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少年,你关注过同龄人的违法犯罪吗?(教师中心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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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小引] 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青少年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很突出,并且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14至18周岁年龄段强奸、抢劫犯罪比例偏高;18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盗窃、抢劫犯罪比例偏高;农村青少年犯罪比例偏高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偏低,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后果。青少年犯罪现象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大到国家、社会的各个部门,小到社区、学校、家庭,都有责任互相配合、共同行动。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网络。 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我们不能不去面对,不能不去关注! [认识点与精彩片断之一]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与趋势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反复性、长期性、潜在危险性已日益为全社会所认识。其现状与趋势如下: (一)违法犯罪现状: 1、犯罪数量剧增。据统计,20世纪(以下省略)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80年代增至70%,至今仍居高不下。来自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少年庭的资料显示,2000年1月至12月有58案、共133名罪犯,而2001年1至6月就有48案,涉案有104人。因此,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呈明显的上升势态,形势严峻不容忽视。 2、犯罪主体变化。(1)低龄化趋向: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明显增多。(2)女性犯罪增多:80年代以来,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绝对数增加,且增长率远高于男性。尤其是淫乱型、财物型犯罪最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具有极大地腐蚀性,如不遏制会很快在社会上传染开来。 (3)闲散人员居多:辍学的“双差生”、“困难生”、流动人口的子女等,这些青少年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过早流入社会后易受到不良思想和不法分子利用、引诱和唆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犯罪类型增多。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类型明显增多。有资料显示犯罪类型依次排列是:盗窃、抢劫、流氓、强奸、伤害、绑架等。其中抢劫和盗窃发案率最高约占75%左右,是当前青少年主要犯罪类型。据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少年庭资料统计:2000年1至12月,抢劫罪占44.36%,盗窃罪占36%,伤害罪占15%;2001年1至6月,抢劫罪占48%,盗窃罪占44.2%,伤害罪占3.8%。近些年来,还出现了新类型犯罪。如涉毒、涉枪、赌博、卖淫、嫖娼和拐卖人口的犯罪日渐增多。 (二)违法犯罪趋向: 1、趋向暴力性及恶性化。青少年犯罪具有“偶发性和盲目性”的特点之外,近些年来,已趋向“暴力性及恶性化”。部分青少年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手段野蛮、残忍,社会影响恶劣。这主要与他们形成的不健全人格有关(如“偏执型”、“反社会型”、“攻击型”的人格障碍)。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占65%,说明了青少年犯罪性质具有较明显的恶性化趋向。 2、趋向团伙性及黑帮化。有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中75%属于团伙或结帮作案。他们在一个自由结合的群体中,想法和行动会更多的得到认同和实现。他们结伙行动、互相壮胆、具有“纠合性”的特点。这类纠合起来的群体一旦被不法分子操纵,极易形成一个具有严密组织形式、分工明确的团伙,成为一种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 3、趋向成人性及智能化。在我国90年代以后,新类型犯罪逐渐出现。如利用电子计算机犯罪,利用窃听技术犯罪,利用生物学、化学、医药学进行犯罪。涉及这类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他们善于模仿,将掌握的知识和技术运用到犯罪活动中,其作案过程集中体现了犯罪主体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青少年犯罪已出现了成人化、智能化、科学化的趋势。 [认识点与精彩片断之二]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的多层面剖析 (一)社会环境:不良因素是滋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1、精神污染。改革开放以来,西方颓废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渗入,以及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使部分青少年正在形成的世界观受到污染,滋长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丧失理想与信念的追求。 2、文化腐败。著名传播学家威尔伯•施拉姆说“所有的电视都是教育电视,唯一的差别是它在教什么”。现在社会上宣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泛滥,以及低格调的影视作品充斥业余文化生活。这类文化制(作)品对青少年社会化潜在效果不可低估。青少年的好奇、模仿、冒险的心理,容易使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情感冲动,失去理智,滑向腐化堕落,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堕落场所。