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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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
而论,读刘亮程《城市牛哞》之类的散文篇什,内心深处所受到的震撼是无以言表的。作为散文界的一个异类人物,刘亮程以其对“人畜共居”的乡村生活的独特思考以及诗意化的艺术表达,给了读者全新的“陌生化”的审美体验。冯牧文学奖评委会对其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有如下的评价:“刘亮程的写作赓续着中国悠久灿烂的散文传统。他单纯而丰饶的生命体验来自村庄和田野,以中国农民在苍茫大地上的生死哀荣,庄严地揭示了民族生活中素朴的真理,在对日常岁月的诗意感悟中通向‘人的本来’。他的语言素淡、明澈,充满欣悦感和表达事物的微妙肌理,展现了汉语所独具的纯真与瑰丽。”应该说,这种充满学理的评价是恰如其分的,并非如他人所认为的是过誉之词。
  刘亮程散文作品的数量并不很多,笔者在对所能寻觅到的刘亮程的所有散文作品的反复阅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这样一个粗浅的体会:刘亮程散文的出场意义,不仅仅是一种对乡村生活的人道解读之后所呈现出的素朴清新的美学个性,而是以其独到的乡村生活的心灵体验,以一种满蕴诗意的文化锐角、心灵思考的形而上的高度以及散文与诗歌在深层次的精神层面上的沟通与榫合,从而真正实现了散文文本对激情的渴望与审美的回归的本质要求。这无疑是对九十年代貌似繁荣、实为平庸的机械复制式的散文创作的总体现状,实现了一次强劲的反拨。在经历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小女人散文”对现实生活寻常琐事的世俗甜腻表现的虚妄,以及“文化大散文”滥觞于“审智”的沉重而失却散文本体“诗性”意义的描述所引发的心灵孤寂之后,刘亮程散文适时地填补了人们阅读视野的单一与苍白,并以一种寂寞而又辽远的声音唤醒了我们沉睡已久的心灵。
  《城市牛哞》是刘亮程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中的重头作品,也是在不同的读者在解读的过程中歧见纷出的作品。有论者认为刘亮程是“万物有灵论者”,“信奉佛家悲悯万物的世界观”,也有论者认为是“对城市文明的诅咒”和“对城市工业化的厌恶”等等。笔者认为,其实这些观点都局限于认识的单一层面,是过多的流连于散文文本表现内容的道德评判后产生的褊狭认识。作家所希冀获得的,并非是都市与乡村、赞美与批评等传统的二元对立,而是以一种高贵而又包容的生存俯瞰,表达对人间不平与历史蹂躏的深切关注,进而表达对一切生命尊严的维护与精神自由的强烈渴望。而这一切也正好是寻常人在世俗生活的庸碌与无奈中常常乏失的内涵,因此显得弥足珍贵。
  《城市牛哞》从“我”偶然路过街心花园,看见花园中冒着热气的牛粪写起,于是引发了进入城市后的作家内心深处难于割舍的乡村情结,以至于“抓起一把闻了闻”,感觉到“一股熟悉的遥远的乡村的气息扑鼻而来,沁透心肺”。这个典型细节的刻画,因为有悖于常理,或许在很多人看来有矫情作伪的成分,其实恰是十分精到地表达了作家与浸淫已久、同生共体的乡村的血肉联系,夸张的表达也恰好是痴迷其中的自由心性的真实流露,同时,这也是对进入城市的“牛”的命运之所以会产生悲悯心理的现实基础。
  接下来的几段文字是本篇中最动人心魄的。作家自述有一次在街上看到从乡下运来的一卡车牛,“并排横站在车厢里,像一群没买到坐票的乘客,东张西望,目光天真而好奇”。拟人化的对牛之情态的描摹,伴随了主体的想象,“杂糅了悲剧与黑色幽默式的喜剧”,表达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生命历程、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于君《散文讲稿》,群言出版社2003年1月版)。惟其如此,当听到“熟悉的一声牛哞”,看见“一车牛的眼睛齐刷刷盯住了我”,感觉到牛认出我的农民身份,而且似乎听到了它们对自己的“议论”的时候,作家惊竦之余“羞愧得抬起头”的情感才显得尤为的沉痛与真诚。作家由此感慨万千:“牛只是作为肉和皮子被运进城里。一头牛从宰杀到骨肉被分食,这段时间体现了一个城市的胃口和消化速度。早晨还活蹦乱跳的一头牛,中午已摆上市民的餐桌,进入肠胃转化成热量与情欲。”一头牛见证了一个城市世俗意义上的日常生活,也揭开了城市文明背后所隐藏着的残酷的现实本质,这与“人畜共居的村庄”中“不是人跟着牲口走便是牲口跟着人走”的和谐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而更令人心悸的是下面的一段超越现实层面的想象文字:
