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速度》寻疵(网友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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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二中 蒋晓辉

读完今年《语文月刊》1-2期中《诗的速度》一文,我觉得有几个地方不够完美,特提出来,求教于方家。

一、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传到流寓在四川梓州(今四川三台)的杜甫耳中,不禁欣喜若狂,激情满怀地写下了这一脍炙人口的名作,其中体现行程神速的,就在尾联二句。

解析:这是一个明显的病句,它没有主语。可在“不禁”前加“他”。

二、其想象中的行程,宛如流星,飞速闪过行进中的各地。

解析:行程:《现代汉语词典》中收有三义:①路程:行程万里;②进程:历史发展进程;③见“冲程”。这三个意义,“路程”是指道路的远近;“进程”是指事物发展变化或进行的过程;而“冲程”是一个物理学概念,与这里不搭界。但是,无论你用哪个义项,在这里都不好理解。将“行程”改为“自己”即可。

三、本来,诗中忌讳连用地名,因为容易造成堆砌地名而缺乏形象,杜甫敢犯诗家忌讳,连用四个地名,因为在此情此境中,不如此,不足以表达他飞速返回洛阳的心愿;不如此,也不足以表达他一路上青春作伴还乡的喜悦心情,这喜悦不是短暂的,是伴随着他整个的行程。

这段文章在原文中是一句话。这哪里是一句话呢?不说标点,语病也比较明显:

① 本来,诗中忌讳连用地名,因为容易造成堆砌地名而缺乏形象……

“造成”没有宾语,应在“缺乏形象”后再添一中心词。

②这喜悦不是短暂的,是伴随着他整个的行程。

第二个“是”没有呼应的对象,应该在第二个分句末添加一个“的”。“行程”前面的“的”可以去掉。

这样写就要好些:本来,诗中忌讳连用地名,因为容易造成堆砌地名而缺乏形象的毛病。杜甫敢犯诗家忌讳,连用四个地名,这是因为在此情此境中,不如此,不足以表达他飞速返回洛阳的心愿;不如此,也不足以表达他一路上青春作伴还乡的喜悦心情。这喜悦不是短暂的,是伴随着他整个行程的。

四、在唐肃宗乾元二年(759)的春天,因为李白曾参加过永王璘大幕府,被判流放夜郎(在今贵州省境内)。

这是一个没有主语的病句。修改它,只要将“因为”放到“李白”后即可。

五、这里写的“山”是“万重”的,舟却是“轻”的,这一“轻”字和“重”字构成了强烈的对比……

这里的“重”,应该读作“chong”,而不可以读作“zhong”,因此,将它和“轻”对比,是不对的。可以说这两句诗是用了对比手法来写的,但不可以说是用“轻”和“重”作对比。

六、耳中听着两岸的猿啼,目中看着重峦叠翠飞速倒退,脚踩轻舟,在飞流直泻中飘然而逝。

“逝”是“消逝”的意思,常用来指时间、水流从此过去、消失掉。而这里却用来写诗人自己!这样写,就使得读者认为还有一个人是站在三峡看着诗人的,是他看着诗人飘然而去的。原诗没有这样的意思。另外,“耳中听着”和“目中看着”也不简洁,“耳中”、“目中”以去掉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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