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难言之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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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前八十回早在曹雪芹去世前十年左右就已经传抄问世了。作者说他写了十年,修改了五次。我认为无论如何《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已经全部完成了。作家写书怎么会写了多一半就反复修改五次,而且问世以后还有十年时间也不再写了呢?这是不可能的。据专家们研究,书的后半部基本上已经完成。我认为最大的可能是同前八十回一起写出,一起修改,一起完成的。那么这后半部分是什么原因,未能传世,终于遗失呢? 《红楼梦》开篇第一回,曹雪芹明确告诉读者,我是“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撰写这《石头记》的。他又进一步声明:“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又怕读者把他的“声明” 当真,于是他紧接着便向读者说:“满纸荒唐言”实是“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么暗示读者,你们要了解书中隐含的真事。可见作者的心情是多么复杂了。 《红楼梦》之伟大,除了作者以独特的充满无限生命力的语言为描写最伟大的真实服务,以及贵族生活的表现也是充满了细枝末节的现实主义,而震撼读者心灵的是曹雪芹带着被社会的耻辱所侮辱的精神的雷霆,倾诉他的憎恨和愤慨。 那么究竟是什么事情怕读者知道,又怕读者不知道。说得明白些,是怕皇帝知道,怕读者不知道,只用“一把辛酸泪”流露出他内心的痛苦。我们遵照作者的话,透过表层深入进去看,《红楼梦》绝不是第一回里所说:“几个异样女子”、“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毫不干涉时世”。这些话是说给皇帝和王侯们听的,是对清代文字狱构筑的一种预防“工事”。 在那辉煌而充满奴性的封建贵族时代,上流社会杂色而又假面的背景上,曹雪芹随着自己精神的成长,越来越深刻越沉痛地感觉到皇权对曹家的恩宠和迫害的性质。他“对现实社会,包括宫廷及官场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统治思想,即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社会道德观念等等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见《红楼梦》前言)。我称他为“末世英雄”。那么,他还有什么难言之隐呢? 我想,这就需要从曹雪芹的家史谈起。红学家们认为:曹家从官宦世家转为俘虏包衣皇室家奴,对于曹雪芹独特的世界观的形成不无影响。我认为对进一步研究《红楼梦》的“其中味”有不可忽视的意义。浮在一切事物现象之中的东西,我们只能从作者的灵魂里面导引出来。 曹雪芹的高祖父曹振彦原为明代驻守辽东的下级军官,大约于天命六年后金攻下辽阳时,做俘虏归附当了包衣人即是当了奴隶。后来又归了多尔衮属下的满洲正白旗,当了佐领,旋即随清兵入关。曹振彦不管在入关前的明金战争中以及入关后平叛的沙场上,都立过战功。但其出身仍是奴隶。曹振彦的儿媳即曹玺的妻子孙氏,当了康熙的保姆,成为皇室非等闲的家奴。曹玺作为皇帝宠信的包衣人,放任江宁织造。死后,康熙命其子曹寅任苏州织造,后又继任江宁织造、两淮巡监御使等职。康熙南巡时曹寅四次接驾,是个受到多么宠信的皇室家奴啊!曹寅病故后,又特命其子曹閧继任江宁织造。康熙五十三年曹閧病故,康熙又特命曹寅的胞弟曹荃(宣)之子曹瞓(即曹雪芹之父)过继曹寅并继任织造之职。直至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曹瞓被抄家败落,曹家在江南祖孙先后共历六十余年。曹雪芹就是生在南京的。直到雍正六年曹家抄没后,才全家搬回北京。当时曹雪芹尚年幼。一种考证十四岁,一种考证五岁。显然,曹雪芹经历过时间很短的富贵生活,并知道自己上祖曹振彦以来的曹家包衣人奴隶的富贵之极的家族历史和他后来在京城王府公侯家教专馆时所目睹的贵族富贵生活。 曹雪芹有他祖先一样的血液,有着一颗膨胀着跳跃着的心,有着一切热情、愿望、希求和抱负。然而曹雪芹所不同的是他蔑视并由衷地痛恨那种必须通过奴性才能达到的富贵和权势。他看到和听到的真实,是包衣人的富贵家史,曾经成为与王侯平起平坐的皇帝宠信的家奴,即充满奴性的富贵和权势,主子一变脸,瞬间便成为被抛弃的可怜虫。曹雪芹笔下的焦大,是荣国公的救命恩人,在战争的生死场上,焦大自己喝马尿,给主子喝水,把主子从死亡中背出来。