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北平》教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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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教案8 

 

作者:xiner953…

恒久的烙印:    《想 北 平》

老 舍

教学思路: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反复研读,与文本、编者对话,深刻体会作者对北平刻骨铭心的眷恋之情。

2、了解散文衬托手法,学习作者从平凡的事物人手,抒写自己的主观感受和感情的写法。

二、过程与方法

1、自主学习,反复阅读.加强文本与自己的对话体验.增进师生问、生生问的交流。

2、探究与活动,进一步了解古今天涯人孤独的乡愁。

3、思维与训练,与文本直接对话,加以评点,并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了解这种思乡之情。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体验思乡之情,热爱故土。

教学重点:

1、作者宇里行间的表达中透出的强烈的主观性,体验作者的感情。

2、如何用衬托手法表现北平的妙处。

教学难点:

    文本的主观性和读者的个人体验结合点的把握。

课时安排:1课时

布置预习:

1、  熟读课文,扫除字词障碍。

2、  完成讲义“预习作业”。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在人类情感世界的锦囊里,有一颗由甜蜜、温馨和苦涩凝结成的珍宝,这就是乡情。一条曲曲弯弯的小路、一株遍身疤痕的老槐树、一声熟悉的吆喝、一阵红枣米粥的香气,都是引发游子乡情的催化剂。人在江湖,身在旅途,精神与心灵的归宿却永远指向生养你的那片故土。老舍的《想北平》,就是对乡情最精妙的诠释。

【板书课题:想北平】

【推进新课】

一、关于作者、作品

●有一个人,巴金称他为“中国知识分子最好的典型”,曹禺说他是“中国当代的‘人杰”,政府授过他“人民艺术家”称号,朱光潜认为他的小说屈指可数,他的长篇小说《骆驼祥子》畅销美国,话剧《茶馆》震动欧洲,在世界文学中自有他的地位。人们期望更多地了解他——了解他的经历、性情、思想、人格……请问同学们,这位大作家是谁?  ——老舍

●哪位同学能介绍一下老舍?

——老舍(1899.2.3~1966.8.24),满族,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生于北京。父亲是一名满族的护军,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炮火中。母亲也是旗人,靠替人洗衣裳做活计维持一家人的生活。1918年夏天,老舍以优秀的成绩从北京师范学校毕业,被派到北京第十七小学去当校长。1924年夏应聘到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当中文讲师。在英期间开始文学创作。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是第一部作品,由1926年7月起在《小说月报》杂志连载,立刻震动文坛。以后陆续发表了长篇小说《赵子曰》和《二马》,奠定了老舍作为新文学开拓者之一的地位。1930年老舍回国后,先后在齐鲁大学和山东大学任教授。这个时期创作了《猫城记》《离婚》《骆驼祥子》等长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等中篇小说,《微神》等短篇小说。1944年开始,创作近百万字的长篇巨著《四世同堂》。他担任全国文联和全国作协副主席兼北京文联主席,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常委。1966年“文革”中不堪躏辱投湖自尽。老舍以具有独特的幽默风格和浓郁的民族色彩以及从内容到形式的雅俗共赏而赢得了广大的读者。

●补充:有人问老舍的儿子舒乙,能不能用几句简短的话把老舍先生的特质说出来,凭这几句话把老舍和鲁迅、郭沫若、巴金、曹禺等大师们区分开来。舒乙想出了五句话,他说,这五句话就是老舍——他是北京人,他是满族人,他是穷人,他有10年在国外生活,他生于1899年去世于1966年。

二、诵读并感知课文

1、听录音,自行体会朗读。

●读老舍的文章,读出声来是必要的,最好用北京话读,而且是跟老舍差不多的北京话,那你就进入了一个音乐的世界。那是美,是享受,是艺术。老舍说:“好文章不仅让人愿意念,还要让人念了觉得口腔是舒服的。”走进那音乐世界,从语音角度发现老舍的魅力。日本著名教授中山时子,她是研究中国语言、中国文化的前辈。她聘中国人当讲师有三个条件:有学问、不会日语和会讲漂亮的北京话。有了这样的条件就保证了他们的“听”老舍。她五十年如一日,每周日必和他的学员一起感受老舍作品中独特的美,像一位京剧行家在品味青衣名角的咏叹调。

●老舍生在北京,生为旗人,算是得了双重的“天赐”。对老舍的语言来说,老舍的悦耳,一个基本的原因就是作为原材料的北京话是一种在音乐性上特别讲究的方言。北京话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北京话经过作为官话和国语几百年的打磨和提炼;北京话在元代就被定为“四海同音”的“中原之音”;明代已被称为官话;清代的雍正明令全国官吏和参加科考的读书人都必学官话;民国时期北京话再次被定为国语的标准音。这个过程其实是互动的,一方面首先是全国广大知识者学北京话、说北京话;而反过来,四面八方的一代又一代的知识者又不断把他们继承和掌握的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反哺给北京话,潜移默化地丰富、梳理、调整、规范北京话,改造和提升它,使它更悦耳动听、更完善。从这个意义上看,北京话的音乐美也是北京人和全中华民族历史性的共同创造。

●我们读老舍的作品,从中你会领略到那独具京腔京韵的北京话。老舍写文章会反复推敲、反复朗读,他就是要他的文章不但能看,而且读起来悦耳。老舍写作决不会套着他设定的模式写作,像作律诗或填词那样。老舍是凭着他的修养和感觉,从描述故事、情境与感情的需要出发,在心里孕育成熟,自然而然出口成章的。写出后他再逐字逐句地推敲调整。他说过:“一段文字的律动音节是能代事实道出感情的。”老舍把律动比为“有声电影的配乐”。

