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人教版高二选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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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童年时在家乡上学,后因文革辍学,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土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陈思和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 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金元浦、杨茂义《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 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祖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选自金元浦、杨茂义《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 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关于节选部分 一、节选部分前后的情节 《红高粱》的叙事呈现非常自由的时空结构,并不按照一般小说的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安排情节。节选部分是小说的第二、三节。 节选部分前的情节(第一节):土匪司令余占鳌(我爷爷)带着儿子豆官和自己的队伍,在公路旁边高粱地里等待伏击日本鬼子的车队。 节选部分后的情节(第四节):余占鳌等人在公路边埋伏;追叙奶奶拉着余占鳌和另一支抗日武装(国民党系统)的冷支队长一起喝掺有罗汉大爷血的高粱酒,共同盟誓,为罗汉大爷报仇,打日本鬼子;再追叙罗汉大爷怎样被日本鬼子活活剥皮杀害。 二、节选部分赏析 选文描写的是罗汉大爷,虽然不是作为主人公的“奶奶”“爷爷”,但是作者对罗汉大爷的刻画,仍然是一丝不苟,很下功夫的。作者开篇即说“刘罗汉大爷是我们家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人物”,而且扯出一段与“奶奶”暧昧不清的风流韵事,看似有些“无聊”的“闲笔”,其实是有伏笔的。随后作者写到县志,写到“农民刘罗汉”的“英雄事迹”: 农民刘罗汉,乘夜潜入,用铁锹铲伤骡蹄马腿无数,被捉获。翌日,日军在拴马桩上将刘罗汉剥皮零割示众。刘面无惧色,骂不绝口,至死方休。 而在文本中,刘罗汉几乎没有反抗,被拉到工地干活;面对恶劣残酷的现实,他也忍气吞声;拉走黑骡,因为那是主人的财产(如果他真和女主人有染,足见他对女主人的感情)。由此可见,刘罗汉只是一般的饮食男女(和奶奶的一段韵事可佐证)。他铲黑骡的腿,也并不是“乘夜潜入”,有意抗敌,更没有“铲伤骡蹄马腿无数”(“无数”也有些夸张)。 小说的文本和“县志”(也是作者虚构的),哪个叙述是“事实”呢?作者虚构了两种“事实”让读者评判,为了什么目的呢?当然作者是偏向文本的“事实”的。“县志”的陈述,是对革命战争以及其中人物传统的“定义”,是历史教科书似的“事实”。