遍及中小学周围的游戏厅、台球厅、网吧,以及随处可见的发廊、歌舞厅等场所中的不良内容,更是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极易造成青少年厌学、逃学、辍学的直接后果,使他们过早流入社会,成为“亚文化群体”的人员。他们良莠不分,盲目模仿成年人的行为,极具攻击性和破坏性。他们的恶行起始是针对同龄人的;他们的犯罪经验也是从这里开始积累的。 (二)教育环境:教育不当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 1、家庭教育存在着“误区”。有研究资料表明,家庭环境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都与家庭生活、抚养和教育方式的影响有关。甚至,有的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就是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主要存在着两方面问题: (1)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足。我国的离婚率呈直线上升,使“婚变型”家庭逐年增多。多项研究证明,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发因素。 (2)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主要表现为,一、“溺爱型”家庭教育:容易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达不到满足,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二、“高压型”家庭教育:奉行棍棒政策,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形成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三、“放任型”家庭教育:易使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监护,造成性格孤僻冷漠,经不起诱惑,一遇坏人引诱,容易沾染不良习气,走上歪路。 此外,家长的言传身教作用,尤其是父母的不良行为对孩子的潜移默化作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2、学校教育存在着“偏差”。目前,许多学校的教育在办学方向上和治学方法上,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在高考“指挥棒”下,应试教育仍然占据着初中、高中办学方向的主导地位。其后果主要有三方面: (1)从教育体系上看:第一,使作为促进学习“手段”的考试变成了学习的“目的”。第二,使“课程体系”变成了“应考内容”。教育成了应试训练而不是能力培养,严重阻碍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发展。第三,使“分数”变成了主宰“评价体系”的唯一标准。总之,使得整个“教育过程”变成了“应考过程”,严重背离了教育的宗旨。更严重的是不可避免地造成教育过程“重智轻德”现象,学生对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缺乏必要的知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仅仅是被动地接受管束。使人类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受教育阶段出现残缺。 (2)从受教育对象来看:学生普遍感到学习太枯燥、不愉快、真无奈。成绩好的学生整日在机械死板中学习,使他们感到疲惫,父母和老师“期待的爱”变成了一种无奈;而成绩差的学生因自卑感到不安和怨恨,使他们进入学校如坐针毡。这种状况不利于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直接导致的后果是,第一,造成无奈心态。课业负担过重,“整日埋头语数外、不管窗外多奇怪、唯有分数是目标、书本脱离生活外”。高强度、单一的心理活动和心理压力造成青少年心态极不稳定,学习一旦遇到挫折就会灰心丧气、悲观失望,乃至误入歧途。第二,自卑心态形成的人格障碍。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被划入“另类”,他们的个性和人格在分数面前都被埋没了,从而感到自卑、不安、怨恨。尤其是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后,易形成人格障碍。甚至造成破罐破摔,有滑向违法犯罪的潜在危险。 (3)从教育工作者来看:首先,片面追求升学率,已成为教师、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种荣誉感、一种“功利”资本。因此,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生严重倾斜。教育工作者把主要精力投入到面向20-30%的“优秀生”,而不是面对学生整体。学校应该是一个慈爱和安全的环境被扭曲。这与素质教育注重个性的培育、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全面发展的本质和价值相去甚远。其二,教师育人与家长教子之间的沟通,成为简单的“分数”交流。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和经济大潮冲击下,教师家访的优良传统已不多见,教师与家长沟通的“家长会”多变成了成绩汇报会或考前动员会。家长只知道孩子的考试成绩单,而孩子在学校的人品、思想状况及表现,成为家长的盲点;而孩子在家里的一切表现又成为班主任或授课教师的盲点。这种“双盲”的现象是重智育轻德育的突出表现,也是教育中的一个严重偏差。青少年中出现不良倾向或犯了错误,被“盲区”阻隔而不能及时得到教育者和家长的矫正,成为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前置因素。其三,教育方法不当。少数学校缺乏对后进生、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个别教师的教育方式严厉多于关爱,甚至对部分学生采取“放任”式教学或粗暴的态度,直接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流入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总之,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偏差现象,应当引起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者、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当今成功的教育已证实,“教育不再是传授多少科技知识,而应该是提高人的整体素质,是十年或几十年之后,所学知识、技术都过时了,面对一个新的世界能够很快适应的能力培养”。从这个层次讲,推行“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体现因材施教原则,使能力与个性不同的青少年都能正确认识自身价值,个体素质得到健康发展和提高,是从教育角度最大限度剪除青少年违法犯罪前置因素的重要环节。 3、社会教育存在着“盲点”。社会是青少年的第二课堂,是校外活动或校外教育、尤其是影响他们思想意识形成的重要场所。