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未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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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童话,如有雷同,社会的错)

  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白马是和尚经常骑的,唐僧骑的就是白马,就有不少女妖精想吃唐僧肉。和尚怎会成了女孩子最好的选择?有点让人不明白。

  ——袁梅《个人问题》

每个女孩子从小就有对白马王子的幻想,小时候我的王子是天上的神仙,会变戏法,弄出许多我想吃的东西,譬如棉花糖、冰淇淋、豆腐花这些小吃,我其实并不贪心吧!在我再长大一点的时候,我的王子一身白衣,玉树临风,傲气凛然,说穿了其实有点像黑社会大哥,但是……在那样叛逆的年龄!到如今,我却无法想像王子的模样,能在千人万人中不曾犹豫的走到我面前的,大概就是这一个了吧。

  网上跑出一只大水鱼

今天10月28日,我的生日,但锋不在,远在上海的他忙得电话也没给我一个,真的这么忙吗?算了,这样的生日不过也罢了,他有他忙碌的生活,我就自由地好好过吧。

  我独自在街走了走,最后决定去上网,到网上看看也好,反正也几天没见过那些老朋友了。

  德打过几次电话邀我去吃饭。平常还可以,但今天不行,这么美好的日子一个人过虽然是浪费了一点,但和一个不喜欢的人过,又未免把它糟蹋了。

  今天到我聊天室的老朋友不多,坦白说是一个也没有,难免有点让人扫兴,只有个无名氏在那里,时而口出狂言、语出惊人,真是没劲。

  我只得叹息:

  借问堤上柳,青青为谁春,空留昨日地,不见昨日人。

  缭绕万家井,往来车马尘,莫道无相识,要非心所亲。

  (就当是练习打字也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无名氏问:

  你等的可是我吗?

  你长得帅不帅?

  此貌只应天上有。

  是吗?看来是个落难神仙。

  嗯!我是专程来搭救你脱离这个苦难的尘世的。

  无名氏虽然看起来很张狂,但就跟他聊聊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哇!我好感动哦!

  要不要我把肩膀借给你擦眼泪?

  你的?不行,太咸了。

  不,我怎么会咸呢?

  那里不知道擦过多少女孩子的眼泪,怎么会不咸呢?

  我可以发毒誓,我只借给你一人。

  别瞎吹了,口说无凭。

  你不是那么残忍,要我咬破指头立下血书吧!

  要不怎会有诚意呢!

  天下最毒“淘气琪琪”的心。

  毒!你不怕的,你百毒不侵的。

  怎么会呢?大凡美女的毒我都来者不拒。

  是吗?今天我生日,请我吃饭怎么样?

  你以为我是“水鱼”啊!哪有这么大的一只水鱼在网上游来游去,等着你宰。

  真是吝啬,今天人家生日嘛,我并不是随便和别人吃饭的那种女孩子。

  看来你还真的挺给面子的,你等着啊!

  接着他不断的把好多图片和音乐发过来,其实还是个挺不错的宴会,有音乐,有郁金香,有生日蛋糕,有烛光里的香槟,有酱油鸡和哈密瓜,这个生日还过得挺特别的。

  怎么样?还不错吧!

  哼!网上面的东西都是骗人的,我要去“加洲阳光”。

  生活里骗人的东西更多!“加洲阳光”!追求物质的女孩!我是一只大水鱼?

  什么叫追求物质?应该说是懂得享受!你是一只大水鱼!

  现在的女孩子啊……!看来你常宰“水鱼”。

  当然了,我最喜欢喝水鱼汤了。

  我们围绕“水鱼”作了一番讨论,说实在的,和他聊天还是挺开心的。是啊!不亲切至少不似想着锋一般的奥妙。

  谢谢你让我这一天过得过如此开心.

  我会让你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的,你相信吗?

  相信?!我几乎感动得要流眼泪。

  是吗?赶快找个盆子盛着才好。

  不行,已经太迟了,外面的车子都给淹没了。

  哦!我赶快躲起来才好。

  你?你怕什么!水鱼还怕给淹死吗?

  他太多的言辞让我感觉到很熟悉,我不知曾于何时何刻就听过了似的。我问他,我是否见过他,他迟疑了一会儿后没回答,还问我是在哪儿上的网,然后便说他有点事让我稍等一会。

  真奇怪,聊天室里怎么只有我和他,他有事我只得再次无所事事的练习打字。

  “满街脚步突然静了,满天柏树突然没有动摇,这一刹我只需要一罐热茶吧!那味道似是什么都不紧要。唱片店内传来异国民谣,那种快乐突然被我需要,不亲切至少不似想你般奥妙,情和调随着怀缅变得萧条。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我也可畅游异国,再找寄托……”

  这是一首歌词,最近常常飘出我的脑海,我常常没头没脑的哼出来,我快乐还是不快乐呢?谁能回答我!我抬起头望望墙上的大钟,却看到一个长发及肩的浪子冲了进来,他左右扫视一下后不假思索的停在我面前。

  “水鱼来也!”

