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轻了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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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舟(江苏)于 2001.01.30 10:56 发表在随笔小札 

  一  

 

  奈何天,伤怀日,石兄于太虚幻境正听那曲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枉凝眉处忍凝眸,但见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美仑美奂的红楼女儿一个个走向生命的终极。最后,“鲜艳妩媚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堪称红楼真正“艳冠群芳”的秦可卿终于出场了!可是,等待她的却是天香楼横梁上的一丈白绫!悲夫!黛玉、宝钗、湘云、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妙玉、李纨……的结局无一不是好攫人的眼泪,就连算尽机关,自取灭亡的泼皮破落户儿王熙凤也赢得一声长叹。怎么偏偏兼美者可卿倒落了个“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根本”的骂名呢?  

  纵观《红楼梦》,独这一句有“红颜祸水”的陈腐味!  

 

 

  二  

 

  秦可卿是曹雪芹在“壬午除夕,书未成,泪尽而逝。”之前亲手写下的唯一一个见了结果的“金陵十二钗”。较之于水葬还是土葬的黛玉,早卒亦或嫁后卒的宝钗少了好些笔墨官司。可正是这个铁板钉钉的人物恰恰成了《红楼梦》中争议最多的。  

  曹雪芹于秦可卿多用春秋之笔,把她写得极其隐含晦涩,更要命的是,多事的胭砚斋“因(可卿)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的,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本来对秦可卿就“横看成岭侧成峰”了,哪架得住她老人家再放这么一颗烟雾弹!  

  事以至此,只能大家都跟在后面搅浑汤了。  

  憾乎?幸哉?难说!  

 

  三  

 

  贾母眼中,可卿是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临死,可卿又托梦给凤姐,给即将有“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的贾府当头泼了一盆凉水。老太太还是识货的,有大家闺秀的风范,观后文,可卿可是贾府的百年罪人,史太君当和她不共戴天才是,可她还是欣赏可卿。一切都旨在说明——可卿不一般。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要知道,也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娱,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话。”  

  鲁迅先生谈及《红楼梦》时曾说:“悲凉之雾,遍布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  

  依我看,除宝玉之外,慧眼独具者非可卿莫属。她之透辟,比贾探春更甚。  

  但这样一个“巨眼英雄”在《红楼梦》中却是昙花一现,还是背了一个重重的“淫丧”十字架,从此蹒跚漫漫黄泉道。个中缘由,奈人寻味。  

 

 

  四  

 

  金陵十二钗中,惟有巧姐、可卿两个人写得单薄。究其原因,巧姐、可卿两人都未能像黛、钗、湘、探那样有一个广阔的展示舞台,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有限的篇幅使可卿成了一个极其概念化的人物,进而就有人干脆说“秦可卿是曹雪芹的败笔”。但是,人物描绘的失败并没有掩盖人物造型定义中匠心独具的光辉。越是像可卿这种死在刚起笔时的人物,越是能看到作者当初构思这个人物的痕迹。败笔之中能挖掘出“不败”。可卿无论如何都是金陵十二钗中自成一家的女儿。  

  我们先来看看曹雪芹给秦可卿的原始定位: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秦可卿乃太虚幻境警幻仙子之妹,表字兼美。“风流袅娜,恍若黛玉,鲜艳妩媚,似乎宝钗。”(倘若在《红楼梦》里搞场选美比赛,想必是无人可以出可卿之右。)太虚幻境中她是与“天下第一淫人”贾宝玉相佩的。从曹雪芹构建贾宝玉的性情基调来看,曹雪芹对可卿之淫贬义甚微。换句话说,可卿之“淫”有“情”的许可证。  

  既然警幻仙子能够将宝玉“淫”区别于“世之好淫”,即区别于“不过悦其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兴趣,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那为什么不能将可卿区别于诸如多姑娘,鲍儿家的那几个皮肤淫滥的蠢物呢?  

  《红楼梦》的基调本就是女儿胜于男子,一反传统的男尊女卑。在“食色,性也”上,曹雪芹也一碗水端平了,不是没有可能。  

  曹雪芹给秦可卿的设定的底色便是那个一直要被从可卿身上“清除”掉——谓之“情可轻”的“情”字。“秦”字寓“情”,秦可卿之弟干脆就叫秦钟(情种)。  

  不管“情”可“轻”与否,可卿体内的“情”都是雪芹给可卿的原始设定。若是“无情”,也就没有东西“可轻”了。  

  《红楼梦》中有“情根”之第一人当属大活宝贾宝玉。  

  “原来,女娲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下了一块未用,使弃在此山青埂(情根)峰下。”  

  虽带点神话色彩,但作者意图却一目了然。言宝玉有情根,是为其“乃天下第一淫人”打下基础。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一反“好色不淫”、“情而不淫”之伪道。曹雪芹借警幻仙子之口决然树起“好色即淫”、“知情更淫”的大旗。指出“众生皆淫”!曹雪芹的这番言论在现在看来都不失“石破天惊”的震撼力,要知道人类有史以来的大部分时期都是“存天理,灭人欲”为正统观念,“皮肤淫烂”是普遍事实。形象点儿说就是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当面是唐僧,背后是猪八戒。  

