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客至》赏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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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首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诗,据黄鹤《黄氏集千家注杜工部诗史补遗》讲,是上元二年(761)春天,杜甫五十岁时,在成都草堂所作。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纪事诗,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可见诗题中的“客”,即指崔明府。其具体情况不详,杜甫母亲姓崔,有人认为,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明府”,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相“过”,即探望、相访。

  句解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草堂的南北,春水漫漫,只见鸥鸟天天成群而至。首联描绘了草堂环境的清幽,景色的秀丽,点明时令、地点和环境。“皆”字写出春江水势涨溢的情景,给人以江波浩渺、茫茫一片之感。鸥鸟性好猜疑,如人有机心,便不肯亲近,在古人笔下常常是与世无争、没有心机的隐者的伴侣。因此“群鸥日日来”,不仅点出环境的清幽僻静,也写出诗人远离世间的真率忘俗;同时也说明:亲友云散,交游冷落,只见群鸥,不见其他来访者,闲逸的生活不免有一丝单调、寂寞。“舍”,自称其家为舍,这里指成都浣花溪畔的草堂。“春水”,指流经草堂的浣花溪。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花草遍地的庭院小路,还没有因为迎客打扫过;用蓬草编成的门,因为你的到来,今天才打开。颔联由外转内,从户外的景色转到院中的情景,引出“客至”,用与客人谈话的口吻,增强了生活实感,表现了诗人喜客之至,待客之诚。其对仗颇具匠心,花径不曾缘客扫,今始为君扫,蓬门不曾为客开,今始为君开,上下两意,互文而足。“缘客扫”,为了客人而打扫,古人常以扫径表示欢迎客人。“蓬门”,茅屋的门。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因为居住在偏僻之地,距街市较远,交通不便,所以买不到更多的菜肴,宴席不丰盛。家境贫寒,未酿新酒,只能拿味薄的隔年陈酒来招待你。以上虚写客至,下面转入实写待客。作者舍弃了其它情节,专取最能显示宾主情意的生活场景,着意描画。主人盛情招待,频频劝饮,却因力不从心,酒菜欠丰,而不免歉疚。我们仿佛听到那实在而又亲切的家常话,字里行间充满了融洽气氛。“盘飧”,盘中的菜肴。“飧”,本指熟食,这里泛指菜。“兼味”,菜肴一种叫味,两种以上叫兼味。“旧醅”,旧酿的隔年浊酒。“醅”,未经过滤的酒。古人好饮新酒,所以诗人因旧醅待客而有歉意。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客人肯不肯与邻家的老翁相对而饮?如果肯的话,我就隔着篱笆,招唤他过来,一起喝尽这最后的几杯。尾联以邀邻助兴的精彩细节,出人料想地笔意一转。这令人想到陶渊明的“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无须事先约请,随意过从招饮,是在真率纯朴的人际关系中所领略的绝弃虚伪矫饰的自然之乐。

  评解

  这是一首工整而流畅的七律。前两联写客至,有空谷足音之喜,后两联写待客,见村家真率之情。篇首以“群鸥”引兴,篇尾以“邻翁”陪结。在结构上,作者兼顾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从空间上看,从外到内,由大到小;从时间上看,则写了迎客、待客的全过程。衔接自然,浑然一体。但前两句先写日常生活的孤独,从而与接待客人的欢乐情景形成对比。这两句又有“兴”的意味:用“春水”、“群鸥”意象,渲染出一种充满情趣的生活氛围,流露出主人公因客至而欢欣的心情。

  刘克庄《后村诗话》说:“此篇若戏效元白体者。”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那么从什么角度什么意义上讲,《客至》“戏效元白体”呢?简而言之,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综观全诗,语势流畅,除“盘飧”、“兼味”、“樽酒”之外,其馀语句都没有太大的障碍,尤其是尾联虚字(“肯与”)和俗语(“呼取”)的运用,足当“戏效元白体”之评。另外,诗用第一人称,表达质朴流畅,自然亲切,与内容非常协调,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确实不大一样,难怪刘克庄说它是戏效元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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