  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受不了这样的惊骇,差点昏倒在地。他看到我那种很窘的样子,笑着扬了扬头发自我介绍起来,但我什么也没听到,只是睁大眼睛看着他,我其实是有点生气,他怎么闯进我的生活里来了,太过份了,也不事先通报一下。

  一直到他离开,回到网上,我的心还在加速跳动。他刚刚还在胡言乱语,但竟一下子的跑到我眼前,这个男人简直自我到不顾他人的感受。这回我得了一个教训“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你在那儿上网”。

  他回到网上后对他此番举动作了诸多解释,最大的籍口就是他想知道是否认识我,我当然不能就此原谅他。未了,他把他的CALL机码告诉我,还问我会不会CALL他。

  我跟他开了个玩笑:

  看看怎么样,哪天我上街,下雨了,找不到人送伞的时候我就CALL你。

  他还蛮高兴的接受了这个协议。

  我问我自己,会有这样的一天吗?

  上海——我只是过客

  认识锋更是一种偶然。

  山长水远的跑到上海,却在车站丢失了钱包,身上只剩一块钱。我以为我要当街卖唱才有盘缠回家了,幸好我唱歌还不赖,虽不知能否用来谋生。

  绝望之际我CALL了一个我素未谋面、别人的好朋友——锋。

  出门之前,朋友把锋的CALL机码给了我,要我遇到什么麻烦就找他商量,就算没什么特别的事出门在外的多个朋友也好。这个家伙,老早就在诅咒我了,怪不得我会遭此一劫。我忐忑不安的拔着电话,我跟他萍水还未相逢,他会帮我吗?虽说好歹是个同乡,咱们都从同一个城市来到上海,但弄不好人家还以为我是个骗财骗色的女骗子。唉!看那儿有银行,进去坐坐,喝杯免费的矿泉水,准备卖唱罢了。

  心灰意冷的一刻,电话突然很突然的响了,吓了我一跳,我抄起话筒小心翼翼地问:“是找我的吗?”

  “你是谁?”话筒那边那声音很和蔼的笑了笑。

  “我是琪琪啊!”我真糊涂,竟忘了自报家门,“我刚刚才到车站,站里的人很多很多,我一不留神,也不知什么时候钱包不见了,我……”我急得直跺脚。

  “你别着急,我现在就过来。你就站在公用话亭那儿等我,不要到处乱跑。”他大有处乱不惊的风范。

  放下话筒我才想起,两个不相识的人怎么相认呢?我连我今天穿着一身红裙子也忘了告诉他,哎!他也真笨,这么简单的问题都忘了问我!我不禁再次惆怅起来,我连打多一个电话的钱也没有了,看来还得准备卖唱,我象个嬉皮还是象个雅皮多点呢?我又没勇气学《真实谎言》里的女主角的出位装扮,即使学了也怕有伤风化,遭遇途人的瓜子壳、水果皮和臭鸡蛋。啊!妈妈知道了会多伤心啊。嗯!不活了。唉!这句话还是不要说的好,母亲最怕我说这些话了,每回我说“不活了”“死就死”时,她都忙着帮我补救,急忙的说出那句——“活一百岁谁不死”。但是如果不能开心的活着,我倒宁愿在老去之前死去。所以这两句短语在我口里随时呼之即出。

  等待中,我精神恍惚地站在那儿象个病人一样。而在朦胧的视野内,一个穿褐色西装的男人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然后定立在我面前,我思绪荡悠悠的从无涯返至有涯。

  “是你吗?琪琪,等得很着急了吧!”

  他这么快的到来,是我始所未及的,在“惊喜”之中,惊总是比喜来得快。我努力把眼睛睁大望清眼前这个男人,他很瘦,满脸的沧桑比我还风尘仆仆,但仍满脸笑容。

  “你怎知道是我?”

  “看你一脸傻乎乎的表情就知道了,而且你健康的肤色充满了家乡的阳光气息。”他一本正经的取笑我。

  “居然笑我黑,太过份了。”虽然已经很累,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踹他一脚,我装模作样的把脚伸过去。

  “你怎么会认为我在笑你呢?我最喜欢吃巧克力了。”他依然微微的笑,脸上的诚恳差点让我信以为真。

  “哇!你敢笑我像巧克力,太过份了。”我再次把脚一横,大有置他于死地之意。

  “女孩子家就该斯斯文文的,别动手动脚嘛!”他知道我并非来真的,也并不闪躲,脸上春风不改,“咱们回家吧!我还不想在街头和你比试武艺。”

  就在这笑笑闹闹之中,我不再感觉到他很陌生。我的行李并不多,就只是身上的一个背包,那背包也不是很大,他背着多少有点滑稽,我偷偷看他一眼偷着乐,而他不笑时脸上的表情是很严肃的,严肃的表情后不知是成熟男人的稳重或是生活太累?