这里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学生课后的主要活动就是做作业,如果是厌学或弃学的学生,他们走入社会去干什么呢?答案可能是:社会教育出了“盲点”。 (1)社会对青少年的法规约制力度不够。青少年学生因学校教育的偏差,大多只知道读书不懂社会,缺乏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知识和与社会接触的正确心态。盲目地、被动地接受社会的各种现象。加上社会对青少年行为制约管束的法规宣传不够,自觉执行力度不够,更有见利枉法者,放任青少年随心所欲,误入歧途。 (2)社会教育场所太缺乏。非营利性的文化宫、青少年宫、体育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太少,有的成为经营性场所;而营利性的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比比皆是。青少年缺乏健康娱乐的客观条件。 (3)生动的、高质量的优秀的精神文化作品少,满足不了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如青少年报刊变成了学习和应考栏目,缺乏健康的、高尚的情感交流渠道与方式,缺乏英雄与劳模、理想与信念、道德与法制的教育内容。针对青少年生理、心理健康成长的广告栏、电视专题片、广播节目、电话咨询台寥寥无几。相反,不健康的电话咨询台种类繁多,带有色情、暴力、凶杀的书刊、音像制品唾手可得。 教育是几代人培育一代人,而一代人会影响几代人的百年大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的每一个环节,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都是至关重要的,是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的大问题。否则,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方针将会变成一句空话。 [认识点与精彩片断之三] ——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 据一组最新统计资料表明,浙江省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从1998年占74.8%(为最高纪录)降至1999年占54%。14岁至17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比例也从1985年29.3%降至1999年的20%。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周长康说,这是因为各方面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加之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的成效。可见当前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务之急,需要引起特别重视和加大力度。对此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供参考。 (一)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是教育、心理、医学和社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良好的学习环境与社会环境,是保持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处于同一环境中的人,其心理健康状况也不尽相同,青少年也不例外。那么青少年健康心理的标准是什么呢?目前尚无统一标准。综合多数心理学家和医学家的观点,我们认为,青少年的健康心理标准最基本的应具备三方面的“核心内容”,即努力培育青少年的“良好人格、良好性格、良好品格”。 1、培育“良好人格”,使青少年身心健康、智力正常、人格完整。这是衡量青少年健康心理最重要的标准之一,也是一个人能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基本条件。人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征,它突出表现在情感活动和意志行为活动中。如:合群与孤独、高智与低智、好胜与顺从、认真与随便、信任与多疑、平静与焦虑、务实与空虚等。我们应当积极地去培养青少年的良好人格,让青少年胸怀坦白、言行一致、热爱生活、情感淳朴;自尊、自爱、尊重他人并乐于帮助他人。使他们逐步具备善于调节自己言行举止,善于使自己的性格、情感和行为能符合其年龄的特点,以及符合社会的行为规范。一个人只有具备良好的人格,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才更有利于个人才华的施展。 2、培育“良好性格”,使青少年情绪稳定、乐观开朗、善于交流。努力培育青少年的良好性格(即个性),是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很重要条件之一。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注重培养青少年乐观开朗、善于交流、意志坚强、自我克制、乐于助人的良好个性。这种性格有利于应付困境和挫折,较少产生焦虑、不安和痛苦,保持心理稳定。相反,消极、悲观、狭隘、孤独、好胜和易于冲动的个性,这种性格不利于应对困境和挫折,容易产生焦虑和痛苦,出现不平衡心理,甚至形成人格障碍。当然,个性的形成是长期的,与幼年教育、家庭环境、社会背景、现时条件有关系;更与长期形成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相联系。 3、培育“良好品格”,使青少年意识良好、有所追求、积极进取。要注重培育青少年正确的自我意识,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目标和方向。相反,不顾个人的实际能力,志大才疏,容易陷入困境和遭受挫折,继而产生焦虑和烦恼,不利于心理健康。增强信念与自信的教育。信念对人类的心理具有重大的影响,它是应付各种困难和挫折的力量源泉,也是保持精神充实、情绪振奋和心理平衡的重要支柱。因此,加强对青少年远大理想、政治抱负、事业目标、英雄劳模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课程。大量研究证实,一个人在任何时候只要信念存在就会具有克服挫折和磨难的勇气,就能保证心理上的平衡。同时,为实现个人目标和战胜困难所必需的信心也是极其重要的。只有充满自信和具有坚强信念的人,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水平,甚至“超常发挥”,从而有效的克服困难而最终取得成功。因此,加强信念与自信的教育是心理健康教育中重要的内容。 (二)家庭参与和社会支持是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保障 1、家庭参与。提倡家庭和睦、互爱互助,以文明、民主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和家庭矛盾,是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基础。青少年有许多心理冲突和挫折是来自家庭,如学生在校学习不顺心,又遇家庭出现矛盾时,家长大吵大闹,这种“内外夹攻”对心理健康的损害是很大的。相反,夫妻恩爱和父母子女相互信赖时,孩子即使在外面受到打击,通过在家里倾诉和疏泄,得到安慰、支持和鼓励。