  曹雪芹能揭了伪道的皮。已经不错了,他还赤着膊干,绝不跟你假充君子。宝玉的形象之所以具有生命力,就在于他的“真”。只有有七情六欲的宝玉才是鲜活的宝玉,他对封建礼教的抗争才是真正人性解放的抗争,而不是以“伪”对“伪”的伪抗争 。  

  曹雪芹更伟大更“石破天惊”的是在他揭下伪道者面具还人性真实之时,没有忘记女性,没有武断地以男性的真实代替人性的真实。(我们有过两次在歧视的前提下对女性的讨论,一次是女性是否有灵魂,另一次就是女人是否有情欲。这两次讨论都是在承认男性有灵魂有情欲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中的男女不平等可见一斑。)于是一个“情天情海幻情身”的秦可卿出现了,秦可卿同样也是有“情根”之人!  

  为宝玉埋下情根是为了将其区别于“淫魔色鬼”,“皮肤淫烂之蠢物”。宝玉“知情更淫”之淫为“意淫”,何为 “意淫”?警幻仙子——曹雪芹——含糊其词,推脱说“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没有说明了。  

  从《红楼梦》通篇看,宝玉的“意淫”当为高于“肉淫”的精神追求,“意淫”是情(情爱)与欲(性爱)的交融,“肉淫”却仅仅是与欲的放纵——属皮匠的,逢着就上。宝玉的意淫之中闪现着博爱、自由、平等的光辉。  

  宝玉能修得意淫的境界真真少不了他身体内的那一情根。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一向被骂的贾雨村倒是说了句深刻的话:“乖僻之邪气……(与)灵秀之气搏击掀发后始尽,其气亦必赋于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其气而生者,在上不能成为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平之家,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使驾御,必为奇优名倡。”剔去其中的玄乎,他的总结真真有些道理。宝玉便是一个典型的生于“公侯富贵家的情痴情种”。按宝玉的理论“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情于女儿。”他正是在山川灵秀所钟之女儿的环绕之下长大成人——“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相较于道貌岸然的贾政,一味高乐的贾珍诸公,较少沾染功名利禄浊臭之气的天真无暇的少女真真是清爽之至——“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宝玉的情根便由此种下,所以后来他才会对丫鬟们关怀辈至,才会不爱“无情也动人”的宝姐姐而独爱“情投意合”的林妹妹,才会走上反叛封建大家庭的道路。雨村所说的“情痴情种,逸士高人,奇优名倡”三类人大例都是非大仁又非大恶的,游离于主流之外的“异类“。  

  借宝玉看同样有情根的秦可卿,她也应该有一番拨云亮日离经叛道的壮举才是!  

  可惜,没有!  

  曹雪芹苦苦为秦可卿设下情根,最终却未能塑造出一个完美如宝玉,“因空见色,因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女性形象。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死得何其突然!写可卿刚刚写就寥寥几笔,便戛然而止,于秦可卿这样一个挑着“好事终”重担的大人物确是少了好些。盖曹雪芹写秦可卿也棘手也!别无它法时,便只能“人生自古谁无死”了。写死可卿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有句话叫做绝处逢生,可卿所谓“淫丧”反而使她成了《红楼梦》“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中不俗的一笔。  

 

 

  五  

 

  可卿之死一说是她和贾珍在天香楼 “淫乱”之时被丫鬟撞上,羞愤难当,悬梁自尽。我一直怀疑,这样说是否太简单了点儿。早在“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前,贾府的“三闾大夫”焦大就已经给贾珍和秦可卿的关系开了新闻发布会。焦大虽是贾府的三朝元老,但一朝天子一朝臣,他早已失宠,早已离开了宁府的权利中心。他都知道的东西,想宁府里是谁人不知了,只是没有谁愿意像焦大一样“胡沁”。所以即使被丫鬟撞见了,我看秦可卿也不至于这么脸上挂不住。她的死好像与《红楼梦》中另外一个被捉了奸,后上吊的女人的死有所不同,  

  鲍二媳妇面对的是王熙凤,她不自杀也不会有活路,所以不如自己死了好。  

  秦可卿却不至于像鲍二家的那样别无选择,她毕竟还是个主子奶奶,瑞珠、宝珠还是她的贴身丫鬟,如果她真要封,她总不至于自己的丫鬟的嘴都封不住!即使封不住传出去又当如何。她和贾珍的关系已经是“过了明路的”,不至于这么在乎被“亲眼目睹”了吧!  