  “你很可爱耶!”他又开始笑了,微微露出的牙齿,让人想起夏季的阳光,“走起路来象只兔子一样蹦蹦跳跳。”

  我还猜他不知是安的什么好心竟会赞我,原来竟是换个角度再次笑我,我很认真的问他:“这样不好吗?”

  他继续在笑,看了我一眼后只说了两个字:“傻妹!”。

  咦!这是什么意思呢?但听起来真的好舒服,就如一个常做坏事的孩子得到了某种豁免,接下来就可以为所欲为一样,而我又偏偏是那种有个人撑腰就天不怕地不怕的那种人。

  “傻妹”是广东话称谓中很亲切的一种,我无法把它改成普通话中的“傻妹子”或“傻妹妹”,因为那就跟锋说出来的感觉不一样了。

  一路上,我对我的来龙去脉作了详细的交待,原来我那个朋友早就跟他提过我,怪不得他对我的出现并不诧异,我越觉自己被人谋算了一样。

  由于有了四只轮的车子,只有两只脚的人终于可以稍停休息。车子左转右转的在人群里兜转,大城市里到处都是人,而每个人都很匆忙,他们在寻找什么呢?《小王子》说“人们对自己呆在的地方永远不会满意的,只有孩子才知道自己要寻找什么,他们为一个旧布娃娃不惜花费很多时间,这个娃娃便变得十分重要,如果有人将它拿走,他们就会哭起来……”

  终于到了目的地,他住在公司的单身宿舍里,虽然只在三楼,但我一层楼梯也不想爬。

  “要我背你吗?我比较像孙悟空。”他嘴角微微扬起。

  “但我不是猪八戒。”想笑我?门都没有。

  “是啊!你是只小兔子,那么自己走吧!乘乘听话!”他一定常常哄别的女孩。

  “嘻!你是属乌龟的!爬呀爬呀过沙河!”常玩“大富翁Ⅳ”的原因,里面的对白我都牢记在心中,时而脱口而出。

  “到家了,看看怎么样,哦……什么时候咱们再一起享受雀巢咖啡。”嘿!这个家伙还替雀巢咖啡做免费广告呢!回到家后他脸上残余的严肃都消失无踪。

  到家了吗?还真诱人哩,但我只是这城市的过客。他的房子布置得很简单,一个茶几、两张坐具、电视、碟机。他把背包放下,替我找来一双拖鞋,那是一双很大的拖鞋。

  “呵呵,你穿起来就像撑船,想喝什么茶?”

  “我不喝茶,白开水就可以了,我喝茶会醉。”都说醉过方知酒浓,我认为醉过方知茶浓。

  “我还是头一回听说有人醉茶呢!”他给我倒了杯白开水,“想吃什么水果,要不千里迢迢的来了只给你杯白开水也不大好。”

  “我要红富士,要两个。”

  然而他真的有红富士哩,不过也就只有红富士而已,他挺会削苹果的,三两下功夫就把苹果削好了。

  “先去洗把脸吧!这样会没那么累的。”

  我死赖着不肯起来,我就是不去,我还能仪态端庄的坐在那儿已经不错了,还那里爬得动去洗脸。

  锋从房间里拎出一大袋零食,打开一看,居然是旺旺雪饼和我最爱的“喜之郎”,我开心得想高呼“万岁”。我笑他不知是留给那个女孩子吃的,让我给碰个正好。我得意之际忘了仪态,一连吃了好多“喜之郎”,锋一定看得心里发毛,管他呢!自小爸妈就说我家有三个“蝗虫”,我当然是其中比较出色的那个了。

  “行了,待会还要去吃晚饭呢?别吃了。”锋说话的口吻活像老爸一样。

  既然要出去吃饭,那得重新武装才行,这一路的风尘恐怕早就让我脸如土色了,我决定去梳洗一番。

  锋平常都是用冷水洗澡,我却不行,那怕在夏季也不行,锋先帮我煮了热水,然后收拾茶几上的残余品,再给我倒了一杯开水。

  “你好像个模范丈夫。”我笑他。

  “你却不是个模范妻子。”他回敬我一句。

  “咱们分工合作嘛,要不你怎会有表现的机会呢?”

  水开了,锋把水倒进那只好大的桶,然后帮我提进浴室。

  “水热了,倒好了,也提进了浴室,怎么样,还要我帮你洗吗?”他大概看到我还赖在沙发上,想给我点刺激。

  我提起背包走了过去,我想说“这么粗重的功夫不敢劳烦你了”,但我却忽然感觉到站在那儿的他笑得好像有点坏,我转过身去,把手叉在腰间,翘起头,扬起嘴角,很嚣张的笑了笑:“哼!想坏你的脑袋。”此话刚说完我方发觉这番举动诱惑的成份高于拒绝,我吓得头也不敢回的把浴室的门关上。

  锋一个人在外面笑了起来,他大声的在唱“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这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哼!在这四面都是墙的屋子,哪里来的月亮?)