这种家境对于心理平衡的维持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必须注重家庭中每个成员的文化素养、文明程度的提高,共创和睦相处、相互支持的家庭气氛。 2、社会支持。是指一个人能得到同学、朋友、学校的理解与支持,尤其是能得到心理专业人员或心理医生所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这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在美国,中学生对完成“己任”的自信心普遍较强。其自信心的来源,一方面是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能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和重要性;另一方面是找心理医生进行咨询和指导。而我国的中学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影响,最怕找心理医生,否认自己存在心理障碍,恐怕被人误解为“精神病”。从而讳疾忌医,十分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这种状况也与心理专业人员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关。在美国每百万人口有550个心理学家,7%以上具有心理学或哲学博士学位。而我国每百万人口只有2.4个心理学家,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不足2%。专家估计,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快节奏和竞争日益增强,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患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已排名首位,超过心血管、呼吸系统及肿瘤等疾病。并预测在今后20年的疾病总负担中,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问题仍将占居第一位。因此,加快心理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这既是解患于已然,更是防患于未然的百年大计,应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总之,在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到他们的敏感、好奇、喜欢模仿和爱冒险的特点。把这些特点引导得当就是优点:如将青少年敏锐的思想、吸收新事物快的特点引向创新的过程。但是,青少年这些特点缺乏指导或引导不当就是缺点:处于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到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性自由和性解放等不良思潮的冲击。极易吸收暴力、色情和毒品等有害的东西,走上违法犯罪的路。因此,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更需要国家和社会各部门的关心和积极参与。只有各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的条件、土壤,堵塞青少年犯罪的源头,使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上。 当我们层层深入地认识“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个话题后,你对这个话题有什么样的认识呢?难道这些来自生活深处的现象没有足够的冲击力撞击你的心扉吗?那么,再请读—— [针刺文选编之一] “问题少年”谁之过 ——透视当今家庭教育中的失误 华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世界的未来,属于他们的应该是五彩缤纷的花季。可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正呈上升趋势。有关资料表明,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到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而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出在家庭!家庭教育对少年儿童的影响亟待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严爱失当事与愿违终成悔 为人父母者,谁不期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可是,我们许多做家长的往往由于对孩子过于溺爱或是要求过高过严,反而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害了孩子,使原本美好的愿望化成水中月镜中花。 如今,在不少家庭中家长对孩子由宠爱滑向溺爱,孩子要什么给什么,要怎样便怎样。这种一味迁就而不加引导的作法,使孩子从小就养成以己为核心做事随心所欲的坏习惯,从而形成自私自利、骄横任性、我行我素的性格。他们常常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唯我独尊,经常干出出格的事情,严重的就构成犯罪。据统计,上海在近几年来发生的家庭暴力中,未成年人隔代施暴正令人担忧地呈增长趋势。未及弱冠的少年,竟然将父母或是祖父母们打得遍体鳞伤。而对孩子从小过于溺爱,使孩子性格畸形,性情暴戾,是造成这种“儿子打老子”现象的主要祸因。“爸妈少给点钱我就不会坐牢了!”这是刚刚跨出校门的朱强站在被告席上哭着说的一句话。朱强出生在四川某县一个小镇。母亲是房地产开发商,资产有好几百万。在他高中毕业时,他的父母为了庆祝他顺利毕业,给了他一万元“奖金”。春节又给了他近十万元“压岁钱”。早在镇上玩遍了的他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便叫上镇上四个哥们儿来到成都,在某高档花园小区租了一套房子,白天进宾馆,晚上泡迪吧,虽说家里不断有汇款寄来,可也经不住五人挥金如土的开销。他们手中没钱了便出去抢劫,终于走上了犯罪道路。 有些家长在对孩子生活上越来越溺爱的同时,在学习上越来越严厉,总希望通过自己的“锤打”锻造出一个完美无缺的才子。而无端的施压和不切实际的强求,往往最终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重庆开县年仅13岁的苗苗,家里两代单传,他是家中唯一的“香火”,父亲因文化不高而下岗,所以在学习上对苗苗期望值很高,总希望孩子有朝一日能够光宗耀祖。今年3月19日晚,苗苗由于自己没法完成家庭交给他的重任,留下4封遗书服毒自尽了。在给他妹妹的遗书中,他希望妹妹能考上清华大学,去完成父亲让他完成而没能完成的任务。辽宁鞍山市的一位母亲,为了孩子能出人头地考上大学,把儿子“关”在一个小屋内,不准孩子出去玩,更不许孩子看电视和其他任何课外读物。就在离高考还不到4个月的时候,儿子没有像她所预想的那样刻苦学习,当一次偷偷跑进录像厅被母亲发现后,他离家出走了。 养而不教花自凋零方惊觉 有道是“种田不锄一季荒,养子不教一世枉”。