2、总体感知课文。

●请同学们思考一下:标题的“想”为什么不能换成“写”?讨论讨论。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想”带有浓烈的主观情感,“写”可能只是客观的描写。“想”表明作者不仅要告诉读者北平是什么样,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平的爱。文章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我真爱北平。”但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出现,表明老舍难以用有限的文字道尽自己对北平的爱。

●老舍散文的大雅若俗,或易给人一种误解,以为散文原是最好写的文体,似乎针头线脑,婚丧情私,风俗物事,只要如实地拉闲扯杂下来。便成就了妙文佳构。那么何以描写“零七碎八”的老舍散文。就算得上大家手笔呢?顶顶要紧的是,他精通写作之道,绝不光以“情真”和“形散神不散”的肤浅说词做注脚。他懂得如何将自己的学养才华幻术般融入写作之中,让个性的灵气渗透进每一个字眼儿。

三、合作探究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哪位同学能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这“说不出”三个字,在前两段文字中共四次重复出现,这是“反复”的写法,强调了作者对北平强烈的爱。

●有点太笼统了,哪位同学能具体地阐述一下?

——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

——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老舍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物我融为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我们现在研读4~6节,讨论一下,这几小节主要写了北平的哪些特点?

——动中有静、布局合理、贴近自然。

●在这一部分里老舍主要运用了哪一种创作手法?

——对比手法。“巴黎热闹”与“北平安静”对比,巴黎的布局“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美国的橘子”与“北京的玉李”对比。

●老舍对北京的爱不是盲目的,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哪位同学能说说作者在文中是如何具体地进行对比的?

——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

●老舍为何要写北京的物产、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

——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人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这最后一句“真想念北平呀!”还有一层更深的含意: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念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现在我们来体会一下老舍的语言有何特点?

——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

●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像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蜒,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有物有情,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知识拓展】

●写北平的散文很多,文学大家中,堪称上乘之作的要数郁达夫的《故都的秋》。现在我们就《故都的秋》中的片段和《想北平》作一比较阅读,就其异同方面进一步欣赏大师们的典范之作。

故都 的 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芙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采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暗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请同学们就其主要方面鉴赏这两篇散文的异同点。分小组讨论,由代表发言。

——两文皆流露出浓厚的平民意识。《故都的秋》选取的是北平最平常的民居、平常的牵牛花、无声无息落满一地的槐树的花蕊、叫声凄切的寒蝉以及“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可以说,一切都那么平常,那么亲切。那么富有地方特色。为何不选别的•我想这与作者具有的平民意识是分不开的。而以平民文风著称的老舍在《想北平》中依然流露出他一贯的平民意识。文章写到了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而且物美价廉。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分赞美,令人深受感动。

——两文都运用对比手法对故都进行烘托。《故都的秋》中,郁达夫拿南国之秋来与北国之秋作比,因为郁达夫是南方人,这样对比。自然真切得很。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老舍呢,好像觉得国内的城市很不够味,干脆将列为“欧洲四大名都”的伦敦、巴黎、罗马和堪司坦丁堡来作北平的配角,越发衬得北平的那种复杂而又没有边际的特点突出了。最关键的是北平的特点令作者心安,回到北平,就像久别的游子匍匐在母亲的脚下一般恬适、平和和满足。而且老舍在写到北平的果子多时,还特意拿了令人产生隔阂的美国橘子来和新鲜上市的带有浓厚自然气息的黑枣、柿子作比。相形之下,那分北平人特有的自豪感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到此处,读者仿佛看到了老舍先生脸上的那分自得不已的神态。

●以上总结的是共同点,那不同点呢?

——我们知道,郁达夫出生于浙江,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他喜欢故都北平,是在与其他城市作了比较之后得出的,是出于北平的氛围与他的喜好、他的心境相吻合的情况下的喜欢;而老舍对北平的那分情慷就不是如此简单了。因为在老舍心中。对于北平,已不能仅仅用喜欢来描绘,简直就是热爱。老舍生于斯,长于斯,由他来写北平.那分热爱是从血脉里流出的。正如他自己所写的一样:“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他写到动情处,竟忍不住要落泪了,那是怎样的一分深情啊,只有久离故乡的游子才能体会得出。

——两文写作的切入点也不同:《故都的秋》写的是北平的秋天,表现的是作者欣赏的那种秋姿秋态秋声秋实秋意;而《想北平)则信笔拈来,选择整个儿与作者心灵黏合的那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以及它们承载的情感来写。可以说,“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课堂小结】

    老舍确是用文字绘画的丹青妙手,勾描人物,涂抹风景,无论笔墨或浓或淡,那力透纸背的功夫、那神气活现的韵味,一看便知只能是老舍的。老舍的散文也不外乎写景、记人、抒情、说文、论事几类。而且文中的细节又全是那么平凡,语言还朴素直白到平民百姓看了会觉得自己也是当大白话作家的料。想一想,老舍得运用何等的艺术手段,才能使一个个见棱见角的方块字鲜活起来!他不会用字典里的现成词汇去掉书袋,也不会为诱惑读者故意雕饰;他不板面孔、摆架子,也不云里雾里地说空话,而全凭思想牵着笔头,化技巧于无形,自然、率真地从心底流淌出来。

【布置作业】

   就一些具体的人、事、物写一篇有关家乡的散文,要做到言之有物、真情流露。

【板书设计】

巴黎的热闹                             动中有静

巴黎的布局    对比    想北平    我真爱北平    布局合理

美国的橘子                             贴近自然

教后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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