  梳洗完毕,整个人精神多了,走出浴室时,锋没有再笑,也不再唱歌,在坐沙发上双目紧闭,大概是在思考人生吧!主题太复杂了,他的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啊!如果可以,我多想给他一座健康的城市,给他不倦的微笑和坚定的信心,那他一定不再会有这样的困惑。锋也换了套衣服,白色的T恤和背心褂让他看起来竟是有点孩子气,他一定也曾是个母亲所疼爱的孩子,但是为了理想,因为生活,他努力要求自己长大,正视社会,做个象个大人的孩子,他一定是累了。

  为了让他停止这无益的思考,我故意大声的叫嚷起来:“饿死我了,你还在睡觉,这个大懒虫。”

  他睁开眼睛又笑了起来,眉头终于不再皱着:“你看起来就象要去上学一样,乖,大哥哥送你去学校。”

  我换了件白色的裙子,加上背后那个白色的帆布背包,其实还真的很象要去上学的学生。“不,我要先吃早餐,我要乐百氏健康快车,要牛奶,要巧克力,还要玩具。”

  “好,只要你听话,我就买给你。”他很亲切的笑着关上了门。

  我们去了附近一家叫“如梦一场”的餐厅,他说他对食物很随便,让我全权作主,我也就不便客气,在沙场上点了好几个兵。

  我跟他说起我刚下车时的徬徨——我还以为我要卖唱谋生的笑话。

  “哦!你也敢卖唱,这城市已经太多的噪音了,你还凑热闹。”锋淡淡的笑着想从我的眼睛里挖掘我的音乐天份。

  “你不相信吗?我还是校园十大歌手呢!”我可是有凭有据的。

  “哦!待会我会给个机会让你卖唱的,你不要以为你可以白吃这一顿。”

  “什么白吃!大不了回家后再把钱汇给你嘛!但是呢!我还是愿意在这城市客串表演一下的。”

  “为了我?”

  “没办法,谁叫你长得帅。”

  锋一听,乐得脸上花开灿烂。

  菜终于上桌了,在我几乎饿死的一刻。我赶快让服务员上饭,锋很奇怪的看了我一下,我才发觉在这个有灯光有音乐的餐厅里我应该庄重一点,叫饭这事应是锋的义务,我竟然越了权,确实有失大家闺秀风范。

  接着我发现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所点的那些菜都是些很容易上火的,我的咽喉炎才刚好一点,怎么办呢?我不自觉的皱起了眉。

  “生活就这么苦吗?别皱着你的眉,多吃点菜。”锋见我菜来不动手,连忙把菜都往我碗里挟。

  我有点哭笑不得,盛情难却,而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唉!不管了,豁出去,死就死。我浩气凛然的挟起碗里那块炸猪排想放进口里,可我突然想起……便赶快把它扔到地上。

  锋简直是吓了一跳:“东西不好吃也不能扔到地下嘛!”

  为了不让他误解,我连忙解释:小时候,我小打小闹的生了不少病,母亲怕我养不大就把我过契给观音当女儿,后来不知道为了什么的又帮我认了土地公公作亲戚,为了尊敬土地公公,每次进餐之前得先让土地公公先吃,我练习一不小心弄丢食物已多年了,可至今仍未成功,今天晚上看来是“唐突佳人”了。

  锋大概一辈子也没听过这样的笑话,竟然有点花枝招展的样子。接着他又用他已吃过东西的筷子把一块麻辣蛇肉放进我的碗,还说吃了他的口水会听他的话、会和他一样健康。

  “哼!我才不听你的话。”要不是因为在这样的大餐厅里,我早就在桌底下踢他一脚了,可是如此动人的旋律里我又不能不好好的把我的淑女形象保持好。

  餐厅里重复的放着一首歌,那是一部我慕名已久却不曾看过的《北非谍影》的主题歌,那是一首很忧伤的歌,听者伤心,闻者落泪,幸好我比较坚强,只是有点不开心而已。当《铁达尼号》让电影院变成一片汪洋都不见时,我就屹立不动。《铁达尼号》无疑是个悲剧,可导演竟让船上的芸芸众生作两个人爱情悲剧的历史背景,却是过份喧宾夺主了,唉!中国的美人倾城,外国的美人倾船!长大以后,我很少为了电影而落泪,能让我例外的就只有《新不了情》。生老病死,没有一样是人类能选择的,杰就必须忍痛看着阿敏撒手而去,他什么也做不了,他无法挽留,到了终结的时候,谁也改变不了。生命究竟是什么?是一场悲欢离合的闹剧、是一种支离破碎的游戏,在或悲或喜中等待宿命的召唤!“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能让自己的至爱好好的活着其实已经是一种幸福,但这世界仍有许多人为的错,他们从不静下想想,从不懂得珍惜身边的人。当流星划过天际时我只想到的一句就是“但愿人长久”,我只愿我所爱的人都好好的活着。