  秦可卿天香楼之死,有着更复杂的原因,和更深刻的意义。  

 

 

  六  

 

  可卿死后最伤心的要数贾珍,但见他“哭得跟泪人一般。”“……如何料理,不过是尽我所能罢了。”“……贾珍恨不能代替秦氏去死,这话如何能听。”“……贾珍此时也有些病症在身,二则过于悲痛了,因拄着个拐踱了进来。”  

  一般我们都认为用如此笔触写贾珍意在讽刺。儿媳妇死了,公公竟伤心到如此地步,实在是有些让人匪夷所思,贾珍又不是“爱博而心芳”的贾宝玉,刘姥姥信口开河的小谎都让他个痴子情不能禁,偏寻根究底。  

  文字永远都只是中性的符号,贾珍如此伤心焉知不是真情的流露?公媳关系暧昧虽触犯伦理道德,却与是否为真情没有必然的逻辑推理关系。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即相逢必主淫。”不承认贾珍与可卿有情,并“传情入色”,云啊!雨啊!可卿判词不是成了空中楼阁?  

 

 

  七  

 

  “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  

  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还。”  

  曹雪芹辛辛苦苦为秦可卿埋下情根,然而偏偏在她身上得了“宿孽总因情”的结论,一笔无奈,历历在目。可卿没能像宝玉那样在人性真实的基础上升华人性,放出人格之光。  

  可卿的悲哀实是曹雪芹的遗憾。  

  面对黛玉,贾宝玉绝对不是一块“浊玉”。但要知道他的清洁是因为他可以任意在袭人、麝月、秋纹几个丫头的身子上打上几滚,燃尽欲火,把自己的肉体甩掉。他可贵的地方是没有在性的泥潭中没顶、沉沦,而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亭亭玉立——藕没有淤泥长不成荷花。他的不是“皮肤淫烂”只不过是用人身的平等、生活的体贴等价交换了三个人给他的性满足,性抚慰。  

  比起宝玉来,可卿就没那么潇洒了,她因“情”一头扎进了欲海却再也没能出来,并因此获罪,曰:“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根本。”“丧家的根本”,不管怎么看都有些言过其实,天塌下来,女人只负一半责任!宁府里的爷儿们可个个都是挖祖坟手不抖,心不跳的主儿!  

  她无法从欲海中解放出来的潜台词是她出来了也没有活路——谓之娜拉走后,除了堕落只得再回来。可卿不能像宝玉那样扔掉肉体的皮囊超升出去做个千古独痴的情人,做封建礼教的叛逆。即使她暂时扔掉皮囊,紧接而来的生存危机也会给她再套上一个皮囊。做女人“挺”好,但也真(贞)难!  

  想宝玉与现时的对抗最终都不能以成败来论——心爱的黛玉死了,他也不得不遁如空门。可卿又何以在“传情入色”之后再“自色悟空”呢?可卿的兼美是兼“情”兼“性”,兼美实为完美——完美了反而危险系数变大。把可卿的底色一分为二,黛、钗各秉其一,各自都有美中不足后曹雪芹写得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摇人心旌,荡人魂魄。但运笔自如只是文学创作本身的成功,与绞尽脑汁相对应。成功写了黛玉,宝钗,并不一定等于黛玉、宝钗这些人不让人遗憾让人痛惜。“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的潇湘妃子;“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蘅芜君,其它本事没有,写诗是绝对巾帼不让须眉的吧。可是翻一翻《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你又能找到几个巾帼?不是古代的女人写诗、填词不如男人,而是“作诗写字原不是你我(薛宝钗、林黛玉)分内之事……你我只做些针线纺织事才是”。闺阁文学永远无法在男权社会中挣个立锥之地!  

  曹雪芹没有说秦可卿是否会写诗,她也许不是个闺阁作家,但可卿段不会只有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生得好皮囊,腹内是草莽。脂粉队里的英雄算她一个!可有她一个,又怎样?除了做做“女”人,生生孩子,恐怕不会有什么大用了!  

  悲哉,为可卿一哭!  

 

  八  

 

  曹雪芹肯定不会蹈“爱之欲其生,恶之与其死”的俗。他之迅速“了结”秦可卿实是对她的珍爱。金陵十二钗多为贾府主子奶奶级的人物。(妙玉虽有点儿例外,但她的来头恐怕不比谁小。)而那个和可卿一样与公公有暧昧关系的尤氏也是个主子奶奶级的人物,她之未进正册,年龄恐怕不是问题,风流与否也不要怀疑,她和可卿比起来,唯少一死耳。她之未死,也恐怕不是和贾敬云雨时没有被丫鬟撞见。  

  可卿主动蹈死足以说明她和尤氏不是一路货色!  

  曹雪芹用死挽回了可卿的一些完美。不信你翻开《红楼梦》看一看其中死掉的是哪些人?死不掉的又是哪些人?  

  可卿的主动蹈死是意识到无法实现自身的突破后的自觉终结,看她临死之前托给王熙凤的那个梦,倘若可卿没有对个人(她)生死的大彻大悟,她怎能对群体(这个家)做出如此透避的预见?  

  当然,秦可卿之死,也有些以死谢罪的味道,和贾珍再有情,也是纠缠着一层公媳的关系。尤三姐说得好“……然已将人父子兄至于优聚之乱。天怎容你安生!”  

  尤三姐是说尤二姐,但何尝不是在说秦可卿!  

 

 

  二千年花月二十六日  

  写于姑苏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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