可我们有些家长重养轻教,以为孩子生下来把他养大,自己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将来能否成人、成材却不往深处想。因此,他们只顾供孩子吃喝,而对孩子的行为品德等等漠不关心,直到孩子出了“问题”方才悔悟。 如今,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子女大都留在家乡,有的跟爷爷奶奶过,有的跟外公外婆过,有的寄宿亲友家中。老人疼爱,亲友疏于管教,使得这些孩子缺乏家庭教育氛围,在学校与家庭之间出现了断层。长期无人管束,不少孩子形成了性情孤僻,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点,并染上了打架斗殴、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性,这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历年来青少年刑事犯罪中,有近20%的青少年为这类被父母留守在家的孩子。江苏沐阳县的胡某,以经商为业,常常外出,有时多日不归。其14岁的儿子放暑假,他恰好大部分时间外出,妻子身体不好,无力管教孩子,使孩子处于失控状态,孩子常常与不法之徒鬼混在一起。胡某偶尔回来见不到孩子,也只是简单地问一下孩子的去向,便不再深究,又匆匆走了。直到其子参与4次抢劫犯罪案发,他才如五雷轰顶,失声痛悔:“我不该放任孩子不管啊!” 有些学生家长,对自己上学的子女关怀特别少,甚至连孩子在哪一年级读书都不知道。与此同时,由于现在的孩子性成熟早,同时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极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牺牲品”,或是滑上“早恋”的歧途。四川成都市某中学初三学生小莉,小小年纪就谈起了恋爱,并把老师的劝说当作耳旁风。一天,老师发现她行动异常,经检查,15岁的孩子竟已有了8个月的身孕。当班主任告诉其父母时,他们的第一句话竟是“你莫乱说”。在事实面前,其母才恍然大悟:“都怪我平时只顾打麻将,很少关心她的学习生活。老师也给我说过小莉谈恋爱的事情,我以为没得啥子,不懂事耍耍就算了,哪知道都怀孕8个月了,我咋个就没有发现呢?” 孩子养成节俭、不乱花钱的好习惯,家长的正确引导极为重要。可有些家长对孩子的“钱”途漠不关心,眼看孩子大手大脚花钱竟不闻不问,不经意间竟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设”下了陷阱!据报道,有一初中生小强失踪4天后又上学了,问其原因,小强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前几天与“哥们儿”去杭州玩了一趟。在老师的连哄带劝下小强说出了一切:他从小学三年级起就常从家中“拿”钱,每次300元、500元不等,4年中“拿”了不下2万元,但父母并不知道。那些钱都用来买零食、玩游戏机、朋友聚餐、请人办事了。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不足怪 随着离婚率逐年攀升,如今单亲家庭越来越多。围城大战,伤害最重的是孩子!在不少离异的家庭中,孩子失去了“家”的温暖,失去了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有的变得性情暴虐、孤独自卑,有的变得愤世嫉俗、玩世不恭。他们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正常家庭中的孩子。 失去温暖的孩子,他们不再恋家。江苏省镇江市11岁的杨杰,父母离婚后,他被判给父亲抚养。而父亲认为孩子应由母亲负责。成了“累赘”的杨杰,经常遭到父亲的无端打骂,父亲还用铁链子把他锁在家中。有时候没东西吃了,家里不给零花钱了,杨杰就只好出去偷东西。家,对他来说是可怕的囚笼,因此,他一次次离家出走:去郑州、下天津、到南京、上北京……在边城乌鲁木齐市,来自全国各地的15个孩子,最大的17岁,最小的只有9岁,他们把地下管道当作自己的“王国”。这个“地下王国”里有“国王”、有“总理”,每天晚上11时左右通过四通八达的地下管网进入居民家地下室及仓储库房偷窃。凌晨三四点,再“浮”出地面,对白天已踩好点的商店、橱窗进行偷窃。15个孩子最大的“享受”是进录像厅看录像,或在那里的沙发上睡上一夜。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一是都有后妈,二是不想回家。 失去温暖的孩子,他们极易结成团伙犯罪。在广东深圳市的一个出租屋内,警方抓获了由4个儿童组成的盗窃团伙,他们平均年龄只有12.5岁,在3个月里共作案5宗,盗得一批手提电话、寻呼机、电脑、VCD及高级香烟等计价值40万元的物资。4个孩子都是因为家庭失和、父母离异或不堪后父或后母虐待而离家出走的,相同的经历使他们走到了一起,组成了盗窃团伙。 失去温暖的孩子,常常自暴自弃自甘堕落。南京的林美,初中二年级时父母离婚了,她被判给了父亲。原来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面对着这个破裂的家庭,内心充满了困惑:父母是这个世界上至亲至爱的人,怎么忽然间彼此变得像仇人一样?从此,林美的性情变得孤僻,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而作为监护人的父亲又对她不闻不问,在外赌博整日不归。勉强读完初中后,林美辍学了,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少年混在一起,家在她的心目中变得越来越模糊。那年她才16岁,很快,林美沾上了许多不良恶习,抽烟、酗酒……失去了一个纯真少女应有的一切。 父母无样谁见污缸飞彩练 古语云“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古代孟母三迁其家,目的就是为孩子选择良好的环境。可是,有些家长不注意“修身”,恣意妄为,以其昏昏,终使孩子也踏上“昏昏”之路。 孩子缺乏鉴别能力,视父母为“榜样”,于是有的孩子因父母的“榜样”作用,做出了“惊人之举”。苏北某县一重点中学高三学生胡某,其父经常在家看黄色录像。胡某参加高考后,在家无事,便翻出父亲从黑市买来的黄色录像带观看。片中的刺激镜头使胡某想入非非,不能自己。终于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胡某守候在一个大桥下边,当一晚归的少妇匆匆路过时,他疯了似的扑上前去…… 尽管有的孩子觉得家长的不轨行为不对,但他们毕竟是孩子,当长时间得不到家庭一以贯之的正面教育时,教育空白出现了。家长过去烙在他们心底的印象以及难辨是非的模糊,极易“导引”他们走向歧路。广西柳州少女蓝慧10岁那年,爸爸因吸毒贩毒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探监时她对着爸爸坚定地说:“以后,我绝对不会像你这样。”可是,当她由于生活的压力,不能将全部精力都用在学习上,成绩不太理想,并且在生活衣着上与同学们相比明显寒碜,还因自己是劳改犯的女儿受到欺侮时,小小年纪再也把持不住自己,她终于离开校门与社会上的坏女孩混在了一起。仅仅5年后,14岁的她就成了令柳州个体老板提心吊胆的“美少女惯偷”、广西第一劳教所女子大队最小的劳教人员。 家长自身行为的过分出格,有时“逼”着幼稚无知的孩子犯罪。山东省沂南县蒲汪镇15岁少年徐连福,其父是个老实本分吃苦能干的庄稼汉,与妻结婚后先后生有两子。在邻居眼中,这是一个比较美满的家庭。可就在父亲与他外出打工时,母亲竟红杏出墙,并且要与父亲离婚,父亲劝、自己跪地求也打不动那颗扭曲的心。听着《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看着上学的弟弟无人管,吃凉饭剩菜,他的心隐隐作痛,仇恨的怒火在心中翻腾。