而作者却要颠覆这样的“事实”,颠覆以往对“战争”“英雄”的“定义”,从战争的微观舞台──民间的视角,建构自己的叙述与评价体系,还“战争”“英雄”本来的面目(当然这样的“面目”也是作者自己的判断)。 这也是对历史的一种思考吧。 “思考”导引 一罗汉大爷只是普通的农民,日本人来了,打破了他惯常的生活。被抓去当苦力、被监工打骂,他想跑;看见别人跑了,他也跑了;跑了又挂念两头大黑骡,又回来拉骡子。可是骡子竟然不认他,踢他,这让罗汉大爷“心头火起”:“竟然不认主人啦”──“好两个畜生!”“你这个忘恩负义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你这个里通外国的狗杂种!”至此,罗汉大爷对日本侵略者的仇恨也爆发出来。 二参见“节选部分赏析”部分。 三总结罗汉大爷的性格,要注意他的质朴的农民形象。不求统一答案。 “扩展”导引 本单元的“扩展”活动,主要是让学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不在形式,而重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活动。 教学建议 一、课时安排及教学重点 教学重点: 1.《红高粱》的人物形象; 2.《红高粱》的叙事方法; 3.精心设计“扩展”活动,感受先烈们崇高的革命精神。 建议用2课时。老师可灵活安排。 二、问题研究 阅读选文部分,建议研究下列问题: 1.结合“思考二”,研究作者对“战争”“英雄”的认识; 2.刘罗汉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在灾难来临时的反映,表现了中国农民怎样的群体性格。 建议课外阅读《红高粱》全文,研究以下问题: 1.小说的叙事视角; 2.小说人物的生存与生活状态,以及他们身上表现出的生命意义; 3.小说对“革命战争”叙述的创新与突破; 4.体会小说的语言,重点研究小说对色彩感觉的表现。 扩展阅读 飞散的高粱米粒在奶奶脸上弹跳着,有一粒竟蹦到她微微翕开的双唇间,搁在她清白的牙齿上。父亲看着奶奶红晕渐褪的双唇,哽咽一声娘,双泪落胸前。在高粱织成的珍珠雨里,奶奶睁开了眼,奶奶的眼睛里射出珍珠般的虹彩。她说:“孩子……你干爹呢……”父亲说:“他在打仗,我干爹。”“他就是你的亲爹……”奶奶说。父亲点了点头。 奶奶挣扎着要坐起来,她的身体一动,那两股血就汹涌地蹿出来。 “娘,我去叫他来。”父亲说。 奶奶摇摇手,突然折坐起来,说:“豆官……我的儿……扶着娘……咱回家、回家啦……” 父亲跪下,让奶奶的胳膊揽住自己的脖颈,然后用力站起,把奶奶也带了起来。奶奶胸前的血很快就把父亲的头颈弄湿了,父亲从奶奶的鲜血里,依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高粱酒味。奶奶沉重的身躯,倚在父亲身下,父亲双腿打颤,趔趔趄趄,向着高粱深处走,子弹在他们头上屠戮着高粱。父亲分拨着密密匝匝的高粱秸子,一步一步地挪,汗水泪水掺和着奶奶的鲜血,把父亲的脸弄得残缺不全。父亲感到奶奶的身体越来越沉重,高粱叶子毫不留情地绊着他,高粱叶子毫不留情地锯着他,他倒在地上,身上压着沉重的奶奶。父亲从奶奶身下钻出来,把奶奶摆平,奶奶仰着脸,呼出一口长气,对着父亲微微一笑。这一笑神秘莫测,这一笑像烙铁一样,在父亲的记忆里,烫出一个马蹄状的烙印。 奶奶躺着,胸脯上的灼烧感逐渐减弱。她恍然觉得儿子解开了自己的衣服,儿子用手捂住她乳房上的一个枪眼,又捂住她乳下的一个枪眼。奶奶的血把父亲的手染红了,又染绿了;奶奶洁白的胸脯被自己的血染绿了,又染红了。枪弹射穿了奶奶高贵的乳房,暴露出了淡红色的蜂窝状组织。父亲看着奶奶的乳房,万分痛苦。父亲捂不住奶奶伤口的流血,眼见着随着鲜血的流失,奶奶脸愈来愈苍白,奶奶的身体愈来愈轻飘,好像随时都会升空飞走。 