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子监视器:最好闭上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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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2000-11-29     何亮 

 

    据《成都商报》消息,成都某小学新近装上了电子监视设备,数个旋转式探头立在校园四周,可将学生课间活动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虽然有家长对此深表担心和不满,认为这可能会扼杀孩子活泼的天性,但校长解释说,学校花1万多元安装这套设备是为了阻止学生翻围墙到隔壁工地去,因为学校的周边环境不好。而现在这套设备的主要作用是发现校园中的好人好事,及时给予表扬,不会给学生造成心理压力。 

    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想法。且不说用这种办法发现的“好人好事”还是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好”———因为当学生们意识到校长的眼睛正盯着他们时,所做的“好事”可能会带有表演的成分;即便是对于防止翻墙等不良行为而言,这种手段也很难说是恰当的和必要的。问题的核心在于:这双“眼睛”的背后,并不必然是一种公正和科学的评判标准———某校长或教导主任看不惯的事情,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也许并无大碍。再仔细想想,如果学校不幸摊上的是一位或愚蠢或小器的校长,那么他的“视野”越是无法普及,对师生个性与能动性的发挥以及对孩子的自然健康成长不是越有好处么?而如果有幸遇上一位开明和聪明的校长,他就又不至于靠这种盯梢窥缝的方法来监视和管理学生了。所以,这件事情怎么看都让我觉得有点儿不对头。 

    进一步论,就是这种校园监视是否合法的问题。据我所知,凡在公共场所安装监视设备,必须依据有关法规经过公安部门批准,什么场合能安装,什么场合不能安,是有严格规定的。就算学校是一个模糊地带,没有明文规定不许安装监视器,但稍有常识和心理健全的人都能想象出,在一不违法、二不危害他人利益的正常生活状态下,总有一双无所不在的眼睛盯着你时,会是什么滋味。 

    法国人福柯在评论一本叫作《环形监狱》的书时说过这样的意思:控制首先需要监视,监视是一种权力,权力意味着不平等。他能看到你,你却看不到他,这不是不平等又是什么呢?福柯说,在无所不在的监视目光的压力下,人最终会成为自己的监视者。他是指人们在无法摆脱的监视下,会变得习惯于用向其施加监视者的眼光或价值标准来监视自己,控制自己。但是,除了关在监狱里的罪犯,有什么人应该忍受和能够忍受这种无所不在的眼睛呢?靠这种无所不在的监视来进行控制,我们究竟能培养出什么样的下一代呢? 

    每一个正常生活的公民,应天然地具有不被他人监视或窥视的权利。在银行,在交通路口,在某些公共利益确实需要的特殊场合,我可能愿意部分放弃自己的这种权利,因为这类监视对于犯罪和违规是一种威慑和控制,是为了保障包括我的利益在内的公众利益。但即便如此,我也希望有关部门和公众都把这种方法视为不得已而为之,都能明白其中的权力让渡关系,以及让渡的条件与程度,而不把它视为当然。不能随便什么人在随便什么地方都以为自己有资格去监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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