  我和锋都有个好习惯,就是吃饭的时候不太爱说话,“食不言、寝不语”前者我们都做到了。他不说话也许是一种礼仪,不想把唾液弄得满天飞;而我不说话是因为我一说话就顾不上吃东西,为了避免这一种吃亏,我在吃东西的时候比较愿意当听众。

  当晚餐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最后一道菜上来了,这是一道比较清淡的菜,鸡丁和草菇都是清蒸的,我庆幸自己还是挺会照顾自己,至少还有一道菜适合自己,谁知锋竟把服务员叫来了,要把菜撤下去,我非常的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一回事。最后我才听到锋的解释,有一来历不明的飞行物体停留在上面了,他怕我见了恶心所以没跟我说。啊!来历不明飞行物体,这个形容词真有趣。

  吃过晚饭,锋带我到了HAPPY2000,无非是要我卖唱罢了,我说过的话我不会反悔。那是一个十点以前清静,十点以后疯狂的地方,锋应该是常来这,他甚至跟DJ都很熟悉。我从容大方的走上舞台,我并不害怕面对观众,音乐响起了,那是张惠妹最无奈的叹息《原来你什么都不想要》:

  我知道这样不好,也知道你的爱只能那么少

  我只有不停的要,要到你想逃

  泪湿的枕头晒干就好,眼泪在你心里只是无理取闹

  以为在你身后是我一辈子的骄傲,原来你什么都不想要

  我不要你的呵护你的玫瑰只要你好好久久爱我一遍

  就算虚荣也好,贪心也好,那个女人对爱不自私不奢望

  我不要你的承诺,不要你的永远,只要你真真切切爱我一遍

  就算虚荣也好,贪心也好,最怕你把承诺当作对我的回答

  原来你什么都不想要

  可能是因为我喜欢音乐,在唱每一首歌时我都很投入。“歌假情真”,我不是那个主角,却无端的担负了那一份苦痛。那一种“好好久久”、“真真切切”的爱是每个女人都想要的,再细的呵护也有疏忽的时候,再美的玫瑰也有枯萎的一刻,再好的承诺也有无法实现的时刻,而永远是永远没有人知道永不永远的,幸福其实只是一种很单纯的感觉而已。爱了也好,恨了也好,聚了也好,散了也好,开心就好。我不知道所谓的天长地久是否存在,但只要真心爱过,那么开心也就好了。

  台下掌声四起,我虽不惊奇,但一样很开心,我本来就是一个很虚荣的人,何况今夕我原是为着卖唱而来的,看来我胜利完成了任务。而锋却不为我鼓掌,看像有所思的样子,他在想什么呢?不会又在思考人生吧。坐下之后,锋说他很后悔带我来这,我百思不得其解,莫非刚才那些人都是在喝倒彩?锋最后才很狡猾的笑着说我把那些歌手的饭碗都给砸了,以后她们都不敢唱了。哪有那么夸张,锋真是会说笑。虽然今夜我真的唱得很好很好。

  走出HAPPY2000时,大街上的灯火和这城市一样的辉煌,各种品牌的汽车来往不绝。锋忽然停了下来,望着远处驶近的一部“奔驰600”很激动的对我说,他的梦想就是拥有自己的“奔驰600”。如果说女人在看见钻戒的一刻是最开心的话,那么男人在说起自己的理想时是最陶醉的,锋的脸上泛出一种动人的光彩,那是一种从内心涣发出来的光彩,这种光彩令这城市的灯火一同转暗。每个人对理想人生的定义都是不同的,我想把我的“喜之郎”“豆腐花”理想一同说出,但我最后还是没说。他一定会笑我的,他家里已经有许多“喜之郎”了,“豆腐花”又不是什么难事,他准会帮我实现我的理想的。

  也许是刚才吃的煎炸东西多,我们都觉得很口渴。我提议去吃雪糕,医生本来不许我吃的,但管他呢!既然今晚我已经吃了很多本不该吃的东西,也不在乎多这一样了,人总有放纵自己的时候。结果我们像个孩子似的,一人拿着一根“北海道”走在大街上,招摇过市。我就无所谓,而锋就边走边看,有没相熟的人。锋说他已经很久不曾过这样的日子了,就好像回到童年,爬过邻人家院子偷杨桃那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一样。

