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人性化的班级管理(教师中心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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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学生自治作为班级管理的最高境界 河南宏力学校 班级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组织,也是学校管理的一个基础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发展的指导者。长期以来,班主任在人们心中的普遍印象就是起早摸黑、事必躬亲、苦口婆心、终日琐事缠事、疲惫不堪,究其原因是忽视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体意识,把原本属于他们自己的事统统代劳包办了,剥夺了学生经历磨练的机会。如何摆脱这种局面,在班级管理中,班主任应转变观念,转换自己的角色,淡化“管理者”意识,千方百计地调动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更多的学生在集体中承担责任,以期让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自主学习,进而成为学习、生活的主人。基于这种考虑,我校在对学生进行管理过程中,摸索出了具有我校特色的班级管理模式,提出了班级管理应该遵循的三个步骤,即班级管理的人治、法治和自治三重境界,并把学生自治作为班级管理的最高境界。 有一位优秀的班主任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有班主任在,学生能做好,这个班主任基本合格;班主任不在,学生能做好,这个班主任很优秀;可是,如果班主任在,学生仍不能做好,那么这个班主任无疑是失败的。”这段话简单明了,含义丰厚,他道出了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极为重要的地位。我校班主任的班级管理也追寻的是“班主任不在,学生能做好”的境界,即实行由人治、法治到自治的最高境界。 新生入学之初,由于对新的环境和新的学校不甚了解,尤其是对新的学校的管理方式非常陌生,因此,这一阶段的班级管理最适宜于人治和法治的结合管理。那么什么是人治?什么是法治?什么是人治和法治的结合呢? 所谓人治,就是在班级管理中,班主任是班级单位的最高“统治者”,凡事总是冲在最前面,事必躬亲,一抓到底,学生从来不敢违反任何校规和班规,只有老老实实学习和听话的份。这种管理方式的秘密武器就是“繁”和“烦”二字。所谓法治,就是班主任依据自己的经验体会,结合校内校外的法纪法规,详细具体地制定出班级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完全用制度的形式予以约束。这种管理方式的核心就是一个“严”字。 具体到在班级管理中,新生入班,班主任组建班委会,任命若干班干部,具体分工,明确负责。同时召开班委会,授意班干部共同制定详细的班规。然后,班主任带领学生具体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一日行为规范》《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班纪班规》等有关规定,统一思想,约束行为。这种管理对一个刚刚组建的班集体而言,无疑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它能够约束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办事。尤其是对学生各种习惯的养成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学生高中三年的学习和生活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更为学生今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也必将成为学生人生道路上一笔宝贵的财富,这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道德准则,只有当它们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自体验过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财富。” 但是,无论是人治还是法治,抑或是人治和法治的结合管理,有其利亦有其害。所以,这两种管理方式都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管理境界。 著名教育家斯宾塞说过这样一句话:记住你的管教目的应该是养成一个能够自治的人,而不是一个要让人来管理的人。 陶行知在《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中也具体谈到自治四点好处:“第一,学生自治可以为修身伦理的实验。第二,学生自治能适应学生之需要。第三,学生自治能辅助风纪之进步。第四,学生自治能促进学生经验发展。” 卢梭说过:“不要对你的学生进行任何种类的口头教训,应该使他们从经验中去取得教训。” 相关链接:班主任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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