  牛会不会在屠刀搭在脖子上时还做着这样的美梦呢?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里跳出来的那一个。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
  林贤治先生在《九十年代最后一位散文家》一文中曾有如下一段感性评价:“这是狂哞,是撕心裂肺的声音。惊恐、愤怒、决绝,整个文坛听不到这种声音。没有一个来自乡土的作家,能够如此看待自己的出身、处境和命运。”这确实是一种沉痛至极而冲口而出的血泪文字,牛的命运具有了纵深感的象征的意味,而人与牛之间的角色互换与思考,将人的命运与牛的命运神奇地叠化在一起,从而将牛的命运的悲剧象征意义扩展到了一个更为辽远的世界。这种由“对象”到“主体”之间的角色互置及人性理解,显然已经超越了佛家“悲悯”的层次,人作为万物灵长的中心性与优越性也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其所观照的是牛的命运的背后所隐藏着的人的命运的悲剧性,牛的命运也象征着人的命运,而不甘于沦为牛的命运的奋力抗争,不正是体现了崇尚独立与自由天性的一种绝好的真实写照!接下来的一段文字是激情跌宕之后的余绪飞扬:当许多次地看到“比人高大有力的牛”,“不挣扎”、“不逃跑”,“被人轻轻松松地宰掉”,作家由衷地从心灵深处发出呼喊:
  我在心里一次次替它们逃跑,用我的两只脚,用我远不如牛的那点力气,替千千万万头牛在逃啊逃,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最终逃进城市,躲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让他们再认不出来。我尽量装得跟人似的,跟一个城里人似的说话,做事和走路。但我知道我和他们是两种动物。我沉默无语,偶尔在城市的喧嚣中发出一两声沉沉牛哞,惊动周围的人。他们惊异地注视着我,说我发出了天才的声音。我默默地接受着这种赞誉,只有我知道这种声音曾经遍布大地,太普通、太平凡了。只是发出这种声音的喉管被人一个个割断了。多少伟大的生命被人们当食物吞噬。人们用太多太珍贵的东西喂了肚子。浑厚无比的牛哞在他们的肠胃里翻个滚,变作一个咯或一个屁被排掉——工业城市对所有珍贵事物的处理方式无不类似于此。
  读这样的文字,笔者内心的感受是复杂的。共同来自乡村的地域身份与文化标志,使得“我”与“牛”的区分已变得模糊不清,由“牛”的命运而引发的对人的命运的思考,充满了无奈而又悲凉的宿命的色彩。也许在作家看来,人与自然万物是一种共时性的存在,出于对生他养他的人畜和谐共居的村庄和土地的感激,作家理应充分表达对与人共处的自然万物的尊重与理解。况且,在乡村,曾经在很长很长的时间之中,牛与农民的关系往往是脚下的那一片土地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作家在一如既往地对与人共存的每一种自然生物表示深深理解的同时,对牛这种身份与其他生物有所不同的特殊生命的理解才更显得更为真切动人,以至于两者之间的界限也已消解。同时由牛在城市中所遭遇的悲惨命运中,也不难看出当代城市文明所引发的人的欲望的无限膨胀与人的本质力量的无比软弱之间的巨大反差,从而使人们去反思以城市为中心并由此不断向外延伸、辐射引领时尚的现代生活方式。作家正是以这样的一种独特方式与姿态,以丰富复杂的自由心性去体察人间万象,并试图从中体悟一切有生的生命存在与同是自然生命一个特殊类别的“人”的真实关系。而并非如有些论者所认为的是对“城市文明的诅咒”而发出的“战斗檄文”。