  虽是夏天,夜晚的风却是凉的。“北海道”的味道真的很好哩,锋一直在说那个比我还淘气的童年,他摔了多少跤、他在哪些河里捉了多少的鱼、他如何戏弄那只穷凶极恶的公鸡……我们竟然在同一河流里捉过鱼,我们竟然在同一样年龄里玩过同一样的游戏,不同的是他曾戏弄过公鸡而我就被童年那只穷凶极恶的公鸡追得无处可逃。也许是同样的往事,有时候我们竟不必借助语句就能表达心里的意思,最后都一同相视而笑。终于,我们惊察到彼此间那份心的默契,不知是暧昧还是尴尬,话题悠悠的停了下来,我们一直走一直走,却不再说什么。

  到锋的“家”了。出于某种巧合,楼梯过道的灯都坏了,里面看起来一片乌黑,我真的好怕里面跑出一只大妖怪。锋伸出他的手,作了一个王子邀请灰姑娘跳舞的姿态。我迟疑着把手递了过去,我手指的冰凉透过指尖传到他的掌心。我们小心翼翼的走每一级楼梯,一步也不敢走错。黑暗中,锋轻声的问我“你还自由吗?”。声音微小到让我怀疑是我的错觉,但我却感觉到他穿过黑暗看我的目光的炽热。什么叫自由呢?从来就没有人能管我,我为什么不自由呢?“灰姑娘十二点就消失,而我明天就离开这城市,自由的是我的灵魂,不自由的是我受这世情束缚的人生。”我只能给锋这个答案,过了这一夜我自不自由也不再与锋有关系。上海!只是我的中转站。锋当然也明白,于是他故作轻松的笑着唱“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我也和着他一同唱起来“可不可以,你也会想起我”。在这个时候我们当然可以轻描淡写,而当岁月走过夏季,某日我们再想起时却已经都是些不能说的心事了。

  我没有钱、没有身份证只能借居在锋的家,我把锋赶出厅,帮我看门。锋大叫不公平,他从大街上把我捡了回来,而我不但没有以身相许,反而反客为主,他装着很气愤的样子学我常说的那句口头禅“太过份了、太过份了”乱叫一通起来。我才不管他呢!躺在床上时我才发觉我真的好累好累,一闭上眼睛我就与“周公”会面去了。

  早上醒来,天刚破晓。梦里不知身是客,而一张开眼睛我才发觉已离故乡千万里。我轻轻打开房门,不敢吵醒或许还在梦乡的锋,谁知锋却刚好站立在门外,我们都吓了一跳。我想赞扬他尽职守责认认真真的“看门”,却张开嘴巴说不出话来。啊!糟糕了,一定是昨晚那些煎炸食品和那根“北海道”充分发挥了作用。哎呀!有些错是不能犯的,而我又不能时时牢记。天灭我也!我尽了最大的努力,用了最“温柔”的声音,告诉锋因由。锋很凶的骂了我,骂我不会爱惜自己。他也太狠心了,这个时候还骂我,昨晚那些菜还都是他挟给我的呢,太过份了,要不是我无法说出话来,我一定跟他没完没了。

  锋先带我去吃早餐,再带我去卖药,然后送我去车站。

  早餐他只准我吃肠粉,说是惩罚我,不许我再胡吃东西,殊不知我其实最爱吃肠粉。

  我买了几种消炎药,乱七八糟的两眼一闭就吃了下去。锋在一旁看得口瞪目呆,说:“就算不用你掏钱,你也不能吃那么多嘛。这是药不是糖,也不知你是在吃药还是在服毒。”我其实已经习惯了,我常感冒,常有吃药的机会,别人总是说吃哪些药、哪些药会过敏我却无所谓,而且似乎多吃几样药好起来的机会就多一点。我极“温柔”的笑着说“不怕,我百毒不侵的”。锋无可奈何的仰天长叹一声:“唉——!你要好自为之,一会儿上了车,不要再乱吃东西,不要多说话,最重要的是不要把自己弄丢才好。”锋还给了我一些钱,我说回家后再还给他,他摇了摇头“不,我要你欠我一辈子”。

  唉!锋怎么这么坏,如果这辈子我欠了他的,那下辈子我拿什么偿还给他呢!那个时候我们也许都记不起我们前世的那段记忆,就像宝玉初见黛玉,那种缘于前世的似曾相识。是否,来生里我也要用眼泪来偿还他?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说了再见后,锋转身离开,瘦削的身影渐渐的消失在人流里。

  上海,我只是个过客!

  我要做你的第一个男朋友

  第二天,水鱼又出现在我的聊天室。

  他依然张扬跋扈,依然不修边幅。

  而不同的是不再叫无名氏,干脆取名“水鱼”。

  哇!原来网上真的有“水鱼”哦!

  还说,都是你的错,给我起了一个这样的外号。

  那也要你承认才行啊!

  要不要我也帮你取个外号。

  不用你劳神了,如果有这样的需要,我自己会取。

  那你叫什么来着?

