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管理中实施奖惩制度的几点思考(教师中心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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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制度化管理是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障。当前,由于学校管理者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力、工作实效性差等原因造成奖惩制度在制定、实施、完善等方面存在不利学校发展的因素。在学校奖惩制度的确立、落实、完善、维护等环节上,学校管理者应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正和努力:(一)纠正认识,以人为本,调查研究;(二)抓大放小,理顺关系,改变作风;(三)统一尺度,公正合理,以奖为主;(四)“敢”字当头,率先示范,发扬民主。 关键词:学校 奖罚 制度 思考 教育改革的深化要求学校管理必须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法制,靠制度保障。”可见制度在学校管理和素质教育中是极为重要的。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关涉到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各学校普遍重视制度建设的同时,为了加强管理的力度,学校的绝大部分制度都被赋予了奖惩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挂上了钩。从领导班子的初衷看,是为了理顺工作关系,解决老大难问题,提高整体的工作质量,最终从根本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但从制度本身及执行情况上看,不尽人意,甚至给学校的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奖惩制度的制定与管理者认识之间存在着差距。制定奖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教师的行为,激活教师劳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我们不能否认,有些学校领导在制度的内容上过多赋予了个人的旨意,过分突出了对教师的约束,限制和惩罚,多少存在一些侥幸心理,认为这样的制度一旦出台就可以一劳永逸,高枕无忧了。有这种认识的人首先是违背了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即把“治人”理解成了“治物”,把“依法治校”简单地想成了“以罚治校”。这样,在操作的过程中便免不了产生对立情绪,影响工作。 (二)奖惩制度的严肃性与执行不力之间的矛盾。制度的严肃性集中表现在它的合理与完善上,代表集体意见的制度一旦付诸实施,是一件神圣的事,不应掺入个人情感;而把好这一关的义务便在执行者,即管理层。但就大多学校的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来看,不尽人意。由于负责人或部门权责不明,关系不畅,推诿扯皮而造成错判错罚的情况有之;由于工作不得力而造成罚软不罚硬的情况有之;由于感情用事不顾遵严以权“ 卡”“压”的情况有之;由于孤高自恃,不加反思,错上加错的情况亦有之。这样,制度的信度大大降低,有些甚至已是形同虚设,这制度对教师的影响力、约束力也便一降再降。 (三)制度的完善与管理层工作时效的不同步。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了制度本身不严密或已不适应新情况的内容,认识到应加以修改,得以完善,但又不能及时修改,或开始修定了,却绵绵无期,讨论了再讨论,上会了再上会,待勉强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却已时过境迁。拿这样的制度去执行,势必就不能合理地体现教师的劳动,以致出现“伤教”的现象。 鉴于此,我对学校内部管理和奖惩制度有几下几点认识和建议。 (一)纠正认识,以人为本,调查研究,确立制度。 教师是一个有知识,有思想,有情感的群体,绝大多数都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尽善尽职尽责。教师的荣辱感普遍较强,地位的低下与维护其人格的完整性之间常产生矛盾,促使其特别注重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和评价,尤其渴望得到学生和社会的尊重,心理上处在一种下意识的亢奋和敏感状态,个别教师甚至已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极容易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在外人看来,就是“书生气太浓”,心理学上叫反常的“孩童心理”。作为教育管理者,必须从全体着眼,充分认识教师的人格特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制定各类制度的时候,本着约束少数,惩罚个别,鼓励大多数的原则,绝不能把制度当作“紧箍咒”,打算套在每个教师头上,然后不分邪正,只顾去念“咒”,这样做,便是人为地把自己和教师摆在了对立的位置。 学校管理者还必须认识到教师劳动的特点,教师不是机关公务员,干满点就能完事,他们在下班后仍想着或干着其分内的工作;教师也不是工人,完成工件,验收合格就能获得相应的报酬。学生的差异,评价的偏倾,往往使他们的劳动得不到显示,得不到认可,更别说等量的报酬了。在两难的境地中,他们更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而管理的根本也正在“知心”,所以,管理者必须及时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情况,适时给予合理的评价,并把它作为制定和完善各类奖惩制度的必备的主要依据。 (二)抓大放小,理顺关系,改变作风,落实制度。 