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暴力反抗”应该慎行[由《我有一个梦想》想开去](网友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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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一中 邓金平

一、解题

凡接触过《我有一个梦想》这篇演讲的读者,对“非暴力反抗”这个词应该都不会再陌生了,不过有一点大家可能就不是很知道了,即同样是因为这个词,而使三个人都与诺贝尔和平奖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们就是1964年度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我有一个梦想》的作者路德·金,1991年度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南非前总统曼德拉,还有一个就是首倡了“非暴力抵抗”运动的印度“圣雄”甘地。(虽然甘地没有获得过诺贝尔和平奖,但他在1937年到1948年之间获得过五次提名,而在1948年甘地被暗杀那年,诺贝尔和平奖并未颁发,原因是甘地遇刺后,没有了适合的、活着的候选人,所以说甘地最终是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争议吧。)从诺贝尔和平奖对“非暴力反抗”的如此青睐来看,“非暴力反抗”这个政治信念还是得到了相当一部分民众的赞成和拥护的,“非暴力反抗”的行为也是逐渐地为各国政府所容忍甚至欢迎的。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国家,在向我们传达这样一个强烈的信息:对一个国家的被压迫者来说,恰当进行的“非暴力反抗”,应该是“一种最好的”、也应该是“最后一种诉诸手段”呢?所以我们今后要是对某个政府或者国家有所不满,都应该、也只能够最多采用这种斗争方式呢?如果善良的我们真的如代表代表西方政治理念的诺贝尔评奖委员会所期望的这样来想、并且这样来做的话,那就真的大错特错,而且简直是处在万劫不复、永世不得翻身的危险边缘了。因为现在还远不是完全奉行“非暴力反抗”时候,“非暴力反抗”应该慎行,甚至缓行!

二、论“非暴力反抗”的哲学基础的脆弱性

“非暴力反抗”哲学是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基础之上的,用甘地的原话来说,就是“相信神的绝对统一,因而也相信人性的绝对统一……尽管我们有许许多多的肉体,但是我们只有一个心灵”,由于神是同一的,因而人性也是同一的。可问题是,神性我们永远也不可能知道,那至高无尚、光辉纯洁的神灵都只不过是我们头脑中的臆想或者理想之物,而且有些神灵的神性甚至比我们人都更贪婪;而人性呢?不必说人类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战争和罪恶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就是反观我们自身,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不都潜藏有或多或少的贪欲和恶念吗?

“人性本善”是立不住脚的,但是“人心向善”、“人性终善”这应该还是正确的,因为我们也如马丁·路德·金一样,“深信世界是站在正义一边的,深信未来”,相信人性的最终同一和美好,可这也必将是几百上千年之后的事。但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现在的问题,怎能用千年之后的“理想的真实”来要求和规范现在的人和事呢?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岂不是就像当年的“大跃进”,吃“大锅饭”,提前跨入共产主义一样了么?人虽有意,但历史无情;愿望虽然美好,但行动太超前于现实,违背了人类发展的规律,其结果同样是会受到社会的严厉惩罚的。

“人性本善”虽美好而不真切,“人性终善”又太过遥远而显缥缈,那么我们对“非暴力反抗”的信仰也就不得不打一些折扣了。

三、论“非暴力反抗”力量和成绩的有限性

甘地认为,真正的强大不是暴力,而是非暴力。他说:“非暴力并不意味着向坏人的意志屈服和妥协。非暴力意味着以人的全部心灵来反对专制者的意志。只要在这种人类法则指导下进行斗争,哪怕一个人也能反抗非正义帝国的全部权力。”马丁·路德·金也认为,非暴力反抗“并非消极,而仍是反抗,且从根本上说是强者的手段”。似乎一个人只要精神上无比强大,就可以反抗一切、战胜一切,但实际情形呢,他们的个体生命被残暴地毁灭姑且不论,就是他们所毕生奋斗的目标,至今也远未完全实现,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小布什在出席一次民权运动纪念活动时就曾经坦白承认:“(黑人)仍旧没有得到平等的机会……种族主义仍旧没有根本消除。”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种族隔离的恶劣状况是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这绝不能仅仅只看作是“非暴力反抗”的功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不应该都挂在“非暴力反抗”的名下的。不难设想,如果没有相应的黑人们的暴风雨般的狂暴的斗争已经威胁到了现有政权的稳定,而只是温柔的抗议、默默的抵制,那么无论是年轻激进的肯尼迪,还是他的继任约翰逊,都是不会把黑人所争取的“黑白平等”的民权运动太多地放在心上的。甘地也完全奉行“非暴力反抗”的斗争策略,结果反而紧紧地束缚人民斗争的手脚,不仅使印度的民族独立付出了更多的惨重的代价,使印度的革命多次陷入低谷,而且也使印度的民主革命很不彻底,给印度后来向高深层次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阻碍,留下了沉重的包袱。