  还没想好。

  干脆就叫“XXX”好了。

  啊!气死我了,我的天啊!他竟然把我小时候的外号都叫了出来。那是一个让我伤心难堪的外号。读小学的时候数学不好,那个教数学的女巫,便给我取了这个难听的外号,在那几年里班里的同学都用这外号取笑我,他竟然就这么不负责地说起我的伤心往事,实在太过份了。

  不是吧,给我取个外号这么难听。

  (我一肚子的气却无从发作,唉!气死白搭。碰上他只好自认倒霉)

  难道你想让我叫你“美人鱼”吗?你不觉恶心吗?

  (我才不做“美人鱼”,天亮之后,美人鱼终化作蔷薇泡沫)

  我能猜出你今天穿什么衣服。

  (哦,莫非他今天又看见我了)

  你今天一定是穿背带牛仔裤。

  (这个笨蛋,昨天我虽然穿这个,但我不会换衣服吗?)

  是啊!你怎么知道!

  (且跟他玩玩)

  当然,我还能看到你换衣服呢!

  (哇,这个男人,一得意起来就说放肆的话)

  水鱼,网吧里来了一个帅哥。

  帅哥?关我什么事,又不适合我。

  是吗?我以为你男女不限,一律通杀。

  不,我只喜欢美女,俊男免谈。哦!我知道了,一定是你想拿他来刺激我。

  我才没那么无聊呢?他刚才对着我微微笑,我当时想不起他是谁所以不理睬他。

  你这人多薄情啊!说不定他还是你的初恋情人呢?

  没这样的事。

  你不承认也就罢了,他既然做了你的初恋情人,我要做你第一个男朋友。

  哦!初恋情人和第一个男朋友是有区别的吗?

  初恋情人是那种停留在“别人对你媚来眼去,我只偷偷看你一眼”思想境界的人,而男朋友是那种对你有“非份之想”的人。

  你不会成为我第一个男朋友的。

  哦!你有好多男朋友吗?

  男朋友?哼!一个不少,两个不多,三个也不怎么!

  什么叫“一个不少,两个不多,三个也不怎么”?

  如果是好的一个其实已经不少;但如果对我不够好,两个也不算多;但我怀疑大多时候是三个也不怎么!

  你还真贪心!

  没有要求怎么会有进步呢?

  初恋情人和第一个男朋友竟然有着这样本质的区别,真让人意想不到,他怎么会成为我第一个男朋友呢?我不会把这个位置留给他的,我得小心提防着他才好,不要让他的胡言乱语迷惑了我。

我总觉得我们似曾相识。

  (在未见水鱼前我有这种感觉,水鱼见我之后也有这种感觉)

  男孩子都是这样借故聊天的吗?

  (生活里不就是这样吗?)

  不,我真的仿佛见过你。

  哦!在梦里吧。

  不,我不常做梦,或许在你的梦里,我见过你,所以似曾相识!

  梦见你?那岂不是做恶梦!

  哦!你常做恶梦吗?

  有一段时间是。我梦见我的牙齿全都掉光了,多可怕啊!现在的假牙很贵,一个都要几百块,满口牙要多少钱呢?

  哈哈!我今天晚上就会梦见琪琪老到牙齿都掉光了,趴在地上四处找牙齿,我就在一旁帮你看着不要让别人踩着了。

  哇,你对我真好,我好感动哦!

  赶快找盆子!

  不要了,水费很贵,我会节约一点的。

  你有没有姐姐?

  关你什么事?

  看看她适合我多一点还是你适合我多一点。

  想坏你的脑袋,我已经嫁人了。

  嫁了人还那么淘气!我不管,既然你已嫁,那我也娶一个,我心里一辈子是你,你心里一辈子是我。

  什么谬论!你不在我的生命里,我也不会涉足于你的生活。

  琪琪,你不要成为别人的新娘!

  好坏哦!不当新娘难道让我当新郎不成!

  网络是很奇怪的,生活中不能轻易说出口的话,水鱼就能在这里不作修饰的直接道出。这个大胆狂徒!

  你生日我请你吃了丰盛大餐,今天你请我吃些什么?

  虽然天已经黑了,但也不要这么早做梦嘛!我又不是水鱼。

  随便一点什么都行嘛!就当是应酬我一下吧!

  哇,真的好可怜啊!就请你吃肠粉吧!

  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肠粉?

  我怎么会知道他喜欢吃肠粉呢!只不过是我喜欢罢了,在读大学时,第一年的早餐我吃的就都是肠粉。第二年,那个早餐店换了店主后不再有肠粉,我转而改吃小笼包。不是因为爱吃小笼包,包的味道还可以,更重要的是在那个小天地里,每天忙忙碌碌的,而那两小口子仍是很开心的过日子,每个人对理想生活的要求都不同,也许是不贪心的人更容易快乐吧!我就很仰慕他们的快乐。每天早上从这样欢愉的时光开始,是比较容易快乐的。

  你喜欢足球吗?

