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奴隶”二字(教师中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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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淮北中学(泗洪)   邮编:223900

韩愈的《马说》中有这样一句话:“……故虽有名马,只辱于奴隶人之手。”本篇文章我们就谈谈“奴隶”二字。

“奴隶”是个联合词组。其义“隶”中有“奴”,“奴”中有“隶”。因古代“隶”在“奴”先,故先谈“隶”。

隶者,役也。差役。西周时特指衙役。如:皂隶。春秋战国时“隶”演变为奴隶的统称,同时也作为奴隶中某一等级的称谓。如:《国语•周语下》中:子孙为隶。秦汉时“隶”演变为附属,察看之意。《后汉书•冯异传》载:“乃更部分诸侯,各有配隶。”由"附属"之意,“隶”在秦始皇统一文字时演变为从属小篆的一种字体--隶书。 

“奴”在古代的意思大致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奴者,使役也。汉代罪人的男女家属被称为奴婢。如:汉代法律,罪人妻、子,没为奴婢。晋代演变为:轻蔑的称呼,尤其指无用之人,只配为奴之意。如:《晋书•刘元海》记载:“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后演变为受剥削阶级压迫、剥削、役使的丧失自由的人。如:家奴,农奴。陆游《岁暮感怀》诗:“富家役千奴,贫老无寸帛。”。宋明两代的话本小说中的女子,往往自称为奴或奴家。如:《水浒全传》第三回:“奴家是东京人氏。因同父母来这渭州,投奔亲眷,不想搬移南京去了。”明清时常称仆人为奴才。明代宫中的太监、后妃和清代的官员等也自称为奴或奴才。现代也指那些:甘心供人使役,帮助作恶的人。

“奴隶”二字历经数千年的演变,由本义、转义、引申义,构成了众多的词汇。诸如:奴化(侵略者及其帮凶用各种方法使被侵略的民族甘心受奴役)、奴仆(在主人家里从事杂役的人的总称)、奴性(甘心受人奴役的品性)、奴隶主(占有奴隶和生产资料的人)、奴颜婢膝(卑躬屈膝奉承巴结的样子)、奴颜媚骨(卑躬屈膝献媚讨好的样子)、隶属(区域、机构等受管辖;从属的地位)等等……

《谈谈“奴隶”二字》发表在2007年1月22日苏教版初二《语文学习报》30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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