奶奶幸福地看着在高粱阴影下,她与余司令共同创造出来的、我父亲那张精致的脸,逝去岁月里那些生动的生活画面,像奔驰的走马掠过了她的眼前。 奶奶想起那一年,在倾盆大雨中,像坐船一样乘着轿,进了单廷秀家住的村庄,街上流水洸洸,水面上漂浮着一层高粱的米壳。花轿抬到单家大门时,出来迎亲的只有一个梳着豆角辫的干老头子。大雨停后,还有一些零星落雨打在地面上的水汪汪里。尽管吹鼓手也吹着曲子,但没有一个人来看热闹,奶奶知道大事不妙。扶我奶奶拜天地的是两个男人,一个五十多岁,一个四十多岁。五十多岁的就是刘罗汉大爷,四十多岁的是烧酒锅上的一个伙计。 轿夫、吹鼓手们落汤鸡般站在水里,面色严肃地看着两个枯干男子把一抹酥红的我奶奶架到了幽暗的堂房里。奶奶闻到两个男人身上那股强烈的烧酒气息,好像他们整个人都在酒里浸泡过。 奶奶在拜堂时,还是蒙上了那块臭气熏天的盖头布。在蜡烛燃烧的腥气中,奶奶接住一根柔软的绸布,被一个人牵着走。这段路程漆黑憋闷,充满了恐怖。奶奶被送到炕上坐着。始终没人来揭罩头红布,奶奶自己揭了。她看到在炕下方凳上蜷曲着一个面孔痉挛的男人。那个男人生着一个扁扁的长头,下眼睑烂得通红。他站起来,对着奶奶伸出一支鸡爪状的手,奶奶大叫一声,从怀里摸出一把剪刀,立在炕上,怒目逼视着那男人。男人又萎萎缩缩地坐到凳子上。这一夜,奶奶始终未放下手中的剪刀,那个扁头男人也始终未离开方凳。 第二天一早,趁着那男人睡着,奶奶溜下炕,跑出房门,开开大门,刚要飞跑,就被一把拉住。那个梳豆角辫的干瘦老头子抓住她的手腕,恶狠狠地看着她。 单廷秀干咳了两声,收起恶容换笑容,说:“孩子,你嫁过来,就像我的亲女儿一样,扁郎不是那病,你别听人家胡说。咱家大业大,扁郎老实,你来了,这个家就由你当了。”单廷秀把一大串黄铜钥匙递给奶奶,奶奶未接。 第二夜,奶奶手持剪刀,坐到天明。 第三天上午,我外曾祖父牵着一匹小毛驴,来接我奶奶回门,新婚三日接闺女,是高密东北乡的风俗。外曾祖父与单廷秀一直喝到太阳过晌,才动身回家。 奶奶偏坐毛驴,驴背上搭着一条薄被子,晃晃荡荡出了村。大雨过后三天,路面依然潮湿,高粱地里白色蒸气腾腾升集,绿高粱被白气缭绕,具有了仙风道骨。外曾祖父褡裢里银钱叮当,人喝得东倒西歪,目光迷离。小毛驴蹙着长额,慢吞吞地走,细小的蹄印清晰地印在潮湿的路上。奶奶坐在驴上,一阵阵头晕眼花,她眼皮红肿,头发凌乱。三天中又长高了一节的高粱,嘲弄地注视着我奶奶。 奶奶说:“爹呀,我不回他家啦,我死也不去他家啦……” 外曾祖父说:“闺女,你好大的福气啊,你公公要送我一头大黑骡子,我把毛驴卖了去……” 毛驴伸出方方正正的头,啃了一口路边沾满细小泥点的绿草。 奶奶哭着说:“爹呀,他是个麻风……” 外曾祖父说:“你公公要给咱家一头骡子……” 外曾祖父已醉得不成人样,他不断地把一口口的酒肉呕吐到路边草丛里。污秽的脏物引逗得奶奶翻肠搅肚。奶奶对他满心仇恨。 毛驴走到蛤蟆坑,一股扎鼻的恶臭,刺激得毛驴都垂下耳朵。奶奶看到了那个劫路人的尸体。他的肚子鼓起老高,一层翠绿的苍蝇,盖住了他的肉皮。毛驴驮着奶奶,从腐尸跟前跑过,苍蝇愤怒地飞起,像一团绿云。外曾祖父跟着毛驴,身体似乎比道路还宽,他忽而擦动左边高粱,忽而踩倒右边野草。在倒尸面前,外曾祖父嗬嗬连声,嘴唇啜嗦着说:“穷鬼……你这个穷鬼……你躺在这里睡着了吗……”奶奶一直不能忘记劫路人南瓜般的面孔,在苍蝇惊起的一瞬间,死劫路人雍容华贵的表情与活劫路人凶狠胆怯的表情形成鲜明的对照。走了一里又一里,白日斜射,青天如涧,外曾祖父被毛驴甩在后面,毛驴认识路径,驮着奶奶,徜徉前行。道路拐了个小弯,毛驴走到弯上,奶奶身体后仰,脱离驴背,一只有力的胳膊挟着她,向高粱深处走去。 奶奶无力挣扎,也不愿挣扎。三天新生活,如同一场大梦惊破,有人在一分钟内成了伟大领袖,奶奶在三天中参透了人生禅机。她甚至抬起一只胳膊,揽住了那人的脖子,以便他抱得更轻松一些。