  我喜欢贝克汉姆。

  就知道帅哥,中国的呢?

  哎!中国的足球——

  凡事总有个过程嘛!

  我比较喜欢高虹。

  哈哈,琪琪长得白白胖胖的怕给人踢来踢去,所以就喜欢一个龙门。

  (水鱼一定是老眼昏花了,我怎么会白白胖胖呢?锋还笑我似巧克力呢!)

  难道你喜欢给人踢来踢去?你不怕痛!

  是啊!把琪琪踢痛了,琪琪会哭鼻子的。

  我才不会哭鼻子呢!

  难道你从来不哭?

  我很少为了什么而伤心落泪,即使哭了,也不在人前落泪,那么别人都看不到,别人看不到就不知道,既然大家都不知道,那我就不曾流过泪。

  哇!好精彩的谬论啊,我赶快记到笔记本里去。

  哼!记得交学费啊!不要以为你可以白白学东西。

  唉!我是一只大水鱼!

  我这儿四面都是海。

  我知道了,水鱼是捕鱼的,真残忍!连同类也不放过。

  每年我都能捕到许多鱼,而又吃不完。

  吃不完就拿去卖呗。

  我已经换取到许多钱了,却不知怎么用。

  果然是水鱼,就喜欢被人宰,我吃亏点帮你用好了。

  你会捕鱼吗?

  我还没学会游泳,怎么捕鱼?

  你不会捕鱼,不就没鱼吃了?

  真笨,你不知道这世上有样东西叫钱吗?有钱还怕没鱼吃吗?

  哦!你不相信真的有爱情!

  (咦!捕鱼和爱情有直接的关系吗?)

  我不知道,当身边的爱情故事都演变为爱情事故时,我就不再猜想这个问题了。

  (水鱼相信吗?)

  水鱼常常光顾我的聊天室,我们什么都聊,而他多是说些放肆的不着边际的话题。但在这沉闷的人生里,常有个人能时时说些笑话逗你笑笑其实也是不错的,工作可以很忙碌,生活可以很平淡,但如果没有笑声,人生就显得很乏味。

  琪琪,我们可不可以有更familiarity的联系方法。

  怎么样才是familiarity?

  比如电话、CALL机。

  我家电话坏了,而我又没CALL机。

  骗人!

  我从不骗人!

  (水鱼不算是人!)

  那么你的网络传呼机呢?

  我不喜欢这东西。

  这玩意挺有趣嘛!

  哼!呼之即来,怎么能这么容易呢?

  (科技的进步让人与人的距离拉近了,但心与心的距离却在文明中疏离。)

  水鱼是学中文的,却常常满口的英语,他说他最得意的一件事就过了英语六级。而我却天生对数字和字母麻木,我对他说我只会一句英语,他大笑了起来。

  一定是“ILOVEYOU”。

  NO!NOMONEYNOTALK.

  你就知道钱!

  有钱多好啊!

  (我就喜欢给他这一种错觉,我就是这样爱钱的人)

  经常有个美国人到我公司来,他长得可帅了,可惜我外语不好,只能笑着点点头。

  哦!你还想赚外汇啊!

  不,我们公司只用人民币交易。

  (他好坏哦,想暗算我,我才不上当哩!)

  读书时,有次跑去学校“英语角”凑热闹,那位先生很有礼貌的用英语和我交谈,我能听懂他的意思,但却无法回答他,我只有低下头一个劲的傻笑,谁知他转而用中文对我说“不要怕羞嘛!”天啊!我哪是怕羞,我受不了啦,赶快逃之夭夭。

  (水鱼看到这段话后,一定是在那边大笑起来了——虽说我没亲眼看到)

  你读书时都干什么去了。

  唉!别提了。我觉得我都白读了。

  那时候我常把随身听挂在牛仔裤上,上课写稿,下课便去光顾学校旁那个卖“云片糕”、“香蕉糕”的小摊,没有课时跟同学一起去看看股市;中午拿着一大杯可乐和鸡腿在教室里高谈理想阔论人生;下午有时候只吃水果餐,买回一个大西瓜两个人分,从只能看到一点点海的楼与楼的缝隙中,远望无敌大海景,然后就跑到海边放风筝,或坐在时代广场的栏杆上,边听海潮边唱歌;到了晚上在机房上机时心在跳肚子在叫,饥肠辘辘,水果餐没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坐在我隔壁的男生一定让我吓坏了。那一段日子看似很写意,但无端端地浪费了那些光阴,现在真的有点后悔。

  水鱼竟然能过六级!咋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其实是有道理的。一个深谙胡言乱语的人,语言的天份恐怕是与生俱来的。

  我虽然学习不算认真,但我的工作还是尽责的,学校记者站的工作我就从没马虎过。 

淘气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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