他找了一把剔骨的尖刀,准备在母亲与父亲离婚案开庭时,吓唬母亲让她回家。若母亲一意孤行,他打算将母亲杀死。在开庭的前一天,当父亲与母亲的情夫在家门口争斗时,他再也按捺不住心中怒火,冲上去捅了母亲的情夫两刀…… 在人的一生所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成分占75%以上。因此,做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孩子的成长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并且影响甚至左右孩子一生的道德行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文明的延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文明的承继。家庭文明的承继,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做父母的言传身教。关心下一代,是建国之基,未来之策。为人父母者,请莫忘了你肩上那份沉甸甸的责任。(2001年6月23日《法制日报》) [点拨] 家长对孩子的“熏陶”确实很重要。有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表明,在家庭暴力发生较多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这倒不是遗传,而是后天的“培养”。现在家庭更多的问题是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和放任,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无法形成是非以及价值的基本判断,以致唯我独尊、任性妄为。但我们也不能回避的是,我们处在一个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的时代,曾经有的道德理想主义在不断地被解构,各种各样的社会变化和社会问题使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变得混乱。在这种前提下,想让孩子做一种价值定位是很困难的。道德不是靠灌输的,道德是靠家长身体力行的,是靠自己的行为教给孩子的。如果成人世界都奉行的是弱肉强食、巧取豪夺,你又凭什么要求孩子温良恭俭让呢。所以孩子世界中的暴力倾向很大程度上是现实世界的投影,当然这是更深层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警醒。 [针刺文选编之二] 预防青少年犯罪之我见 安顺市民族中学 齐静 谁都知道,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否能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是关系到国家前途,民族兴衰、“四化”建设成败的一件大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战略任务。当今世界处在高科技时代,是人才竞争的时代,我们在努力培养祖国的建设人材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些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因素,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已成为世界范围一个不争的事实。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因此,如何防止青少年犯罪是一个急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预防青少年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少抓起,其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矫治;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中注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环境是最重要的预防途径。 如何减少青少年犯罪,无非是防范于未然和救治于已然两个途径。而无数经验告诉我们,关键在于预防,把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而预防主要依靠教育,只有教育才能治本,而教育无非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 首先,是家庭教育。家是最强大的道德教化场所,性格的造就来自家庭,而性格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家是青少年人生的第一课堂,而家长是第一位教师。青少年最初的成长是由模仿开始的,所以,家长的言行举止孩子耳濡目染的影响显得告别重要,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故家长在教育孩子之前,还得先认真自查一下自己的行为,才能做到言传身教,让青少年养成有利于他们成长的性格。下面我们来考察一下现在家庭教育存在的几个问题。现在家庭教育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繁忙型。这类家庭都是双职工,工作的繁忙使他们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孩子,以致对孩子的行为失察,因此,孩子向上某些恶习不但得不到遏制,反而滋生蔓延,终竟酿成大祸。 急进型。这类家庭,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之心迫切,他们只管孩子的学习,为了把学习放在第一位,不惜掠夺了子女仅有的课余时间,剥夺了子女应有的欢乐和自由。忽视了子女心灵的承受力,忽略了他们强烈的逆反心理和与子女应有的沟通,这样教育的封闭给孩子们带来的结果,只能是性格上的孤独、寂寞和自卑。 溺爱型。这类家庭对孩子又一味的溺爱,忽略了家庭美德和伦理的教育,其结果是只能养成他们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性格。 冷漠型。这类家庭对孩子又简单粗暴,少说理,多棍棒,孩子因为家里缺少温暖,便弃家出走,到处流浪,亮很容易使他们被坏人利用,或加入具有“哥们义气”的犯罪团伙。 以上所述都表明了不讲究教育方法,是家庭教育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家长要讲究教育子女的方法,掌握教育艺术,针对以上几类家庭,不如参考一下以下方法。 繁忙型的家长们不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些时间,关注一下自己的子女,时刻洞察一下他们的行为,发现有不良行为的,要及时纠正。若实在太忙了,不妨请一个代理监护人替自己关照一下孩子。这虽然是些消极的手段,但对孩子们的行为规范能起到些积极的作用,相信对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有作用的。 急进型的家长们不妨给孩子们多一点的呼吸空间,给他们一定的自由,不要给他们太多的压力,特别是在学习上。学习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要知道“绷得太紧的线易断”,不妨在周末带他们出去郊游,或做点别的什么消除一周的疲劳。