高粱叶子嚓嚓响着。路上传来外曾祖父嘶哑的叫声:“闺女,你去哪儿啦?” 石桥附近传来大喇叭凄厉的长鸣和机枪分不清点儿的射击声。奶奶的血还在随着她的呼吸,一线一线往外流。父亲叫着:“娘啊,你的血别往外流啦,流完了血你就要死啦。”父亲从高粱根下抓起黑土,堵在奶奶的伤口上,血很快洇出,父亲又抓一把。奶奶欣慰地微笑着,看着湛蓝的、深不可测的天空,看着宽容温暖的、慈母般的高粱。奶奶的脑海里,出现了一条绿油油的缀满小白花的小路,在这条小路上,奶奶骑着小毛驴,悠闲地行走。高粱深处,那个伟岸坚硬的男子,顿喉高歌,声越高粱。奶奶循声而去,脚踩高粱梢头,像腾着一片绿云…… 那人把奶奶放到地上,奶奶软得像面条一样,眯着羊羔般的眼睛。那人撕掉蒙面黑布,显出了真相。是他!奶奶暗呼苍天,一阵类似幸福的强烈震颤冲激得奶奶热泪盈眶。 余占鳌把大蓑衣脱下来,用脚踩断了数十棵高粱,在高粱的尸体上铺上了蓑衣。他把我奶奶抱到蓑衣上。奶奶神魂出舍,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川流不息。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裂。奶奶在蓑衣上扭动着。余占鳌一截截地矮,双膝啪哒落下,他跪在奶奶身边,奶奶浑身发抖,一团黄色的、浓香的火苗,在她面上哔哔剥剥地燃烧。余占鳌粗鲁地撕开我奶奶的胸衣,让直泻下来的光束照耀着奶奶寒冷紧张、密密麻麻起了一层小白疙瘩的双乳。在他的刚劲动作下,尖刻锐利的痛楚和幸福磨砺着奶奶的神经,奶奶低沉喑哑地叫了一声:“天哪……”就晕了过去。 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他们在高粱地里耕云播雨,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上,抹了一道酥红。我父亲可以说是秉领天地精华而孕育,是痛苦与狂欢的结晶。毛驴高亢的叫声,钻进高粱地里来,奶奶从迷荡的天国回到了残酷的人世。她坐起来,六神无主,泪水流到腮边。她说:“他真是麻风。”爷爷跪着,不知从什么地方抽出一柄二尺多长的小剑,噌一声拔出鞘,剑刃浑圆,像一片韭叶。爷爷手一挥,剑已从高粱秸秆间滑过,两棵高粱倒地,从整齐倾斜的茬口里,渗出墨绿的汁液。爷爷说:“三天之后,你只管回来!”奶奶大惑不解地看着他。爷爷穿好衣。奶奶整好容。奶奶不知爷爷又把那柄小剑藏到什么地方去了。爷爷把奶奶送到路边,一闪身便无影无踪。 三天后,小毛驴又把奶奶驮回来。一进村就听说,单家父子已经被人杀死,尸体横陈在村西头的湾子里。 奶奶躺着,沐浴着高粱地里清丽的温暖,她感到自己轻捷如燕,贴着高粱穗子潇洒地滑行。那些走马转蓬般的图像运动减缓,单扁郎、单廷秀、外曾祖父、外曾祖母、罗汉大爷……多少仇视的、感激的、凶残的、敦厚的面容都已经出现过又都消逝了。奶奶三十年的历史,正由她自己写着最后的一笔。过去的一切,像一颗颗香气馥郁的果子,箭矢般坠落在地,而未来的一切,奶奶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些稍纵即逝的光圈。只有短暂的又粘又滑的现在,奶奶还拼命抓住不放。奶奶感到我父亲那两只兽爪般的小手正在抚摸着她,父亲胆怯的叫娘声,让奶奶恨爱漶灭、恩仇并泯的意识里,又溅出几束眷恋人生的火花。奶奶极力想抬起手臂,爱抚一下我父亲的脸,手臂却怎么也抬不起来了。奶奶正向上飞奔,她看到了从天国射下来的一束五彩的强光,她听到了来自天国的、用唢呐、大喇叭、小喇叭合奏出的庄严的音乐。 奶奶感到疲乏极了,那个滑溜溜的现在的把柄、人生世界的把柄,就要从她手里滑脱。这就是死吗?我就要死了吗?再也见不到这天,这地,这高粱,这儿子,这正在带兵打仗的情人?枪声响得那么遥远,一切都隔着一层厚重的烟雾。