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我心归去》(苏教版高一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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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目标:

1.学生能通过对文本的反复研习,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认识故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理解家园之思的文化内涵,以及它对人精神世界的滋养。

2.学生能独立阅读,独立思考,与文本、编者、教师、同学展开对话,表达自己的阅读感受。

教学重点和难点

1.揣摩作者饱含感情,富有哲理的语言,解读“故乡”的文化涵义,体会刻骨铭心的家园之思。

教学课时   1课时

教学方法   文本研习

教学过程

导入:有一首歌曲《故乡的云》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过?这首歌是由旅美歌手费翔演唱,歌词是一首表达浪迹天涯的游子对故乡无限思念的乡情诗,在歌唱中,将漂泊的游子想要归返故乡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下面就请同学们来听这首歌曲。如果说费翔是用他的歌声来表达对故土的思念,那么作家韩少功则是用自己的文字在抒写思乡之情,从心里发出“我心归去”的呼喊。

整体感知课文,理清文章思路

下面我们就一起走进课文,体味感受文章所表达的深切故乡情。

先请同学们把书翻到第70页,看对话栏里的第[2]点。这里编者做出评点,告诉我们“文章从对法国游历的记叙开始,描写自己的独特感受,再到思乡之情的抒发,最后是对‘故乡’的思考与感悟,完成了主题的升华。”由此我们大体了解了文章的内容和作者写作的思路。请同学们看一看这三块内容分别是哪些小节?(大家一起来说)第一部分大体是1—4;第二部分是5—6;第三部分是7—9。

大体明白文章的内容和思路之后,我们就一部分一部分地来研读文章。

研读课文

在第一个部分(1—4小节)里,作者写了自己在法国圣•纳塞尔访问时候的情形和感慨。开篇第一段描述了他在法国的临时的“家”,大家注意这里的家是打上双引号的,告诉我们这只是个临时住所罢了,显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同学看看,这个“家”是怎么样的?他的这个家是一幢雅静的别墅,有两层楼,六个房间四张床和三个厕所,房子前面可以看到大海,旁边有个绿公园。可以说既宽敞有雅致,而且环境又好。那么作者住在那舒服吗?他有什么独特的感受和体会?用书上的话来说,他感到“难耐的冷清”“虚空”“日子让人发疯”。文中那些话体现了这样的感受?冷清就在于“这个城市不属于你,除了所有的服务都要你付钱,这里的一切声响都弃你而去,奔赴它们既定的目的,与你没有什么关系。”显然作者被忽视与隔绝了,在一个不属于他的城市,找不到自己应存在的位置。那么我们为什么没作者这样的感受呢?我们周围的声响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大家想想?比如铃声告诉我们要上课或者是下课了。比如我现在在说话,是为你们在上课,你们和周围环境密切相关,你们没有被忽视被隔绝,在属于自己的城市,绝不会感到冷清。而作者却孤独的身在异地,周围的声响似乎和他没什么关系。“电话不知道要打到哪里,你拿着门钥匙不知道出门后要去向何方。电视广播以及行人的谈话全是法语法语法语,把你囚禁在一座法语的监狱无出逃遁。”这段描写非常的真实,一个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离开自己熟悉的人群,离开自己的文化,特别是离开自己的母语,自然就有种被隔绝的感受,与周围的一切无法交流,感到巨大的孤独。最后作者还用了个比喻,来渲染自己的虚空,这种寂寞孤独比跌入深谷还要可怕。第三段中说“对吊灯作第六或六十次的研究”,这样夸张的细节描写,也告诉我们日子无聊的简直令人发疯。基于这样的感受,当好友问他是否想留在法国的时候,他心里坚定的认为自己不想移民,不在乎法国的面包和雷诺牌的汽车。到这里第一部分就结束了,无论是异地生活的寂寞冷清,还是虽然法国物质丰富环境优美自己仍然不想久留,这一切的落脚点,原因所在是想家了。