这样做,既可让孩子感到温暖,还能沟通两代人之间的思想感情。有此为基础,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就易为孩子所接受了。 溺爱型的家长要学会给孩子正确的爱。真正的爱是如何引导孩子走上正路,为他们一生的事业创条件,这才是在爱。若只是眼下同情孩子,总怕他们这也受不了那也吃不消,这是溺爱。若太过溺爱孩子,形成了不好的性格,那等于是害了他们。 冷淡型的家长最重要的是学会“以理服人”,打骂只会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上极大的伤害,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又提倡精神文明建设,家长们也应该文明一点。 总之,家长们要学会给孩子正确的爱、科学的爱,与孩子时常沟通,争做孩子的朋友,让子女信任自己,什么话都可以给自己讲,这样家长才可以时常把握孩子的心理情况,及时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另外应教给他们一些怎样做人、处事的基本社会知识,并培养他们一些基本的生存能力,让他们接触社会时,才能抵制诱惑,分辩是非。更重要的是家长们要作好表率,身教重于言教,家长们一定要注意自己言行举止对子女的影响,当好监护人,把握好家庭教育这一关。 其次,是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 我认为校园帮派的出现,学校难辞其责。为什么学生受欺侮的时候,老师不闻不问?学校怎不及时制止呢?为什么这种违法的“正义”会得到其他同学的赞许呢?学校方面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学校管理的松懈,放纵了部分学生的违法行为,近乎流氓的行为表现乘机而入,欺负同学,在学校里耀武扬威,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另外,学校由于只重抓教学,而忽视了道德教育和治安防范工作,也放纵了社会上一些闲散青少年和外校学生来捣乱。 学校本来是学生的另一类监护者,是学生在校的保护神,可是混乱的管理却让家长不放心,学生整天生活在惶恐之中,因此,学校应加快“依法治校”的步伐,加强管理的力度,还学生一片学习的净土。 故我认为,我们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几件事,首先,要让他们有一个良好的人生态度,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了解自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其次,让他们意识到树立远大理想的重要性。中学生在学习上大多数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他们知道自己的任务是学习,而不知道为什么学,不能持久地学,理想能指引他们不断前进。 再次,搞好心理上、生理上的指导,开设|“心理咨询”点。在这里,由专职教理或心理医生及时地为学生解决一些生活中、心理上、生理上的烦恼。 另外,学校还应开设第二课堂。在这里学生可以发挥自己的特长,即使成绩还好,也会在这里找到生存之道,不再为应试教育而苦恼。 此外,学校还应开展校外教育,开设“家长学校”,给家长们指引一些正确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配合学校培养好学生。 最后,组建大家庭,如果学校能在一定时间内开展一些师生的联欢活动,让学生感到学校是一个大家庭,教师是自己的另位父母,全体学生都是兄弟姐妹,让他们感到学校也有家一样的温暖,这样他们就会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会情同手足,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再次,就是社会教育。 社会是一个大环境,学生脱离了学校和家庭,必然要进入社会,而往往是在社会上容易学坏,有的是不适应环境的复杂,有的的被诱导,有的的在盲目的模仿和崇拜中误入歧途。而有的是在万般无赖的情况下为了生存。不得不去犯罪。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全体群众都应做这样两件事情,第一是开办成才培训班;第二是治理好社会秩序。 第一,开办成才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多一些能够培养青少年成才的场所,那里办有各种各样的成长培训班,而且没有钱交学费的,也可以待学成挣到钱后来补交,这样,他们不会有后顾之忧,而能安心地去学一门技术,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不再到处流浪,也就可以降低其犯罪的可能性。 第二,我们应治理好社会秩序,青少年由于地模仿,辨别能力差,容易学坏。首先,要注意媒体的传播。我们必须在影视宣传方面努力塑造堪为青少年学习的榜样。除了对他们进行好形象的宣传外,还要禁止未成年人观看凶杀、恐怖、色情等可能诱发犯罪的电影、录像。其次,要对宣传场所进行严格管理,严厉处罚违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营业场所。最后是动员全体群众关心青少年,做好监督工作,积极检举违法的营业场所,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教育工作。 最后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把它们溶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应当设立社区教育,加强社区管理。在学校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可以开设小法庭,让学生知法、懂法、不犯法,让他们从小意识到犯罪是不该有的行为,并知道哪些行为会导致犯罪,知道犯罪的严重后果,要让他们从小害怕犯罪,从而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在居民区或乡村设立法治点,进行定期的法制宣传和学习,做到人人懂法,自觉守法,加强综合治理,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帮教。 管仲曾说过“仓禀实而知礼节”,既然“仓禀实”而能“知礼节”,那么“知礼节”后“仓更实”之后更“知礼节”。“礼节”可以说是精神文明,而“仓禀实”就是物质文明,我们在注重抓物质文明的同时还应抓好精神文明,无数事实证明,精神空虚,导致了不少青少年犯罪;而健康的精神力量又可以促使犯罪率下降。所以,我们应两个文明一起抓,从而达到一种持久的良性循环,从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点拨] 记得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这本书里说过一句名言:“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照恩格斯的观点来说,人最初总是带有兽性的,后来随着教育而逐渐减少了兽性。我认为,犯罪现象实质就是人的兽性的发作,也只有加强教育才能做到预防犯罪,从而减少犯罪,所以我们必须做好三大教育。 