豆官!豆官!我的儿,你来帮娘一把,你拉住娘,娘不想死,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你放了我吧!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 奶奶的真诚感动上天,她的干涸的眼睛里,又滋出了新鲜的津液,奇异的来自天国的光辉在她的眼里闪烁,奶奶又看到了父亲金黄的脸蛋和酷似爷爷的那两只眼睛。奶奶嘴唇微动,叫一声豆官,父亲兴奋地大叫:“娘,你好了!你不要死,我已经把你的血堵住了,它已经不流了!我就去叫俺爹,叫他来看看你。娘,你可不能死,你等着我爹!” 父亲跑走了。父亲的脚步声变成了轻柔的低语,变成了方才听到过的来自天国的音乐。奶奶听到了宇宙的声音,那声音来自一株株红高粱。奶奶注视着红高粱,在她蒙胧的眼睛里,高粱们奇谲瑰丽,奇形怪状。它们呻吟着,扭曲着,呼号着,缠绕着,时而像魔鬼,时而像亲人,它们在奶奶眼里盘结成蛇样的一团,又忽喇喇地伸展开来,奶奶无法说出它们的光彩了。它们红红绿绿,白白黑黑,蓝蓝绿绿,它们哈哈大笑,它们嚎啕大哭,哭出的眼泪像雨点一样打在奶奶心中那一片苍凉的沙滩上。高粱缝隙里,镶着一块块的蓝天,天是那么高又是那么低。奶奶觉得天与地、与人、与高粱交织在一起,一切都在一个硕大无朋的罩子里罩着。天上的白云擦着高粱滑动,也擦着奶奶的脸。白云坚硬的边角擦得奶奶的脸作响。白云的阴影和白云一前一后相跟着,闲散地转动。一群雪白的野鸽子,从高空中扑下来,落在了高粱梢头。鸽子们的咕咕鸣叫,唤醒了奶奶,奶奶非常真切地看清了鸽子的模样。鸽子也用高粱米粒那么大的、通红的小眼珠来看奶奶。奶奶真诚地对着鸽子微笑,鸽子用宽大的笑容回报着奶奶弥留之际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奶奶高喊:我的亲人,我舍不得离开你们!鸽子们啄下一串串的高粱米粒,回答着奶奶无声的呼唤。鸽子一边啄,一边吞咽高粱,它们的胸前渐渐隆起来,它们的羽毛在紧张的啄食中奓起。那扇状的尾羽,像风雨中幡动着的花絮。我家的房檐下,曾经养过一大群鸽子。秋天,奶奶在院子里摆一个盛满清水的大木盆,鸽子从田野里飞回来,整齐地蹲在盆沿上,面对着清水中自己的倒影把膆子里的高粱吐噜吐噜吐出来。鸽子们大摇大摆地在院子里走着。鸽子!和平的沉甸甸的高粱头颅上,站着一群被战争的狂风暴雨赶出家园的鸽子,它们注视着奶奶,像对奶奶进行沉痛的哀悼。 奶奶的眼睛又蒙胧起来,鸽子们扑楞楞一起飞起,合着一首相当熟悉的歌曲的节拍,在海一样的蓝天里翱翔,鸽翅与空气相接,发出飕飕的风响。奶奶飘然而起,跟着鸽子,划动新生的羽翼,轻盈地旋转。黑土在身下,高粱在身下。奶奶眷恋地看着破破烂烂的村庄,弯弯曲曲的河流,交叉纵横的道路;看着被灼热的枪弹划破的混沌的空间和在死与生的十字路口犹豫不决的芸芸众生。奶奶最后一次嗅着高粱酒的味道,嗅着腥甜的热血味道,奶奶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场面:在几万发子弹的钻击下,几百个衣衫褴褛的乡亲,手舞足蹈躺在高粱地里……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了高粱地里,都冰雹般打在高粱梢头。在黑土上扎根开花,结出酸涩的果实,让下一代又一代承受。奶奶完成了自己的解放,她跟着鸽子飞着,她的缩得只如一只拳头那么大的思维空间里,盛着满溢的快乐、宁静、温暖、舒适、和谐。奶奶心满意足,她虔诚地说: “天哪!我的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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