提倡领导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并不是说事无具细,样样过手,在具体事务上,必须权责分明,即使是校级领导,也不应该有过多的“侵权”行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须则事不成。”学校上层者如果想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都要过堂定案反倒把事情弄得棘手,甚至因为权责不明而引起领导和教师之间的推诿怨忿。校级领导是设计师,不是修鞋匠,要注重人、财、物的宏观调控,抓大放小,多给以指导,做好思想工作,注意消除磨擦,化解矛盾,理顺工作关系。关系顺畅,制度才能顺利地落实。 “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陶行知语)是形成学校精神的关键。学校虽小,五脏俱全,教育是本,却千头万绪,教师智商高,也难管理,“治校”不亚于“治国”。这就要求校长除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才能之外,更应有健康的心态,稳定的情绪,宽广的胸怀,乐观的品格,良好的适应性。当然,这些素质在校长身上不是简单的组合,其实,优秀的校长总是既具备这些素质又表现得不同凡响,形成了作为一校之长的鲜明的个性,他的学校也会有“个性”,奖惩制度在他手里自然是通行的。“没有形不成良好精神的学校,只有个性贫乏的校长。”如果作为校长,动辄指鼻尖,骂爹娘,置自己的尊严与所定的制度于不顾,这种简单粗暴的“个性”的张扬实在要不得。这样做,只能从客观上为某些混乱状态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到头来问题没解决,倒是堵塞了言路,为政令畅通设置了障碍,使制度落不到实处。 陶行知先生说过:“要想评论一所学校,先要评论它的校长。”以校长为首的领导班子的作风,工作效率是学校工作的一面旗帜,举得高,举得正,还怕别人没看见,,没人跟着走吗?所以,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上,我们可以先不要求教师,但首先要求领导,这是制度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 (三)统一尺度、公正合理、以奖为主、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一要精简其类型和数量,二要使制度本身条目清楚、科学规范、易于操作。而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检查或验收工作时,很多学校便搬出数目不少的新旧制度,并把它作为“实绩”对照汇报工作;一个小小的学校,制度文件多达几十种,厚达尺余,并为之而沾沾自喜,不是很可笑吗?如果旧的不忍丢,新的又连连出台,那学校不就成了生产制度的工厂了吗?整个学校滥在制度里边,连执行者也搞不清楚的时候,这么多的制度还不是一纸空文吗?其实,好些学校的不少制度已是名存实亡,不是与实不符,就是执行不下去。再加上有些制度条目繁复、细则累赘、软项目太多、很难避免的交叉重复或冲突,以致往往正在操作中,却又只好停下来修改,越涂越黑,重蹈覆辙,犯了对人对事的错误。学校制度的这些特点与弊端,致使在操作的过程中很难做到公正合理,随意性、主观性在有时是显而易见的。在有些时候,依据制度评判的结果甚至令人啼笑皆非:一线的走下线,二线的走中线,领导走上线;班主任干得多,“失误”多,受重罚,只代课的扣质量,受轻罚,不代课的吃软(项目)不吃硬(项目),平安无事,一不小心还捞个先进当一当;其结果只能是“促进”了少数挫伤了大多数的积极性。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制度是科学管理的必要手段,而处罚制度只能是学校管理的辅助手段,不是万能的。学校管理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管理,决不能简单套用其它行业的管理办法。这制度必须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要符合法规、着眼实际,切实保护、鼓励教师的合法行为,不管是制定、还是修定完善,必须要围绕为教育教学服务这一中心;力求使其公正合理、以奖为主,鼓励大多数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特别是高付出的年轻教师。 (四)“敢”字当头、率先示范、发扬民主、维护制度。 学校管理者,尤其是校级领导,首先应该是学科带头人,敢于担负教学任务,勇于出成绩。作为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不代专业课,不出成绩,只是不厌其烦地要求、指责别人,这话还有多大信度、多大分量?在制定制度的时候领导与教师应等同对待,既然包了班组,能“与民同奖”,又怎能不“与民同罚”呢?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更应身先士卒、率先示范,以健康的心态和端正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这是形成民主管理、创设良好环境、驱动各项工作健康运行、加强团结、形成凝聚力、稳保质量、谋求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和先决条件;否则,我们只能继续在制度的泥淖中挣扎,在管理的老路上爬行,我们的素质教育也仍将举步维艰。 主要参考资料: 1、《中国教育改革论丛》(综合卷),《中国教育改革论丛》编委会编,中国审计出版社出版,2000年12月北京第一版。 2、《21世纪中国学校创新教学实验方略探索全书》,原真主编,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1999年10月第一版。 3、《创新教育模式全书》,柳斌总主编,北京教育出版社1999年12月第一版。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亭县第一中学 邮 编:744100 电 话:0933—3275501 E—maIl:xin.ping.ok@163.com 相关链接: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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