管子、挠墙根,弄得满嘴满手都是血,还是腻歪,到处想撒野可到处是好人,老想撞墙又不想死。我怎么会不腻歪。” “呃,你还挺有悟性,如今像你这么有思想有深度的孩子已不多了,难得!不过———”南哥皱了皱眉摇了摇头,口气坚决地说,“小同志,你还是老老实实做你的学生吧!” 说完,南哥就把眼睛放到了别处。不容商量。 我为自己第一次就被“组织”拒绝羞愧难当,转身想离开,南哥却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兄弟,同行是做不成了,但大家毕竟相知一场,以后有难,就说我罩你的!”我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哭得稀里哗啦地出了酒吧,嘴里还一直念叨:“义气啊,啥叫义气,这就叫义气啊!” 这样,我辛辛苦苦拼搏了十年,唯一值得称道的就剩下了打架。一有空我就游荡在学校操场和大街上,寻找着一切打架的机会。我打过很多架,大多是为了我说不出的理由,其实也不需要理由,原因不重要,只有打架才是目的。我和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撕扯,拳脚相向,直至一方最后溃败。我的身上有很多伤疤,大大小小,有别人挠的啃的,自己撞的,也有刀伤。每到夏天我就穿得极其暴露,挂着一身的伤疤摇摇晃晃到处卖弄,犹如挂着一身的英雄勋章。暴力带给我的,绝不只是发泄的快感,还有一种打心眼的满足感。血从我的身上涌出来,它们对于压抑在我的狭小的躯体内,现在得以解脱有大欢喜,因而恨不得喷薄而出。我看着那些喜人的红色汩汩而出,感受着内心的痛苦化作那些液体流淌出身体,全身都禁不住颤抖着,一如把我粗暴的拳头不管不顾地挥出去。 由于我打架的对象广泛,打击面较宽,我身边的人人人自危,除了Jenny。 Jenny知道我不会打她,这不是因为她是女生,我是坏人不是大侠谁惹我都照打。具体原因我也说不清楚,据她自己讲是因为我小时候没少抢过她的棒棒糖,欠她的情。我对此抱有怀疑,而且Jenny是个好孩子,按理说我没理由和她在一起,还从不打她。但我做了太多没理由的事,也就容忍这一件的存在。每次我们碰到她的朋友或我的朋友,我就一本正经地指着她介绍:“我女朋友。”这时就要看Jenny的心情了,如果她心情好,就不吱声,如果心情不好,就笑眯眯加一句:“女性朋友。”要是我再多解释,她就会生气。她一生起气来,小巧的鼻子就发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我一辈子也发不出来的声音,让我感觉活在鸟语花香中。 Jenny摸了我胳膊上的一块疤一下,细嫩的肌肤滑过缝合好已长上新肉的伤口,我的身上轻微地抽搐了一下,心跳猛然加快了。她看着我,我扭过头去看远处,她轻轻地拧了我一下。 “三儿,你没有权利伤害别人,也不能伤害你自己,不是吗?”她依然紧盯着我,眼睛里闪烁着什么,我的心骤然被弄疼了,脑子里开始嗡嗡响。 “三儿,只有动物才会用兽性的拳头代替思想。你或许只是比别人更脆弱……” “动物那叫爪子,不叫拳头。”我一边纠正她,一边梗着脖子走开。 我不喜欢篮球。是的,确实是。我只喜欢篮球场,它给我提供喝可乐和打架的地方。但Jenny却开始每天揪着我去打篮球,仅仅因为她不知听哪个害人不浅的专家说运动是正当发泄学生压力的途径,可以让崇尚暴力的学生迷途知返,而最适合高中男生的运动莫过于篮球了。我所有的运动天赋都献给了打架了,对篮球怎么也开不了窍,运球就像摁着人脑袋往地上磕,但这“脑袋”还往回弹,而且是你越使劲儿它越来劲儿。我只能承认自己打不过这球,忒狠!但是,我确实很久没再打架了。 在我开始练习近距离投篮的一天,球场上来了四个男的。他们看看别的场都满了,就冲我走了过来。“嘿,那个,闪闪,我们要打场儿。”我没吱声,依旧投篮。“说你呢!”我感觉背上“嗵”一声儿挨了一下。我放下球,挽袖子,准备做我该做的事。突然,我看见Jenny正紧盯着我们,那样的目光。顿时,我的气一下子泄得精光。我转过身,瞅着面前四个嚣张的小子:“我今儿不想和你们动手,南哥罩我的,少跟我这儿闪!”那四个人对视了一下,突然四只脚就踹了出来,我们终于还是厮打在了一起。他们一边打一边骂骂咧咧:“打的就是你们南哥罩的!南哥压我们,你个小混混也压我们!妈的,你以为你是谁……” 第一次和人打群架(就是第一次被群殴),这么值得纪念的事,我却一点也记不清楚,大脑自始至终都是一片空白。再次有了感觉是发现Jenny哭着为我包伤口。她不知从哪搞来了一堆纱布手忙脚乱地缠这缠那。我问Jenny都看到了什么,因为我是真的记不起了,她却一直摇头什么也不说。等到她缠完了之后,靠在我身边告诉我,她看见我把那四个人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我没再追问,不管她是否骗我。 我们就那样坐了很久。操场上很冷,总有凉风去撩拨那惨白的纱布。 Jenny说你知道吗,其实有时我也特别想揍人想发飙想痛哭。太压抑了,真的太压抑了。所有同学朋友都是一个愿望、一个目标、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思想、一样行为、一样的埋头苦读、一样的机械、一样的麻木、一样的精神状态甚至一样的长相。有时我绞尽脑汁想记起自己的小学初中同学,却死活也想不起,所有人在印象中都只有一张脸,而那张脸竟是我自己的。 Jenny说讲白了,我们都是殉道者,所有人,包括你。在高考求学路或者说寻找生活的路上的殉道者。而你,为了避免和我们一样,却走上了另一个极端,也只是一个殉道者而已。 Jenny说可生活已经这样了,能改变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又该怎样呢? Jenny说你有没有在听我讲啊,怎么也不说话。 我在听,在认真听着。我的头在嗡嗡地响个不停,就像七岁时站在主席台上被授予红领巾,看到台下一片脑袋时一样强烈与真实。可我已经十七岁了,我不会再大哭。我只能沉默。 班主任说小三啊我看你身体不错,运动会咱班还缺个男子八千米,要不你上吧。于是我挂着一身的勋章只穿一件坎袖T恤和一条短裤跟着一堆人一起趴在了操场上的白线上。 枪响了,我们跑了出去。我们一圈圈艰难地熬着,腿越来越沉,越来越感到肺好像不再工作了一般。开始有人在我身边倒下被人扶下场。我不想就这么倒下。恍惚中,我仿佛看到身后有一大群光着膀子挥着片儿刀的人在追我,我怕,我真的很怕,但我实在跑不快了,我太累了。 我想起了那个阳光灿烂的主席台,那种非要借打架才能够发泄的痛苦和压抑,那一圈圈徘徊在大街上时的迷惘,那四个小混混的痛殴和谩骂,还有Jenny说的那个殉道者……我张大了嘴巴,像个跳出水来却怎么也跳不回去的鱼一样大口喘气,任肆虐的泪水和着汗水流进嘴里,流进胸腔…… 路,还有那么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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