总之,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必须融合着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达到这样一个共同目标,就是除了给青少年输送知识而外,必须激发他们心灵深处积极向上的热情,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让他们为美好的理想而奋斗。一旦我们成功地实现了这一点,他们对生活就会充满信心,体验到一种做人的自尊和自豪感,认识到做人的价值,从而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因为有了明确奋斗目标的青少年是不会走上犯罪道路的。无数事实证明,只有教育才是治本之道。 [底蕴揭示] 切实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比例逐年上升,并且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段也开始向低年龄段移动。十五、六岁的少年,本该是无忧无虑的,但是在我们一般人所无法想象的高墙之内,却有一批我们的同年人——他们犯了法。犯法,对于绝大多数青少年人来说是一个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可身在高墙之中的他们,为何会走上这条路呢? 无知,对法律的不了解是他们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有很大一部分青少年犯罪者,他们原先也不知道,他们所做的事是犯法的,在他们心里原来也一直认为,犯法这个词对他根本不受用也不需要花费大的力气去学什么法律知识。犯了法自己却还丝毫没察觉,等到发现想悔悟的时候,一切都晚了,时间不可倒流,事实不会被推翻,面对着法律,他只能是流下两行清泪。 综合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对法律的无知应是根源,当然也存在其他方面的原因。因此说,要减少青少年人的犯罪比例,最重要的还是要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多到学校、社会中去宣传。对青少年,特别是要宣传《预防青少年人犯罪法》。 法制教育当然是应该做的,但人并不是懂得法就可以不犯罪了。我认为对孩子来说,光宣传还不够,还要教导他们遵从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或者让他们形成法制感。所谓法制感不是具体的法律或条文,而是让人懂得人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应该是平等的、公正的、相互之间应该是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也就是要培养孩子有一种非常朴素的道德情感。 可以这么认为。其实道德底限本身是很朴素的,我们不要冀望每一个孩子在道德上都达到精英的高度。我们首先要求孩子做一个平常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不伤害他人而生活的人。能做到不伤害他人本身就是遵纪守法。教育应从人最本质最朴素的感情出发,而不是用青少年不容易接受或容易引起他们反感的说教。只要让孩子懂得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同情,他们对暴力的危害就会有新的理解。 可以这么说,到青春期即十二三岁再对青少年犯罪进行防范其实已经晚了。犯罪预防需要一个非常长的过程,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和行为规范是从小养成的,如果从幼儿时期就过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对暴力的麻木。或者家长对其过度地溺爱或打骂,形成骄纵或暴力人格,到青春期时一旦有实施暴力的能力和诱因,就很可能造成犯罪。所以我认为防范青少年犯罪必须从小孩做起,预防得越早,减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 [强化练习设计] 请根据上面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写一篇文章。要求:立意自定,文体自选,感情真挚,不少于800字。 真该“救救孩子”了 赵廷鹏 “救救孩子”的呼声喊了很多年了,而青少年犯罪现象却日益严重,并且越来越低龄化。这是为什么呢?主要原因就是具体预防措施缺少而且力度小,甚至有人反其道而行之。 儿童、少年拍广告,心灵遭腐蚀,不仅玷污表演者,也玷污同代人,俄罗斯《莫斯科新闻周报》称之为“缔造牺牲品的游戏”。打开我们的电视机,这种“缔造牺牲品的游戏”触目惊心。少儿抛头露面,或打扮时髦,挤眉弄眼;或全身裸露,光腚抹彩;或呲牙咧嘴,装怪扮丑;或弄虚作假,谎言惑人……这类现象在有些国家已经受到关注,在我国却方兴未艾,不少人还把这种“缔造牺牲品的游戏”叫作“艺术”呢! 山西阳泉市抓获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少年团伙,7名主要成员都在16岁以下。他们受西方和港台影视作品中暴力情节的诱导,号称“七匹狼”,“老大”发令,“小弟”望风,“军师”策划,“打手”施暴,打架斗殴,偷抢敲诈,无所不为。我们的“作家”不仅不关注影视作品这种负面的社会效果,还给这类已趋衰落的“艺术”注射强心剂哩! 太原市少年科技城不断遭受破坏,报警按钮、疏散应急灯、引导音响等每天都有损失。展品被盗,一次损失3000元。作案的竟是一个少年盗窃团伙。他们多是家庭条件优越的独生子。惯子如杀子,惯得集体观念、公共意识全部缺失,养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坏习惯。教子成才,惯子成奸,而娇惯风气正越来越盛哩。 黑龙江五常市13岁的钟某用剪刀加农药把母亲杀死,拿走2600元去游戏,被警方在游戏厅门口抓获。浙江新昌县初一学生王某,常听同学说到发廊“泡小姐”很有味道,就带5元钱到一发廊去“泡”,进门一边问“5元钱可以‘泡’你吗”,一边就上前搂抱。山西毛纺厂一个13岁女孩,模仿录像,经常勒索同龄人,向女孩们索取5元至15元的“保护费”,不给就狠狠“教训”。她口出狂言:“想在这儿‘混’,拿来保护费。”去年长治市打掉未成年人犯罪团伙16个,涉案成员55名,平均年龄不足17岁。他们混迹娱乐场所,昼伏夜出。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加网吧,都有生长毒菌的恶土,别以为让它们离开学校区,孩子们就找不到“娱乐”了。 媒体宣传往往顾此失彼,大张旗鼓宣传保护少年儿童隐私权的同时,却忽略宣传家长对青少年的监护权。母亲听听15岁女儿谈恋爱的电话,父亲看看上初中儿子的日记,都被定性为不尊重隐私权,横加批判。如果认为孩子呱呱落地就带来隐私权,那么做父母的真不知该怎样教养监护了。一位母亲痛心地说:“我15岁时还不知道什么是恋爱,可我15岁的女儿却打胎了。”《河南报业网》载,某8岁女童因其母要检查作业,不陪她出游,就打110报警。民警赶到,女童说她妈侵犯她个人隐私权。这是笑话?可虑的是这类笑话层出不穷。 国家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了,从青少年甚至儿童的犯罪现象中可以发现预防的对策吧?(摘自2001年11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地址:江苏东海高级中学 邮编:222300 电子信箱:jsdhzsx@163.com] 相关链接:教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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