主子的儿孙们如何对待这个恩重如山的家奴呢?焦大说了几句不顺耳的真话就被捆绑起来,往他嘴里塞马粪。对于女婢晴雯,只是因为有病,俊美俏丽中没有修饰的情态,王夫人看着不顺眼,就死无葬身之地了。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表现了奴隶的愤怒、反抗和悲泣。 曹雪芹具有前无古人的伟大非凡的思想。他认为,在那腐朽的封建社会,奴性普遍的存在,一切王公贵族的富贵权势无不从自身的奴性中得到。 作为被皇帝宠信的奴才,一般人包括士大夫在内,是渴望的梦寐以求的荣幸。但是对“傲骨嶙峋”,有阮藉之称的曹雪芹可就完全不同了。动笔写作《红楼梦》时,他已经具备了识破一切的头脑。在他的灵魂深处,是英雄的本质。偏偏是这个“傲骨嶙峋”有经天纬地匡世之才的阮藉式人物,却有着奴隶的命运。他明白无误地清楚看出曹家的富贵、权势、尊荣都是以奴性的卑贱为代价的,看出了荣华富贵中巨大的悲 哀,这就是作者心中强力地要爆发的东西。然而这些东西他不敢在文字中,甚至于也不敢在他的闲谈中把它说出来。但是他忍受不了皇帝主子给予曹家奴才的屈辱,又不能直说。悲哀潜入了他心灵的深处,痛苦带着雷雨和风雪来访问他时,于是有了《红楼梦》问世。 曹雪芹,这位人类理想的维护者,世界先进作家行列里伟大的“自由”诗人,对奴隶们是怎样虔诚的敬爱呀,对她们充满怎样深沉的衷心的悲哀呀!奴隶们的命运在曹雪芹心灵的深处,是怎样激起了全部感情的力量啊!贾宝玉同那些奴隶们彼此间的嫡亲兄妹、姐弟般的友爱的感觉,直到现在的文学中似乎还没有见到过。 曹雪芹看见忠顺的奴隶们从皇帝身边分享着欢乐,他铿锵地鸣响着回答那些侮辱的语言。在那昌隆鼎盛的时日里,富丽堂皇的修饰,在曹雪芹看来,是耻辱的衣衫。皇帝召见臣子,本来是极平常的事。可是当皇帝召见贾政的时候,贾母和王夫人等全家人是多么紧张,多么提心吊胆地等待着不知是福是祸的消息。这是正常的君臣关系吗?完全是喜怒无常的主子同准备随时挨鞭子的奴才的写照。作为皇帝的贵妃元春省亲时,多么大的排场和无尚的尊荣。花多少万两银子修的省亲别墅。但作者暗示给读者的是元妃只不过是主子宠爱的女奴而已,连想见自己的兄弟姐妹的自由都没有。元春抱着母亲和祖母哭着说:“谁叫你们把我送到那见不得人的地方……”富贵的低潮被高潮刺激着;富贵的高潮又被低潮刺激着。大观园中的节日,是梦幻般的狂欢,奴隶的狂欢。 任何事情都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曹雪芹是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在我们看到的《红楼梦》前八十回里,作者已经违反他的意志,他原要隐去的真事,却没有做到,或没有完全做到。曹雪芹穷困潦倒,已到“举家食粥”的地步,但他当剑饮酒而歌,感到灵魂的自由。敦诚敦敏给他介绍一位宫廷里任职的朋友相识。这位宫廷官员爱雪芹博学多才,决定推荐他管理宫中书画。这种职务很有接近皇帝的机会。其实 以曹雪芹的天才学识,想要进士及第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在曹雪芹穷得快成叫花子的时候,为什么连考虑的余地都没有,就把这职务当面谢绝了呢?因为他不愿像他的祖先那样再去做皇帝的奴才了,他痛恨那种以奴性获取的富贵荣华。全部《红楼梦》悲悼的是“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悲悼的是“花柳繁华温柔富贵”,悲悼的是“奴隶的尊荣”。曹雪芹拒绝了充满奴性的荣华富贵,他必定走向穷困潦倒。 只有在这种悲惨的命运中,才产生《红楼梦》这伟大的作品。 据红学家考证,《红楼梦》后四十回,曹雪芹写贾府被抄家败落以后,贾宝玉抱着瓢,拿着打狗的棍子沿街乞讨。大观园的小姐们有的卖入娼门,有的成为宫妓,有的卖为家奴,这样才把封建社会忘恩负义的帝王和腐朽的贵族阶级“天恩祖德”的面纱撕得粉碎。作者才觉得痛快淋漓。但是皇帝心中有鬼,当然不能允许后四十回传世。一种可能把它焚毁,命高鹗重新写后半部;一种可能命高鹗修改,高鹗曾明言他 是在发现的“残稿”的基础上修改的。这种修改是完全违反曹雪芹原意而动了大手术的。还有一种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把后四十回毁掉,即把真事隐去。 《红楼梦》是以奴隶愤慨感情的真理和反映封建社会充满奴性的贵族的腐朽,以及那一时代最优秀人物的凄惨命运的悲歌,是作者愤怒的痛苦的思想和他英雄本质对那整个社会的反响。但这仍是我对曹雪芹众多意义的“难言之隐”的一个浅浅的领悟。 1998年7月23日草成于大顺书屋 本版主持人 陈玉珍 (北京日报社版权所有19980819) 相关链接: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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