自然5—6两小节就开始抒发对家、对故乡的思念。第5段里,作者是怎么来表达自己对家人的思念呢?首先作者是直接说出自己的心声“很想念家里”“惦念亲人”,然后写了对亲人生活场景的想象,之后发出了一番议论,从而自然地点出了思乡的主题,并且也把家的含义进一步深化了。这里的家不仅仅是家人,还是养育我的一片热土——我的故乡。接着第6段里,作者写到“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故乡甚至是贫瘠而脏乱的。”那么请同学们思考,这段文字作者运用了那些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有排比修辞,三个“没有”,还有对比,将法国和故乡进行对比,欲扬先抑,表明虽然我的故乡比这里差,甚至是贫瘠和脏乱,但是自己仍然热爱着它,思念着它。然后作者谈到自己听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时候,因舒缓的乐曲而泪流满面,边听边想到故乡。那么这里作者想到了什么?想到了小径,月夜,月夜下的草坡,未归家的小羊,还有插在田头的犁。其实这是人在特定环境中的音乐感受。旁边对话栏里王国维的话很好地为我们做了解释。概括说就是“心由境生”。不知道同学是否有这样的感触?当你想家的时候,你想到的是什么?或者说如果让你置身于韩少功的境地,你最想家里的什么?看来大家想的各有异同,其实想家的东西越具体,想家的感受就越强烈,感觉往往是需要借助一定的意象来表达的。这段的最后一句,“带泪的微笑”怎么理解?我们能明白二胡演奏悲怆,可是马赛曲与赶集曲是属于欢快的乐曲,为什么也有悲伤呢?

最后一个部分(7—9小节)是作者对“故乡”这个文化概念的思考。什么是故乡?作者是否给读者像新华词典那样下了个明确的定义呢?显然是没有,在旁边的对话栏里,编者评注说“作者在这里并不是下定义,而是用形象的语言去表达富有个性的理解,是感情和哲理的融合”,你们是否有这样的体悟呢?请同学们把文章中,作者对故乡的理解的话找出来。(然后就同学的话来做个分析)①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春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这句话还是比较好理解的,就是说我们人生的开始或是早期时光基本上是在故乡度过的,这段时期是我们的成长时期,故乡以它的山水风情,以它的风土人情孕育着我们,它自然也就成了人生的一部分。②故乡比任何旅游景区都多了一些东西:你的血、泪、还有汗水。故乡的美丽总是含着悲伤。这句血是亲青,血浓于水,泪是回忆,欢笑和悲伤,汗水是自己在故乡土地上付出的努力。故乡的美丽含着悲伤?怎么理解呢?③故乡意味着我们的付出——它与出生地不是一回事。只有艰辛劳动过奉献过的人,才真正拥有故乡。那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故乡和出生地不同?这里的意思是只有奋斗、奉献过,才会在故乡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印迹,故乡也才会作为生命的一部分而与自己不可分离。故乡才会是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除了这三个对故乡文化含义的理解之外,文章的第8段再次运用对比的手法,写人在他乡与在故乡的不同感受,烘托对自己故乡的眷恋与热爱。文章写到“那种失望不同与对旅泊之地的失望,那种失望能滴血。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你对这句话如何理解的?“旅泊之地的失望”是什么?故乡那能滴血的失望又是什么?“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又是什么意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虽然你对故乡有痛心的失望,但是你仍然热爱她,眷念她,在失望中,想要通过劳动与奉献让自己的故乡变的更繁荣和富强。

到这里我们大体就把文章赏析完了,其实文中还有很多富有哲理的话值得我们我细细体味,我想课后同学们可以再次阅读,在书的对话栏空白处,写下自己的体会与感悟,做出自己的评点。

总结课文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如果你在故乡的土地上艰辛的劳动、真诚的奉献过。故乡其实是人们心灵与精神的家园。回望故乡,是每一个人自我辨认的需要,同时也是再次远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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