  毋庸置疑,乡村文明与城市文明之间的对立以及对这种对立的复杂理解,一直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中国当代文学所表现的重要话题之一。例如贾平凹、刘震云、张炜等农裔作家,就在乡村文明与现代文明之间的评判与取舍上陷入两难的境地。贾平凹前期的作品就明显地表达出对封闭落后、甚至是愚昧麻木的乡村传统道德的批判,表现出走出乡村封闭禁锢的“觉醒者”的姿态,但在后期的作品中,作家开始逐步走出单一性地认同现代文明的时期,对乡村文明的依恋情感与现代文明的理性认识的纠缠,从而使其陷入情与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深刻矛盾而不能自拔。发表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的长篇小说《怀念狼》,更是表达出对人类现实社会的一种悲观与绝望。作家将希望寄托在狼的世界之中,希望原始的野性生命能够改造现实社会,而最终的狼的灭绝,也意味着人类原始生命力的萎缩与衰竭。而人的狼化(兽性化),则象征着作家对现代文明的拒绝和对前景的一种担忧与恐惧。
  而对刘亮程而言,其笔下的乡村始终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世界,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便对牛以及同样具有乡村身份的“我”进入城市之后将遭遇的命运抱有深深的警惕,一方面固然有对城市生活的功利需要而展开的对乡村和谐境界的蹂躏与破坏感到痛惜,另一方面则在心灵深处固守着对乡村净土的依恋而保持着一种可贵的心境。如果说贾平凹等所发出的是充满痛苦与绝望情愫的乡村挽曲,表现出的是一种即将面临历史淘汰的乡村文化的哀怨,因而在试图实现文化回归认同的同时满蕴着彻骨的无奈的话,刘亮程则是在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守望着精神的家园,这个家园有着人与自然万物各适其所、相依为命的和谐,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是一个奇异的景观,都有一部纷繁的心灵历史,都保持着卓然独立的坚韧,因而也不能为外部世界的蛮横所轻易改变。因为“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刘亮程《剩下的事情》)。
  惟其如此,作家为即将遭到屠戮命运的牛“在心里一次次替它们逃跑”的联想、发出“太普通、太平凡了”的“沉沉牛哞”的喉管“被人们一个个割断”的感慨以及对吞噬“伟大生命”的工业城市生活方式的指责才显得如此的振聋发聩,在痛彻心肺的情感抒写的背后,寻找与追怀一种“鲜活如我们古老的血液”、“永远不旧的东西”。
  故乡的意义,在刘亮程的心中,始终有两层含义:一是生存之地,二是精神居所。作家曾如此说过:“故乡对中国汉民族来说具有特殊意义。我们没有宗教,故乡便成为心灵最后的归宿。”而对其后来身处的城市,作家也曾如此认为:“与乡村相比,城市生活不易被心灵收藏。一件事物要进入心灵,需要足够长的时间。”作家无意要将乡村与城市作绝然的对立,因为“城市与乡村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两者之间真正区别在于“城市不断产生新东西,不断出现,不断消失,一些东西还没来得及留意它便永远消失了”,“但人的心灵却总是怀想那些渐渐远去的、已经消失的事物”。这不是单纯的恋旧,而是有感于城市生活方式的功利需要对所存在的事物的自然生命过程的漠视与无情剥夺,而在乡村,每一个生命都有其赖以生长、存在的自然过程,因而作家才能对“大概要用五年时间,长满被人铲平踩瓷实的院子”的“自然”的“草”产生独特的心仪,以及对“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的“一根扎进土地的钢筋”的人为性的引发摈弃的情感。
  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文末作家坐在街心花园的一堆牛粪上的幽幽思索,与生长在城市的同行相比,“我惟一的养分便是这些牛粪”,“我也会在适当的时候邀请我的朋友到一堆牛粪上来坐坐”,因为“饱食了现代激素”的他们,缺乏的就是这种“人类最本原的底肥”,而“没这种底肥的人如无本之木,是结不出大硕果的”。刘亮程散文作品的魅力也正在于此,其对所见现象的感悟显然已经超越了物象本身的层面,进而上升到形而上的哲学意义的层面。作家沉溺于感激自然赋予自己乃至人类的那一份浑厚的血脉传承,用心灵去审视、拷问这种传承过程中的种种撕裂现象,其所追求的并非是规避现实的乌有之乡,因而也并非是消极的逃遁,而是对人类精神家园的守望与捍卫。
  刘亮程所具有的独特意义或许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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