更多事实已经证明,“非暴力反抗”的力量是有限的,它所取得的成功是不能不暴力斗争的,我们甚至可以说,“非暴力反抗”也不过是暴力斗争在前期和中期所凭借的重要手段之一。当“非暴力反抗”行动取得一定成绩的时候,必定会遭到旧秩序的坚决维护者的疯狂迫害,这时的“非暴力反抗”就表现得软弱无力甚至顾虑退缩了,这个时候如果一味退让,前期的成果必然付诸东流,反之,就会取得巨大的成功。甘地几次组织的“非暴力反抗”之所以以失败而告终,都是因为他的屡次退让和主动妥协所所至;路德·金被刺后黑人们如果没有在随后发动席卷全美斗争狂潮,而是仍然老老实实地高呼要“非暴力”的话,新的《民权法案》也绝不可能很短时间内在参众两院获得顺利通过。

四、论“非暴力反抗”生存条件的苛刻与艰难

“非暴力反抗”者不是以推翻现行的整个法律体制或政府为目的的,他们甚至试图更忠诚于他们所理解的“宪法”或“宪法精神”,所以抗议者的组织得以存在、发展和壮大有赖于这个国家所具备的健全的法治,而他们的对手也接受法律的规范,遵循可以预知的游戏规则。但是符合这样的条件的开明的政府在全球实在是屈指可数,多数自我标榜为民主自由的国家本质上实行的还是专制和暴政,不要说只是些微违法的“非暴力反抗”会遭到残酷的镇压,就是本来合法的结社集会时常也要遭到莫名的禁止和无端的封杀。所以不管你怎样的避免物质暴力和精神暴力,无论你怎样的尊重对方爱对方,对方给予你的只有警棍监狱和虐杀,你再多的真诚善意的行动,也只是酿成更多的无谓流血和牺牲而已。而且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是很难有自由地独立于政府的新闻媒体为他们奔走呼号,敢于无畏地公布事件真相的。新闻媒体大都被政府直接控制,信息不得沟通交流,这样势必使那些 “在寂寞里奔驰”的反抗者陷于更加孤立无援的境地而终于无声地失败和消亡。

由此可见,即使诺贝尔委员会如此信任推崇的“非暴力反抗”真是一棵救世灵芝,但当这个国家的发展阶段相对落后,还不具备它生存所必须的土壤和气候的时候,那它在萌芽之初可能就已经萎谢凋零或者横遭摧折了。

五、论“非暴力反抗”历史责任的狭隘性。

甘地等人所奉行的“非暴力反抗”还只是为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政治问题,是本国公民为享有更多的政治权力而向自己的政府机构表达自己的一种抗议方式,相对民主的政府也是很乐于接受这种对自己的温和的不满和无严重威胁的抗议方式的。但是面对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国际大家庭的矛盾冲突,“非暴力反抗”就退避三舍,连一点微弱的呼声也听不到了。不仅是弱小的所谓的“邪恶国家”推崇“暴力反抗”,就是所谓的“民主国家”也喜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甚至是 “先下手为强”。 弱国对强国,就只有采用劫机暗杀人肉炸弹等“恐怖主义”手段,而强国对弱国,则采取颠覆政权、定点清除、封锁制裁等经过绚丽包装的“恐怖主义”手段。现在虽还有 “联合国宪章”和“和平共处”之类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冲突的基本原则在竭力支撑,但面对这日益失控的国际局势,也已经显得捉襟见肘、难于应对了。所以如何才能有一个内涵更深厚的广义的“非暴力反抗”来有效应对国际争端,在这个瞬息万变的国际舞台上重新焕发出它闪耀的光彩,也是这个危机四伏的国际大家庭迫切需要应对的一个“内部”问题。

六、结末

总而言之,现有的“非暴力反抗”无论是从其理论本身,还是从国内国际的政治环境来看,都确实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在这个仍然是弱肉强食、凭武力说话的狼道社会里,在仍然是“历史由胜者来书写”的国际关系中,“非暴力反抗”这种“以德报怨”的忠恕之道和温文尔雅的君子之风,还是应当慎行甚至缓行为好。

作者邮箱: djjpp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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